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改革開放以來,人民幣改革歷史進程詳情!
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成立,並發行了統一的貨幣——人民幣。1949年1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在天津首次正式公布人民幣匯率。四十多年來,在不同的時期,人民幣匯率安排(exchange rate arrangement)有著不同的特點。
一、改革開放前的人民幣匯率安排
建國以來至改革開放前,我國人民幣匯率安排大致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
1.第一階段(1950~1952)。由於人民幣沒有規定含金量,因此,對西方國家貨幣的匯率,最初不是按兩國貨幣的黃金平價來確定,而是以「物價對比法」作為基礎來計算的。也就是說,建國初期人民幣匯率制定的依據是物價水平,這是一種比較市場化的匯率安排。
建國初期,由於國民黨統治時期遺留下來的惡性通貨膨脹和其他因素的影響,我國物價節節上漲。如上海批發物價指數以1949年6月為100,到1950年3月則上漲至2242.93。由於國內物價上漲、國外物價趨跌的價格對比關系,根據前述政策要求,我國人民幣對美元匯價由1949年1月18日1美元=80元舊人民幣,調低至1950年3月13日的1美元=42000 元舊人民幣,在一年零一個月的時間內,人民幣匯價下調49次。至於和其他外匯的匯價,則是根據它們對美元的匯價進行間接套算的結果。
從1950年3月至1952年底,隨著國內物價由上漲轉變為下降, 同時,由於美國對朝鮮發動了侵略戰爭,大量搶購戰備物資,美國及其盟國接連宣布一系列對我「封鎖禁運」的措施,在這種情況下,我國必須降低外匯匯價,以利於推動本國進口。因此,根據當時形勢發展的需要,我國匯率政策的重點也由「推動出口」改變為「進出口兼顧」,並逐步調高人民幣匯價。1952年12月,人民幣匯價調高至1美元=26170元舊人民幣。
這一時期,我國對外貿易對象主要是美國,對外貿易主要由私營進出口商經營。人民幣匯率的及時調整,可以調節進出口貿易,保證出口的增長。
2.第二階段(1953~1972)。從1953年起,國內物價趨於全面穩定,對外貿易開始由國營公司統一經營,而且主要產品的價格也納入國家計劃。計劃經濟本身要求對人民幣的匯價採取基本穩定的政策,以利於企業內部的核算和各種計劃的編制和執行。同時,由於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度的確立,各國之間的匯價在一定程度上也保持了相對穩定。再加上我國同西方工業國家的直接貿易關系和借貸關系很少,因此,西方各貨幣匯率變動對我國人民幣匯率幾乎沒有什麼影響。
在國內物價水平趨於穩定的情況下,我國進行建國以來的首次幣制改革。1955年 3月1日,開始發行新人民幣,新舊人民幣摺合比率為1:10000。自採用新人民幣後,1955年至1971年,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一直是1美元摺合2.4618元新人民幣。
1971年12月18日, 美元兌黃金官價宣布貶值7.89%,人民幣匯率相應上調為1美元合2.2673元人民幣。
這一時期人民幣匯率政策採取了穩定的方針,即在原定的匯率基礎上,參照各國政府公布的匯率制定,逐漸同物價脫離。但這時國內外物價差距擴大,進口與出口的成本懸殊,於是外貿系統採取了進出口統負盈虧、實行以進口盈利彌補出口虧損的辦法,人民幣匯率對進出口的調節作用減弱。
3.第三階段(1973~1978)。1973年3月以後,布雷頓森林體系徹底解體,西方國家普遍實行了浮動匯率制。為了避免西方國家通貨膨脹及匯率變動對我國經濟的沖擊,我國從1973年開始頻繁地調整人民幣對外幣的匯率(僅1978年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就調整了61次),而且在計算人民幣匯價時,採用了釘住加權的「一籃子」貨幣的辦法,所選用的「籃」中貨幣都是在我國對外貿易的計價貨幣中佔比重較大的外幣,並以這些貨幣加權平均匯價的變動情況,作為人民幣匯價相應調整的依據。
這一時期人民幣匯價政策的直接目標仍是維持人民幣的基本穩定,針對美元危機不斷發生且匯率持續下浮的狀況,人民幣匯率變動較為頻繁,並呈逐漸升值之勢。1972年為1 美元=2.24元人民幣;1973年1美元=2.005元人民幣;1977年為1美元=1.755元人民幣。
自50年代中期以來,由於我國一直實行的是傳統社會主義計劃經濟,對外自我封閉,對內高度集權,直至80年代初,國家外匯基本上處於零儲備狀態,外貿進出口主要局限於社會主義國家,且大體收支平衡,國內物價水平也被指令性計劃所凍結,盡管人民幣匯率嚴重高估,但它並未帶來明顯的消極影響。
二、改革後的人民幣匯率安排
改革開放以後,我國人民幣匯率安排大致經歷了四個發展階段:
