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收入循環系統建賬初期需要錄入的單據有哪些
淺析當前村級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原因及對策 近些年來,我鎮始終重視並不斷加強對村級財務的管理,推行了「村財村用鎮監管」制度,規范了農村財務管理,有力地促進了各項工作的順利進展。但從群眾的反映和近期查處的村幹部違規違紀案件剖析,村級財務管理還存在許多不容忽視的突出問題,應引起高度重視並認真研究解決。 一、存在的問題 綜合分析全鎮村級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七個方面: (一)收入不入賬、體外循環、私設「小金庫」現象特別突出。我鎮74個行政村,大部分村能夠將所有收支納入鎮財政集中支付中心管理,但仍有相當數量的村存在著收入不入賬、體外循環、私設「小金庫」的現象。有的村只將部分收入入賬,另一部分資金則由村幹部個人掌管,特別是除財政集中支付中心直接管理的村級收入(轉移支付等)以外的其他村集體收入(例如機動地發包收入),大部分由村支部書記個人掌管資金的去向及用途,形成了體外循環、賬外賬,導致村級財務管理混亂。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一是一些村不按規定到鎮財政集中支付中心報賬、記賬,臨時在一張紙上記下收入和支出,形成「片片賬」。二是有些村沒有建賬,有的即使建了也不全面,大多為一卷一卷的發票和單據,形成「卷卷賬」。三是有的村幹部人人染經濟、個個都管賬,村幹部中一人一攤錢、一人一攤賬,形成「攤攤賬」。四是部分村班子上任不交賬、下任不接賬,形成「節節賬」。五是個別村多年不記賬、甚至「一人一本賬」或收支不記賬,形成「糊塗賬」。六是個別村支出票據不規范,到鎮財政集中支付中心報不上賬,就自設一本賬,形成「賬外賬」。 (二)報銷不使用正規票據,手續不規范。按照有關規定,村級支出必須要有正規有效的可報銷支出票據,按財務規范進行會簽後,才能准予報銷。但在目前村級財務實際操作過程中,有的票據只有審批人,而無經辦人、證明人;或者有的大額票據只有審批人、經辦人而無證明人;有的票據既無審批人又無經辦人、證明人;有的無正式發票,不使用上級規定的規范票據,而是用白條下賬,更無任何附件。從審計查處的幾個村的賬務看除了在城裡吃飯的部分單據是正規票據外,其餘的均為白條或自製現金支出單,造成報賬員到支付中心報賬不能通過審核,無法入賬。 (三)民主理財小組不理財、難理財,形同虛設。部分村民主理財小組不健全,沒有按照規定程序推選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多數村民主理財小組人員直接由村幹部任命,民主理財小組只是迎接上級檢查時牆上的一個名單,從未行使過理財權利,履行過理財義務,對村級管理聽之任之,不能代表群眾充分發揮民主理財的作用。村民主理財專用章和民主理財組長的個人私章由村支部書記或者報賬員保管,村幹部自己花錢自己審查、直接蓋章,致使民主理財小組不理財、難理財,形同虛設。 (四)執行財務制度不嚴格。一方面以支代收。一部分村主要幹部將自己所收取的村集體收入自行開支,年終用白條或發票和工資抵扣。村集體與農戶的內部經濟來往,不通過現金,而直接進行內部抵銷,坐收坐支現象較為嚴重。另一方面,賬款一人管。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和村級財務制度明文規定,賬款分管。但是有的村不將收入上交鎮財政集中支付中心,支部書記包攬了會計、出納之職,直接經手現金的收支,包辦代管,一個人說了算,報賬員成了「記賬員」,出納成了「票據保管員」,支部書記的口袋成了財務室,報賬員、出納形同虛設,根本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更有甚者,個別村支部書記一手支出、一手捂錢袋子,有了發票放在抽屜里,沒有發票記在日記本上,個人日記本成了村集體的憑證和賬本;有的村多年不記賬,有錢就花,花了就完;有的村幹部把集體資產當成私有財產,一旦出了事情,面對組織調查,裝糊塗、繞彎子,一問三不知,企圖矇混過關。 (五)財務公開不及時、不全面、不真實。部分村財務公開質量不高,公開不及時,公開內容不全面,存在弄虛作假、避重就輕的現象。