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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股市聆訊

發布時間:2021-07-08 10:13:07

Ⅰ 攜程通過港交所上市聆訊,這是否意味著離它正式上市不遠了

上市聆訊就是對企業是否具備上市資格進行的一個審查機制,也意味著離上市不遠了。

首先,我先來廢話一下。

攜程,它是一個平台。

攜程是一個在線票務服務平台,創立於1999年。

攜程可以提供海內外六十多萬家的會員酒店預定和服務,它是中國領先的在線預定服務平台。

像在攜程上邊,可以酒店預定、機票預訂、旅遊預定、門票預定、高鐵預定、火車預定、旅遊管理。

像攜程雖說是個在線票務服務商,但更多的是一個在線旅遊服務軟體。

攜程在2019年的時候被《財富》評為未來的50強,而攜程更是排到了世界第八名,並且攜程也早在2003年的時候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目前的股價為38美元左右。

好了,我的廢話完畢。

Ⅱ 什麼是香港法上的「聆訊」和「過堂」

聆詢,是指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決定之前,由行政機關組織並指派專人主持聽取案件調查人員和當事人就案件事實、證據以及決定的理由和依據等進行陳述、質證和辯論的活動。

聆訊,案件在公開審訊前,法庭進行的各項中途聆聽與訟各方的申請或陳述,聆訊一般都在內庭形式進行,與案無關人士不得列席。

簡單的說就是聽取各方面的意見作為參考,最後再取向以決定,而不像內地審問

舊時訴訟當事人到公堂上受審問 香港民間方言還一直沿用

Ⅲ 企業香港IPO從遞表到聆訊需要多長時間

首先提出上市申請,預約聆訊日期,向上市部提交上市申請,上市委員會審閱新上市申請,確定申請人是否適合進行首次公開招股。整個流程大概需要3-6個月的時間。詳情可在公眾號問問匯福集團HFG。

Ⅳ 香港的IPO中上市聆訊是什麼意思

上市聆訊就是上市前對即將上市的公司進行全面評估,待有關專家當面評估是否通過上市。

首次公開募股(IPO)是指一家企業或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相應證監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

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有限責任公司在申請IPO之前,應先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4)香港股市聆訊擴展閱讀:

具體審核環節

1、材料受理、分發環節

中國證監會受理部門工作人員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證監會令第66號)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等規則的要求,依法受理首發申請文件,並按程序轉發行監管部。

2、見面會環節

見面會旨在建立發行人與發行監管部的初步溝通機制。會上由發行人簡要介紹企業基本情況,發行監管部部門負責人介紹發行審核的程序、標准、理念及紀律要求等。

3、審核環節

審核機制旨在督促、提醒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做好盡職調查工作,安排在反饋會前後進行,參加人員包括審核項目的審核一處和審核二處的審核人員、兩名簽字保薦代表人和保薦機構的相關負責人。

4、反饋會環節

審核一處、審核二處審核人員審閱發行人申請文件後,從非財務和財務兩個角度撰寫審核報告,提交反饋會討論。反饋會主要討論初步審核中關注的主要問題,確定需要發行人補充披露、解釋說明以及中介機構進一步核查落實的問題。

5、預先披露環節

反饋意見落實完畢、國家發改委意見等相關政府部門意見齊備、財務資料未過有效期的將安排預先披露。

6、初審會環節

初審會由審核人員匯報發行人的基本情況、初步審核中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其落實情況。初審會由綜合處組織並負責記錄,發行監管部部門負責人、審核一處和審核二處負責人、審核人員、綜合處以及發審委委員(按小組)參加。

7、發審會環節

發審委制度是發行審核中的專家決策機制。發審委委員共25人,分三個組,發審委處按工作量安排各組發審委委員參加初審會和發審會,並建立了相應的迴避制度、承諾制度。

8、封卷環節

發行人的首發申請通過發審會審核後,需要進行封卷工作,即將申請文件原件重新歸類後存檔備查。封卷工作在落實發審委意見後進行。如沒有發審委意見需要落實,則在通過發審會審核後即進行封卷。

9、會後事項環節

會後事項是指發行人首發申請通過發審會審核後,招股說明書刊登前發生的可能影響本次發行及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應予披露的事項。

10、核准發行環節

封卷並履行內部程序後,將進行核准批文的下發工作。

Ⅳ 香港人說得聆訊是什麼意思

就是接受法庭調查的意思啊!法官向接受人了解情況!