1.第一階段(1979~1984)。1979年我國的外貿管理體制開始進行改革,對外貿易由國營外貿部門一家經營改為多家經營。由於我國的物價一直由國家計劃規定,長期沒有變動,許多商品價格偏低且比價失調,形成了國內外市場價格相差懸殊且出口虧損的狀況,這就使人民幣匯價不能同時照顧到貿易和非貿易兩個方面。為了加強經濟核算並適應外貿體制改革的需要,國務院決定從1981年起實行兩種匯價制度,即另外製定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並繼續保留官方牌價用作非貿易外匯結算價。這就是所謂的「雙重匯率制」或「匯率雙軌制」。
1980年人民幣官方牌價為1美元=1.5元人民幣。從1981年1月到1984年12月期間, 我國實行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貿易外匯1美元=2.80元人民幣;官方牌價即非貿易外匯1美元=1.50元人民幣。前者主要適用於進出口貿易及貿易從屬費用的結算;後者主要適用於非貿易外匯的兌換和結算,且仍沿用原來的一籃子貨幣加權平均的計算方法。
隨著美元在80年代初期的逐步升值,我國相應調低了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使之同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相接近。1984年底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已調至1美元=2.7963元人民幣,與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持平。
2.第二階段(1985~1990)。在人民幣雙重匯率制下,外貿企業政策性虧損,加重了財政補貼的負擔,而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外國生產廠商對雙重匯率提出異議。1985年1月1日,我國又取消了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重新恢復單一匯率制,1美元=2.80元人民幣。
事實上,1986年隨著全國性外匯調劑業務的全面展開,又形成了統一的官方牌價與千差萬別的市場調劑匯價並存的新雙軌制。而且當時全國各地的外匯調劑市場,在每一時點上,市場匯率水平不盡相同。這種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存的多重匯率制一直延續到1993年底。其間,外匯調劑市場的匯率形成機制,經歷了從開始試辦時的人為定價到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的過程。
進入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後,我國物價上漲速度加快,而西方國家控制通貨膨脹取得一定成效。在此情況下,我國政府有意識地運用匯率政策調節經濟與外貿,對人民幣匯率作了相應持續下調。1995年8月21日,人民幣匯率調低至1美元=2.90元人民幣;同年10月3 日再次調低至1美元=3.00元人民幣;同年10月30日又調至1美元=3.20元人民幣。
從1986年1月1日起,人民幣放棄釘住一籃子貨幣的做法,改為管理浮動。其目的是要使人民幣匯率適應國際價值的要求,且能在一段時間內保持相對穩定。
1986年7月5日,人民幣匯率再度大幅調低至1美元=3.7036元人民幣。1989年12月16日,人民幣匯率又一次的大幅下調,由此前的1美元=3.7221元人民幣調至當日的4.7221 元人民幣。1990年11月17日,人民幣匯率再次大幅下調,並由此前的4.7221調至當日的5.2221元人民幣。
從改革開放以後至1991年4月9日的十餘年間,人民幣匯率政策的特點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分別實施過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與公布牌價並存的雙重匯率體制,以及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存的多重匯率體制;二是公布的人民幣官方匯率按市場情況調整,且呈大幅貶值趨勢,這與同期人民幣對內實際價值大幅貶值以及我國的國際收支狀況是基本上相適應的;三是在人民幣官方匯率的調整機制上,做過多種有益的嘗試,如釘住一籃子貨幣的小幅逐步調整方式以及一次性大幅調整的方式,這些為以後實施人民幣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奠定了基礎;四是市場匯率的機制逐步完善;五是市場匯率的調節作用在我國顯得越來越大。
3.第三階段(1991~1993)。自1991年4月9日起,我國開始對人民幣官方匯率實施有管理的浮動運行機制。國家對人民幣官方匯率進行適時適度、機動靈活、有升有降的浮動調整,改變了以往階段性大幅度調整匯率的做法。實際上,人民幣匯率實行公布的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即外匯調劑價格)並存的多重匯率制度。
