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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標准化漁船設計研究

發布時間:2021-06-29 08:58:55

㈠ 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的主要任務

(一)完善安全保障體系,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和事故防範能力。
煤礦:開展全面、系統、徹底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防範瓦斯、水害、火災等重特大事故。完善煤礦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強化生產過程管理領導責任。深化煤礦瓦斯綜合治理,推進先抽後采、抽采達標,嚴格落實綜合防突措施,完善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健全災害監控、預測預警與防治技術體系,狠抓礦井水害、火災、沖擊地壓等事故防控技術措施落實。對資源整合礦區實施水文、工程地質補充勘探。治理煤礦火災隱患。提高礦用產品、設備安全性能。
將煤礦技術人員配備列入安全准入基本條件,嚴格煤炭建設、生產領域的企業准入標准。推進煤礦企業安全質量標准化和本質安全型礦井建設,推廣應用煤礦井下監測監控系統、人員定位系統、緊急避險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和通信聯絡系統(以下稱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強化安全班組建設等安全基礎管理。推動煤礦企業兼並重組和小煤礦整頓關閉,構建安全、高效的煤炭產業體系。完善煤礦采氣權與采礦權協調、小煤礦嚴格准入與有序退出等機制。小型煤礦採煤、掘進裝載機械化程度到2015年底分別達到55%和80%以上。加強煤礦地質勘探報告審查。嚴格控制新(改、擴)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建設,「十二五」期間停止核准新建30萬噸/年以下的高瓦斯礦井、45萬噸/年以下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項目。 專欄2 防範煤礦事故重點地區 瓦斯治理重點地區:山西、河南、貴州、黑龍江、重慶、四川、湖南。
水害治理重點地區:河北、河南、山西、山東、四川、湖南。
新建技改整合重組監管重點地區:河南、新疆、內蒙古、陝西、甘肅、山西。 道路交通: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戰略規劃。深入推進客運車輛特別是長途客運車輛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從嚴整治超載、超限、超速、非法載客和酒後、疲勞駕駛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格客運線路安全審批和監管,完善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資格培訓和管理制度。開展運輸企業交通安全評估。完善客貨運輸車輛安全配置標准。建立完善車輛生產管理信用體系,加強車輛產品准入、生產一致性管理和監督,提高車輛產品質量和安全性能。改善道路交通通行條件,加強事故多發路段和公路危險路段綜合治理。推進高速公路全程監控系統等智能交通管理系統建設。建立農村客運服務和安全管理體系。在公路省際交界處、市際主要交界處建立固定式交通安全服務站。 專欄3 防範道路交通事故重點地區 重特大事故控制重點地區:雲南、貴州、四川、湖南、廣西、西藏、新疆。
事故總量控制重點地區:廣東、浙江、江蘇、山東、四川。 非煤礦山:制定非煤礦山主要礦種最小開采規模和最低服務年限標准。合理布局非煤礦山采礦權,嚴格落實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核准制度。落實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常態化管理措施,到2015年,非煤礦山數量比2010年下降10%以上。實施地下礦山、露天礦山、高陡邊坡、尾礦庫、排土場等專項整治,重點防範透水、中毒窒息、坍塌和尾礦庫潰壩等事故。建設金屬非金屬礦山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完善石油天然氣開采防井噴、防硫化氫中毒、防爆炸著火及海洋石油生產設施防颱風、防風暴潮等防範措施。推動露天礦山採用機械鏟裝、機械二次破碎等技術裝備,「三高」(高壓、高含硫、高危)油氣田採用硫化氫氣體防護監測技術裝備,三等及以上尾礦庫和部分位於敏感地區尾礦庫安裝在線監測系統。 專欄4 防範非煤礦山事故重點地區和領域 事故控制與資源整合重點地區:雲南、河南、湖南、貴州、廣西、遼寧。
重點監管礦種:鐵礦、有色金屬礦、煤系礦山、「三高」油氣田。 危險化學品:推動制定與實施化工行業安全發展規劃。開展城市化工產業布局調查,加強城市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和化學品輸運管線等易燃易爆設施隱患排查治理。推動新建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進入化工園區,規范化工園區安全監管,實行化工園區區域定量風險評價制度。推動城區內安全防護距離不達標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及儲存企業搬遷。強化危險化學品生產過程安全管理,對涉及危險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建立自動控制系統及獨立的緊急停車系統。強化重點監管的危險工藝、危險產品和重大危險源的監管和監控,嚴格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健全區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聯控機制。加快建設集倉儲、配送、物流、銷售和商品展示為一體的危險化學品交易市場,推動大中型城市內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進場交易。 專欄5 防範危險化學品事故重點地區和領域 事故控制重點地區:江蘇、浙江、山東、廣東、天津、上海、遼寧。