能見「陽光」的事情就公開,見不得「陽光」的事情就不公開或者公開結果不公開過程;有些財務公開表述不清、條理不明,與賬面不一致;村裡「小金庫」的收支和賬外賬的情況從來不公開,千方百計躲避上級檢查和群眾監督,群眾無法了解真實情況。 (六)村幹部揮霍公款現象嚴重。一是開支隨意性大。有的村一年集體收入很少,甚至連正常的運轉都很難維持,但村幹部在花錢時,從不考慮這項支出是否必要,有錢就花,沒錢想辦法貸款,信用社不貸給村集體,要麼以個人名義貸,要麼高息借貸私人的款。有的村幹部以外出招商、追逃計生對象等為由,用集體資金外出遊山玩水。從了解的情況看,多數村莊財務收支失衡,支大於收。二是非生產性支出過大。從審計查處的幾個村的財務支出情況看,非生產性開支特別是吃喝招待等生活開支過大,成為個別村幹部牟取失利的「灰色地帶」。村「兩委」幹部都能隨意安排釣魚,一年的賬面支出達2萬多元。有的村幹部用集體資金到城裡吃喝玩樂。有的村超標准發放幹部工資,以各種名義發放幹部補貼和獎金,村幹部丟牲畜、柴禾垛被燒等損失都用村集體資金補償。 (七)盲目搞建設,村級債務有上漲趨勢。自稅費改革以來,村集體收入逐漸減少,上級撥付的轉移支付資金僅能夠勉強維持村級的正常運轉,部分村因欠債及利息、在職及退休幹部工資過多,特別是非生產性開支過大及舉債興辦村級公益事業等原因,造成村級債務化解難度大,且有不斷上漲的趨勢。 二、造成的後果 (一)滋生了村幹部的腐敗行為。由於村幹部支配財務隨意性大,加之對帳外資金缺乏有效的監管,無形中給一些村幹部亂支濫花、大吃大喝、鋪張浪費造成了可乘之機,形成了村幹部不廉潔的土壤,出現了公款私存、公款私借、挪用公款、侵佔集體資金等不法行為,嚴重損害了村級幹部隊伍的形象,敗壞了黨風和社會風氣。 (二)淡化了黨群干群關系。由於一些村村務公開不及時、不真實、不規范,財務管理缺乏透明度,群眾的監督權、知情權得不到保障,導致干群關系緊張,引發上訪,造成了一些不穩定的因素。綜合分析近年來的信訪案件,多數是針對村幹部財務不清的問題。 (三)干擾了村級工作的正常,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一些村集體轉移支付以外的收入較大,其賬外循環造成的開支隨意性和村幹部的不廉潔行為,導致群眾心不平、氣不順,直接影響了農村社會大局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 三、產生的原因 上述問題的產生,歸結起來,主要原因有: (一)村幹部的自律意識差。一方面私心嚴重。有的黨員幹部黨性不強、意志不堅定,經受不住新時期權欲和名利的考驗,時時處處「我」字當頭,把黨的宗旨、群眾的利益放到一邊。另一方面,無責任心。部分村幹部認為身在農村再干也就是個村官,不如趁著自己有權抓緊結交一些朋友,處幾個有權有勢的「關系」,以後能派上用場。這樣,便借工作之機、慷集體之慨,或請客或送禮或玩樂,認為只要不進口袋進「皮帶」(裝進肚子里),什麼事都沒有,不惜用集體資金揮霍浪費、假公濟私。村幹部之間、村與村主要幹部之間有的是相互利用,集體資產管理不嚴,僅憑個人一句話就將村裡的資產拱手相送。 (二)村級對財務問題重視不夠。有些村幹部普遍存在著「重任務、輕財務」的片面認識,認為當前的農村工作只要搞好計劃生育和社會穩定就萬事大吉了,豈不知財務管理不善,早就給村裡穩定埋下了隱患。有些村幹部不熟悉財經法規和財務制度,不按財務規章制度辦事,不聽財會人員的意見和建議,認為自己雖然把錢花出去了,但為群眾辦了事,沒有裝進自己的腰包,至於記不記賬、遵守不遵守財務制度無關緊要,上面一旦追查下來,只要把經手的日記本交上去就可以了,如此等原因造成財務管理新老問題不斷。 (三)監督檢查力度不夠。一方面村級民主監督不到位。一些村因資金存在「體外循環」現象,造成財務公開的內容與實際不一致,公開力度不夠,村級財務管理缺乏透明度,民主理財小組難以充分發揮作用,另外,分散的家庭經營,使不少村民集體觀念、民主管理意識淡薄,部分村民對集體的事不關心、不過問,民主管理和監督流於形式。另一方面,鎮里對村級財務監督檢查的力度還不夠大,使村級組織和幹部在理財上存有較大隨意性。 (四)財會人員隊伍素質不高。一是人員不穩定,財務管理的工作性質要求財會人員要相對穩定。但是,目前部分村的財會人員是由村幹部指定,用的大多是自己的親信。每逢村黨支部、村委會換屆,出納、會計也跟著換,出現了「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現象。還有一些村在挑選財會人員時,不是從工作考慮,而是完全憑個人好惡和感情辦事,對那些堅持原則、不聽自己話的財務人員隨意更換,導致一些素質低下、根本不能勝任財務工作的人,被選拔到會計崗位上來。