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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貿區金融監管如何創新

發布時間:2021-07-09 08:49:26

⑴ 試分析上海自貿區對我國的金融改革和創新有何貢獻

金融改革創新措施涉及率先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進一步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擴大金融服務業對內對外開放、加快建設面向國際的金融市場以及不斷完善金融安全網建設,推動人民幣國際化、利率市場化、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綜合監管執法制度框架,從事前審批和主體監管轉向事中事後監管和功能監管。一系列創新,縮小了我國現行制度與國際通行規則的差距,為我國加入更高標準的投資、貿易協定積累了經驗。

⑵ 結合上海自由貿易區的改革,談談我國政府應怎樣轉變職能

一、市場經濟中政府的經濟職能

經濟社會的發展歷史已經證明,市場經濟是人類社會目前為止最具效率和活力的經濟運行機制和資源配置手段,但由於市場本身具有盲目性、自發性和滯後性,會出現諸多市場失靈的情況,如公共產品的提供問題、市場壟斷的產生、外部性問題、社會收入分配不公、信息不完全等。為應對市場失靈,保證經濟的有序、健康運行,政府需要介入經濟過程中,履行相應的職能。

首先,提供市場經濟運行的基本框架,維護市場秩序。經濟主體的各種平等、自由的權利、界限都需要政府通過制定法律來保護,提供和維護市場健康所需要的一系列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並監督規則的執行是政府所必須具備的基本經濟職能。其次,進行微觀經濟管理。政府可以直接生產或通過直接或間接的財政補貼、政策優惠等方式刺激私有企業生產那些市場供給不足的產品,也可執行價格管制、市場准入管制、環境管制[1],或是通過在市場上的購買活動間接影響社會資源配置。第三,進行制度創新。制度是影響經濟發展的根本因素,激勵的制度創新可以促進促進經濟發展的實現。第四,維持宏觀經濟穩定,著重宏觀調控。政府必須運用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等宏觀經濟調控對經濟活動進行干預,以達到「熨平」波動、解決失業和通貨膨脹等問題。

二、我國政府履行經濟職能存在的問題

從新中國成立初期的計劃經濟體制到目前的市場經濟體制,我國政府經歷了五次大規模的改革和調整,政府的經濟職能也經歷著從「全能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的轉變,從程序到方法,從人員到設備,從法律規范到思想觀念,都有了不同程度的變化和更新。但從深層次的角度觀察,仍然存在不少問題。

政府經濟職能的「越位」是指政府對微觀經濟活動干預范圍過廣,束縛了經濟主體積極性的發揮。受計劃經濟體制的深刻影響,政府通過各種渠道控制著各種資源的分配權,對社會生活過多干涉。例如政府通過市場自治組織(如行業協會、商會等)直接管理社會、企業,直接干預社會經濟活動,主動負擔起過多的社會責任等[2]。「錯位」是指在處理政府與社會關系時,由於缺少市場經濟制度條件下的約束和規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沒有正確把握住應有的尺度,將社會的自治和自主意識限制住。例如金融行業的准入、長官意志、行業壟斷、法規體系的薄弱,程序性法規的匱乏,政府官員大量的尋租行為等。「缺位」主要是指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出現了需要政府發揮一定職能,但是政府沒有發揮或者發揮的不充分現象,主要表現在政府宏觀調控的范圍和力度不足或方式失當,不能提供滿足社會需要的公共物品及服務,不能保障公民的自身福利,缺乏保護公平競爭的法律法規和措施等。

我國在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過程中,政府對部門管理方面工作明顯強於對行業管理工作,這就導致大量行政性企業的出現,這些行業部門利用自身行政特點阻止其他經營者進入和參與本行業的經營活動,如石油、電力、電信和鐵路等行業。同時利用自身對國有企業的所有權干涉企業經營決策戰略,領導人任免等;其次是地區壟斷,地方政府利用地方行政權力資源,設置貿易壁壘,提高市場准入資格,阻止其他地區的等同商品進入本地區,來確保該地區商品的壟斷地位。其後果是將我國整體市場分割開來,形成若干個小市場,嚴重的阻礙了商品、資金、物質的流通;同時造成了市場中各個經濟主體的分配不公,嚴重影響了市場經濟的全面健康發展。