事故控制重點領域:城區內化學品輸送管線、油氣站等易燃易爆設施;大型化學品儲存設施;大型石化生產裝置;國家重要油、氣儲運設施。 煙花爆竹:推進煙花爆竹生產工廠化、標准化、機械化、科技化和集約化建設。嚴格安全生產准入條件,到2015年,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數量比2010年減少20%以上。加強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等各環節安全管理和監督,深化「三超一改」(超范圍、超定員、超葯量和擅自改變工房用途)等違規生產經營行為專項治理,推進禮花彈等高危產品專項整治,建立煙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統。
建築施工:加強工程招投標、資質審批、施工許可、現場作業等環節安全監管,淘汰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築企業和施工工藝、技術及裝備。落實建設工程參建各方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重點排查治理起重機、吊罐、腳手架和橋梁等設施設備存在的安全隱患。建立建築工程安全生產信息動態資料庫,健全建築施工企業和從業人員安全生產信用體系,完善失信懲戒制度。以鐵路、公路、水利、核電等重點工程及橋梁、隧道等危險性較大項目為重點,建立完善設計、施工階段安全風險評估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優化民用爆炸物品產品結構和生產布局,規范生產和流通領域爆炸危險源的管理,合理控制企業及生產點數量,減少危險作業場所操作人員。推廣應用先進適用工藝技術,淘汰落後生產設備和工藝,主要產品的主要工序實現連續化、自動化和信息化。
特種設備:嚴格市場准入,落實使用單位安全責任,保證安全投入和安全管理制度、機構、人員到位。實施起重機械、危險化學品承壓設備等特種設備事故隱患整治,建立重大隱患治理與重點設備動態監控機制。推動應用物聯網技術,實現對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故障的實時監測,推廣應用大型起重機械安全監控系統。
工貿行業:實施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和商貿等工貿行業事故隱患專項治理,重點開展工業煤氣系統使用、高溫液態金屬生產和工貿行業交叉作業、檢修作業、受限空間作業等隱患排查整治。實施自動報警與安全聯鎖專項改造,提高自動化程度。加強對企業煤氣輸送、儲存、使用等危險區域連續監測監控。
電力:完善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應急體系,提高電力系統應對突發事件能力。加強電力調度監督與管理,加強廠網之間協調配合。扎實開展電力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和標准化建設,加強新能源發電監督管理,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可靠供應。加強核電運營安全監管,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對已投入運行20年以上的水電站全面開展隱患排查,加強水電站大壩補強加固和設備更新改造。
消防(火災):推進構築社會消防安全「防火牆」工程。推動消防規劃納入當地城鄉規劃,加強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落實新(改、擴)建工程消防安全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備案抽查制度。實施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整治易燃易爆單位、人員密集和「三合一」場所(企業員工宿舍與生產作業、物資存放的場所相通連)、高層建築、地下空間火災隱患。完善相關消防技術標准,嚴禁違規使用易燃、可燃建築外牆保溫材料。根據國家標准配備應急救援車輛、器材和消防員個人防護裝備。
鐵路交通:加強高速鐵路運營安全監管和設備質量控制,強化高速鐵路安全防護設施和防災監測系統建設。深入開展高速鐵路運輸安全隱患治理,重點對線路、車輛、信號、供電設備以及制度和管理等進行全方位排查。強化高新技術條件下鐵路運輸安全風險管控。嚴厲打擊危害高速鐵路運輸安全的非法違法行為。到2015年,危險性較大的鐵路與公路平交道口全部得到改造。開展路外安全宣傳教育入戶活動。嚴格鐵路施工安全管理,整治鐵路行車設備事故隱患,強化現場作業控制,深化鐵路貨運安全專項整治。
水上交通:加強水路交通安全監管基礎設施和港口保安設施建設。開展重點水域、船舶和時段以及重要基礎設施安全綜合治理。推進現有港口、碼頭的安全現狀評價。強化運輸船舶和碼頭、橋梁建設及通航水域采砂等水上水下施工作業的安全監管。推進內河主要干線航道、重要航運樞紐、主要港口及地區性重要港口監測系統建設。完善船舶自動識別、船舶遠程跟蹤與識別、長江干線水上110指揮聯動等系統,加快內河船岸通信、監控系統建設。實施渡改橋工程。加強內河海事與搜救一體化建設。嚴厲查處農用船、自用船、漁船非法載客等行為。
民航運輸:實施民航航空安全方案,推進航空安全績效管理。建立空勤人員、空中交通管制員體檢鑒定體系和健康風險管理體系。建立航空安保威脅評估機制。研究實行航空貨運管制代理人制度。整體規劃適航審定能力建設方案。建立航空安保崗位資格認證機制與培訓體系。加強飛行、機務、空管、簽派等人員的專業技能教育培訓。建設航空安全實驗基地,提高航空運行、適航維修、航空保安和事故調查分析等實驗驗證能力。