我國人民幣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主要指人民幣官方匯率的有管理的浮動,其基本特點是,我國的外匯管理機關即國家外匯管理局根據我國改革開放與發展的狀況,特別是對外經濟活動的要求,參照國際金融市場主要貨幣匯率的變動情況,對公布的人民幣官方匯率進行適時適度、機動靈活、有升有降的浮動調整。在兩年多的時間里,官方匯率數十次小幅調低,但仍趕不上水漲船高的出口換匯成本和外匯調劑價。
4.第四階段(1994~2005)。從1994年1月1日起,我國實行人民幣匯率並軌。1993年12月31日,官方匯率1美元兌換人民幣5.8元;調劑市場匯率為1美元兌換人民幣8.7元左右。從1994年1月1日起,將這兩種匯率合並,實行單一匯率,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定為1 美元兌換8.70元人民幣。同時,取消外匯收支的指令性計劃,取消外匯留成和上繳,實行銀行結匯、售匯制度,禁止外幣在境內計價、結算和流通,建立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改革匯率形成機制。這次匯率並軌後,我國建立的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到目前為止,人民幣兌美元匯率趨穩,並一直保持在1美元=8.3元左右。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外匯管理體制相繼進行了一系列重大的改革,尤其是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後,我國政府承諾:在2000年之前,將實現經常項目下人民幣可兌換。
事實上,1994年我國已開始實行人民幣在經常項目下「有條件」的可兌換,並已削除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規定中的絕大多數限制,如歧視性貨幣措施或多重匯率安排已完全廢除,而絕大多數經常項目交易的用匯和資金轉移也不再受到限制。
1996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消除了若干在1994年後仍保留的經常帳戶下非貿易非經營性交易的匯兌限制;1996年7月, 又消除了因私用匯的匯兌限制,擴大了供匯范圍,提高了供匯標准,超過標準的購匯在經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核起初後即可購匯;1996年7月1日,我國將外商投資企業也全面納入全國統一的銀行結售匯體系,從而取消了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後尚存的經常項目匯兌限制。
1996年11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正式致函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國將不再適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14條第2款所規定的過渡性安排,並正式宣布:自1996年12月1日起, 我國將接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8條第2款、第3款和第4款的義務,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從此不再限制不以資本轉移為目的的經常性國際交易支付和轉移,不再實行歧視性貨幣安排和多重匯率制度。
2001年11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郭樹清指出,根據中美1998年簽訂的有關協議,中國承諾將擴大人民幣彈性。因此,如果現在中國選擇釘住其它幣種或採取一攬子貨幣聯系匯率制度,不但會違背承諾,還是一種後退。增加匯率彈性是現實的選擇。中國現階段仍將以穩定匯率為主,同時用足每日3‰的匯率浮動區間,使市場逐漸適應匯率波動。今後將採取措施,提高人民幣匯率生成機制的市場化程度,如有效利用銀行間市場匯率浮動區間;調整銀行結售匯周轉頭寸管理政策;進一步完善結匯制度。
三、人民幣匯率安排的新階段
2005年7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2005〕第 16 號文——關於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相關事宜公告。其主要內容如下:
(1)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形成更富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
(2)中國人民銀行於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
