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股市分析 > 退出機制分析

退出機制分析

發布時間:2021-07-07 08:14:38

『壹』 什麼是市場化退出機制

論我國股市退出機制建設的幾個重要問題
我國股市的封閉型特徵嚴重製約了證券市場的規范成熟,建立健全退出機制已成為股市進一步發展的必然選擇。雖然,PT水仙已開退市先河,但這並不能說明退市機制就此啟動,首家退市企業更多的是出於市場義憤。人們常常認為企業退市的困難在於股市本身不規范,法規不健全,證監部門難下決心等等,其實,這只是一種表面現象。要真正建立股市的退出機制,還必須解決好以下幾個深層次的重要問題。

一、建立股市退出機制必須解決企業退市的成本機制問題

我國股市退出機制建設的第一個重要問題是建立企業退市的成本。成本是指個人或組織為獲得所需要的資源而付出的代價,它相對於收益而定義。上市企業的退市不是無代價的,正是這種代價的大小及其與收益的關系決定了股市能否形成有效的退出機制。如果企業、股市和社會為一個企業的退市所付出的代價遠遠超出了它們為之所獲得的收益,退市就會中止;反之,則得到施行。確切地說,上市企業退市與否,取決於退市成本與退市收益的比例,用公式表示:TI》TC或TC≤TI,式中,TI表示退市收益,TC表示退市成本。這一關系式表達了企業退市成本機制的核心。正是這一機制從根本上制約了股市退出機制的建立。

(一)退市成本與收益因素考察

企業退市會對企業、股市和社會產生不同的影響,這種影響包括成本和收益兩個方面。

從成本方面考察,主要有以下因素:第一,退市企業的會計成本。這是會計師在帳薄上記錄下來的成本,它反映使用資源的實際貨幣支出。企業退市,首先碰到的是從會計帳目上要支付多少代價的問題。如果一個企業因退市而破產,那麼清償過程中償債額便是退市的企業會計成本。第二,退市企業的機會成本。企業退市,失去上市特權和融資資格,等於企業放棄了在股市低廉籌措資本的機會,構成了退市的機會成本。第三,企業退市的社會相關成本。相關成本是作出決策過程中使用和發生的費用支付。它的核心在於與決策緊密相關,不發生決策就可能是隱含的。一個企業退市,在股市買賣該企業股票投資者因不能再有機會在市場交易該股票,可能造成持有股票的價格縮水。這種股票的縮水部分屬於社會付費,因為交易市場的活動與企業自身的運行是分離的,股市的責任由社會承擔。可見,社會相關成本是由退市決策引發的。第四,企業退市的社會增量成本。增量成本是因作出某一特定決策而引起的全部成本的變化,與相關成本具有同一屬性,但它發生於特定決策的情況下。第五,企業退市的社會軟成本。這主要包括企業退市乃至破產需要社會各方為之付出的各種難以直接用貨幣衡量的費用。如社會的穩定,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政府出台有關退市的優惠政策、社會的責任等等。

從收益方面考察,主要有以下因素:第一,會計收益。企業退市破產如發生會計成本,則社會就產生會計收益,兩者均為清償額。第二,機會收益。它等同於退市的企業機會成本。因為一個企業退市付出的機會成本也同時為另一個企業的上市提供了機會,使其產生機會收益。第三,社會收益。這主要是企業退市給股市和社會經濟運行的規范發展所產生的社會效益。它屬於一種軟體收益,很難進行量化。但它又是退市收益的真正價值所在。

(二)現行體制下的退市成本機制考察

在退市成本的構成要素中,企業會計成本和機會成本可以概括為私人成本,屬於企業本身的付費;社會相關成本和增量成本及軟成本可以概括為社會成本,屬於社會的付費。這兩大成本的大小及其相互關系從根本上決定著退市成本機制的形成和運行。在現行體制下,它們呈現出量增價高的擴張態勢。第一,私人成本畸高。一是股市的長期封閉運行,積淀了一批劣質企業,資不抵債成為這類企業的共性,如令其退市,破產便成為唯一選擇,由此產生了債務清償中的會計成本,過度負債又使得企業清償後一無所有。譬如ST鄭百文2000年中報每股凈資產-9.31元,負債率216.95%。有效資產6億元,其退市破產,企業的會計成本為6億元。二是股市的高度行政壟斷和股市容量的狹小造成了上市公司殼資源價值與價格的嚴重背離,從而大大提高了企業退市的機會成本。在鄭百文重組案中,三聯公司為什麼要花5.5億元的巨資重組鄭百文?其中隱含的主要因素就是鄭百文退市的機會成本。因為政府控制的股市為上市企業創造了特殊權利,退市則失去了這種權利。第二,社會成本龐大。一是企業對國有銀行貸款的過度依賴和國有銀行商業化程度不高造成了企業退市的相關成本龐大。其來源是企業退市破產時。資不抵債形成大量的貸款懸空,最終不得不由國家承擔相應的損失。如ST鄭百文退市破產造成19億元銀行貸款懸空。二是國有資本的絕對控股使上市公司未能獲得根本的制度變革,國家依然扮演著無限責任股東的角色,造成了企業退市的大量增量成本。主要是企業退市破產時,政府不得大包大攬,包括安置職工,承擔虧損等等。如果鄭百文退市破產,其20億元的累計虧損和2000名職工的安置將成為社會責任。三是國有股、法人股不能流通使上市公司這一最現代的企業組織形式失去了本來意義,阻礙了企業通過股權流動進行自我更新的機制,國家和政府作為企業老闆形象被固化,進一步肯定了國家承擔社會增量成本包括軟體費用的責任。四是通過退市企業股票縮水體現出來的社會相關成本不可輕視,其數額可通過股市市值的減少計算出來。從以上兩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企業退市的成本不僅是巨大的,而且其中的私人成本和社會成本存在著懸殊差距:社會成本遠遠超過了私人成本。面對如此龐大的退市成本,企業和社會是否獲得與之匹配的退市收益呢?顯然,企業的私人成本可以等額轉換成社會收益,但社會成本卻並不能完成這種轉換,於是有:TI<TC或TC,TI,退市成本機制難以啟動運行。如果啟動這一機制,社會成本與私人成本的巨大差距將使企業退市產生嚴重的外部性問題,社會因此而遭受巨大損失。這一原理正好說明了:一旦某上市公司涉及退市會遭到社會特別是企業從屬的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強大幹預。