農業機械:完善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加強安全監理設施和裝備建設,加大安全投入,保障安全監理工作需要。強化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注冊登記、牌證核發和年度檢驗。推廣應用移動式農機安全技術檢測和農機駕駛人考試裝備。加快建立農機市場准入、強制淘汰報廢和回收管理制度,推進對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農業機械進行免費實地安全檢驗。創建500個以上「平安農機示範縣」。探索開展農機政策性保險,鼓勵支持農機安全互助組織有序發展。
漁業船舶:推進重點水域漁船和漁港監控系統建設。強化漁船、漁港安全基礎設施管理,加強漁業航標、漁港監控設備等建設。推進漁船自動識別系統建設,加強漁船通信終端設備配備。推進漁船標准化建設,鼓勵漁民更新改造老舊漁船,實行漁業船舶、船用產品、專用設備報廢制度。加強漁業船員培訓基地建設。實施漁船安全救生設備補助項目,推廣應用氣脹式救生筏等裝備,實現沿海中型以上漁船救生設備應配盡配。
職業健康:開展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普查。加強職業危害因素監測檢測。建立完善職業健康特殊工種准入、許可、培訓等制度。建立重點行業(領域)職業健康檢測基礎資料庫。開展粉塵、高毒物質危害嚴重行業(領域)專項治理。到2015年,新(改、擴)建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審查率達到65%以上,用人單位職業危害申報率達到80%以上,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測率達到70%以上,粉塵、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監測合格率達到80%以上,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標識設置率達到90%以上,重大急性職業危害事件基本得到控制,接觸職業危害作業人員職業健康體檢率達到60%以上。強化職業危害防護用品監管和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嚴肅查處職業危害案件。
同時,全面加強旅遊、水利工程等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排查整治安全隱患,全面加強人員密集場所、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管理,嚴防各類事故發生。
(二)完善政府安全監管和社會監督體系,提高監察執法和群防群治能力。
健全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體制。完善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與行業管理部門專業監管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健全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的煤礦安全工作體系。完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布局。落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行政首長負責制和領導班子成員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強化基層安全監管機構建設,建立健全基層安全監管體系。積極推動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大型礦產資源基地建立完善安全監管體系。研究建立與道路里程、機動車增長同步的警力配備增加機制。
建設專業化安全監管監察隊伍。完善安全監管監察執法人員培訓、執法資格、考核等制度,建立以崗位職責為基礎的能力評價體系。嚴格新增執法人員專業背景和選拔條件。建立完善安全監管監察實訓體系,開展安全監管監察執法人員全員培訓。到2015年,各級安全監管監察執法人員執法資格培訓及持證上崗率達到100%,專題業務培訓覆蓋率達到100%。
改善安全監管監察執法工作條件。推進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工作條件標准化建設。到2015年,東部省、市、縣三級安全監管部門工作條件建設100%達到標准配置,中西部100%達到基本配置,省級和區域煤礦安全監察機構達標率達到100%。改善一線交通警察執勤條件,將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設施及執勤配套設施建設納入高速公路建設體系。加強農機安全管理機構基礎設施及裝備建設。
推進安全生產監管監察信息化建設。建成覆蓋各級安全監管、煤礦安全監察和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的信息網路與基礎資料庫。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管信息網路和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信息系統建設。加快建設航空安全信息分析中心,建立民航安全信息綜合分析系統。完善農機安全生產監管信息系統。推進海洋漁業安全通信網、漁船自動識別與安全監控系統建設。
創新安全監管監察方式。健全完善重大隱患治理逐級掛牌督辦、公告、整改評估制度。推進高危行業企業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系統建設,完善重大危險源動態監管及監控預警機制。實施中小企業安全生產技術援助與服務示範工程。強化安全生產屬地監管,建立分類分級監管監察機制。把符合安全生產標准作為高危行業企業准入的前置條件,實行嚴格的安全標准核准制度。推進建立非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管理制度。完善高危行業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健全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確定機制。完善安全生產非法違法企業「黑名單」制度。建立與企業信譽、項目核准、用地審批、證券融資、銀行貸款等方面掛鉤的安全生產約束機制。