當前我國政府通過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消了一大批行政審批項目,並在各地廣泛設立行政服務中心,推行「一站式辦公、一條龍服務、並聯式審批、陽光下作業、規范化管理」的運行模式,但依然存在許多問題。

首先,我國行政審批依舊過多,例如2014年2月,海南省人大代表展示了一個投資項目到辦完所需要的手續,包括了30多項審批,蓋上百個章,最少經歷272個審批日。其次,我國僅僅依據國家部委現有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政府文件來推動行政審批改革,缺乏統一科學合理的標准,而且各級行政機構都有行政審批定權,行政機關可以根據自身利益隨意設置審批事項。第三,我國政府在行政審批環節普遍存在「重審批、輕監管」,「重權利、輕義務」,「重利益、輕服務」的現象。一些政府部門只注重與自身既得利益相關的項目,在審批過後很少對審批項目的實施過程進行管理,許多符合審批條件的經濟主體進入市場後因為質量不高,競爭力不強,效益不好,很快就被淘汰,甚至有利用審批獲得合法身份後在市場中大肆侵犯公共利益,對公共財產和人身權益造成極大傷害[3]。此外,政府機構的盲目擴張導致政府部門機構過度龐大,人員質量參差不齊,人浮於事,無法實現市場經濟中政府理應體現出的高效、便捷等特點。

市場經濟也是法治經濟,要求資源在市場經濟規則下實現合理配置和有效分配。但在我國市場經濟環境還缺乏完備的法律保障,沒有一套健全的法律體系和機制,也欠缺對有限法律的靈活運用,同時現在主要以「人治」為主,「長官意志」、「拍腦袋決策」時有發生的前提下,政府執法意識和觀念缺失,人治色彩依然存在與某些環節和過程中,造成執法的隱蔽和主觀臆斷[4]。由此造成市場競爭的不公平。不能限制市場壟斷,不能有效禁止市場不正當交易,因此市場經濟不能得到正常的發展。

三、上海自貿區實踐中我國政府經濟職能的轉變與創新

2013年8月,國務院正式批准設立上海自貿區。自由貿易試驗區是以本國(地區)法律和規定為基礎,在本國(地區)境內設立的區域性經濟特區。這種方式屬一國境內關外的貿易行為,也就是某一國(或地區)在其轄區內建立一個區域進行對外貿易,對貿易活動不過多干預,且優惠或免除對外運入貨物的過路費。上海自貿區由上海外高橋保稅區、機場保稅區和洋山港臨港新城組成,實行政府職能轉變、金融制度、貿易服務、外商投資和稅收政策等多項改革措施,試圖成為中國經濟、政治新的試驗田。根據目前國務院以及商務部公布的方案和具體實施的政策來看,上海自貿區管理中政府進行經濟職能轉變主要採取了監管模式創新、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及完善法制保障、進行地方立法實驗等舉措。

自貿區實施「一線徹底放開、二線安全高效管住」的創新監管服務新模式,「一線」指國境線,「徹底」被不斷強調。同時探索施行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即法無禁止即合法,規定企業「不能做什麼」,讓市場較以前發揮更大的作用。而且借鑒國際通行規則,對外商投資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研究制訂試驗區外商投資與國民待遇等不符的負面清單,改革外商投資管理模式②。對外資施行准入前國民待遇而不依賴當前已有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主動放棄行政控制,這點說明此次對監管模式創新的目的是消解政府部門因其行政管制而產生的設租、尋租的機會。因此,自貿區建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是利用現有的開放試點里,簡化步驟,減少政府行政管制,提供一條整合現有海關特殊監管區的有效路徑。

以「輕審批、重監管」為中心,減少對自由貿易區經濟發展產生阻礙的行政審批。建立統一受理、綜合審批、並聯審批和高效運作的服務模式,建立和完善信息網路平台,使不同部門協同管理,擺脫傳統的各個部門各自為政的現象,提高效率。更改12項行政審批事項為備案制,降低了行業准入門檻,並意味著政府從事前審批向事後監管的方向轉變,減少了行政審批事項、打破壟斷,防範目前體制中因政府行政干預而產生的設租現象。而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在減少政府行政干預經濟過程方面也用相似作用,所以負面清點管理模式在未來應當應用於國內企業而不僅限於外資企業。