(三)推動退市成本機制啟動運行的途徑

股市退出機制的確立有待於退市成本機制發揮作用;成本機制的形成必須滿足退市收益大於退市成本的條件;啟動這一機制的關鍵是尋求降低成本的有效途徑。第一,建立企業質量評估制下的及時退市制度,消除退市即破產的現象。前面已提及我國股市的封閉運行造成了大量劣質企業的囤積,令其退市便是宣告破產,因此,企業和社會都不得不為之大量付出。股市應在法規建設上堅決避免產生這種現象,建立一套上市企業的質量評估,體系,讓不符合相應條件與標準的企業及時退出,使其退市後仍能正常存續營運。這樣,退市引起的成本被限制於一個很小的范圍內。因為,一個企業的正常退市不必為之進行清償,原有的債權債務、虧損和職工等都可以在企業續存,社會不必為此承擔更多的責任。第二,改造國有控股公司的股權結構,變國有資本絕對控股為相對控股,推動企業實現有限責任制度,使國有股東為企業承擔有限責任,降低企業退市的間接社會成本。在目前股市存在大量財務狀況惡化企業的條件下,退市即破產的現象不可避免。為了將退市成本降低到最低程度,必須落實企業的有限責任制度。在國有股東占據企業股權絕對優勢的情況下,國有控股公司蛻變為事實國企,國家因此成為企業的無限責任股東,承擔起企業退市破產的全部社會成本。如果國有股在企業進行相對控股(控股比例可在25%左右),多元產權同時在企業發揮作用,可從機制上促進現代企業制度的有效確立,各種股權所有者便可按有限責任獲得上市收益和承擔退市成本,這無疑會大大降低退市的社會成本,減少政府對建立退市機制的顧慮。第三,徹底解決國有股、法人股流通問題,消除企業退市的私人成本與社會成本的巨大差距所引起的外部性。企業退市困難症結在於企業退市的私人成本大大低於其社會成本,政府只好採取封閉股市的措施。這一現象的深層原因除了國有資本的絕對控股之外,還有一個更加重要的因素在產生作用,即國有股的不能流通使持股人凝固,阻礙了股權機制的功能,使企業的實體運動受到終極主體的永恆性控制。這樣,即使國有股只相對控股,也同樣不能使其他產權發揮應有的功能,國有股仍難逃避承擔無限責任的命運。要降低企業退市的私人成本與社會成本的差距,必須實現國有股、法人股的全額流通。理由是:第一,國有股流通可規范企業的產權機制,這將從根本上降低退市的社會成本。如果國有股流通,則要求從中央到地方政府須委託若干國有股持有機構作為國有股的實際委託人,這些機構在持有或買賣國有股的過程中實現委託人與代理人的分離,並以股權控制為核心?惺苟怨

『貳』 創投業的退出機制是怎麼回事

所謂退出機制,就是當風險投資人賺得盆滿簸滿的時候,他就要把自己的贏利變現成貨幣。在聖誕節到來的時候也好給自己的太太們和婊姨婊嫂們購買一些珠寶首飾,或者購買寶馬名駒、巧克力、燕尾服、洋娃娃、伏特佳等等,以使生活過的滋潤甜美。更重要的還是要向那些資金供給人,上交利潤,以便爭取資金供給人更加信任自己,從而繼續把資金交給風險投資人來打理。爭取更多的投機回報。

自從有了退出機制,風險投資人就如同蝙蝠出洞一般,開始了四處尋覓,漫天飛舞,惟恐落後。
如果沒有退出機制,風險投資人就會躲在家裡,上網打游戲收看電子郵件。以便減少日常的開支。

風險投資(Venture Capital),是一種風靡全球的投資方式。國際上權威機構的定義分別是[1]:根據全美風險投資協會(NVCA)的定義,風險投資是由職業金融家投入到新興的、迅速發展的、有巨大競爭潛力的企業(特別是中小型企業)中的一種股權資本;相比之下,經濟合作和發展組織(OECD)的定義則更為寬泛,即凡是以高科技與知識為基礎,生產與經營技術密集的創新產品或服務的投資,都可視為風險投資。

從投資行為的角度來講,風險投資是把資本投向蘊藏著失敗風險的高新技術研究開發領域的過程。從運作方式看,是指由專業人才管理下的投資中介向具有潛能的高新技術企業投入風險資本的過程,也是協調風險投資家、技術專家、投資者的關系,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一種投資機制。

風險投資在扶植高科技產業、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的發展中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並幫助許多高技術企業取得了成功。國外研究表明,由風險資本組成的創業基金對本世紀三個重要的科學發現,即可編程計算機、晶體管和DNA的最終商業化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特別是在高新技術企業創建期和成長期,風險投資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據美國「第一風險」投資信息公司1999年12月發表的報告[2],美國共有248家新公司在風險資本支持下上市,並創造了籌資194億美元的新紀錄。公司的報告顯示,1999年,由風險資本支持的企業購並活動也創造了新的紀錄,總金額達307億美元。近50年來,風險資本對美國高科技產業的成長發揮了重要作用,新公司上市前的啟動投資主要來自風險資本。英國前首相撒切爾夫人曾說,英國高科技產業比美國落後10年,主要是風險投資起步比美國晚了10年。可見,高技術產業的發展離不開風險投資的支撐,風險投資是高技術產業化的「孵化器」。(不過風險投資和高科技本身並沒有必然的聯系。風險投資的最終目的是為了獲利,風險投資家決定是否投資的關鍵並不是項目的科技含量,而是看能否賺錢,能否實現資本的增值變現。)

我國正在進入一個科技快速發展的新紀元,要想使高科技企業在世界競爭中佔有一席之地,就必須建立我國的風險投資體系以推動高科技產業的發展。因此國內許多學者都在關注著中國風險投資的狀況,並做了很多相關研究。如《論中國風險投資的機制創新》(成思危,國研網,2001.1.5),《中國式風險投資之路怎麼走》(成思危,國研網,2000.11.21),《試論我國目前發展風險投資的十大誤區》(劉曼紅,2000,《風險投資在中國》第139頁),《我國目前風險投資熱存在的幾大問題及其對策研究》(張煒,2000),《我國風險投資發展情況綜述》(徐瑞娥,《經濟研究參考》2001年第55期),《中國風險投資發展研究》(陳德棉 何崢,《國際金融報》,2000年12月28日)等。他們都結合中國實際,或從宏觀機制,或從微觀主體入手探討了風險投資在中國發展的現狀、存在的問題和解決的對策。對於目前存在的問題,他們大都提到了融資和蛻資渠道較窄、政府資金過多、投資規模不大、法律不完善、政策不到位、操作不規范、缺乏高水平的風險企業和風險投資家等等。這些探討對加快發展中國的風險投資有很好的啟發。

但是我認為,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在整個風險投資體系中處於核心地位。因為風險投資是高風險與高收益的結合,而高收益必須通過一定的退出渠道實現。為了實現投資者的目的,就要求市場上有健全的退出機制,讓投資者能夠順利的把資金撤出。中國人民大學風險投資發展研究中心的最新調查顯示[3],我國風險投資出現新趨勢,政府投入在我國風險投資中的比例從2000年7月的70%降低到2001年7月的42.9%,非政府資金第一次獲得優勢比例。由此可見,我國的風險資本的融資渠道正在拓寬,投資主體也正在向多元化發展,然而與此相對的風險投資退出機制卻仍然沒有建立。風險資本退出渠道狹窄將成為發展風險投資最大的障礙。因此我們有必要重點關注這一問題。以下我首先將從風險投資的運作機理入手分析其退出機制。

二.從風險投資的運作機理看退出機制

風險投資的運作機理可以用風險投資的運作圖(如圖1)的形式概括:

風險投資的運作主要涉及投資主體(投資者)、中介機構(風險投資公司)與投資對象(風險企業)三個主要組成部分,三者在風險投資的運作過程中各自發揮著自己的作用。
投資主體是風險資本的提供者。它可以是政府投資、企業投資、民間私人持有資金、科研單位自籌資金、商業銀行貸款以及外國投資等。

風險企業是風險投資的接受者。它擁有高新技術的創意或成果,但缺乏將成果產業化的資金。一旦得到風險投資機構的資金支持,便可以實施成果的產業化,並通過市場機制的運作,獲得技術創新與成果產業化的經濟回報。

