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股市分析 > 企業年金遞延納稅政策的影響分析

企業年金遞延納稅政策的影響分析

發布時間:2021-07-12 22:24:26

Ⅰ 企業年金調整為遞延納稅後如何計稅

國稅總局新出台了關於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的新政策,
總結下來有以下幾點內容:單位為員工按照規定比例繳納的年金在劃入個人賬戶的時候暫不繳稅,員工工資里承擔的按照國家規定的年金個人繳納部分可以全額稅前
扣除,超過規定比例繳納的年金需要合並在員工當月工資繳納個人所得稅;年金託管機構將年金基金進行投資運營產生的收益在計入員工個人的賬戶時也暫不繳納個
人所得稅。由此可見,老政策中年金在繳存環節就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政策全面調整,將納稅義務往後遞延了十幾甚至幾十年。

張先生月薪25000元,就職的公司為員工建立了年金計劃,按照規定公司為員工繳納年金的基數不能超過當地去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公司為張先生每
個月繳納2300元的年金,張先生自己繳納1200元。該地區月職工平均工資為4700元。按照新政策的規定,在年金計入個人賬戶時,由於張先生的月薪遠
遠高於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因此公司為其繳納的年金中超過4700元基數3倍的年
金:3500-(2300+1200)/25000×4700×3=1526元,不能稅前扣除,需要與張先生的當月工資一起計算個人所得稅。

那麼新政策中年金在什麼時候繳稅呢?到張先生退休時,個人年金賬戶中除了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年金,還有年金託管機構將年金基金投資運營的收益,二者合並
後如果張先生按月領取,則全額按照工資薪金的七級超額累進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按季或者按年領取時,將領取金額除以相應的月份數,分攤到每個月計算個
人所得稅。這與之前的年金政策有了極大的區別。之前的年金政策,在年金計入個人賬戶的時候就要單獨按照一個月的時候計算個人所得稅,同時如果幾個月合並繳
納年金,則合並金額不允許分攤到相應的月份,這讓個人所得稅的稅負極大地受到企業操作方式的影響。而新政策允許個人按照季度或者年度領取的年金分攤到相應
的月份來繳納個人所得稅,更符合業務實質,也降低了納稅人的稅負。

Ⅱ 企業年金中的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種類

1、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繳費的個人所得稅處理
①企業和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辦法和標准,為在本單位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職工繳付的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以下統稱年金)單位繳費部分,在計入個人賬戶時,個人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②個人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繳付的年金個人繳費部分,在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標准內的部分,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③超過本通知第一條第1項和第2項規定的標准繳付的年金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部分,應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所得,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建立年金的單位代扣代繳,並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解繳;
④企業年金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月平均工資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
2、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分配計入個人賬戶時,個人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實際以企業年金合同細則規定為准。

應答時間:2021-04-21,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Ⅲ 遞延納稅政策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於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中明確,對符合條件的非上市公司(包括新三板上市公司)股票期權、股權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實行遞延納稅政策,技術成果投資入股實施選擇性稅收優惠政策。
《通知》顯示,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員工的股票期權、股權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符合規定條件的,可實行遞延納稅政策,這意味著員工在取得股權激勵時可遞延至轉讓該股權時再納稅;值得注意的是,企業或個人以技術成果投資入股到境內居民企業,被投資企業支付的對價全部為股票(權)的,企業或個人可選擇繼續按現行有關稅收政策執行,也可選擇適用遞延納稅優惠政策。
同時,在轉讓時,按照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稅費後的差額,適用「財產轉讓所得」項目,按照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納稅期限方面,上市公司授予個人的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個人可從股票期權行權、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權獎勵之日起,在不超過12個月的期限內繳納個人所得稅,此前期限為6個月。
(一)在年金繳費環節,對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職工支付的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繳費,在計入個人賬戶時,個人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繳付的年金個人繳費部分,在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標准內的部分,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二)在年金基金投資環節,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分配計入個人賬戶時,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三)在年金領取環節,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領取的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Ⅳ 企業年金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計算方法