依法加強社會輿論監督。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的監督作用,依法維護和落實企業職工安全生產知情權、參與權與監督權。拓寬和暢通安全生產社會監督渠道,設立舉報信箱,統一和規范「12350」安全生產舉報投訴電話,實行安全生產信息公開。發揮新聞媒體輿論監督作用,強化輿論反映熱點問題跟蹤調查。鼓勵單位和個人舉報安全隱患和各種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完善有效舉報獎勵制度。
(三)完善安全科技支撐體系,提高技術裝備的安全保障能力。
加強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實施科技興安、促安、保安工程。健全安全科技政策和投入機制。整合安全科技優勢資源,建立完善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政產學研用相結合的安全技術創新體系。開展重大事故風險防控和應急救援科技攻關,實施科技示範工程,力爭在重大事故致災機理和關鍵技術與裝備研究方面取得突破。 專欄6 安全科技產學研重點領域 安全基礎理論研究:典型工業事故災難、交通事故防治基礎理論;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基礎理論;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理論;安全生產經濟政策。
技術及裝備研發:煤礦重大事故預測預警與防治;非煤礦山典型災害預測與控制;化工園區定量風險評價與管控一體化;煙花爆竹自動化制裝葯生產線;特種設備無損檢測與監測;高危職業危害預防;安全生產物聯網;事故快速搶險及應急處置;個體防護及事故調查與分析;新型交通管理設施與交通安全設施。
安全管理科學研究:安全生產法規政策體系運行反饋系統;安全生產監管監察、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模式與決策運行系統等。 強化安全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加強職業安全健康專業人才和專家隊伍建設。實施卓越安全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完善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建立完善注冊安全工程師使用管理配套政策。發展安全生產職業技術教育,進一步落實校企合作辦學、對口單招、訂單式培養等政策,加快培養高危行業專業人才和生產一線技能型人才。
完善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完善國家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技術支撐機構,搭建科技研發、安全評價、檢測檢驗、職業危害檢測與評價、安全培訓、安全標志申辦與咨詢服務等的技術支撐平台。推進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安全技術研究、應急救援指揮、調度統計信息、考試考核、危險化學品登記、宣傳教育、執法檢測等監管監察技術支撐與業務保障機構工作條件標准化建設。到2015年,東部省級安全監管技術支撐和業務保障機構工作條件建設100%達到標准配置,中西部100%達到基本配置;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達標率達到100%;安全生產新產品、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和關鍵技術准入測試分析能力達到90%以上。
推廣應用先進適用工藝技術與裝備。完善安全生產科技成果評估、鑒定、篩選和推廣機制,發布先進適用的安全生產工藝、技術和裝備推廣目錄。完善安全生產共性、公益性技術轉化平台,建立完善國家、地方和企業等多層次安全科技基礎條件共享與科研成果轉化推廣機制。定期將不符合安全標准、安全性能低下、職業危害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技術和裝備列入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
促進安全產業發展。制定實施安全產業發展規劃。重點發展檢測監控、安全避險、安全防護、災害監控及應急救援等技術研發和裝備製造,將其納入國家鼓勵發展政策支持范圍,促進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應急救援等專用技術、產品和服務水平提升,推進同類裝備通用化、標准化、系列化。合理發展工程項目風險管理、安全評估認證等咨詢服務業。到2015年,建成若干國家安全產業示範園區。
推動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規范發展。完善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管理辦法,建立分類監管與技術服務質量綜合評估制度。規范和整頓技術服務市場秩序,健全專業服務機構誠信體系。發展注冊安全工程師事務所,規范專業服務機構從業行為,推動安全評價、檢測檢驗、培訓咨詢、安全標志管理等專業機構規范發展。
(四)完善法律法規和政策標准體系,提高依法依規安全生產能力。
健全安全生產法律制度。加快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訂。建立法規、規章運行評估機制和定期清理制度。制定安全設施「三同時」、淘汰落後工藝設備、從業人員資格准入、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職業危害防控、應急管理等方面以及與法律、法規相配套的規章制度。推動地方加強安全生產立法,根據本地區安全生產形勢和特點,研究制定亟需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