建立行業信息跟蹤、監管和歸集的綜合性評估機制,加強對試驗區內企業在區外經營活動全過程的跟蹤、管理和監督。建立集中統一的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體系,提高執法效率,在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葯品監管、知識產權、工商、稅務等管理領域,社會力量被積極鼓勵參與市場監督,實現高效監管,體現了政府在市場監督方面向社會放出本屬於它們的權力,並且可能在未來會形成統一的市場行政監管機構。提高行政透明度,完善體現投資者參與、符合國際規則的信息公開機制。完善投資者權益有效保障機制,實現各類投資主體的公平競爭。

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並授權,試驗區內,對負面清單之外的外商投資暫時停止實施《外資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等3部法律的有關規定,暫時停止實施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試行期為3年。同時強調地方立法對於上海市的重要性,上海為了符合自貿區發展需要可以制定相關有利的法律法規。

總的來說,在上海自貿區內,政府對監管市場經濟活動的創新以及轉變政府職能、加強宏觀調控和監管職能、減小對微觀經濟的干預力度、「重監管、輕權力」、改革審批制度,並進行地方立法試驗等舉措,甚至進行整個管理體系的創新再造,以期建立統一的市場監管體系,消除市場分割,都是在實踐「小政府,大社會」和服務型政府,理清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努力實現高效的、市場化的宏觀調控管理,以及有效、審慎的風險管理。這是創新的改革思維,也是理清市場和政府最優邊界,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的最新嘗試。

四、推進我國政府經濟職能轉變的政策建議

現代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法治經濟,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政府,必須做到依法行政,明確落實政府行為的法律責任[5]。而實現法治化管理,必須樹立法律的權威以及政府乃至整個社會的法治意識,要用完善的切合市場經濟法律和規則代替政府的發號施令,代替政府的政策措施。政府在履行職能的過程中要明確立法先行的思想,應當在《憲法》、《立法法》和《行政法》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劃分政府的經濟管理許可權,在充分發揮政府市場監督的作用,限制政府行為過程中的恣意和專斷,使其更好完成協調、監督、引導和宏觀調控的作用。同時,這次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上海自貿區暫停施行的外貿三法和文物保護法的部分條款的舉措是我國法制史上首次出現的暫停現行法律制度的現象,說明我國法律制度仍有部分與國際自由市場經濟貿易相沖突的部分,同時說明我們政府亟須進行更適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法制、法規建設,加強自身法律體系與國際貿易大環境的聯系。

政府應逐步向市場放權,將精力投入到宏觀調控和對市場的監督中,營造公平、高效的市場環境和保證市場的有序進行,建設服務型政府。同時政府機構還能相應落實法定質詢、罷免等追究責任的具體程序,創設引咎辭職、責令辭職等責任制度,強調對市場經濟政策制定的責任意識,建設責任型政府。在促進政府經濟職能轉換的前提下,政府應精簡經濟職能相重合的機構,提高工作效率。裁汰冗員,營造人才創新新環境,提高行政人員本身的素質,增加公務員瀆職、腐敗的風險和成本,修改和完善國家公務員制度,採用績效管理和全面質量管理,量化政府效率的評估指標,多方面確定評價政府效率的標准,使政府效率易於評斷,容易監督。同時可以採用科學化、電子化手段和方法解決工作效率低下的問題,方便政務及時向公眾公開,如推行電子政務,加強各級政府網站建設等,可以更好實現政府行政管理高效、公平、合理。

政企合一是計劃經濟體制遺留下來的問題,使得國有企業不能成為市場主體,干擾了統一的市場規則對各個市場主體的平等[6],而政企分開的要求是政府不得再擔任企業經營權主體,即將現有政府所擁有的所有權的企業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通過設立董事會,實行股權多元化,將所有權從政府手中轉移到多數代表公民所有者的其他機構。因為國有企業的所有權最終屬於人民,所以所有權必須交由代表人民意志的機構,而不是由政府具體代理,最終形成「政府所有」的經營機制。同時,政府應當承擔起本應由政府承擔但實際由國有企業承擔的公民福利和失業人員再就業問題,減小國有企業應承擔政府的社會職責而付出的成本,做到政府向國有企業放權讓利的同時也要收回本應由政府承擔的責任。