二是業務水平低。部分村會計年齡老化,文化程度不高,業務水平差,辦事效率低。三是政治素質差。有的村級財會人員與村主要幹部結成利益共同體,渾水摸魚,從中漁利,對村主要幹部經濟上的違紀違法行為不願監督或放棄監督,發現問題不敢管、聽之任之,更有甚者與村主要幹部同流合污,虛報支出從中牟取私利。 (五)某些政策因素引發村級財務管理不善。按照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規定,村級財務管理實行「村財村用鎮監管」,村級開支由「撥付制」改為「報賬制」,村級所有支出都要有正式發票、完善的手續才能到鎮財政集中支付中心報賬,否則不予核准報銷、入賬。然而,從當前村級財務支出的實際情況看,絕大多數支出都沒有正規發票,一些開支如維修生產路、使用零工等也無法取得正規發票,使一些開支無法在鎮財政集中支付中心報銷。對這部分支出單據,村裡便不得已地另設一套賬,久而久之,村集體收入也不上交,造成賬外賬、體外循環、私設「小金庫」,形成了村幹部滋生腐敗的土壤。 四、對策與建議 解決上述問題,要貫徹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教育、監督、制度、懲處並重,努力實現財務管理工作的規范化。 (一)提高村幹部對財務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通過廣泛開展黨的宗旨教育、警示教育和政策法規教育,切實解決村級幹部思想和觀念上存在的問題,督促他們自覺端正思想,切實增強廉潔自律意識,把加強財務管理放在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保障村民合法權益的高度來認識,積極探索加強農村財務管理的新途徑、新辦法,著力解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民主理財觀念不強的問題。 (二)健全完善對「村官」權利的監督制約機制。現在,村級現金管理、民主理財等財務規章制度已經建立健全。關鍵是要落實好、執行好。一要嚴格「村財村用鎮監管」制度。將村級所有收支納入鎮經管站管理,堅決杜絕收入不入賬、體外循環、私設「小金庫」現象。二要改革完善民主理財制度。當前,民主理財的過程主要在村內進行,由於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由村幹部指定,「民主理財專用章」和民主理財小組長私章由村幹部保管,村級民主理財實際上是少數村幹部集中記賬後到鎮財政集中支付中心報賬,村幹部指定的民主理財小組人員無法參與民主理財活動。鑒於此,可考慮將現在的「村報賬日」改為「村民主理財記賬日」,在鎮經管站設立村級民主理財中心,履行一定的程序後,將民主理財專用章由村級民主理財中心統一保管,各村財務會簽人員及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按照規定日期(一月或一季度一次)到鎮民主理財中心,在鎮經管站工作人員的監督指導下,集中審核上月收支票據,然後進行鎮級審核入賬。這樣做,工作量雖然比以前大了一些,但避免了村級記賬的暗箱操作,實現審計監督關口前移,保證村級民主理財的質量。三要實行村級重大事項審批備案制度。嚴格村級民主決策程序,規范村級重大事項民主決策流程,所有村級民主重大事項決策要貫徹「先黨內後黨外」的原則,必須經過「四議一審」,即:村幹部動議、村「兩委」會議合議、黨員大會復議、鎮黨委政府審批、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決議五個步驟。村裡一次性超過1000元(含1000元)的支出和興辦集體公益事業確需貸款,以及土地調整、工程發包、「四荒」承包、宅基地劃分等重大事項,村「兩委」會議黨員會議形成決議後,要報鎮黨委、政府審批許可並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表決同意後,方可組織實施。違反規定的,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這樣,村裡的事,事前有人制約,事中有人把關,事後有人監督,從制度上進一步規范村級事務決策行為,提高村級民主決策水平和工作透明度。四要加大村務公開力度。每月將財務收支情況、大額資金使用、幹部報酬。