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銀行信貸案例分析
1,風險系數均被1減,得1,0,0.5,0.7,0.5與金額對應相乘加總。
2,351*8%
3,自有資本補充:=2-1
另外兩道把原數據發給我,這樣看太累
Ⅱ 貸款風險案例分析求答案
1.XX銀行在這筆貸款管理過程中存在哪些問題,請予以簡單說明。(至少四點)回
⑴2006年企業出現虧損,無法足額答償還本息;⑵企業不提供擔保,信用等級下降,貸款風險加大;
⑶銀行未進行有效的催收;⑷ 銀行未進行有效的貸款風險迴避
2.該筆貸款在2006年8月時可定為風險分類中的哪一級?請簡單說明理由。
次級貸款。該公司的還款能力出現明顯問題,完全依靠其正常經營收入無法足額償還本息。
3.在2007年9月時應定為哪一級,說明理由。
可疑貸款。該公司無法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即使執行擔保也會造成較大損失。
Ⅲ 銀行貸款案例分析題
某銀行信貸員考試案例分析題
甲公司、某銀行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借版款權數額為500萬元,借款期限為2年。丙、丁為該借款合同進行保證擔保,擔保條款約定,如甲不能如期還款,丙、丁承擔保證責任。戊為甲與銀行的借款合同進行了抵押擔保,擔保物為一批布匹(估價300萬元),未約定擔保范圍。
根據以上情況,回答下列問題:
如甲與某銀行決定放棄戊的抵押擔保,且簽訂了協議,但未取得丙、丁的同意。丙、丁應否承擔保證責任。( D ) A、丙、丁可不承擔保證責任 B、丙、丁對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
C、如甲與銀行通知了丙、丁,則丙、丁應承擔全部債務的保證責任 D、丙、丁仍應對布匹抵押價值以外的債務負保證責任
Ⅳ 案例分析:關於擔保貸款
1、李三作為擔保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如果是連帶保證,在李一到期不還款時,銀行就有專權要屬求李三還款;如果是一般保證,銀行應在起訴李一還款無果後,才能要求李三還款。
2、第一次法院判決中是否有判決李一還款、李三承擔連帶責任的表示?
(1)如果第一次的判決中有讓李三連帶還款的表述、或者是李一不履行法院判決後銀又起訴了李三並有判決的話,法院現在劃扣李三的存款給銀行就沒有錯誤;
(2)如果第一次的判決中並沒有涉及讓李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問題:現在法院在銀行沒有起訴李三、並有法院判決確定讓李三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情況下,直接劃保李三的存款,屬於違法。李三可以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
3、「李三應如何索回自己被法院劃轉的存款」:很有可能是要不回了,因為銀行一般設定的是連帶保證、在起訴李一時很可能也起訴了李三:如果法院的判決中確定讓李三承擔連帶還款責任,這錢李三是肯定要不回了。
但,李三可以在這一萬被劃扣後二年內,向李四索要這錢。
Ⅳ 金融法規案例分析題。答案好的話給高分
性質:違法 不承擔,該協議屬於無效條款
Ⅵ 銀行貸款案例分析!,在線高分求!你懂!
第一:1月2日才審批同意,竟然1月1日就發放了一年期貸款,呵呵呵呵,這管理簡直是無專敵
第二:因故障暫未屬到賬這種情況暫時性逾期,其實可以寫情況說明的,支行擅自從自己的結餘款為企業墊付這個就是違規違法操作,審計一查肯定相關人員要撤職。
第三:這個問題比較牽強,每個行政策不一樣,但一般商業銀行住宅抵押率不超過7成,商鋪不超過5成,這個抵押率有點高
Ⅶ 經濟法案例分析題
1、甲乙丙丁的主張均不成立。本法規定,(1)退夥人對基於其退夥前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故,甲仍需承擔無限連帶責任;(2)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這是基本特點,因此盡管合夥人之間約定了比例,因此,乙要承擔連帶責任;本法沒有對勞務出資做特別規定,因此丙仍需按照一般規定承擔連帶責任;(4)新合夥人對入伙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故,丁的主張不成立,也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2、企業解散時,三人分配企業財產不合法。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後,剩餘的財產再依法進行分配。
3、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後,再清償銀行貸款。銀行可以向甲乙丙丁中的任何一個人請求全部償還,也可以向其中的一個或幾個合夥人請求部分償還。
4、銀行貸款清償後,甲乙丙丁內部之間平均分擔,清償數額超過應該承擔的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