(3)2005年7月21日19∶00時,美元對人民幣交易價格調整為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作為次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外匯指定銀行之間交易的中間價,外匯指定銀行可自此時起調整對客戶的掛牌匯價。
(4)現階段,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對人民幣的交易價仍在人民銀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間價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內浮動,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的交易價在人民銀行公布的該貨幣交易中間價上下一定幅度內浮動。
(5)中國人民銀行將根據市場發育狀況和經濟金融形勢,適時調整匯率浮動區間。同時,中國人民銀行負責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籃子貨幣匯率變動,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匯率的正常浮動,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維護宏觀經濟和金融市場的穩定。」
這一次的人民幣匯率安排改革的核心是放棄單盯美元,改盯一籃子貨幣,以建立調節自如、管理自主的、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更富有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從此次人民幣短期升值來看,這將有利於緩解國際收支失衡的巨大壓力,同時,釋放人民幣潛在的升值壓力,並能淡化人民幣兌美元的國際矛盾。從長遠戰略來看,人民幣匯率新機制的建立,將有利於推進人民幣匯率安排的市場化改革進程,最終為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實現可兌換創造漸近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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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結合影響一國匯率制度選擇的因素,分析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趨勢。 這是一個論述題,麻煩您了
第一,一般認為經濟規模較小的國家不太適用浮動匯率制,而經濟規模內較大的國家則較容適宜採用浮動匯率制;
第二,通常認為通貨膨脹率較高的國家適宜採用固定匯率制,而通貨膨脹率較低的國家適宜採用浮動匯率制;
第三,在全球化背景下,如果一國已經放鬆了對國際資本流入、流出本國的限制,而且貨幣當局手中沒有掌握足夠的外匯儲備數量,則適宜採用浮動匯率制,反之,則適宜採用固定匯率制。
(2)1994年,我國改革人民幣匯率制度,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2005年,我國進一步推進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增加了匯率彈性。
(3)伴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及經濟、金融對外開放程度的逐步深化,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作為一個經濟大國,我國確立的匯率制度改革目標是建立健全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在匯率制度改革中應堅持主動性、可控性和漸進性的原則。
③ 人民幣匯率改革的基本概念
人民幣匯率改革,是指中國的法定貨幣人民幣在不同的時代,為了適應中國自身發展與對外貿易的需要而不斷調整人民幣與其他貨幣的匯率及相關政策的制定和變更的過程。
一、基本概念:
匯率也稱匯價,是一個國家或地區的貨幣兌換另一國家或地區貨幣的比率,是以一種貨幣表示另一種貨幣的價格。
匯率是國際貿易中重要的調節杠桿。一個國家或地區生產或出售的商品都是按本國或本地貨幣來計算成本的,匯率的高低直接影響該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成本和價格,直接影響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
二、變革歷程
1979年至1984年:人民幣經歷了從單一匯率到雙重匯率再到單一匯率的變遷。
1985年至1993年:人民幣對外幣官方牌價與外匯調劑價格並存,向雙匯率回歸。
1994年:中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實行銀行結售匯制,取消外匯留成和上繳,建立銀行之間的外匯交易市場,改進匯率形成機制。