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繳費的個人所得稅處理

1.企業和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辦法和標准,為在本單位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職工繳付的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以下統稱年金)單位繳費部分,在計入個人賬戶時,個人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2.個人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繳付的年金個人繳費部分,在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標准內的部分,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3.超過本通知第一條第1項和第2項規定的標准繳付的年金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部分,應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所得,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建立年金的單位代扣代繳,並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解繳。

4.企業年金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月平均工資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

職業年金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為職工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職工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

Ⅳ 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遞延納稅政策具體如何操作

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遞延納稅政策具體操作如下:就年金所得來看,企業年金、職業年金涉及納稅義務主要集中在繳費和領取兩個環節。在年金繳費環節,由個人所在單位在其繳費時,對超出延稅標準的部分隨同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一並計算代扣個人所得稅,並向其所在單位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在年金領取環節,由託管人在為個人支付年金待遇時,根據個人當月取得的年金所得、往期繳費及納稅情況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並向託管人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上述單位申報納稅時,要根據年金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情況填制《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並通過網路、上門、介質等方式,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代扣代繳明細申報。

Ⅵ 如何計算企業年金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

年金和職業年金繳費的個人所得稅處理


  1. 和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辦法和標准,為在本單位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職工繳付的年金或職業年金(以下統稱年金)單位繳費部分,在計入個人賬戶時,個人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2.個人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繳付的年金個人繳費部分,在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標准內的部分,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3.超過本通知第一條第1項和第2項規定的標准繳付的年金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部分,應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所得,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建立年金的單位代扣代繳,並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解繳。


4.年金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月平均工資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


職業年金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為職工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職工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

Ⅶ 什麼是企業年金,對職工有何作用和好處

企業年金又稱職業年金、企業退休金或僱主年金。是指在政府強制實施的公共養老金或國家養老金制度之外,企業在國家政策的指導下,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和經濟狀況自願建立的,為本企業職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補充性養老金制度。

企業年金是對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重要補充,是我國正在完善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由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三個部分組成)的「第二支柱」。在實行現代社會保險制度的國家中,企業年金已經成為一種較為普遍實行的企業補充養老金計劃,又稱為"企業退休金計劃"或"職業養老金計劃",並且成為所在國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好處是為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制度,更好地保障企業職工退休後的生活,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有些人認為,企業年金是企業的一種福利。其實,企業年金與企業福利有本質上的不同。福利是當期消費,企業年金是未來消費,企業年金的消費權利發生在退休之後;福利體現公平,企業年金體現效率;企業的福利項目一般與生活需求等物質條件直接相關,與人的地位、級別沒有關系,福利標准對事不對人,企業年金則不同,重點體現效率,企業經濟效益好壞、個人貢獻大小等,都可以導致企業年金水平不同;福利屬於再分配范疇,企業年金仍然屬於一次分配范疇。所以說企業年金是一種更好的福利計劃,它在提高員工福利的同時,為企業解決福利中的難題提供了有效的管理工具,真正起到了增加企業凝聚力、吸引力的作用。
(一)建立企業年金制度,有利於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知識經濟的到來,越來越多的企業認識到,企業的競爭歸根結底最終是人的競爭。但是,伴隨著勞動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人才流動機制已逐步形成,企業有選擇人才的權利,個人也有擇業的自由,人才的合理流動已成為時代的潮流。因此,企業單位建立良好的員工福利保障制度,充分解決員工的醫療、養老、工傷及死亡撫恤等問題,有利於落實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增加市場競爭力,從而吸引優秀人才加盟。同時,又切實保障了員工利益,穩定了現有員工隊伍,增強了企業的凝聚力,調動了員工的積極性,對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二)企業根據員工的貢獻,設計具有差異性的年金計劃,有利於形成公平合理的分配製度,充分發揮員工的潛能。根據期望理論,當員工認為努力會帶來良好的績效評價時,他就會受到激勵進而付出更多的努力。在設計年金計劃時,企業可以充分利用年金保險的靈活性特點,打破傳統薪酬福利的「平均主義」原則,對於不同服務年限、不同職級、不同崗位、不同貢獻的員工提供不同的保障計劃,服務年限長、職級高、崗位技術含量高、貢獻大的員工的保障額度更高,保障計劃更全面。而服務年限短、職級低、崗位技術含量低、貢獻小的員工的保障額度較低,保障計劃較單一。建立差異化的企業年金制度,可在單位內部形成一種激勵氛圍,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發揮自身的最大潛力,為企業的發展多做貢獻。