⑶ 上海自貿區金融創新給商業銀行帶來哪些機遇和挑戰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公布後,引發了金融改革的強專烈預期,金融機構屬都想搶先分食改革紅利。目前已有10家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浦發銀行、上海銀行以及花旗銀行、星展銀行)湧入自貿區。可以肯定的是,作為我國改革開放的又一重大舉措.上海自貿區建設無疑給我國商業銀行帶來了巨大商機。但同時也是巨大的挑戰,商業銀行在決策是否進入、何時進入、如何進入、進入後如何運作管理之前,必須要對機遇和挑戰有一個清晰的認識,否則會戰而不勝,甚至一敗塗地,殃及全行經營目標的實現。

⑷ 上海自貿區 誰是頂層設計的人 政策創新

馬宇:上海自貿區政策制定須有統攬全局的頂層設計
上海自貿區的負面清單是上海市方面制定的,國家商務部、發改委只是負責「指導」。如此高端的政策設計,牽涉面如此之廣、影響力如此之大,地方政府怎麼能夠擔綱?不是能力問題,而是上海市怎麼能夠協調得了各個中央部門的政策?所以只能把現成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原文照搬,有關行業管理規定全盤吸納,還不得不再吸收一些部門新增加的規制。

新一屆政府機構改革中,未能設立統攬全局的改革機構(如改革委),對新一輪改革開放的不利影響已經開始逐步顯現———此次自貿區政策設計中暴露出的問題,只是一個小小的、但卻是典型的例證。改革可以從底層、從某個點突破,這沒錯。但時至今日,關系全局的改革,必須得有統攬全局的頂層設計才行。而這樣的重任,一個地方政府承攬不了,一個自貿區概念也負載不了。

上海自貿區概念剛剛推出時,各界人士還在暢想自貿區里可以給消費者增加多少福利,如免稅購物、自由上網、寬頻價格降低、游戲品種增多、貨幣自由兌換、利率自由浮動之類。現在看來,可能要有所失望了。下面我們就分行業稍微詳細剖析下上海自貿區的市場開放程度。

農林牧漁業:目前我國對於外商投資市場准入管理實行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下稱「目錄」)中有4項(限制類3項,鼓勵類中管制措施1項),在上海自貿區里的負面清單(下稱「清單」)中都可以找到,且多了1項:「投資農作物種子企業須合資、合作……」,這是把外商投資種子生產企業的行業管理規定拿進來了。

製造業:目錄限制類中31項,鼓勵類中股許可權制約23項,也基本可以在負面清單中找到,並且連管制標准也基本一致。讓人疑惑的是,在自貿區里,連製造業都要進行跟區外一樣的管制,那自貿區的市場突破到底體現在什麼地方?有些政策原本在全國范圍內實施都頗遭詬病,如汽車整車生產企業外商股份不得超過50%、一家外國汽車生產企業在國內只能建立兩家整車合資企業等政策,早已經嚴重阻礙了中國汽車產業的市場競爭,並且我國在入世過渡期結束以後也已經在「法理」上取消了對於外國汽車進口的數量限制措施,因此更沒有理由限制外商在國內投資生產,但我們卻一直限制著,如今還把這樣不合理的規定移植到了自貿區。可在此前的實踐中,我們已經允許本田汽車在廣州出口加工區里建立了外資控股的汽車生產企業。如此明顯的政策滯後都不能在此次的自貿區建設中得到糾正,很難指望自貿區做其他什麼超前設計。

服務業領域更是如此。這本也是國內外期望最殷的領域,但目錄中的限制類35項,鼓勵類中股許可權制措施12項,依然如約出現在了負面清單中。更有甚者,沒有出現在目錄中的某些產業和管制措施,也出現在了負面清單中,比如「禁止投資網際網路數據中心業務」、「禁止投資文物拍賣」、「禁止投資鹽的批發」、「禁止直接或間接從事和參與游戲運營服務」等。筆者試圖努力從中找出突破來,最後終於找到了一點:在目錄中作為限制類的「成品油批發」,似乎在清單中沒有列出。

自貿區的發展,基本點和根基在於貨物貿易自由化,其中相關中介服務機構的進入將起到重要作用,但目前來看自貿區內對於認證公司、貨代公司、船舶代理公司、外輪理貨公司等仍然採取與區外一樣極為嚴格、且與國際慣例不相吻合的管制措施,其中進出口商品檢驗認證公司的認證資格、市場競爭等管制措施,本來就不能適應目前我國外貿發展的要求,在區外也是要改革的,如今又原封不動地搬進了自貿區負面清單。