Ⅵ 港交所聆詢什麼意思

是港交所聆訊吧!香港聯交所上市委員會聆訊通過才能在港交所上市。 就是一個會議的簡稱!望採納

Ⅶ 什麼是聆訊

所謂「聆訊」,就是隨時等著被聯交所質詢。按照香港聯交所的規定,對擬上市公司只進行「形式性審查」,不進行「實質性審查」。意思是只審核申報材料是否符合上市條例關於信息披露的要求,是否存在非正常關聯交易等等,而不審核上市公司應不應該上市――當時的香港創業板是很寬松的,只要你有兩年的經營記錄,只要公司治理看上去還可以,只要有保薦人願意保薦,只要你的股票發行前有足額的認額,你就可以發股票了。
案件在公開審訊前,法庭進行的各項中途聆聽與訟各方的陳述。
聆訊一般都在內庭形式進行,與案無關人士不得列席。

Ⅷ 什麼叫「聆訊」

聆訊是指案件在公開審訊前,法庭進行的各項中途聆聽與訟各方的陳述,聆訊一般都在內庭形式進行,與案無關人士不得列席。 依據本詞條原意,本人認為「聆訊」一詞,可理解為:聆訊屬於執法部門對當事人陳述事實和答復質詢等執法程序之一。
案件在公開審訊前,法庭進行的各項中途聆聽與訟各方的陳述。聆訊一般都在內庭形式進行,與案無關人士不得列席。聆訊,從字面上理解即是:聆聽和訊問的意思!是普通法系的一個術語。不過從涵意上講,是和我們所使用的大陸法系中的「詢問」「訊問」是大體相同的。且意思介於兩者之間! 辦公室 訴訟律師和法官的辦公室,稱為「Chamber」。訴訟程序中有部份的聆訊是在法官的辦公室中進行的,稱為內庭聆訊」hearing in chambers」,內庭聆訊只准許當事人及其法律代表出席。

Ⅸ 什麼是股市新股發行信批聆訊制

實行新股發行信批聆訊制,是向新股發行注冊制的重要一步。

與現行的核准審核制不同,注冊制的核心在於信息披露,在於公開透明。經過兩年來的改革,目前發行審核的流程已經全部公開,信息披露制度已基本能適應注冊制的到來。

注冊制推行工作首先從下放發審會開始,證監會發審會將由深交所、上交所各自組建的聆訊質詢委員會取代。

該措施參考香港市場,原則上「聆訊質詢委員會」不審核首發企業上報的材料,只對提供的材料進行「形式性審查」,不進行「實質性審查」。可靠消息來源稱,質詢員構成主要包括交易所專員、高校學者、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等,還會增加相關行業的專家。

那麼,既然是參考香港市場的「聆訊制度」,那麼,我們能從香港學到哪些經驗?