企業年金
(三)通過年金計劃中「權益歸屬」的設定,利用福利沉澱實現有效激勵,留住人才。很多企業在用高薪酬福利制度實現激勵的同時,用期權的形式作一些規定以起到留住人才、長期規劃的目的。在企業年金的計劃中,設定權益歸屬方案,規定服務滿一定的年限後方可獲得相應的年金權益,與即時兌現的獎金福利相比,企業年金即使員工得到了鼓勵,又達到了類似期權的良好效果,而且操作上又比期權要簡單、方便得多。同時,設制權益歸屬還將與未來國家可能設立的遞延納稅政策很好地銜接。
(四)建立企業年金制度,在提高員工福利的同時,利用國家有關稅收政策,為企業和個人合理節稅。可將企業年金分成兩個階段,分別討論如何通過避稅增加企業福利的問題。
第一階段為繳費、增值期間。假定企業購買年金保險,除了可充分利用國家財稅政策,無須繳納企業所得稅;與假定企業進行其他投資形式相比,在假定投資收益率相同的情況下,由於保險作為復利計算,只在最終扣除相關稅金,而其他投資每年都將扣除相應的所得稅,因此年金保險與其他投資形式相比,將會獲取更大收益。
(五)推進養老保障制度改革,健全保障體系
養老保險體系這一保障方式的有效進行關鍵依賴於繳費者和受益者能長期保持比較穩定的結構關系而現實情況是世界范圍內的人口老齡化正在加速,各國養老金的供給和需求之間存在的矛盾越來越尖銳,採用提高繳費比例或延長退休年齡的辦法比較被動也有很大的局限性,養老保險第一支柱存在著嚴重的資金缺口和支付壓力。此外,單一支柱的養老保障制度存在著責任過度集中和制度單一化的弊端,導致養老保障政策的制定和調整的難度加大,也不利於實現社會公平。
企業年金的建立有助於克服上述弊端,能夠使養老金制度既有統一性和普遍性,又有靈活性和適應性。這樣,就降低了國家制定和調整養老保障政策的難度,有利於養老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化。
(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建立企業年金制度,有利於企業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完善人力資源管理。按照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人們的需求從低到高分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會需求、個人尊嚴和自我實現。一方面,企業年金能夠提供可觀的退休收人,保障員工退休後的生活品質,增強員工的安全感和歸屬感,滿足員工的安全需求。另一方面,企業年金計劃會根據員工的能力和資歷或貢獻大小來確定不同的繳費金額,並按要求確定歸屬比例,使員工價值得以體現,從而可以提高員工的榮譽感和成就感,滿足員工的個人尊嚴需求因此,企業年金在企業戰略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是提高公司核心競爭力的一個重要手段。
綜上所述,企業年金並不是一項純粹的養老籌資工具,對於建立計劃的企業來說,在我國現有的社會保障、稅收等制度的框架下,它在降低企業成本,激勵員工等方面的優勢仍然是企業提高自身競爭能力、實現人力資源優化配置的良好市場工具。
提升競爭力
企業之間的競爭,其實質就是對人才的競爭。企業年金制度作為一種補充的養老保險計劃,被稱作是養老保險體系的第二支柱,在世界人口老齡化趨勢日益加劇的今天,企業年金計劃已經被越來越多的國家認可和採用。在國外,年金、股票和期權一起被稱為企業留住人才的三副「金手銬」。對於企業來說,企業年金是一種具有遞延性質的激勵模式,它是企業和職工之間的長期契約,有利於增加企業和職工的長期人力資本投資,減少或克服企業和職工的「短期化」行為。企業年金制度建設直接影響到現代企業制度建設中的企業薪酬激勵制度、人力資本投資和財務決策。
因此,企業年金制度建設能較好地把員工個人利益與其個人對企業的貢獻度或經濟效益緊密聯系起來,吸引和留住人才,穩定員工隊伍,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和競爭力。