完善安全生產技術標准。制定實施安全生產標准中長期規劃。提高和完善行業准入條件中的安全生產要求。完善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審定發布相結合的標准制定機制。建立健全標准適時修訂、定期清理和跟蹤評價制度。鼓勵工業相對集中的地區先行制定地方性安全技術標准。鼓勵大型企業和高新技術集成度大的行業,根據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率先制定企業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安全技術標准。
規范企業生產經營行為。全面推動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工作,實現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加強企業班組安全建設。強化對境外中資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與管理,嚴格落實境內投資主體和派出企業安全生產監督責任。建立完善企業安全生產累進獎勵制度。嚴格執行企業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輪流現場帶班制度。
提高安全生產執法效力。建立嚴格執法與指導服務、現場執法與網路監控、全面檢查與重點監管相結合的安全生產專項執法和聯合執法機制。推行安全監管監察執法政務公開。完善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和群眾投訴舉報制度。健全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和事故查處分級掛牌督辦制度。強化事故技術原因調查分析,及時向社會公布事故調查處理結果。落實安全生產屬地管理責任,建立完善「覆蓋全面、監管到位、監督有力」的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體系。
(五)完善應急救援體系,提高事故救援和應急處置能力。
推進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建設。健全省、市、重點縣及中央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體系。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建立健全自然災害預報預警聯合處置機制,嚴防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建立各地區安全生產應急預警機制,及時發布地區安全生產預警信息。
加快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加快礦山、公路交通、鐵路運輸、水上搜救、緊急醫學救援、船舶溢油及油氣田、危險化學品、特種設備等行業(領域)國家、區域救援基地和隊伍建設。鼓勵支持化工企業和礦產資源聚集區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一體化示範建設。依託公安消防隊伍建立縣級政府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加強緊急運輸能力儲備。建立救援隊伍社會化服務補償機制,鼓勵和引導各類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
完善應急救援基礎條件。強化應急救援實訓演練。建立完善企業安全生產動態監控及預警預報體系。完善企業與政府應急預案銜接機制,建立省、市、縣三級安全生產預案報備制度。推進安全生產應急平台體系建設,到2015年,國家、省、市及高危行業中央企業應急平台建設完成率達到100%,重點縣達到80%以上。
(六)完善宣傳教育培訓體系,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和社會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建立國家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試中心,以及中央企業安全教育培訓考試站。推行安全生產「教考分離」和安全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制度。強化高危行業和中小企業一線操作人員安全培訓。完善農民工向產業工人轉化過程的安全教育培訓機制。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將安全生產納入領導幹部素質教育范疇。實施地方政府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幹部安全培訓工程。
提升全民安全防範意識。將安全防範知識納入國民教育范疇。創建安全文化示範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應急避險和職業健康知識進企業、進學校、進鄉村、進家庭活動,實施「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萬里行」、「文明交通行動計劃」、「消防119」、「安康杯」知識競賽等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培育發展安全文化產業,打造安全文藝精品工程,促進安全文化市場繁榮。
構建安全發展社會環境。開展安全促進活動,建設安全文化主題公園和主題街道。加強安全社區建設,提升社區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推進「平安暢通縣市」、「平安農機示範縣」、「平安漁業示範縣」、「文明漁港」、「平安村鎮」、「平安校園」等建設,創建若干安全發展示範城市,倡導以人為本、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安全文化。