一直以來,香港均實施這種審監分離的發行體制,新股審核權既不在香港證監會,也不在港交所,而是在港交所的上市委員會。上市委員會的決定權意義重大。根據上市規則,上市委員會可應上市科的要求在申請初期「原則上」批准某一發行人或其業務,或某類證券適宜上市(但於上市科完成處理該項申請後再詳細做出考慮)。如上市委員會批准某項上市申請,上市科將於適當時間發出正式批准通知書。
從具體操作上看,港交所上市委員會例牌每周四舉行上市聆訊,審批新股上市申請,在香港被稱作「過hearing」。一旦企業申請獲批,隨後將刊登一份聆訊後資料,投行可公開招股,推行各地路演、投資者推介會、IPO新聞發布會等諸類舉動。
內地業界近幾年來亦逐漸達成共識,香港上市委員會的聆訊作為一種自律的市場機制,很好地體現了注冊制的精神內涵。
那麼假如內地現行的證監會發審會將被滬深交易所的聆訊質詢委員會取代,參考香港市場採取的措施,原則上「聆訊質詢委員會」不審核首發企業上報的材料,只對提供的材料進行「形式性審查」,不進行「實質性審查」。
那麼內地的質詢委員會組成結構將如何?據媒體披露的信息顯示,聆訊質詢委員會的質詢員構成主要包括交易所專員、高校學者、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等,還會增加相關行業的專家。
既然是內地的參考藍本,香港上市委員會的人員結構又如何?港交所上市規則是這么描述的:除了間中出現臨時空缺之外,上市委員會由28名(或董事會可能不時議定的更大數目)委員組成。其成員將包括,最少8名為上市提名委員會認為能夠代表投資者權益的人士;上市提名委員會認為能夠適當代表上市發行人與市場從業人士(包括律師、會計師、企業融資顧問及交易所參與者的高級人員)的19名人士;以及交易及結算所行政總裁擔任當然委員。
港交所主板及創業板上市委員會自2003年起以一個整體委員會的方式運作,2006年起兩者的成員完全相同。
以港交所於今年3月2日更新的上市委員會人士來看,主席為李嘉士,副主席為鵬誠峰、TaylorStephen,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作為當然成員,其他成員24人,姓名與履歷一目瞭然。
只要去細細查閱這些委員的經歷,亦可以看出,部分委員都身兼著名上市公司的非執行董事或其他職位,且部分兼有專業領域的經驗。不過即便如此,香港上市委員會還依然被坊間討論是非。
而這些委員的提名,則由上市提名委員會提名。上市提名委員會由交易及結算所董事會三名非執行董事以及證監會的主席及兩名執行董事所組成。至於上市委員會主席及副主席,則由上市提名委員會提名及由董事會委任。交易所及結算所行政總裁不得被委任為上市委員會主席或副主席。據要求,上市委員會的委員不得連任超過六年。
值得思考的是,內地質詢委員會在引入專業人士的同時,是否將包括能夠代表投資者權益的人士?同樣地,內地質詢委員會的提名和任命又是由哪個部門來進行呢?
無論怎樣,聆訊方式始終是內地新股上市制度的新嘗試。至於如何走出中國內地特色,保障投資者權益,這既是中國資本市場的挑戰,亦是數億股民和上市公司的關注。

現行推進措施:全方位提升發行審核透明度

2015年1月30日證監會審核通過藍思科技和常州強力電子新材料首發申請,尚未披露發審會的具體內容。2月4日上會的4家公司,愛普香料、常州騰龍汽車零部件、上海龍韻廣告傳播以及江蘇立霸實業則享受了新待遇。據悉,這將成為證監會每周定期披露新模式。

「證監會的原則非常明確,就是監管部門和所有投資者知道的東西一樣多。」某券商保薦人向記者介紹他所理解的證監會監管方式變化。此前,發審會的內容也有披露,但時間間隔很長,「確實有這種情況,上市公司向監管部門說了一些隱情,說了實話,但普通投資者不知道。」

簡單回顧,近兩年來證監會正在全方位提升發行審核工作的透明度。去年以來,預先披露時點進一步提前至申請受理時,而IPO及再融資的審核流程和審核進度也已向社會公開。加上這次對發審會問題的披露,「單獨從發行審核方面來說,能披露的都已經披露了。」

這是一個全流程的公開。以IPO為例,一家公司向證監會提交首發申請時,也即預披露,公眾投資者就能看到,其後的預溝通過程中,如果有反饋意見及回復,也需要及時掛網披露,發審會上的主要問題也進行披露,整個過程投資者都可以清楚地看到。

及時披露還可以讓投資者分享專業人士的意見。「發審委委員都是各行各業的專家,他們關心的是什麼問題,投資者可以借鑒這些問題去尋找答案,投資時再作出判斷。」上述保薦人介紹,證監會聘請的專家應該是為投資者服務的,而不僅僅是來當裁判的。

