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關於工程材料墊資避免糾紛的問題
你好,
1、既不簽訂委託合同,也不簽訂代理合同,直接簽訂三方協議,在三方協議中對甲乙丙三方及三方協議與甲丙雙方供貨合同的關系約定清楚,同時約定清楚具體的付款時間、方式、違約責任等的處理辦法,具體建議委託律師起草;
2、若需要幫助,可以直接來電。
⑵ 施工企業如何控制墊資風險
對於施工企業來說,要想拿到工程,要想獲得利潤,大多數情況下必須墊資,不然拿不到業務,或者利潤率很低。那麼,施工企業墊資也是有很多風險,下面就如何控制或者減少墊資風險的法律問題,和大家探討。施工企業控制墊資風險的關鍵在於墊資款回收的安全性,防止墊資款變成拖欠款,因此施工企業必須要加強合同控制和簽證管理工作。第一,選擇可靠的合作方。對於大額墊資的項目,施工企業首先要對合作方即合同的甲方的資信情況進行嚴格的審查,包括項目的真實性和甲方的注冊情況,項目資金的由來及到位情況,既往的業績,履約能力以及社會信譽等各方面情況。在項目運作過程中,最好聘請專業律師擔任項目法律顧問,對以上情況進行了解。具體對墊資項目進行調查包括以下方面:1、項目的合法性,2、項目的用途,3、項目的用地性質4、項目用地是否抵押,5、項目的開發前景,6、甲方考察。第二、謹慎把握墊資額度。施工企業應仔細核算墊資額,量力而行。如有合同沒有約定墊資額度,而約定為墊資至第幾層或者約定墊資標段的百分比等等,這種情況下,施工企業更應仔細核算墊資額,充分預測市場風險,預防材料漲價帶來墊資額的大幅增加。第三,嚴格合同簽訂管理,避免不畢業的糾紛。合同履行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簽證權的行使,規范操作流程。項目施工過程中,防止人人跑經營,個個對外簽合同(如人、材、機的購買租用等)。第四,爭取得到建設單位的工程款支付保證。盡管目前條件下,一般比較難爭取,但是只要能夠爭取,對施工單位的墊資款回收很有保障的。如,建設單位以土地使用權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房產作為擔保等。第五,善於行使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施工企業要及時報送施工結算資料,做好簽收,證據收集,並在法定期限內主張優先受償權。法院審理墊資糾紛時,對墊資條款一般作為有效處理,在墊資條款中約定有利息的,按形成墊資事實承擔銀行貸款利息。因此,施工企業雖然是帶資或墊資施工,但月進度工程量及付款應按正常施工量申報。
⑶ 工程施工期間,施工方先墊資,工程墊資有什麼風險
返工,誤工,不可抗力導致工程款不能及時拿到。
項目周轉資金出現問題,無法繼續運作。
項目完成後長期拿不到工程款。
項目建一半,擱淺。
⑷ 什麼叫墊資墊資的風險是什麼
墊資,是指按照工程項目的資金情況,工程項目對外付款大於項目已收款或者應收款合計所形成的代墊支出的資金。
風險一:為墊資而融資的風險
承包商用於墊資的資金中,一部分可能是自有資金,另一部分通常是通過貸款而來。貸款就得承擔利息,如果逾期不能還貸,還要承擔逾期罰息;而利息、罰息本身就加大了施工企業的負擔。如果在一定的時期內國家的金融政策有較大的調整,如大幅度地提高銀行貸款利率,則承包人的銀行利息及逾期罰息還會加大,從而構成較大的風險。
風險二:賒欠材料、設備款的風險
在墊資施工的情況下,承包商為了能夠加快工期進度、或者在至少不延誤工期的同時,盡量減少資金投入,常常會通過賒欠材料、設備款的做法來節省前期開支。如此,不但有時會難以保證所購置的材料、設備的質量,而且購買價格亦會與支付現金時有所不同,甚至有時還會出現被追討材料、設備購置費的訴訟風險。
風險三:發包人故意拖欠工程價款而帶來的風險
有時建設單位本身有足夠的支付能力,甚至在墊資施工的建設工程已經產生效益(如部分商品房已出售、出租)的情況下,也拒不支付工程款項。承包商礙於已墊付巨額款項,欲停工追債又怕關系搞僵致工程款項更加難討,從而陷入騎虎難下、投鼠忌器的尷尬境地。特別是,如果建設工程建成之後施工人仍未能收回工程款,會面對銀行、材料商、設備商、施工工人及其他債權人的強大壓力。為了解決債務的困擾,施工單位有時不得不違心滿足建設單位的若干不合理的要求。
風險四:因建設單位經營不善所帶來的風險
即便是經營狀況好的建設單位,一般也是先考慮再次進行項目開發的用款,而對拖欠的工程款採取盡量迴避、拖延的態度;如果一旦經營、銷售不順,更會以各種借口拒付、拖欠或剋扣工程款項,從而給承包商帶來巨大風險。
風險五:因勞務費糾紛所帶來的風險
一般地說,承包商拖欠勞務費的現象比較多見,短期的拖欠也能夠被勞務人員理解與接受。但如果承包商因種種原因長期無力支付勞務費用,那麼面臨停工、追討、涉訴的風險也是很現實的。
風險六:市場變化所帶來的風險
在墊資施工的情況下,承包商賒欠材料、設備購置費、拖欠人工費的做法已屬常見現象。但如果市場行情在一定的時期內有較大的變化,如材料、設備購置費或人工工資有較大的上漲,就會為承包商帶來很大的額外負擔。
風險七:建設單位轉讓建設工程項目所帶來的風險
⑸ 全墊資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有什麼風險以及防範措施
多了,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等風險不說,其實最大的風險還是資金回收風險,建設單位沒錢就是最大的風險。
⑹ 施工企業如何控制墊資法律風險
七、山西省
2019年3月22日,《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關於在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推行施工過程結算的通知(第57號)》(以下簡稱《通知》)發布,從5月1日起,在房建和市政工程中推行施工過程結算。
1
施工合同工期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房建和市政工程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應當實施施工過程結算。
2
發包人逾期支付進度款和竣工結算款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合同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支付利息。
3
發包人未按規定完成施工過程結算的,不應組織竣工驗收,不得投入使用;對長期拖延工程結算和拖欠工程款的發包人,有關部門不得批准新項目開工。
4
發包、承包、招標代理、監理、造價咨詢(包括財政評審)等單位,因違規行為影響施工過程結算難以實施的,有關職能部門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處理結果通過山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