㈡ 山東省標准化單拖漁船二零二零年以後有沒有油補

山東省標准化單吐油漁船2020年以後有沒有油補?這個需要看政府公告。

㈢ 漁船設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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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內河標准化船型是什麼尺寸

拖網漁船(trawler):可分單拖和雙拖;底拖和中層拖;近海拖和遠洋拖;舷拖和尾拖等。
圍網漁船(purse seniner):可分單船和雙船圍網漁船
流網漁船(drifter):亦稱流刺網。
延繩釣漁船(long line fishing boat):延繩釣是由幾公里長的干繩接上很多帶有釣鉤的支繩組成。
竿釣漁船(pole fishing boat):可分近海(40-100總噸)和遠洋(200-500總噸)漁船
捕鯨船(whale catcher):穩性好,船速快,一般不小於16kn.

㈤ 漁船製造廠鹽城東台永海船廠是不是標准化船廠

阜寧有

㈥ 如何做好新形勢下的漁船檢驗工作

漁船檢驗是漁船安全生產監管的第一關,要不斷深化新形勢下漁船檢驗工作理論研究,全面提升漁船技術安全監督檢驗工作精細化水平;要規范業務流程,優化為民服務的質量和效率,積極兌現下鄉服務、當日發證的檢驗服務承諾,變先申報、再檢驗、後簽證的「三步走」程序為「一步到位」;要執行更嚴格的檢驗程序,深入做好老舊漁船、特殊漁船及船用救生設備檢驗工作,堅決杜絕不適航漁船出海作業,努力從技術層面為漁業安全生產工作奠定基礎。
1.以強化法律保障為突破口,全面加強漁船檢驗監督管理法規建設。要努力在《漁業法》修訂中增加漁船檢驗監督管理的法律條款,為開展漁船檢驗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要適時啟動漁船檢驗條例的修訂工作,完善配套部門規章,以適應現代漁船檢驗監督管理的需要。要以體現實用性、操作性、全覆蓋為原則,抓緊漁船檢驗技術法規的制修訂。
2.以強化信息化建設為突破口,全面加強檢驗監管能力建設。要抓緊做好漁船檢驗監督信息化的頂層設計,按照輕重緩急的原則,積極推進「智慧船檢」規劃的實施。各地要在「智慧船檢」的統一規劃下,結合當地實際開展船檢信息化建設。要充分利用「互聯網+」技術,推動實施漁船的身份證管理制度和集中檢驗點試點建設,實現重點檢驗環節可控、可追溯,提高漁船檢驗工作效率和質量。要根據遠洋漁業的發展,拓展遠洋漁船境外檢驗點的建設,提高遠洋漁船檢驗的保障能力。要按照農資打假專項行動統一部署,繼續開展漁船用產品的質量專項治理和監督抽查,打擊偽劣產品。
3.以創新驗船師管理制度為突破口,全面加強檢驗組織體系建設。要探索推進注冊驗船師制度的實施,在人社部等有關部門的指導下,研究適合漁船檢驗發展需要的注冊驗船師制度實施方案,選擇有條件的地方開展建立「檢管分離」工作機制的試點探索。實行以檢驗能力核定檢驗機構業務,繼續開展漁船檢驗機構結對幫扶,促進全國漁船檢驗工作協調發展。要加快制定與新形勢相適應的驗船師培養規劃,創新培訓方法,有計劃、有步驟地壯大驗船師隊伍。
