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高額利息吸引你,到時候你的錢就打水漂了,這種私募資金都沒有保障的,不要信,前陣子浙江和上海就查掉了好幾個
Ⅱ 陽光私募基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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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私募一般有兩種業務類型,一是面向股票這種二級市場,二是面向企業股權這種的私募。如果是學習交易的話,可能是第一種。
股票交易員就是買入賣出股票唄,進行盯盤。不過一般私募公司規模都比較小,都是一人身兼多職,專門設置交易員崗位的私募比較少。另外,現在計算機技術在交易領域的應用很多,很多都可以通過編程來實現機器控制。
Ⅲ 上海陽光私募基金投資公司是什麼樣的公司可靠嗎
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在發行證券時,可以選擇不同的投資者作為發行對象,由此,可以將證券發行分為公募和私募兩種形式。
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構,運作比較正式和規范。目前公司式私募基金(如"某某投資公司")在中國能夠比較方便地成立。半開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夠以某種變通的方式,比較方便地進行運作,不必接受嚴格的審批和監管,投資策略也就可以更加靈活。比如:
設立某"投資公司",該"投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有價證券投資;
「投資公司」的股東數目不要多,出資額都要比較大,既保證私募性質,又要有較大的資金規模;
「投資公司」的資金交由資金管理人管理,按國際慣例,管理人收取資金管理費與效益激勵費,並打入"投資公司"的運營成本;
「投資公司」的注冊資本每年在某個特定的時點重新登記一次,進行名義上的增資擴股或減資縮股,如有需要,出資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時點將其出資贖回一次,在其他時間投資者之間可以進行股權協議轉讓或上櫃交易。該"投資公司"實質上就是一種隨時擴募,但每年只贖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不過,公司式私募基金有一個缺點,即存在雙重征稅。克服缺點的方法有:
將私募基金注冊於避稅的天堂,如開曼、百慕大等地;
將公司式私募基金注冊為高科技企業(可享受諸多優惠),並注冊於稅收比較優惠的地方;
借殼,即在基金的設立運作中聯合或收購一家可以享受稅收優惠的企業(最好是非上市公司),並把它作為載體。
Ⅳ 上海陽光私募基金的網址
很多財經網站里有全國陽光私募的介紹。比如中金在線、排排網等。
不過要小心冒充的,現在很多人冒充自己是陽光私募。
Ⅳ 陽光私募基金的法律關系
陽光私募基金主要涉及五方當事人:
一是委託人,即信託計劃的合格投資者;
二是受託人,即信託公司;
三是投資顧問,即投資公司或資產管理公司;其餘兩方分別是負責資金託管的託管銀行和負責證券託管的證券公司。
陽光私募基金運作中主要涉及三層法律關系:
第一層法律關系,存在於投資者與信託公司之間基於信託合同而產生的信託關系。
在信託法律關系中,投資者是委託人,信託公司是受託人。一般情況下,信託合同中,通常會約定投資者是一般受益人,而投資公司或資產管理公司是特定受益人,特定受益人有權根據信託合同獲得超額業績提成。
投資者與信託公司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按雙方簽訂的信託計劃合同約定執行。同時,由受益人組成的受益人大會,行使對受託人監督的職能,以確保陽光私募基金的運作符合投資者的利益。
第二層法律關系,存在於投資公司或資產管理公司與信託公司之間的投資顧問關系。
在這種法律關系中,投資公司或資產管理公司接受信託公司的聘任,向信託公司提供證券組合、交易建議書、公司研究報告、宏觀經濟分析報告、證券市場分析報告、投資策略報告、信託產品投資運行情況報告及風險控制與凈值管理報告或根據信託公司要求提交其他報告或服務等。
第三層法律關系,存在於信託公司、銀行以及證券公司之間的三方託管關系。
信託公司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募集的資金交由銀行託管,而投資的證券則由證券公司託管。同時,託管人對信託公司有監督權,當信託公司違反法律法規、保管協議操作時,有權通知信託公司糾正,當出現重大違法違規或發生嚴重影響信託財產安全的事件時,託管人應及時報告銀監會。
但是,需要明確的一點是投資者與投資顧問、證券公司及銀行之間,沒有直接的法律關系。
Ⅵ 私募基金和陽光私募基金有什麼不同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來公自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基金資金並以證券為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它是一個較為寬泛的概念,而陽光私募基金是私募基金的一個類別,是指通過信託平台發行的私募基金,陽光私募主要投資於證券市場,定期公開披露凈值,具備合法性、規范性。
Ⅶ 陽光私募基金和一般私募有什麼區別
1、陽光私募基金與一般私募證券基金的區別主要在於規范化,透版明化,由於藉助權信託公司平台發行能保證私募認購者的資金安全。簡單明了點說,陽光私募基金是與公募基金相對應的,運作透明化、規范化的私募基金。
2、陽光私募基金主要投資於證券市場,定期公開披露凈值,具有合法性,規范性。陽光私募基金是藉助信託公司發行的,經過監管機構備案,資金實現第三方銀行託管,有定期業績報告的投資於股票市場的基金。
3、認購陽光私募基金,一般至少在100萬元以上,多則達到三四百萬元。對於個別上億元的巨額資金,投資顧問公司則推出大客戶專項管理服務。一般情況,陽光私募基金認購費用為認購信託計劃金額的1%。
陽光私募基金一般會有6到12個月的封閉期。成立之後的6個月內,不能贖回,6個月之後贖回需繳納手續費,12個月之後贖回不用繳納手續費。封閉期滿,一般會在每個月公布一次凈值並開放申贖。
陽光私募基金主要投資於證券市場,定期公開披露凈值,具有合法性,規范性。
Ⅷ 上海十和陽光私募基金
他聽說過這種私募基金,但是一般的基金還是有一定的風險。
Ⅸ 陽光私募基金的組織架構是怎樣的
1、陽光私募基金是指由投資顧問公司作為發起人、投資者作為委託人、信託專公司作為屬受託人、銀行作為資金託管人、證券公司作為證券託管人,依據《信託法》及《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發行設立的證券投資類信託集合理財產品。
2、信託私募證券基金一般存在兩種形式:「結構式」和「開放式」。
陽光私募基金一般僅指以「開放式」發行的私募基金。所謂開放式,即基金認購者需要承擔所有投資風險及享受大部分的投資收益,私募基金公司不承諾收益。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盈利模式一般是收取總資金2%左右的管理費和投資盈利部分的20%作為傭金收入,這種收費模式即是俗稱「2-20」收費模式(2%管理費+20%盈利部分提成)。這種2-20收費模式是私募基金國際流行的收費模型。
「結構式」的陽光私募基金,就是指將受益人分為不同種類,進行結構劃分,比如將受益人劃分為優先受益人和一般受益人,特別受益人和一般受益人,以此為基礎來分配利益。這種模式以上海模式為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