風險投資公司是溝通風險企業與投資者的「橋梁」。它一方面向社會招募資金,同時經過嚴格的考察和篩選,採用不同的策略將其投向風險企業,並積極介入風險企業的經營管理。待時機成熟時,便通過適合的方式,從風險企業撤回增值後的資金,再投資於其他項目,以實現風險資金的滾動增值。

分析一下上圖中風險投資的整個運作流程,可以清晰的看到,要使風險資本能夠循環產生利潤的關鍵就是風險資本的退出機制。如果缺少了這一環節,風險投資活動的鏈條就會中斷,風險投資就無法實現投資增值和良性循環,也就無法吸引社會資本加入風險投資的行列。風險投資退出機制的意義具體來說主要可以體現在以下幾點:

首先,風險資本的退出途徑也是其實現收益的途徑。風險投資和一般資本市場的投資獲得投資收益的方式不同。一般資本市場的投資主要是通過分紅派息和股份增值來獲得收益的;而風險投資則一般不以企業分紅為目的,而是以股份增值作為報酬,必然要求有一個能創造出資本大幅增值的變現方式,這就有賴於有一個能順利撤出的退出渠道。

其次,風險資本最根本的特徵不僅僅在於它敢冒風險將資金投入到前景不明的產品或領域,更重要的是其資本和投資活動的循環流動性。一旦成功可以帶著高額利潤全身而退,進行新一輪投資,這更要求風險資本必須能夠撤出。

再次,風險投資退出機制為風險投資活動提供了一種客觀的評價方法。風險投資的對象是極具發展潛力的新興企業,這些企業是新思想、新技術、新產品和新市場的綜合集成,其價值不可能通過簡單的財務核算來確定,只能通過市場評價來發現和實現,評價其投資價值最好的標准就是看風險投資退出時能否得到大幅度的增值。

另外一個凸現風險投資退出機制重要意義的地方是,由於風險投資企業本身所固有的高風險,使風險投資項目和非風險投資項目相比更容易失敗。風險企業很難保持長期的高速成長,風險資本要想獲得最高的回報就必須在被投資企業結束高速成長前退出投資以獲得高額資本收益。一旦風險投資項目失敗,不僅不能使資本得到增值,連收回本金也將成為很大的問題。因此一個便捷暢通的退出機制將幫助風險資本最大程度的避免損失。

可見,風險投資與其退出機制是永遠不可分割的。風險投資的高風險通常意味著高收益,而收益的獲取、風險的轉移,關鍵就在於退出環節。退出是實現風險資本盈利的渠道,並且是唯一的渠道。成功的退出不僅意味著高額回報,而且是風險投資進行新一輪投資的基礎。因此,要發展風險投資,必須建立健全的退出機制,這樣才能吸引更多的資金進行風險投資。

國外的風險投資退出機制

從國外的風險投資發展模式來看,主要可以歸納為以銀行為中心的日德模式以及以證券市場為中心的美國模式。

日本、德國的風險投資體系以銀行為中心,風險企業習慣於從隸屬於集團的投資公司和銀行尋求資金的來源。一般認為,企業公開發行股票是風險資本的最佳收獲方式。因為企業發行股票的退出機制在資本的供給者和使用者之間確定了一種對未來企業控制權的結構的隱性合同。這種隱性合同對處理高風險條件下委託人與代理人之間利益沖突是有效的。只有在存在一個具有一定規模的小盤股市場的前提下,把企業股票發行作為潛在的主要退出機制才是現實的。在日、德這種以大公司、大銀行為投資主體的模式下,市場結構中以大企業和企業集團為主,風險企業要達到符合OTC市場的標準是相當困難的。由於缺乏一個比較具規模的活躍的小盤股市場,風險資本的退出主要以企業並購和股份回購為主,缺乏一個對企業家進行激勵的機制,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風險資本市場的發展。這種差距可以從OTC市場上的上市公司和上市所需的時間這兩方面的日美比較可以看出(如表1)。

可見,日本的機制是缺乏效率的。而以證券市場為中心的美國模式更加有利於風險資本的退出和風險投資業發展。以下將著重介紹美國模式。

美國的風險投資成功的主要經驗之一就在於其發達的多層次的資本市場、產權交易市場為風險資本提供了多渠道的退出變現方式。美國的退出方式主要有三大類,即公開上市、出售,以及資產清算。也有些學者分為四類[4]或者六類[5]。這些只是對這三大類進行細分的結果,並沒有什麼實質的區別,不影響問題的研究。

第一,公開上市即首次公開發行(IPO,即Initial Public Offering)。

IPO通常是風險投資最佳的退出方式。IPO可以使風險資本家持有的不可流通的股份轉變為上市公司股票,實現盈利性和流動性,而且這種方式的收益性普遍較高;IPO是金融市場對該公司生產業績的一種確認,而且這種方式保持了公司的獨立性,還有助於企業形象的樹立以及保持持續的融資渠道。在美國,約30%的風險資本採取了這種退出方式[6]。但是公開發行上市需要市場環境的配合和較高的進入條件,退出的費用也比較昂貴。而且由於企業投資基金被認為是內幕人,其所持的股份受美國證監會144A條款的嚴格限制,基金在IPO後僅可轉讓少量股份,直到一定年限後才可逐步轉讓其他份額。

由於主板市場的上市標准較高,監管嚴格,而風險企業一般是中、小高科技企業,在連續經營歷史、凈資產、利潤額等方面均難以達到要求,因此在主板市場上上市通常比較困難。因而不少國家都成立有專為高科技企業和風險投資服務的二板市場,如美國的NASDAQ市場、加拿大溫哥華股票交易所的創業板市場、比利時的EASDAQ市場、英國的AIM市場。二板塊市場比主板市場上市略微寬松,上市規模偏小,主要為具備成長性的新興中小企業和風險投資企業提供融資服務,這更加強了通過IPO方式退出投資的吸引力。

第二,出售。出售包含售出和股權回購兩種形式。售出又分一般收購和第二期收購兩種。風險企業上市(IPO)雖然是風險投資的黃金收割方式,但是由於風險投資支持的企業數量巨大,而市場容量有限,公開上市本身也存在前述的種種弊端,因此在實踐中並不是採用最多的退出方式。事實上,在美國風險投資的歷史上一直占據著絕對重要的地位是出售方式,尤其在股市行情不好時更是如此。近年來,以出售的方式退出在迅速發展的風險投資中比例越來越大。統計表明[7],退出方式中一般收購佔23%,第二期收購佔9%,股票回購佔6%,三項合計佔38%,總量上比IPO還多。[8]進入90年代,美國出現了歷史上第五次兼並浪潮,每年兼並收購金額多達3000億美元,收購兼並市場為風險資本家順利出售自己的股權提供了廣闊的空間。

一般收購主要指公司間的收購與兼並。由於買方無需支付現金,因此較易找尋買家,交易靈活性大。但是收益較公開上市要低,且風險公司一旦被一家大公司收購後就不能保持其獨立性,公司管理層將會受到影響。

第二期收購是指由風險投資公司將其所持有的風險企業的股權轉讓給另一家風險投資公司,由其接手第二期投資。如果原來的風險投資公司只出售部分股權,則原有投資部分實現流動,並和新投資一起形成投資組合;如果完全轉讓,則原有的風險投資公司全部退出,但風險資本並沒有從風險企業中撤出,轉換的只是不同的風險投資者,因此企業不會受到撤資的沖擊。