4.以漁船建造質量監管為突破口,全面加強漁船檢驗監督管理技術支撐建設。要創新思路,做好漁船建造的事中、事後監管,積極探索建立設計、修造單位質量聲明制度,推行開工前檢查制度。引導企業進行技術創新,提高漁船建造質量。要逐步建立更多的圖紙審查、安全評價、法規研究、檢驗檢測等的技術支撐組織,開展技術研究,為檢驗監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技術和決策支持。要積極支持相關漁船和裝備技術聯盟的工作,大力提升漁船標准化水平。
5.以強化服務漁業中心工作為突破口,全面加強漁船安全保障支撐作用。要繼續深入開展漁船安全隱患排查,積極配合做好「船證不符」的整治和內陸漁船「三證合一」的推行工作。充分發揮漁船技術標准委員會的作用,推動新技術、新材料、新能源、新裝備在漁船建造和檢驗領域的開發應用,加快漁船裝備升級。認真實施好漁船用柴油機型譜管理制度,加大對違規修造漁船行為的監管執法力度,確保捕撈漁船「雙控」制度有效實施。

㈦ 上海漁盛漁船設計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上海漁盛漁船設計有限公司成立於2011年05月27日,主要經營范圍為船舶設計,船舶技術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咨詢、技術轉讓等。
法定代表人:孫青松
成立時間:2011-05-27
注冊資本:1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10110000557751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上海市楊浦區赤峰路63號30號樓506室

㈧ 上海得漁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上海得漁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國首家專業為漁船產業鏈上每一個環節提供科技信息服務的企業,成立於2015年10月,注冊資本為人民幣2000萬元。企業響應國家普惠政策號召,提供了最全面的漁船供應、漁船出售、漁船承建、拆船修船、船台出租、漁船出租、船用設備供應/出售、船廠設備供應/出售、原材料供應/出售等服務。
法定代表人:張志強
成立時間:2015-10-13
注冊資本:2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10110000767650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上海市楊浦區軍工路334號7號樓511-5室

㈨ 鋼制漁船漁船的特點

我國海域遼闊,海洋資源豐富,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和經濟建設常深入發展,海洋漁業也得到了迅速發展,船舶設備逐年完善,產值逐年提高。近幾年來,小型漁船也得到從木質到鋼質的迅速發展。

在船型上,近幾年也設計了不少優良船型。但由於目前建立群眾漁業船型繁多,不利於進一步發展,應結合漁業機械化的發展趨勢,在船型上應進一步予以發展,在此基礎上應精選船型,是當前群眾漁業發展中一個迫切需要。對於加快漁船建造速度,提高漁業發展,壯大經濟改革有重大意義。近幾年來也有一定數量的近海小型鋼質漁船建造。僅以20HP-80HP,水線20m以下沿海小型機動漁船在設計中一些共性方面所進行分析研究探討。

一、船舶設計

船體主尺度的選擇:

船長L:影響船長因素很多,一般而言,漁船長度的可以從下列幾方面考慮:

(1)對於漁船布置需要,要考慮這些漁船大都是進行拖網,錨流網作業的特點,應提供足夠操作面積,同時也應考慮到船員的居住條件。

(2)對航行性能,如適航性能,適漁性能,回轉性等影響對於小型漁船來說這些性能也是頗為重要。

(3)對阻力的影響,盡可能使船長選擇對阻力最有利的最佳長度。

(4)對船體自重和造價影響:通常在設計初始階段從阻力角度來考慮,再據適航性,總布置、重量造價等各方面加以均衡。但最終確定適宜船長,長度變化對快速性的影響極為顯著,但由於小型漁船在較高佛氏數航行,興波阻力在船舶總阻力中佔有相當在的比重,而摩擦阻力相對較為次要的地位,在其它要素基本不變情況下,適當增加設計水線長度可以降低興波阻力,顯然溫表面增加,導致摩擦阻力也有一定增加,但一般說來,船舶總阻力下降的。

船寬B:漁船船寬一般都比較大,較大的船寬不僅能提供寬敞工作面,對艙室布置也有利。從漁船的實際情況來看,更主要是大傾角穩性,所以採用增加船寬辦法來提高漁船穩性。由於漁船漁撈設備,甲板機械和甲板室重量比例較大,安裝位置較高,因此漁船穩性不夠往往重心過高造成。為了滿足穩性要求,一般採用固定固體壓載來降低重心,取得較合適的船寬。這是保證穩性和改善適航性的好辦法。

吃水T:吃水T的確定,在船寬基本確定之後,一般可用適宜的B/T值來估算。同時應照顧到螺旋槳的工作條件,盡量使其尾部吃水大一些。也就是說在漁船設計時應考慮到艉傾,這樣即使有利於拖網時航向穩定性,又因足夠的艉吃水而取得較大拖力。

干舷F:干舷對大傾角穩性有很大影響,較高幹舷提供了較大儲備浮力,能夠保持一定最大回復力臂和甲板入水角及穩性消失角。改善了大傾角穩性,一般漁船艏波較高幹舷的最低點往往置於舯後。

初穩心高度:由於小型漁船作業決定它經常會回到較大風浪中航行和作業。工作環境和條件較為差。足夠的穩性和適度橫搖應需著重考慮。漁船橫搖周期若等於船寬,可以獲得滿意的搖擺性能。通過幾年檢驗船舶總結來看,漁船初穩心高適宜范圍在0.5-0.8m之間比較適宜。考慮到小型機動漁船的實際情況,在布置上將船舶設備布置於船的靠近舷側處,這樣可增加環動半徑,以獲得較佳的搖擺性能。關於GM我國規范規定漁船下限不得小於0.3m,一般情況漁船設計GM值應在0.5m以上。一條船的穩性是否足夠,應按我國《海舷穩性規范》里的要求進行核算。

二、漁船管理

(1)從小型機動漁船建造現狀來看,目前我國船用柴油機也發展到系列化、標准化。因此選用主機的機型和功率,應從船用的系列化、標准化柴油機中選用。

(2)各有關部門應加強對小型漁業船舶職務船員培訓教育,對超航區、超風級、越境等違章行為嚴格處理,從嚴處罰。使漁民懂的法律法規,做到遵法守法。

(3)「三無」和「三證不符」漁船屢禁不絕,違法從事捕撈作業,嚴重擾亂了海上漁業生產秩序,同時干擾船檢、漁政、漁船監督部門的漁船管理的工作正常發展,各有關部門,應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漁船管理的法律、法規。漁船檢驗條例,進行教育、宣傳,加大執法力度,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清理此類船舶的存在,堅決予以取締。

(4)船檢、漁政、漁監都是漁船管理執法重要部門,三者必須密切配合執法功能。漁業船舶必須持有船檢部門簽發的《漁業船舶檢驗證書》、漁政部門簽發的《漁業捕撈許可證》和漁監部門的職務證書及《航行簽證薄》方能出海作業。缺少任何一種證書均屬違規,漁監有權不予放行。三家執法部門緊密配合處罰要重,打擊要嚴,使小型漁船走向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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