國有企業改革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企業將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的市場競爭主體。發展企業年金可以增強國有企業的生產能力,減弱過去承擔的社會功能。曾經實行的平均主義的分配方式和高福利體現國有企業職工的身份優勢,國企成為「大社會、小政府」,單位辦社會的模式,加上福利的剛性特徵,高福利一直延續至今,導致國企職工對企業的強烈依附感,國有企業經濟轉軌必然出現福利危機,從而大規模減少福利開支,這使職工心裡不平衡,產生危機感。而企業年金會彌補這個缺陷,它是在企業和職工工資中提取保險費,這樣既加入個人繳費義務,也會以激勵方式在職工勞動期間努力工作積累自己的年金個人賬戶,提高退休後的福利水平,所以,企業年金可以有效填補高福利優越性的作用,在減少社會福利功能壓力的同時擴大生產能力,減少職工對企業的過度依賴,強化個人責任。
資本市場發展
國外發展企業年金制度的經驗表明,企業年金制度建設將促進資本市場的創新、穩定和金融機構的規范發展,提高市場有效性,給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基金業和信託業的發展帶來新的挑戰和機遇。企業年金採取完全積累的基金制模式,其保值增值已成為根本目的,在保值的前提下自然要追求投資收益最大化,故進入資本市場進行投資運作是其必然的選擇。第一,企業年金作為擁有長期穩定資金來源的契約型金融機構,它能有效增加資本市場的資金供給,促進資本市場規模的擴大。第二,作為資本市場上最重要的機構投資者之一,它具有注重專家理財、組合投資、分散風險、長期回報等特點,有別於一般中小散戶,因此是理性的、穩健的投資者,能減少市場上的過度投機,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地發展。第三,企業年金入市能有效地配置資本資源,促進有效資本形成,拉動經濟增長。
社會分配合理
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基於公民的社會保障權而實行的覆蓋全體城鎮就業人口的法定養老保險,它只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是一種體現社會公平的制度。企業年金必須在履行基本養老保險義務後才得以建立,且一般覆蓋企業內所有職工,因而它首先體現公平性;但它往往與職工對企業的貢獻掛鉤,因而又表現為以效率優先。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一些企業出現了高收入群體,他們通常是企業的中堅力量,對企業的發展做出過較大的貢獻。這些人希望退休後能保持較高的收入,享受較高水平的退休生活。而建立企業年金制度,既能滿足他們退休後享受更高生活水平的主觀要求,又能促使他們在就業階段為企業盡心盡力、多作貢獻。因此,企業年金的建立既是企業追求效率、效益最大化的需要,又是推動社會進步的客觀要求。
完善養老體系
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與發展企業年金、商業保險並不矛盾。發展基本養老保險與發展補充養老保險可以同時進行,不能因為基本養老保險還不完善而忽視補充養老保險。建立企業年金制補充養老保險有利於分清保險的責任、減輕政府負擔、適應人口老齡化高峰的到來。發展補充養老保險不能等,可以讓有條件的地區、企業,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參照國際慣例和中國養老保險制度建設的方向,不失時機的、因地制宜的把企業年金等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建立起來,這將有助於我國在經濟起飛時期和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逐步建立起比較完善的養老保障體系。