股權回購,是指風險企業以現金的形式向風險投資基金回購本公司股權。風險資本可以拿到現金(或可流通證券),而不僅僅是一種期權,可以迅速地從風險企業中撤出;而且股權回購只涉及風險企業與風險投資方兩方面的當事人,產權關系明晰,操作簡便易行;並且可以將外部股權全部內部化,使風險企業保持充分的獨立性,並擁有足夠的資本進行保值增值。

第三,清算或破產。這是在風險企業未來收益前景堪憂時的退出方式。[9]據統計,美國由創業資本所支持的企業,有20 %~30%完全失敗,約60%受到挫折,只有 5%~10%的創業企業可以獲得成功。[10]在美國,大約有32%的風險投資採用這種方式退出。這種方法通常只能收回原來投資的64%,但在必要的情況下必須果斷實施,否則只能帶來更大的損失。因為企業的經營狀況可能繼續惡化,而且投入在不良企業中的資金存在著一定的機會成本,與其沉澱其中不能發揮作用,不如及時收回資金投入到更加有希望的項目中去。

從這些退出方式被採用的比例來看,根據對美國442項風險投資的調查[11],在這些風險投資的退出方式中,30%的風險投資通過IPO退出,23%通過兼並收購,6%通過企業股份回購,9%通過股份轉賣,6%是虧損清償,26%是因虧損而注銷股份的。

『叄』 什麼是退出機制

行政角度公務員的退出機制:
就是公務員從各種途徑和渠道主動退出公職的機制。
退出的渠道可以是引咎辭職等。

經濟學角度:
可以有資本退出、企業退出機制。也就是主動、自動離開的意思。

『肆』 什麼叫做退出機制

1、投資退出機制是指風險投資機構在所投資的風險企業發展相對成熟或不能繼續健康發展的情況下,將所投入的資本由股權形態轉化為資本形態,以實現資本增值或避免和降低財產損失的機制及相關配套制度安排。

2、人才退出機制是企業人力資源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的許多企業沒有建立完善的人才退出機制,影響人才積極性的發揮。人才退出機制對員工產生壓力,壓力又產生動力,使這一機制有利於發揮員工的積極性。

構建人才退出機制要注重人員的考核、解聘、回聘和法律制度等問題。

(4)退出機制分析擴展閱讀:

人才退出機制的重要性:

1、實現企業戰略的需要

企業戰略是一組企業活動的決策,企業戰略目標的實現依賴於一系列功能性戰略,而這一系列功能性戰略中人力資源戰略最為重要。

2、實現人才職業生涯設計的需要

職業生涯設計是指將個人發展與組織發展相結合,對決定一個人職業生涯的主客觀因素進行分析、總結和測定,確定其職業發展目標,並選擇實現這一目標的職業。

3、提高員工士氣的需要

動力來自於壓力,一個沒有壓力的企業也就沒有動力,沒有動力這個企業必定是死水一潭。人力資源退出機制猶如人力資源管理中的「鯰魚效應」,對企業中的人力資源起到督促和激勵的作用。通過人才的退出機制保持企業人力資源的吐故納新,在人才退出的同時為企業注人新鮮血液,引入新的思想和理念,不斷提高企業的創新能力。

『伍』 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舉例說明。

風險投資(Venture Capital),是一種風靡全球的投資方式。國際上權威機構的定義分別是[1]:根據全美風險投資協會(NVCA)的定義,風險投資是由職業金融家投入到新興的、迅速發展的、有巨大競爭潛力的企業(特別是中小型企業)中的一種股權資本;相比之下,經濟合作和發展組織(OECD)的定義則更為寬泛,即凡是以高科技與知識為基礎,生產與經營技術密集的創新產品或服務的投資,都可視為風險投資。

從投資行為的角度來講,風險投資是把資本投向蘊藏著失敗風險的高新技術研究開發領域的過程。從運作方式看,是指由專業人才管理下的投資中介向具有潛能的高新技術企業投入風險資本的過程,也是協調風險投資家、技術專家、投資者的關系,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一種投資機制。

風險投資在扶植高科技產業、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的發展中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並幫助許多高技術企業取得了成功。國外研究表明,由風險資本組成的創業基金對本世紀三個重要的科學發現,即可編程計算機、晶體管和DNA的最終商業化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特別是在高新技術企業創建期和成長期,風險投資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據美國「第一風險」投資信息公司1999年12月發表的報告[2],美國共有248家新公司在風險資本支持下上市,並創造了籌資194億美元的新紀錄。公司的報告顯示,1999年,由風險資本支持的企業購並活動也創造了新的紀錄,總金額達307億美元。近50年來,風險資本對美國高科技產業的成長發揮了重要作用,新公司上市前的啟動投資主要來自風險資本。英國前首相撒切爾夫人曾說,英國高科技產業比美國落後10年,主要是風險投資起步比美國晚了10年。可見,高技術產業的發展離不開風險投資的支撐,風險投資是高技術產業化的「孵化器」。(不過風險投資和高科技本身並沒有必然的聯系。風險投資的最終目的是為了獲利,風險投資家決定是否投資的關鍵並不是項目的科技含量,而是看能否賺錢,能否實現資本的增值變現。)

我國正在進入一個科技快速發展的新紀元,要想使高科技企業在世界競爭中佔有一席之地,就必須建立我國的風險投資體系以推動高科技產業的發展。因此國內許多學者都在關注著中國風險投資的狀況,並做了很多相關研究。如《論中國風險投資的機制創新》(成思危,國研網,2001.1.5),《中國式風險投資之路怎麼走》(成思危,國研網,2000.11.21),《試論我國目前發展風險投資的十大誤區》(劉曼紅,2000,《風險投資在中國》第139頁),《我國目前風險投資熱存在的幾大問題及其對策研究》(張煒,2000),《我國風險投資發展情況綜述》(徐瑞娥,《經濟研究參考》2001年第55期),《中國風險投資發展研究》(陳德棉 何崢,《國際金融報》,2000年12月28日)等。他們都結合中國實際,或從宏觀機制,或從微觀主體入手探討了風險投資在中國發展的現狀、存在的問題和解決的對策。對於目前存在的問題,他們大都提到了融資和蛻資渠道較窄、政府資金過多、投資規模不大、法律不完善、政策不到位、操作不規范、缺乏高水平的風險企業和風險投資家等等。這些探討對加快發展中國的風險投資有很好的啟發。

但是我認為,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在整個風險投資體系中處於核心地位。因為風險投資是高風險與高收益的結合,而高收益必須通過一定的退出渠道實現。為了實現投資者的目的,就要求市場上有健全的退出機制,讓投資者能夠順利的把資金撤出。中國人民大學風險投資發展研究中心的最新調查顯示[3],我國風險投資出現新趨勢,政府投入在我國風險投資中的比例從2000年7月的70%降低到2001年7月的42.9%,非政府資金第一次獲得優勢比例。由此可見,我國的風險資本的融資渠道正在拓寬,投資主體也正在向多元化發展,然而與此相對的風險投資退出機制卻仍然沒有建立。風險資本退出渠道狹窄將成為發展風險投資最大的障礙。因此我們有必要重點關注這一問題。以下我首先將從風險投資的運作機理入手分析其退出機制。

二.從風險投資的運作機理看退出機制

風險投資的運作機理可以用風險投資的運作圖(如圖1)的形式概括:

風險投資的運作主要涉及投資主體(投資者)、中介機構(風險投資公司)與投資對象(風險企業)三個主要組成部分,三者在風險投資的運作過程中各自發揮著自己的作用。
投資主體是風險資本的提供者。它可以是政府投資、企業投資、民間私人持有資金、科研單位自籌資金、商業銀行貸款以及外國投資等。

風險企業是風險投資的接受者。它擁有高新技術的創意或成果,但缺乏將成果產業化的資金。一旦得到風險投資機構的資金支持,便可以實施成果的產業化,並通過市場機制的運作,獲得技術創新與成果產業化的經濟回報。

風險投資公司是溝通風險企業與投資者的「橋梁」。它一方面向社會招募資金,同時經過嚴格的考察和篩選,採用不同的策略將其投向風險企業,並積極介入風險企業的經營管理。待時機成熟時,便通過適合的方式,從風險企業撤回增值後的資金,再投資於其他項目,以實現風險資金的滾動增值。

分析一下上圖中風險投資的整個運作流程,可以清晰的看到,要使風險資本能夠循環產生利潤的關鍵就是風險資本的退出機制。如果缺少了這一環節,風險投資活動的鏈條就會中斷,風險投資就無法實現投資增值和良性循環,也就無法吸引社會資本加入風險投資的行列。風險投資退出機制的意義具體來說主要可以體現在以下幾點:

首先,風險資本的退出途徑也是其實現收益的途徑。風險投資和一般資本市場的投資獲得投資收益的方式不同。一般資本市場的投資主要是通過分紅派息和股份增值來獲得收益的;而風險投資則一般不以企業分紅為目的,而是以股份增值作為報酬,必然要求有一個能創造出資本大幅增值的變現方式,這就有賴於有一個能順利撤出的退出渠道。

其次,風險資本最根本的特徵不僅僅在於它敢冒風險將資金投入到前景不明的產品或領域,更重要的是其資本和投資活動的循環流動性。一旦成功可以帶著高額利潤全身而退,進行新一輪投資,這更要求風險資本必須能夠撤出。

再次,風險投資退出機制為風險投資活動提供了一種客觀的評價方法。風險投資的對象是極具發展潛力的新興企業,這些企業是新思想、新技術、新產品和新市場的綜合集成,其價值不可能通過簡單的財務核算來確定,只能通過市場評價來發現和實現,評價其投資價值最好的標准就是看風險投資退出時能否得到大幅度的增值。

另外一個凸現風險投資退出機制重要意義的地方是,由於風險投資企業本身所固有的高風險,使風險投資項目和非風險投資項目相比更容易失敗。風險企業很難保持長期的高速成長,風險資本要想獲得最高的回報就必須在被投資企業結束高速成長前退出投資以獲得高額資本收益。一旦風險投資項目失敗,不僅不能使資本得到增值,連收回本金也將成為很大的問題。因此一個便捷暢通的退出機制將幫助風險資本最大程度的避免損失。

可見,風險投資與其退出機制是永遠不可分割的。風險投資的高風險通常意味著高收益,而收益的獲取、風險的轉移,關鍵就在於退出環節。退出是實現風險資本盈利的渠道,並且是唯一的渠道。成功的退出不僅意味著高額回報,而且是風險投資進行新一輪投資的基礎。因此,要發展風險投資,必須建立健全的退出機制,這樣才能吸引更多的資金進行風險投資。

三..國外的風險投資退出機制

從國外的風險投資發展模式來看,主要可以歸納為以銀行為中心的日德模式以及以證券市場為中心的美國模式。

日本、德國的風險投資體系以銀行為中心,風險企業習慣於從隸屬於集團的投資公司和銀行尋求資金的來源。一般認為,企業公開發行股票是風險資本的最佳收獲方式。因為企業發行股票的退出機制在資本的供給者和使用者之間確定了一種對未來企業控制權的結構的隱性合同。這種隱性合同對處理高風險條件下委託人與代理人之間利益沖突是有效的。只有在存在一個具有一定規模的小盤股市場的前提下,把企業股票發行作為潛在的主要退出機制才是現實的。在日、德這種以大公司、大銀行為投資主體的模式下,市場結構中以大企業和企業集團為主,風險企業要達到符合OTC市場的標準是相當困難的。由於缺乏一個比較具規模的活躍的小盤股市場,風險資本的退出主要以企業並購和股份回購為主,缺乏一個對企業家進行激勵的機制,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風險資本市場的發展。這種差距可以從OTC市場上的上市公司和上市所需的時間這兩方面的日美比較可以看出(如表1)。
表1 日本和美國風險企業比較

資料來源:王益 徐小松,《風險資本市場理論與實踐》,中國經濟出版社,2000.年4 月

第1版,第163頁。

可見,日本的機制是缺乏效率的。而以證券市場為中心的美國模式更加有利於風險資本的退出和風險投資業發展。以下將著重介紹美國模式。

美國的風險投資成功的主要經驗之一就在於其發達的多層次的資本市場、產權交易市場為風險資本提供了多渠道的退出變現方式。美國的退出方式主要有三大類,即公開上市、出售,以及資產清算。也有些學者分為四類[4]或者六類[5]。這些只是對這三大類進行細分的結果,並沒有什麼實質的區別,不影響問題的研究。

第一,公開上市即首次公開發行(IPO,即Initial Public Offering)。

IPO通常是風險投資最佳的退出方式。IPO可以使風險資本家持有的不可流通的股份轉變為上市公司股票,實現盈利性和流動性,而且這種方式的收益性普遍較高;IPO是金融市場對該公司生產業績的一種確認,而且這種方式保持了公司的獨立性,還有助於企業形象的樹立以及保持持續的融資渠道。在美國,約30%的風險資本採取了這種退出方式[6]。但是公開發行上市需要市場環境的配合和較高的進入條件,退出的費用也比較昂貴。而且由於企業投資基金被認為是內幕人,其所持的股份受美國證監會144A條款的嚴格限制,基金在IPO後僅可轉讓少量股份,直到一定年限後才可逐步轉讓其他份額。

由於主板市場的上市標准較高,監管嚴格,而風險企業一般是中、小高科技企業,在連續經營歷史、凈資產、利潤額等方面均難以達到要求,因此在主板市場上上市通常比較困難。因而不少國家都成立有專為高科技企業和風險投資服務的二板市場,如美國的NASDAQ市場、加拿大溫哥華股票交易所的創業板市場、比利時的EASDAQ市場、英國的AIM市場。二板塊市場比主板市場上市略微寬松,上市規模偏小,主要為具備成長性的新興中小企業和風險投資企業提供融資服務,這更加強了通過IPO方式退出投資的吸引力。

第二,出售。出售包含售出和股權回購兩種形式。售出又分一般收購和第二期收購兩種。風險企業上市(IPO)雖然是風險投資的黃金收割方式,但是由於風險投資支持的企業數量巨大,而市場容量有限,公開上市本身也存在前述的種種弊端,因此在實踐中並不是採用最多的退出方式。事實上,在美國風險投資的歷史上一直占據著絕對重要的地位是出售方式,尤其在股市行情不好時更是如此。近年來,以出售的方式退出在迅速發展的風險投資中比例越來越大。統計表明[7],退出方式中一般收購佔23%,第二期收購佔9%,股票回購佔6%,三項合計佔38%,總量上比IPO還多。[8]進入90年代,美國出現了歷史上第五次兼並浪潮,每年兼並收購金額多達3000億美元,收購兼並市場為風險資本家順利出售自己的股權提供了廣闊的空間。