以江蘇立霸實業為例,發審會就要求保薦人圍繞產品結構、產品質量、產品成本以及產量等因素,補充說明發行人毛利率明顯高於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結合對發行人與普聞貿易、周昊之間的業務和資金往來的核查,進一步說明普聞貿易是否具備正常開展鋼貿業務所需的資金實力;結合周昊父子背景、與首鋼公司的關系以及運輸費等因素進一步說明發行人2013年起通過普聞貿易向首鋼公司采購鋼板價格大幅低於寶鋼鋼貿的原因等。「有些問題非常具體,如果不能作出令人信服的說明,估計就過不了。」

再融資或重大資產重組的審核情形也得以及時披露。以並購重組委2月5日披露的審核結果公告為例,群興玩具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未獲通過,審核意見為標的公司未來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十一條「有利於上市公司增強持續經營能力」以及第四十三條「有利於提高上市公司資產質量、改善財務狀況和增強持續盈利能力」的規定。

「其實,現在的這些改革或者說轉型,都是在向注冊制靠攏,按照現在的信息披露制度,即使注冊制實行了,上市或者再融資的流程變化也已經不大了,只不過是證監會不再參與審核,而是把權力放給交易所。」廣發證券一位投行人士介紹,從信息披露的角度來看,目前的制度設計已基本能適應注冊制。

Ⅹ 香港上市聆訊通過就可以上市了嗎

是的。

上市聽證是上市前對上市公司的綜合評估,是有關專家對上市審批情況的當面評估。

首次公開募股(IPO)是指企業或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公眾出售其股份。一般而言,上市公司的股票是根據相關證監會發布的招股說明書或注冊聲明中的條款,通過經紀人或做市商出售的。

一般來說,一旦IPO完成,公司可以申請在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上市。有限責任公司申請首次公開募股前,應當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10)香港股市聆訊擴展閱讀:

具體審核環節:

1、材料的接收和分發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部門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細則》(令號:《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上市管理辦法》(令第66號)證監會32日)等規定,依法受理啟動申請文件,並按程序監管部門發布。

2、會議

此次會議旨在建立發行人與發行監管部門之間的初步溝通機制。會上,發行人將簡要介紹公司基本情況,發行監管部門部門負責人將介紹發行審核的程序、標准、理念和紀律要求。

3、審計

審計機制旨在督促和提醒保薦人代理機構及其保薦人代表做好盡職調查工作,並在反饋會議前後進行安排。參與人員包括審計項目審計一、審計二部門的審計人員、兩名簽約主辦方代表和主辦方相關負責人。

4、反饋會議

審核發行人申請文件後,一、二審核員分別從非財務和財務兩方面撰寫審計報告,並召開反饋會議討論。反饋將主要討論初步審計中關注的主要問題,確定需要進一步披露、解釋和發行人進一步核實和執行的問題。

5、預先披露環節

最後確定反饋意見,完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政府相關部門的意見,如未到期,將提前披露財務信息。

6、初步審查會議

初審會議上,審核員應報告發行人的基本情況、初審中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其實施情況。初步評審會議由辦公室組織和記錄,並由部門主管參加了監管部門的問題,第一次和第二次的負責人審核部門、審計人員、辦公室和發行委員會的成員(根據集團)。

7、發布評審會議

發行委員會制度是發行審計中的專家決策機制。委員會有25名成員,分為三組。委員會根據工作量安排各委員會成員參加預審會議和審查會,並建立相應的退出制度和承諾制度。

8、密封部分

發行人的初步申請經理事會審查後,必須對其文件進行封存。原申請文件應當重新分類歸檔備查。封存工作應在發證委員會意見落實後進行。如果不需要執行發行委員會的意見,經發行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將立即蓋章。

9、會後事項

會後事項是指發行人的ipo申請經ipo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在招股說明書發布前應當披露的可能影響發行並對投資者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10、批准和發行

審核完畢後,進行審批文件的發放。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廣發證券H股上市通過聆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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