2005年:中國建立健全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
人民幣匯率1994年以前一直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制定並公布,1994年1月1日人民幣匯率並軌以後,實施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中國銀行,德意志銀行等七家銀行根據前一日銀行間外匯市場形成的價格,公布人民幣對美元等主要貨幣的匯率,各銀行以此為依據,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浮動幅度內自行掛牌。
④ 請分析人民幣匯率制度的選擇與改革
現行人民幣匯率制度是本次匯率制度改革的最佳選擇,其他中間類型的匯率制度具有的特點決定了他們不能夠成為本次匯率改革選取的目標。匯率改革下一步的方向應該是浮動匯率制度。
按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分類(1999),各成員國的匯率制度可分為8類(見表1)。本次匯率制度改革前我國實行的是第三類即盯住美元制度,改革後實行的匯率制度同時兼顧了第三類和第七類的特點。
一、 對現行匯率制度的認識
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參照一籃子貨幣調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較之於原先的匯率制度,從形式上看有三個方面的變化:一是匯率形成機制市場化;二是選取參照一籃子貨幣調節的方式取代原來單一盯住美元的調整方式;三是選取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取代原來的固化的匯率制度,它既吸收了盯住一籃子貨幣制度與管理浮動制度的優點,又擯棄了兩種匯率制度的缺點,從理論上講是人民幣走向區域貨幣道路上的最佳選擇,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能否如理論設想那樣完美,還有待檢驗。
1. 參照一籃子貨幣調節方式優於單一盯住方式。
(1)從貿易多元化的角度看,美國雖然是中國的一個重要貿易夥伴,但也僅佔1/6,比日本和歐盟都略低一些,中國和亞洲的貿易則佔57%。因此,應該參照所有主要貿易國的一籃子貨幣,而不能只盯住美元。另外,改參照一籃子貨幣,會鼓勵人們減少用美元結算,長期而言有助於人民幣成為亞洲地區國際貿易的結算單位與貨幣。
(2)從降低內生交易費用的角度考慮,中國應選擇經濟聯系緊密的國家的貨幣作為人民幣匯率參照的對象。單一的盯住美元,意味著我國的貨幣政策在某種程度上受制於美國的貨幣政策,而且由於中美兩國的經濟情況和政策傾向有很大的差別,單純與美元掛鉤的匯率制度會對我國的貨幣政策有效性產生沖擊。近年來,我國和歐盟、日本以及美國的貿易額分別佔中國總貿易額的比重幾乎相當,歐盟和日本的對華投資也不遜於美國。因此,以一籃子貨幣為參照對象更適應我國的對外經貿往來。
(3)從滿足人民幣匯率政策出口競爭力的目標看,人民幣匯率政策出口競爭力的目標是:穩定出口國際競爭力與進口成本。參照一籃子貨幣制度的突出優點是穩定人民幣的名義貿易加權匯率(如果權數按照貿易比重在各貨幣之間分配)。如果中國與主要貿易夥伴國家沒有嚴重的通貨膨脹差異,參照一籃子貨幣同時也保障了真實貿易加權匯率的穩定。
2. 有管理浮動匯率制度優於原先的固定匯率制度。
(1)從有管理浮動匯率制度本身看,它既具有固定匯率制度的某些優點,又能使匯率保持一定的彈性。在管理浮動匯率制度下,一方面,匯率隨著外匯市場的供求變化而調整,從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發揮對經濟的調節作用;另一方面,貨幣當局可以對匯率進行較多的干預和管理,從而能夠保持本國貨幣匯率的穩定,避免本國貨幣匯率劇烈波動對國內經濟的沖擊。
(2)從我國的國情看,我國作為一個發展中的大國,選擇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有以下的基本優勢:①保證國內貨幣政策的獨立性。盡管我國的貨幣政策在刺激或緊縮經濟方面的作用一直受到理論界的質疑和實踐效果的挑戰,但利用貨幣政策進行前瞻性的微調而平抑經濟波動的作用目前在發達國家卻得到了普遍的認同。因而恰當的利用貨幣政策對我國這種以國內市場為主的發展中大國仍然具有重要的意義。②調整國際收支的靈活性。這種價格的調整可以減輕國際不利環境對國內經濟的影響。③阻止投機沖擊。在20世紀90年代,頻繁的貨幣投機沖擊對資本開放並實行固定匯率制度的國家造成了極為嚴重的損害,這一教訓對我國在未來逐步開放資本市場過程中相當重要。
3. 現行匯率制度並非完美無缺的。
(1)參照一籃子貨幣調節意味著人民幣將逐步不再直接與美元掛鉤,由於我們參照的貨幣實行的均是浮動匯率制度,結果是人民幣對美元的雙邊名義匯率變動頻率與幅度都增加,這會給對外貿易和投資帶來匯率風險。
