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上海交的公積金可以異地買房嗎
異地購房提供材料可提取。
提取流程:
1、需要向繳存公積金的管理中心(上海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辦理異地貸款的申請,工作人員會確認你的申請所述信息是否屬實,確認無誤之後,工作人員將為你開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2、持身份證、購房合同、異地貸款使用證明等資料前往老家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資料,工作人員會審核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與此同時,上海的管理中心會對你的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市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公積金管委會)是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決策機構。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本市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運作,監督檢查本市單位和職工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情況,依法履行行政處罰職能。
本市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和使用依法接受建設、財政、人民銀行等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並依法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監督。勞動保障、民政、人事、工商、房地資源、統計等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規定。
第三條住房公積金由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
第四條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可以在國家規定的最低繳存比例基礎上浮動確定。每年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和月繳存最高限額,由市公積金管委會擬訂,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並向社會公布。
第五條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全面、准確掌握單位及其職工的相關信息,督促單位依法及時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轉移、注銷等手續。
工商、勞動保障和統計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單位及其職工的相關信息。
第六條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即被新單位錄用的,原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到新單位。
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尚未被新單位錄用的,原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封存管理;職工被新單位錄用後,新單位應當自錄用之日起三十日內,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啟封和轉移手續。
單位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封存、啟封等手續,職工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督促辦理,經督促單位在十日內仍不辦理的,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二十日內予以辦理。
㈡ 上海的住房公積金可以在外省使用嗎
上海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可以在外地貸款買房。
1、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2、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
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3、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2)公積金異地上海擴展閱讀:
上海公積金貸款,只能等購房後,攜帶房產證和有關發票到上海公積金提取地以現金方式提取出來。註:一定要在拿到房產證6個月之內。
公積金的提取流程:
1、申請人向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提出申請;
2、申請人遞交公積金提取資料;
3、審核: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網點辦理提取審核。
4、領取公積金提取回執單;
5、放款。
職工申請提取首先應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在審核後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需要攜帶材料:本人身份證,社保卡,房產證,購房合同,購房發票,戶口本,如代辦一定要是配偶或直系血親,需帶本人六份材料另加代辦人身份證和關系證明,如果有特殊情況需由其他人代辦的,需提供由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㈢ 上海公積金可以異地貸款嗎
若您需要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因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針對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異,具體信息請您詳詢中行當地營業網點,或者公積金管理中心。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㈣ 叫的外地的公積金,在上海買房可以用的嗎
在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想在上海購房,如果是申請商業貸款,這與其他人一樣是比較容易操作的,但如果要在上海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按規定是不可以的。根據在哪裡履行義務應在哪裡享受待遇的原則.
在此介紹一下本市對類似問題的做法:在上海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如在外地購買個人住房,也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但他可以憑其在外地的購房合同和產權證提取個人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此外,職工配偶在外省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除職工與其配偶明確約定該自住住房歸職工配偶個人所有外,職工可以憑相關的證明材料提取其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
㈤ 上海公積金可以在外地買房嗎
根據上海公積金管理規定,個人住房公積金作為購房貸款使用時,暫時只能在繳納公積金所在地辦理購房貸款。
但是想要在異地購房時使用上海公積金,只能辦理異地購房提取公積金買房。如果購買的是外地產權房,那麼公積金帳戶余額自房產證發證之日起半年(6個月)內可以提取一次。
(5)公積金異地上海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市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市私營企業以及其他城市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所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與各部門共同修訂公積金條例,放開個人住房租賃支付基金。2013年,一些城市出台措施,允許患有重病的員工或其直系親屬在緊急情況下提取資金。
2014年,三部委下發文件,取消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公積金強制性中介擔保等收費,減輕貸款人員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提交審議的修正案)提出,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自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調整為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利率為1.50%。
從7月1日開始,2017年,全國所有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處理住房公積金的轉移和延續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通過平台按照操作規程的要求住房公積金的轉移和延續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
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都將「聯網」,通過統一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的異地轉移接續。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已有北京、上海、福州、廣州等20多個城市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劃撥平台。2018年5月15日,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住房公積金征管和貸款業務重要要求身份證復印件的通知》。
參考資料:網路-公積金異地貸款
㈥ 上海公積金可以轉移到異地嗎
可以的。
職工勞動關系遷出上海本市的,並且已經與外省市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可向外省市公積金中心申請將在本市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移到外省市。業務申請所需材料,根據外省市公積金中心的規定提供。
適用范圍:本操作細則適用於使用平台的城市之間辦理職工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未使用平台的,仍按原上海市公積金中心印發的《服務指南》規定執行。
(6)公積金異地上海擴展閱讀:
上海市公積金中心通過平台收到外省市公積金中心傳遞的《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聯系函》後,應當通過平台反饋確認信息,並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以下業務:
1、審核受理
上海市公積金中心根據接收到的信息進行以下審核:
(1)、職工在本市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信息與外省市公積金中心傳遞的信息一致。
(2)、職工已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且住房公積金賬戶處於封存或停繳狀態。
(3)、職工在本市無繼續生效中的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繳存使用證明。
(4)、職工在本市無約定提取業務和未辦結的提取業務。
(5)、職工及配偶作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在本市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債務。
(6)、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未被法院依法凍結。
審核通過的,上海市公積金中心為職工生成《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賬戶信息表》;審核未通過的,將原因通過平台反饋至外省市公積金中心,由外省市公積金中心告知職工。
2、信息與資金轉出
上海市公積金中心將《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賬戶信息表》上傳至平台,傳遞至外省市公積金中心。同時將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資金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轉至外省市公積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