一般收購主要指公司間的收購與兼並。由於買方無需支付現金,因此較易找尋買家,交易靈活性大。但是收益較公開上市要低,且風險公司一旦被一家大公司收購後就不能保持其獨立性,公司管理層將會受到影響。

第二期收購是指由風險投資公司將其所持有的風險企業的股權轉讓給另一家風險投資公司,由其接手第二期投資。如果原來的風險投資公司只出售部分股權,則原有投資部分實現流動,並和新投資一起形成投資組合;如果完全轉讓,則原有的風險投資公司全部退出,但風險資本並沒有從風險企業中撤出,轉換的只是不同的風險投資者,因此企業不會受到撤資的沖擊。

股權回購,是指風險企業以現金的形式向風險投資基金回購本公司股權。風險資本可以拿到現金(或可流通證券),而不僅僅是一種期權,可以迅速地從風險企業中撤出;而且股權回購只涉及風險企業與風險投資方兩方面的當事人,產權關系明晰,操作簡便易行;並且可以將外部股權全部內部化,使風險企業保持充分的獨立性,並擁有足夠的資本進行保值增值。

第三,清算或破產。這是在風險企業未來收益前景堪憂時的退出方式。[9]據統計,美國由創業資本所支持的企業,有20 %~30%完全失敗,約60%受到挫折,只有 5%~10%的創業企業可以獲得成功。[10]在美國,大約有32%的風險投資採用這種方式退出。這種方法通常只能收回原來投資的64%,但在必要的情況下必須果斷實施,否則只能帶來更大的損失。因為企業的經營狀況可能繼續惡化,而且投入在不良企業中的資金存在著一定的機會成本,與其沉澱其中不能發揮作用,不如及時收回資金投入到更加有希望的項目中去。

從這些退出方式被採用的比例來看,根據對美國442項風險投資的調查[11],在這些風險投資的退出方式中,30%的風險投資通過IPO退出,23%通過兼並收購,6%通過企業股份回購,9%通過股份轉賣,6%是虧損清償,26%是因虧損而注銷股份的。

四.中國的風險投資退出機制

從某種角度看,中國的風險投資是在1998年民建中央「1號提案」[12]以後才真正發展起來的。據中國科技金融學會統計[13],到1999年9月,全國一共有92家風險投資企業,資金74億元。而到2000年底[14],據中新社記者在「二00一成都·西部投資論壇」的報道,中國有風險投資公司已經近二百家,投資資本總額超過了三百億元人民幣。可見風險投資的發展勢頭十分迅猛。

但是更應該看到,我國的風險投資仍然處於起步階段。資料分析顯示[15],我國每年2萬多項的省、部級以上高新技術成果,只有不足15%能夠真正實現轉化。已經轉化的科技成果中,資金自籌佔56%,國家貸款佔26.8%,風險投資只佔2.3%。這表明中國的風險投資還遠遠沒有擔負起本應承擔的責任。而影響中國風險投資業發展的關鍵性問題之一就是退出機制不健全、退出渠道不暢通。從上述的國際比較看來,在建立我國風險投資退出機制的過程中,我們必須借鑒國外尤其是美國的成功經驗。然而,風險投資的興起不能不依賴於我國的國情現狀、制度條件,因而也要受到這些條件的約束和限制,因此必須立足於我國的現實情況,在探索中建立適合中國經濟運行機制的退出模式。

對於中國目前的風險投資退出方式問題,國內一些學者也有過一些研究。很多專家學者傾向於大力發展二板市場,或者通過兼並收購的方式實現中國風險資本的退出。有學者曾經選擇了浙江、上海、深圳、北京、天津、沈陽、重慶、武漢等地的30家風險投資公司的90位相關成員對預期的風險投資退出方式進行調研。所調研的風險投資公司在近年內都支持過1~3項的風險投資項目(風險企業),其中4家支持過3項風險項目,9家支持過兩項風險項目,17家支持過一項風險項目。調研的具體成員是風險投資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高級管理人員。這些人可以說是風險投資領域的專家,他們不僅具有豐富的風險投資理論知識,而且在風險投資公司的組建、風險投資運作和風險企業管理方面也有較多的實踐經驗。因此他們的意見大致可以代表國內較為普遍的看法(如表2)。下面,我將結合這個調查結果分析各種風險投資退出機制在我國的現實意義。
表2 我國風險投資預期的退出方式分析

資料來源:范柏乃 沈榮芳 陳德棉,《中國風險投資退出機制及相關法律制度研究》,國研網2000-09-15

一. IPO

1. 從主板市場來看

主板市場進入門檻過高,對上市公司在歷史、規模、業績、行業等方面都有嚴格規定,中小風險企業很難達到這樣的條件。因此,風險投資通過主板市場退出的可能性不大。B股市場按理說對外資而言是一個理想的退出途徑。但由於B股市場本身的定位,其市場存在著很大的缺陷和發展障礙。外資進入國內風險投資領域最大的障礙在於金融市場的開放問題,人民幣不能自由兌換,也存在匯率風險。即使有外國資本想進入風險投資領域,退出的問題也阻礙了其投資積極性。另外,B股市場還存在上市公司普遍盤小、績差,交易費用高,信息披露有待完善,風險極高等問題。這些都影響了外資進入風險投資領域。

2. 從二板市場來看

由表2可見,在給出的九種退出方式當中,我國風險投資專家預期最多是通過二板市場這一最佳的方式退出(達到21%)。國內很多學者也認為應該及時開辟二板市場。但是我認為中國目前利用二板市場來實現風險投資的退出是不現實的。原因如下:

⑴.二板市場的成長和發展,客觀上取決於它本身成長發展的條件和環境,尤其是證

券市場的規范程度以及高新技術產業和風險投資的發達程度。

首先,從高新技術產業和風險投資的的發達程度來看。美國的NASDAQ市場的 繁榮主要得益於高度發達的IT產業和完善的風險投資體制。而我們國家目前科技成果轉化率低、高技術產業資金投入量低。風險投資體制也十分不健全。1998年世界國際競爭力評價,我國技術開發與應用研究的市場法律支持排世界第20位,開辦新企業容易程度排世界第28位,反壟斷競爭的政策評價排第36位,大學與企業的合作排第20位,科研成果產業化排第37位,採用新技術、吸收新技術排第46位,知識產權保護排第42位。這種相對薄弱的環境顯然不利於二板市場的成長。

其次,從證券市場的規范程度來看。我國目前主板市場上還存在很多問題。如機構投資者少,中小散戶多,抗風險能力差;證券市場透明度低,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程度低,投機現象嚴重,違規活動分頻繁,監管的手段還不成熟;一個基本的公開、公平、公正的環境還沒有真正形成,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在這樣的情況下開辟二板市場會增加市場監管的難度,也會增加投資者的風險。

再次,單獨的而二板市場在結構上是否合理還值得研究。一個單獨的創業板可能規模不夠。美國的NASDAQ市場也是由全國市場、小型資本市場和店頭市場三方面構成的。

所以,在中國的風險投資體制、資本市場和高新技術產業尚未達到一定的發達程度,尤其是證券市場還不夠規范以前,貿然開辟二板市場將會帶來很高的風險。

⑵.發展我國的二板市場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即使在美國,從1946年ARD公司成立到1971年NASDAQ的正式開通,其間也經歷了25年的漫長等待。我國關於二板市場的討論已經延續了很久,二板市場曾經是呼之欲出,但是到現在仍然沒有開辟也證明了目前開辟的條件還沒有完全成熟。