(2)對於人民幣匯率三項政策目標金融安全、出口競爭力和內外部均衡中的任何一項都難以完全顧及。而對外貿易在中國經濟中具有舉足輕重的特殊地位、我國國內市場經濟制度發育還不完善等現實,又要求目前的匯率政策必須有所側重。
(3)不能充分發揮匯率的調節作用。由於貨幣當局對匯率進行管理浮動,匯率變化的幅度被限制,匯率不能充分反映外匯市場供求狀況,因而難以有效調節商品交易和資本流動。還有可能引發操縱匯率之嫌,容易導致貿易爭端。
通過上述分析,筆者認為: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參照一籃子貨幣調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只是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的一個階段性的取向,在人民幣具有區域貨幣功能後就應該再次調整。
二、 對匯率目標區制度的認識
在本次匯率改革前,理論界很多學者提出以兼具本文表1中4、5、6類的貨幣制度特徵的匯率目標區制度作為改革的選擇目標。從實踐看,這種方案沒有得到認可。原因在於:
1. 從理論上看。首先提出匯率目標區理論的弗來明認為一國也許會希望將其貨幣的匯率限定在或接近於某一「目標區」內,如果實際匯率的波動超出了這個目標區,該國就應調整政策使匯率向目標區內移動。後來,克魯格曼進一步將匯率目標區模式化,提出了匯率目標區模型,威廉姆森進一步發揮了匯率目標區理論,他提出了「BBC制度」。多恩布希和帕克將這一思想近年來的發展稱之為BBC規則。為實行匯率目標區制度,貨幣當局要設立一個基礎均衡匯率以便同國內經濟、國際收支的長期趨勢相適應,並且圍繞這一可調整的均衡匯率設定較寬波幅,達到一方面保持匯率基本穩定,一方面使經濟政策具有一定靈活性之目的。但基礎均衡匯率計算很困難,而如果不能計算出合理的基礎均衡匯率,目標區匯率的合理性將在根本上受到動搖。此外,匯率目標區體系應包括哪些貨幣,其寬度和調整頻率應根據什麼標准確定等一系列問題也不好解決,或確立起來具有很大隨機性。
2. 從我國實際看。匯率目標區制度在我國實行有三大難題。(1)匯率目標區制度下的中心匯率難以確定。(2)資本流動性和投機沖擊難以抵擋。(3)我國不滿足實施匯率目標區的三個前提條件,這三個條件是:不同國家的目標值一致;競爭力水平的目標值必須與國內宏觀經濟均衡相協調;貨幣與財政政策的協調。
3. 從實踐效果看。已經崩潰的全球性的匯率目標區—布林頓森林體系和目前正在運行的區域性匯率目標區—歐洲貨幣體系下的歐洲匯率機制是最著名的實踐。從實踐的效果看,布林頓森林體系無以為繼,最終崩潰。歐洲匯率機制運行中也是困難重重。更為重要的是,中國無論是選擇什麼樣的國家組成匯率目標區,其運行的制度環境與調節機制是無法與歐洲匯率機制相提並論的。
因此,本文認為,類似於匯率目標區制度的中間匯率制度在中國是難以實行的,它既不會成為當今的選擇,也不會成為匯率制度改革下一步的選擇。
三、 對單獨浮動匯率制度的認識
1. 單獨浮動匯率制度具有制度優點,主要體現在:一是均衡匯率水平完全由市場供求所決定,因而不會出現外匯的超額供給有超額需求的問題,外匯資金的利用服從邊際成本等於邊際收益的原理,從而更有效率。二是由於匯率決定於市場的供求,資本的流出入只會引起匯率水平的升降,而不會改變貨幣供應量,使貨幣政策有了較大的獨立性;同時,由於匯率水平的升降能夠自動的調節國際收支使之達到均衡,降低了大量國際儲備的機會成本,減少了中央銀行對市場的頻繁干預。三是在浮動匯率制度下,匯率的變動呈連續、輕微的態勢,投機者的獲利空間狹小,使投機行為相對減弱。
2.我國還缺乏將單獨浮動制度理論上的優點轉化為現實中的優點的實力。從我國的情況來看,宏觀經濟預期具有較大的不穩定性。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體制和經濟結構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而且這種變化還將繼續進行,人們對宏觀經濟的預期也就呈現出高度的不穩定性。隨著我國對外開放的進一步擴大,對外經濟依存度日益提高,國際間競爭的加劇,對我國經常項目的影響具有一定程度的不確定性;加上金融領域的進一步開放,資本的流動性將隨之增強,其結果對我國的貨幣供需產生影響,這些影響也具有一定程度的不確定性。因此,在我國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的過程中,對宏觀經濟波動的預期具有高度的不穩定性。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我國實行浮動匯率制度,匯率也具有高度的易變性。如果貿然採取一步到位的匯改策略,走上浮動匯率的道路,對我國經濟的負面影響是巨大的。
3. 單獨浮動匯率制度也有其自身的缺陷。最大問題就是存在著匯率的過度波動或匯率的易變性。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國際貿易和國際投資,並且使經濟中面臨的匯率風險增強。弗里德曼認為,浮動匯率制度之所以出現不穩定。主要是因為與之相關的宏觀經濟的不穩定。由於人們對貨幣供給、實際收入的預期決定著當前的匯率,如果人們的預期是不穩定的,匯率就會表現出易變性,且匯率波動的幅度會大大超過貨幣供給和實際收入的波動幅度。依據該理論,如果人們的預期是穩定的,匯率就應當是穩定的;而事實上則是,在大多數預期穩定或預期較大穩定的情況下,匯率仍然是易變的。因此,一般來說,市場經濟比較發達,對外匯市場調控能力較強的國家,或是參與國際經濟活動較深,需要充分利用匯率機制調節作用的國家,比較適合採用這種匯率制度。