企業年金不僅是勞動者退休生活保障的重要補充形式,也是企業調動職工積極性,吸引高素質人才,穩定職工隊伍,增強企業競爭力和凝聚力的重要手段。它的主要作用和功能至少可以概括為三個方面:
分配功能
企業年金既具有國民收入初次分配性質,也具有國民收入再分配性質。因此,企業年金形式的補充養老金計劃又被視為對職工的一種延遲支付的工資收入分配。
激勵功能
企業年金計劃根據企業的盈利和職工的績效為職工年金個人帳戶供款,對於企業吸引高素質人才,穩定職工隊伍,保障職工利益,最大限度地調動職工的勞動積極性和創造力,提高職工為企業服務的自豪感和責任感,從而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和市場競爭力,獲取最大經濟效益,又是一種積極而有效的手段。
保障功能
建立企業年金可以在相當程度上提高職工退休後的養老金待遇水平,解決由於基本養老金替代率逐年下降而造成的職工退休前後的較大收入差距,彌補基本養老金保障水平的不足,滿足退休人員享受較高生活質量的客觀需求,發揮其補充和保障的作用。

Ⅷ 企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政策有哪些變化

新政策與舊規定相比,其核心變化為:將符合條件年金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從繳付環節遞延到支付環節。

《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103號)規定,從2014年1月1日開始對企業年金、職業年金施行新的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同時廢止《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年金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9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補充規定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9號)。結合《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0號)、《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試行辦法》(國辦發〔2011〕37號),對新政作如下分析

新規定主要就年金(包括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運行的三個環節(繳付、基金運作分紅和領取)中的涉稅問題作了規定。

(一)年金繳付的個稅處理

1.單位繳付部分,在計入個人賬戶時,在以下標准內,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1)企業年金:根據《企業年金試行辦法》,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1/12,在此基礎上按照企業年金方案規定比例計算的數額計入個人賬戶部分;

(2)職業年金:根據《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試行辦法》,單位繳納比例最高不超過本單位上年度繳費工資基數(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8%,在此基礎上按照職業年金方案規定比例計算的數額計入個人賬戶部分。

超過上述標准繳付的單位繳費部分,應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所得,由發放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個人繳付部分,在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標准內的部分,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超過規定限額標准繳付的年金個人繳費部分,不得從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扣除,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區別以下情況確定:

(1)企業年金: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

(2)職業年金:職工崗位工資+薪級工資

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地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二)年金基金運作分紅的個稅處理

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分配計入個人賬戶時,個人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三)年金領取的個稅處理

基本原則:退休後按月領取的年金,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按季或者按年領取的年金,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每月領取額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按照繳付年金的時間不同,可以分為以下2種情況:

1.年金自2014年1月1日以後開始繳付:個人所得稅計算按照上述基本原則執行。

2.年金在2014年1月1日之前開始繳付,在2014年1月1日以後領取的,允許其從領取的年金中減除在新規定實施前繳付的年金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且已經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部分,其餘額按照基本原則征稅。

基本公式:應納稅所得額=領取的年金×(1-2014年1月1日前繳付的年金繳付金額/全部繳費金額)

一次性領取的,以下2種情況允許將一次性領取的年金個人賬戶資金或余額按12個月分攤到各月,就其每月分攤額,計征個人所得稅。

(1)個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領取的年金個人賬戶資金,

(2)個人死亡後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的年金個人賬戶余額,

除上述情況外,不允許分攤,而是按其一次性領取的總額,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閱讀全文

與企業年金遞延納稅政策的影響分析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重倉格力的基金有哪些 瀏覽:107
中國銀行現貨白銀價格走勢圖 瀏覽:968
21加幣是多少人民幣匯率 瀏覽:826
國外橡膠期貨實時行情 瀏覽:159
股票市盈動靜 瀏覽:270
麥田外匯 瀏覽:202
中建新塘天津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電話 瀏覽:575
基金估值計算 瀏覽:354
基金投資債權稅 瀏覽:859
航天機電資金流向 瀏覽:774
股票賬戶借用 瀏覽:712
國泰君安微融資 瀏覽:767
興業銀行貴金屬交易客戶端 瀏覽:251
菲拉格慕股票 瀏覽:637
基金660010今日 瀏覽:261
農業銀行惠農貸款如何還貸 瀏覽:154
星期六可外匯轉帳 瀏覽:55
融資需要抵押嗎 瀏覽:159
匯泉投資 瀏覽:177
鉛蓄電池股票 瀏覽: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