⑶.即使開辟了二板市場,其走向成熟還需要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在短期內市場的容量和擴容的規模也不會太大,不可能充分滿足廣大風險投資企業的上市要求。

⑷.就海外二板市場情況而言,美國NASDAQ市場在經過了曾經的輝煌後現在風雨飄搖;歐洲各主要證券市場在80年代都曾在主板基礎上設立過二板市場,但相繼失敗;在日本、韓國、香港也推出了二板市場,但效果都不十分理想。這個問題本身就已經值得我們深思了,更何況我國內地與這些市場經濟十分發達的國家或地區比較還相去甚遠。

因此,現階段通過二板市場實現風險投資的退出,可行性不是很大。我並非否認二板市場本身的作用,只是認為應該在規范主板市場的運作方式,建立較為合理成熟的法律制度基礎上再建立我國的二板市場,使風險資本可以通過在二板市場的上市發行得以退出。畢竟作為一種有效的風險資本退出方式,二板市場有著它不可取代的優勢。[16]成思危副委員長在「2001中國(湖南)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風險投資國際論壇」上指出,目前建立創業板市場仍存在立法及法律程序問題,同時還存在風險防範問題以及成立時機問題,建立獨立的創業板市場,還將需要一段時間。這是基於我國的基本國情而作的分析。

雖然如此,IPO這種國際公認的黃金退出方式在中國目前的現實條件下也並非無所作為,可以依據現實的情況利用間接的方法作一些變通。

⒈利用「殼」資源

鑒於以上的分析,風險投資主體可以對IPO作一些變通,利用「殼資源」取得利益,我認為這是目前比較實際的風險投資退出方式。有14%的專家選擇了買殼上市。

風險投資主體可以先預先取得對某些「殼」上市公司的控制權、支配權,一旦接受風險資本的企業孵化成熟,即可以將所投入的風險資本以至更多的資本注入或轉入「殼化」的上市公司中,從而完成風險投資的回報與增值過程,即買殼上市(如圖2)。這種方式目前比較普遍,是國內高科技風險企業在國內證券市場上市融資的主要途徑,如「托普軟體」收購「川長征」,「科利華」收購「阿城鋼鐵」都是典型案例。另外,還有很多高科技企業通過與上市公司股權互換,或直接向上市公司注入資產和項目以獲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實現借殼上市的目的,並通過對上市公司的重組和二級市場運作以及擴股融資,實現資本的變現和增值。這種方式在中國當前「殼」資源相對稀缺的現狀下,可以作為風險資本尋求變現退出的一種選擇。即使在將來,中國建立起了自己的二板市場,上市資源也不可能一下子放開,使得「殼資源」仍然有其存在的價值。另外,這種方式還省去了申請上市的眾多復雜的程序和相應的成本費用。
圖2 風險投資與「殼資源」的結合模式圖

⒉.海外上市

可以將風險投資退出的渠道選擇在海外,即在海外創業板市場上市。對風險投資來說,重要的是能夠有效地實現資本退出,至於退出的市場設在哪裡並不重要。而且許多國外市場對其它國家公司的上市持積極歡迎態度。我國的風險投資可以在NASDAQ、溫哥華創業板、香港創業板市場直接上市,也可以借鑒以色列、印度的經驗,在海外市場買殼上市。以色列和一些歐洲國家的風險投資,一直是利用美國NASDAQ市場實現退出的。我國目前達到美國納斯達克上市要求的企業並不多,但我們可以充分利用周邊一些國家和地區的創業板市場。如新加坡、韓國、香港地區等的創業板市場,實現風險投資的退出。

二.出售

選擇企業購並、回購和第二期收購即出售方式的專家共計達到了38%,總和超過了選擇通過二板市場退出的比例。這正好符合美國的實際情況。但是我認為出售的方式雖然有很大的優越性,但是在中國實行仍然有很大的障礙。原因如下:

⒈ 風險企業的產權不明晰。在產權交易市場上,風險企業出售的主要是其股權。所以要想以企業出售的方式實現風險資本的退出,首先要解決的產權問題。我國的不少高科技企業脫胎於高校、研究機構或傳統企業,它們與原單位的產權關系模糊;即使是典型的風險企業,由於沒有其適宜的法律和社會基礎,只能被迫套用計劃經濟時期實行的劃分企業類型的傳統模式,即按行政隸屬關系和所有制性質來確定企業的類型,而無法在法律的基礎上用合同的形式來界定創業者之間、創業者與投資者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造成與眾多的中小企業一樣產權不明晰。這是風險企業產權問題的根本原因,

⒉ 產權評估機構和產權交易市場不發達。我國企業產權交易主要是在地方性證券交易市場完成的。這些地方性證券市場由各地方政府所建立,設立的初衷是讓其取代政府的職能,以市場方式盤活資產存量,推動經濟結構調整。但由於產權交易機構的運作既無法律依據,又無經驗可借鑒,從而使產權交易機構的發展陷入了徘徊不前的狀態,並引發了許多問題:產權交易形不成市場,到產權交易機構登記掛牌的往往只是產權出售方,而無受讓方或受讓方極少;產權交易機構大多隸屬各地不同的行政部門,在實際產權交易中,往往遇到來自其他行政部門的強大阻力,而且往往藉助行政力量來促成雙方達成協議;管理人員素質低下,交易機構的領導大多還是政府官員或准政府官員,而無市場壓力和創新主動性。為此,政府於1998年4月下發《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證監會關於清理整頓場外非法股票交易市場的通知》,下令原則上關閉區域性產權交易市場。在這種情況下,眾多的中小企業無法再進行產權的交易買賣,因而風險企業試圖通過產權交易市場出售股權來實現退出的途徑也被切斷。

⒊ 法律不完善。目前還沒有專門以風險投資為調節對象的法律,而與風險投資有關的《公司法》、《證券法》也存在一些不利於建立風險投資體系的條款。如《公司法》第二十二條、第三十五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自由轉讓出資的條款對風險投資的退出形成障礙;《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關於發起人持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的條款,也對風險投資的退出形成障礙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關於公司不得回購本公司股票的規定,也對管理層收購方式的退出構成阻力;而有關證券法規中關於法人股不能流通的規定也是一個現實的障礙。

因此,要大力推進出售的方式,一方面風險企業在成立之初,就嚴格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建立產權清晰的企業,從一開始就避免因產權不清所帶來的問題;另一方面要完善企業產權交易市場、建立產權評估機構。將區域性的股權交易市場一關了之並不是最佳選擇,應該在清理整頓的基礎上,設

『陸』 對於完善和落實研究生分流退出機制一事,你有何看法

2020年9月28日,國務院、教育部發文要求嚴格規范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以及質量的管理。其中,對不適合繼續攻讀學位的研究生要盡早按培養方案進行分流退出; 另外擬將學術不端——即學術論文造假、抄襲等行為納入信用體系中,記入信用記錄中,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這一舉措實際看似突兀,實際上已經籌備了很久。自從2019年翟天臨事件曝光後,國家就開始嚴查嚴打學術造假,針對各大高校的不合格論文以及超期畢業研究生進行撤回學位、清退分流等操作。這對未來我國的學術發展是大有裨益的,這一舉措帶來的影響可能有以下幾點:

一、完善落實研究生分流退出有利於國家學術圈的健康發展和良好風氣

完善落實研究生分流退出機制一方面能夠清退在學習期間能力不足、無心學習或是其他原因導致其無法按期畢業的在讀研究生,保證其不會佔用高校科研資源,為以後有志於學術的學生留下一席位置;另一方面,這一舉措能夠把學術造假、學術抄襲等不良行為防範於未然,為國家學術圈的發展營造一個良好的風氣。

『柒』 國有企業員工退出機制的構建應注意哪些問題

國有公司員工退出機制缺失的問題,就是沒有把員工退出管理納入正常的人力資源師管理系統,導致員工能進不能出,管理人員能上不能下,員工隊伍缺乏危機意識和競爭意識,各項管理制度難以發揮應有的功效,出現很多弊病,如考核流於形式,考核結果與職位調整、薪資調整不掛鉤,職責與報酬不對等,員工士氣低落,人才流失等問題。國有公司要實現可持續發展,就必須對公司人員隊伍進行整體優化。
國企人員退出的主要途徑
當前,國有公司人員退出主要有以下幾種途徑:◆協議解除勞動合同(或稱買斷工齡)。根據協商自願的原則,職工退出工作崗位,解除與公司的勞動關系,公司根據員工工作年限支付絕對的補償金。◆主輔分離、改制分流。公司將非主業資產、閑置資產和關、停或破產公司的有效資產改制為面向市場、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法人經濟實體,員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取得部分改制資產作為補償,成為新公司的股東。◆提前退休計劃。員工取得絕對的經濟補償,提前退出工作崗位,享受退休待遇。◆改革勞動用工關系。公司將賓館、飯店等服務行業的員工轉變為社會化勞務用工,通過支付絕對的經濟補償解除與員工的勞務關系。◆分離公司轉辦社會職能。公司將所承擔的社會職能,如學校、醫院、社區,
資產和人員全部移交給地方政府,實現員工的身份轉變。◆人員退出。公司利用勞動合同管理手段,對違規違紀的員工作出對應的處罰。性質和情節嚴重者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予以退出。
建立退出機制要點
公司人員退出機制的建立須從公司發展戰略的高度來開展工作,確立公司人才退出標准、強化理念的整合和疏導、開展有效的績效考核、制定嚴密規范的實施程序、開辟寬闊的職業通道、營造良性的公司文化,這些工作都與人員退出機制的建立密切相關。◆確立公司人才退出標准和程序,並在招聘時向新員工介紹這些政策。這一環節的主要目的是為公司以後執行人才退出政策疏通渠道。因為公司招聘到的都是接受這一政策的人員,這樣就避免了將來在實施退出政策時,遇到員工方面的阻撓和勞資糾紛。◆強化理念的整合和疏導。公司的人員只要流動起來,才能像江河湖溪一樣煥發勃勃生機,使公司保持活力,增強創新才能。◆公平、公開的績效考核,並根據員工的考核結果做好人才退出的緩沖工作。這一環節如果做得好,就能夠從退出機制中獲益,如果做得不好,不但不會起到應有的作用,而且還會影響員工士氣和忠誠感。◆制定嚴密規范的實施程序。人員退出無論是對公司還是對員工,都是很敏感的一件事情,因此,許多公司為了避免這種尷尬的局面,把人員退出這一環節做得很隱蔽,有時間一個員工從被告知到離開公司只要3~4個小時;有些公司甚至在員工離開之際扣發工資獎金。據調查,一個被退出的員工可能會把這種負面信息傳遞給致少25個以上的人,而每一個被傳遞的人又會繼續傳播。這樣管理給公司造成的形象損失是無法估量的。因此,人性化和柔性化的人員退出操作是一個公司管理成熟的標志。◆開辟寬泛的職業通道,以寬泛的職業發展道路留住需要的人才。如果公司中的員工只能進不能出、能升不能降,所以員工的職業通道將非常狹窄。沒有人才退出機制,部分才能、績效低下的員工始終占據某些職位,而才能較高的員工卻沒有機會接觸這些職位,不能發揮他們的優勢,這勢必造成公司效率低下、人力資源師浪費。◆建設優秀的公司文化,在公司內部營造競爭氣氛,提高員工的工作士氣。人員退出機制使員工處於流動狀態,如果績效不佳,就面臨著降職、降薪、調崗甚至人員退出的危機,這就使員工不斷地為實現高績效而努力,並保持較高的工作士氣。
退出機制的支持系統建設
人員退出機製作為人力資源師管理系統的一個環節,與人力資源師管理其他活動密切相關,所以需要考慮退出機制的各種相關支持機制的建設,這些相關支持機制包括:◆人才流入機制建設。員工流入環節是公司人力資源師形成環節,是由招聘、篩選、錄用以及員工的早期社會化過程所組成的。有效的人力資源師需求預測既能為公司找到真正需要的人才,同時又能有效抑制員工流動和退出帶來的成本損耗。◆績效考核機制和激勵約束機制建設。無論是獎懲、激活沉澱層、崗位調動、降職,還是人員退出,績效考核結果都是最重要的標准,所以設計和建設科學的人員退出機制對績效考核結果的公平、合理和有效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目前,許多公司都使用員工末位淘汰制,基本上是以績效考核機制為標準的。績效考核總是和激勵機制整合利用、激勵與約束機制一起引導員工朝著公司成功的方向行進,形成良性循環系統。同時,兩者良好的整合設計還能夠有效地控制員工的自願退出——「跳槽」
,因為很大一部分員工離開公司都是因為公司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人才培訓機制和儲備計劃。通過分析累積考核結果記錄,發現員工群體或個體與組織要求的差距,分析問題的原因並採取對應的人力資源師措施。對於才能不足的,可通過組織有針對性的培訓,開發員工潛力,提高其工作才能。通過嚴格的考核,仍不能適應工作的員工,才被置換到外部勞動力市場,即人員退出。所以,公司的培訓機制是保證退出機制有效運行的基礎。同時,為了避免關鍵崗位人才退出後,公司找不到勝任者而遭受損失,公司須有持久發展的人才戰略眼光,設計公司的繼任計劃。加強內部人才市場建設、實施多元化的職業發展規劃與管理、規范關鍵崗位繼任人才培育流程建設等,留住人才、培育人才。◆公司文化建設。從聯想集團人員退出引起的風波咱們發現,文化的沖突是最尖銳的。退出機制的設立必須以文化先行,起初讓員工轉變觀念,在思想上認同退出機制,從而為退出機制建設鋪平道路。
人員退出的途徑有很多條,國有公司要根據自身的情況選擇或組合適合自己的途徑,同時還要綜合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實際情況,以免走入誤區

閱讀全文

與退出機制分析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京東月月領理財年金 瀏覽:823
聯匯通寶理財 瀏覽:925
融資的話術 瀏覽:220
融資高山 瀏覽:139
我想理財投資方式 瀏覽:515
100萬投資理財方案 瀏覽:511
最好的投資理財公司 瀏覽:379
理財屋怎麼樣 瀏覽:39
數傳融資 瀏覽:503
廣西融資典當 瀏覽:973
貴陽宜信公司在哪貸款 瀏覽:37
金融資產與實物資產 瀏覽:492
礦貿企業融資 瀏覽:431
理財通領黑鑽 瀏覽:158
做多與融資 瀏覽:862
p2p理財出單 瀏覽:587
融資贖樓費用 瀏覽:456
嘉行天下股票 瀏覽:165
惠生工程股票 瀏覽:404
阻礙融資 瀏覽: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