⑤ 如何理解改革開放以來,人民幣匯率的基本趨勢及其推動因素。
改革開放以來,人民幣與外幣兌換從一個完全管制,逐步過度到匯率雙軌制。直至1998年東南亞出現金融危機,朱鎔基總理為了幫助亞洲國家度過危機,承諾人民幣匯率不貶值,這一不貶值政策,一直使得人民幣匯率對美元保持了7年的固定匯率。在此之間,中國的外匯儲備由1998年年底的1450億美元快速上漲到2005年7月底的7327億美元。
2005年7月,央行宣布進行人民幣匯率改革,將之前實行的與美元固定匯率制改為以市場供需為基礎,參考一攬子貨幣,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同時將人民幣一次性升值2%,由之前的8.2765升值到8.11。之後,人民幣匯率雖有波折,但一直維持單邊上漲的態勢,目前美元對人民幣的匯率在6.14左右。
匯改後美元對人民幣的持續升值,最主要的因素是中國一直維持國際收支雙順差。出口導向型經濟導致外貿盈餘大量積累,鼓勵吸引外資政策使得流入境內的海外投資遠大於出境投資額,同時我國目前仍實現資本項下管制,資金不能自由流出,人民幣不能完全自由兌換,人民幣與外幣之間的買賣只能採用實需原則,這些因素都導致了境內封閉市場美元和人民幣供求失衡,大量凈流入的美元需要在境內得到消化,只能通過人民幣持續升值的方式來解決。
⑥ 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的歷程
匯改歷程:
1979年至1984年:人民幣經歷了從單一匯率到雙重匯率再到單一匯率的變遷。
1985年至1993年:人民幣對外幣官方牌價與外匯調劑價格並存,向雙匯率回歸。
1994年:中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實行銀行結售匯制,取消外匯留成和上繳,建立銀行之間的外匯交易市場,改進匯率形成機制。
2005年:中國建立健全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
人民幣匯率1994年以前一直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制定並公布,1994年1月1日人民幣匯率並軌以後,實施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中國銀行,德意志銀行等七家銀行根據前一日銀行間外匯市場形成的價格,公布人民幣對美元等主要貨幣的匯率,各銀行以此為依據,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浮動幅度內自行掛牌。
近期事件:
2010年4月13日,第四次胡奧會在美國華盛頓舉行,國家主席胡錦濤在人民幣匯率問題上態度強硬,超出國際市場的預期。他強調中國致力繼續推進人民幣匯率改革,但只會根據自身經濟發展需要而進行,不會屈服於外部壓力。
2015年8月11日,中國人民銀行完善人民幣兌美元匯率中間價報價,並在下一步推進匯改安排中提出加快外匯市場發展,豐富外匯產品,推動外匯市場對外開放,延長外匯交易時間,引入合格境外主體,促進形成境內外一致的人民幣匯率。
⑦ 如何評價人民幣匯率改革的成效
近年來的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回顧與績效評價重慶工商大學會計學院王涵濱重慶交通大學財經學院唐恆書
[摘要]1994年以來的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經歷了如下幾個歷程:匯率並軌實行單一匯率、經常項目下的自由兌換、盯住美元的固定匯率和參考一籃子貨幣。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獲得了巨大的收益,突出表現為保持了經濟穩定和增長、提升了中國的國際公信力,但同時也產生了諸如游資沖擊、貨幣錯配和貨幣政策獨立性受損等成本。
[關鍵詞]匯率制度人民幣績效改革
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作為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近年受到了海內外的特別關注。理論界將其作為一個重要研究領域而一再升溫,實務與政策界同樣追捧著這一問題。從每年人代會閉幕後總理的記者招待會就可以窺見一斑:人民幣匯率問題每年都成為記者追問的話題,一次也沒有落下。人民幣匯率制度安排甚至成為中美關系中的一個政治問題,有人提出人民幣匯率應當對中國持續增長的貿易順差、美國的貿易赤字甚至全球經濟失衡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人民幣匯率制度安排與改革為什麼受到如此的「禮遇」,本文擬對1994年以來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進行一些分析,提出一些初步想法。