水電費、招待費等一些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列項公布,接受群眾監督。針對村級財務運行狀況,特別是收入不入賬、體外循環、私設「小金庫」等現象,適時開展清查活動,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予以嚴厲查處。五要加強對村級財務工作的考核。由鎮經管站牽頭聯合相關部門,對各村財務管理及執行重大事務審批制度情況實行百分制考核,制定實施細則,嚴格程序操作,考核結果作為年終評先樹優的重要依據,考核成績差的村實行「一票否決」,增強村級組織和幹部抓好財務管理的責任感。 (三)加強財會人員隊伍建設。適應全鎮村級民主理財中心的工作需要,充實加強經管站的工作力量,把各管區、村財務監督管理工作分工明確到每個人。村級財會人員的配備,要按照有關法律規定進行推選,預備人員要經鎮政府考核後任用。要保證財會人員隊伍的穩定性和工作的獨立性,沒有特殊情況,村級不得擅自調整會計和現金出納員;村主要幹部不得兼任會計或出納員,現在兼任的必須立即調整,堅決避免任人唯親的現象。要注重加強財會人員的業務培訓,採取各種形式,提高他們的業務能力和職業道德素質,努力培養一支業務精通、素質優良、敢於負責的財會人員隊伍。 (四)堅決制止村級債務的攀升。教育引導各村充分認識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充分考慮本村經濟發展水平和經濟承受能力,堅持實事求是、量力而行、盡力而為的原則,對各類建設項目要以不加重農民負擔為底線,以不增加村債務為前提,不能盲目鋪攤子、搞攀比,不能脫離實際搞「政績工程」和「形象工程」,更不能違背群眾意願,損害群眾利益,堅決制止村級債務的增加。 (五)嚴肅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案件。加強對村級財務的監督檢查,嚴格村幹部離任審計制度,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黨紀和法律責任,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張庄鎮經管站 2011年3月 經管站會計人員崗位職責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會計制度,遵守職業道德。 二、認真審核和辦理財務收支,編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 三、熟練掌握計算機操作技能,正確及時地錄入會計數據,形成會計分析報表,保證會計信息質量和網路安全。 四、按照張庄鎮經管站農村財務管理的有關辦法,嚴格把好資金進出關,對手續不全的票據,拒絕資金劃撥和進行收支入賬。 五、按檔案管理制度要求,做好檔案管理工作。 六、加強對各村報賬員業務指導、監督,按時進行交接賬工作。 七、協助辦公室主任完成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因工作失職,造成集體經濟損失的,由本人負責賠償,並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或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經管站出納人員崗位職責 一、嚴格遵守國家《現金管理條例》的規定,掌握金融紀律政策,認真執行財務管理制度。 二、嚴格保守工作秘密,提高職業道德素質,不得對外泄露代管單位資金使用情況。 三、搞好現金管理,把好現金收付關,保證資金調度安全。 四、禁止坐收坐支現金,嚴格控制庫存資金限額,及時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與會計、開戶銀行做好對賬工作。 五、對造假、無經辦人、證明人、審批人的票據;越權審批的票據等不符合制度規定的票據,一律不得給予報賬和進行賬務處理。 六、協助辦公室主任完成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因工作失職造成經濟損失,由本人負責賠償,並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或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