而業界最為關注的金融業開放,在負面清單中更是看不出端倪,因為目錄中的限制類全部體現在了清單中。至於業務監管、門檻降低、民資進入等方面具體的開放措施到底體現在何處,只能等候金融監管部門出台「細則之後的細則」。

電信業開放也頗為耐人尋味。我國在十年前加入世貿組織時,已經承諾開放電信業。按照當初既定的開放進度,目前外資在我國基礎電信領域建立合資企業已經可以占股49%了———至於實際上至今為止還沒有任何外資進入基礎電信領域,到底是外資不願賺這其間的超額壟斷利潤,還是其他原因,且不說它;但在自貿區中,投資基礎電信業務固然外資股份能達到49%,可從事增值電信業務又新增了諸多限制,就讓人費解了:過去十多年中,我們沒有按照開放進度建立合資基礎電信公司;那麼,在自貿區里繼續維持現有政策的情況下,就能建立合資的電信公司,與現有電信公司展開公平、自由競爭嗎?

各個行業、方方面面的掣肘,根源何在?

據媒體報道,上海自貿區的負面清單是上海市方面制定的,國家商務部、發改委只是負責「指導」。這不禁讓人莫名疑惑:如此高端的政策設計,牽涉面如此之廣、影響力如此之大,地方政府怎麼能夠擔綱?不是能力問題,而是上海市怎麼能夠協調得了各個中央部門的政策?所以只能把現成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原文照搬,有關行業管理規定全盤吸納,還不得不再吸收一些部門新增加的規制。媒體報道稱商務部把方案向25個中央部委徵求意見,得到63條具體回復,估計其中相關意見都體現在負面清單中了。可如此一來,這個清單也就變成了不倫不類的怪胎,不但沒有突破,反而徒遺笑柄。

或許突破點不在表面的行業准入,而在於投資審批?的確,方案里公布了,清單以外的內外資項目都實行備案制。但須明白兩點:一是負面清單之外,還有多少有投資價值的行業?無論內資、外資,近年來汲汲於擴大市場開放的,還有哪幾個沒有包含在這個負面清單中?二是即使目前,真正拿到中央部委去審批的項目也沒有多少了,商務部一年「審批」的外資項目也不過百十來項。

吊詭的是,如果這個負面清單里的投資項目都要拿到中央部門審批,單一個上海自貿區上報項目可能就要大大超過目前全國實際審批的數量。其中原因,有的在於某些部門把「備案」變成了審批;有的則是由於審批權的下放,絕大多數項目的合同章程審批都由地方政府做了。而如果嚴格執行負面清單里投資項目須報國家有關部門審批的規定,那自貿區投資項目上報國家審批的反而會大大增加,這實在是莫大的諷刺。

扼腕嘆息之餘,不由人再次想到,新一屆政府機構改革中,未能設立統攬全局的改革機構(如改革委),對新一輪改革開放的不利影響已經開始逐步顯現———此次自貿區政策設計中暴露出的問題,只是一個小小的、但卻是典型的例證。

改革可以從底層、從某個點突破,這沒錯。但時至今日,關系全局的改革,必須得有統攬全局的頂層設計才行。而這樣的重任,一個地方政府承攬不了,一個自貿區概念也負載不了

⑸ 上海自貿區,在這里創新是哪些的啊

來自「自 貿 之家 」zm21cn「第一自貿 區新 媒 體」網 站:
第一大功能回就是貨物自由貿易,。第二大功能是推動中國服務貿答易和投資的便利化和自由化,第三大功能是通過離岸金融市場的發展推進中國金融自由化。第四個方面理順政府和企業、市場、社會的關系
另外一個是開放功能,人民幣的國際化,貿易的自由化,投資的公平化、自由化,這些抓住了我們未來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問題,反映了新一代領導集體施政綱領的意圖,也體現了自貿試驗區在未來新一輪改革開放所承擔的戰略責任。

⑹ 自貿區有很多金融創新措施,存款利率高的嗎

根據總體方案,自貿區將加快金融制度創新,對金融市場 利率市場化創造條件進行先行先試。想了解更多自貿區金融咨詢,請 上 《自貿之家》 網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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