一、近年來的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回顧與評價
筆者以為,1994年以來的人民幣匯率體制改革中可以按照以下四個重大事件將其分成四個階段:1994年1月1日起的匯率並軌、1996年12月起經常項目下自由兌換、1997年東南亞金融危機爆發後人民幣盯住美元以及2005年7月人民幣實行盯住籃子貨幣的匯率制度。
(一)匯率並軌與單一匯率
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隨著中國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推進和深入。其中,學界和實際部門大都認為始於1994年1月1日的外匯體制改革是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進程中一次具有里程碑意義上的事件。
1993年12月28日,國務院發出了加快外匯體制改革的通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了《關於進一步改革外匯管理體制的公告》,宣布從1994年起,對我國的外匯管理體制進行重大改革,改革的主要內容是:第一,從1994年1月1日起,實現人民幣國家匯率與外匯調劑市場匯率並軌,並軌後的人民幣匯率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第二,實行銀行結售匯制,允許人民幣在經常項目下有條件地兌換。第三,建立銀行間外匯市場,改進匯率形成機制。第四,從1994年1月1日起,取消任何形式的境內外幣計價結算,境內禁止外幣流通和指定金融機構以外的外匯買賣;停止發行外匯券,已發現流通的外匯券,可繼續使用,逐步兌回。第五,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匯管理仍維持原有辦法不變。
無庸諱言,人民幣匯率並軌實行單一匯率是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但現在看來,這次匯率制度改革遠沒有真正建立匯率的市場形成機制,在一定意義上,匯率並軌是這次匯率制度改革的唯一成果。
⑧ 人民幣升值的利弊分析
10、對普通投資者的好處。
其實對普通人的好處最明顯了,如果你買的QDII的基金,買入的都是國外的公司,那麼原來100塊人民幣能買這只基金的50份,現在人民幣升值了,可以買到52份。所以這時候的定投就賺了額外的2份基金的錢。
短期看,做出口貿易的生意可能不好做,但是當人民幣超越美元,成為世界霸主的時候,世界經濟格局可能就改變了,唯一需要注意的,就是不要學日本,貨幣泡沫的太嚴重,貨幣硬實力的滿提升,才是貨幣政策帶動國家經濟發展的關鍵。
其實人民幣升值,對於我等普通人的感覺其實是很閉環的,感受很微弱。但是從今年疫情的情況,我們就能看到作為一個強大的國家,我們的經濟相對於世界經濟的優勢很大,那麼自然錢也就都往確定性高的地方跑。外資持續流入,也就推高了人民幣的幣值。
⑨ 探究人民幣匯率改革問題,從哪分析除了發展歷程,現狀,內容,原因,目的,條件,發展方
2005 年7 月21 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此後人民幣經歷了一輪明顯的升值過程。由於受到經濟危機和出口競爭力下降等因素的影響,人民幣從08 年12 月開始放慢升值步伐,並一度有所走弱。我們認為時隔一年之後,人民銀行再次提出增強人民幣彈性,預示著後期有望形成新一輪人民幣升值過程。
從各國發展規律來看,匯率的變動大體和房地產景氣程度成正相關關系。貨幣升值無疑將對本國房地產市場產生積極影響。
首先,從外幣流入的角度來看,匯率升值初期,大量外幣會選擇轉換為人民幣從而享受人民幣升值帶來的益處。這種行為對房地產的影響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第一,外匯占款的增加無疑間接擴大了貨幣供應量。而貨幣供應的增大,將直接提高房地產行業的景氣程度。第二,由於房地產本身的金融屬性,使得房地產成為外幣轉換成人民幣後的主要投資品種。這無疑加大了對房地產市場的需求。
其次,從對本地居民影響來看,升值後人民幣購買力無疑將有所擴大。由此伴隨而來的收入效應和財富效應將進一步提高本地居民對房地產市場的需求。
從 5 月各城市房地產指數來看,全國二手房已經出現下降。深圳、廣州、杭州等大中型城市房價5 月環比指數悉數出現回落。我們認為,在目前成交大幅度下滑,房價有所松動時國家後期政策將以觀望為主。
綜合以上分析,目前板塊環境從之前的「偏空」,已經轉向「偏空,但存在利好」。如果後期房價能夠繼續下降並激發更大的成交量,板塊的投資機會將更加明朗。截至6 月20 日,A 股市場平均市盈率在19.7 倍左右,房地產板塊的市盈率在18.6 倍左右。繼續維持對板塊的「中性」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