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憑什麼上海土地全部是工業用地,而落戶上海還要看他們臉色!我們就該受窮當農民嗎憑什麼我們自己的土地
上海發展必須遵循的四條底線,其中之一就是建設用地總量負增長,而為了支持實體經濟,上海一下子推出了多項工業用地政策。上海市經信委主任陳鳴波在5月31日召開的市府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只要有好項目,上海不缺土地」。
5月31日,上海市發布《關於創新驅動發展鞏固提升實體經濟能級的若干意見》,一共6個部分50項措施,其中就包括優化土地供給的多項措施:到2020年全市工業用地規模保持在550平方公里左右,對規劃工業用地予以嚴格管控,區每年工業用地減量化騰挪指標1/3用於製造業;實行工業用地彈性年期出讓,提高集約利用效率,加快存量土地的二次開發。
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副局長岑福康說,隨著土地價格的逐年上升,用地成本已經是企業成本的主要組成部分。因此,在用地規模上予以保障的同時,對於企業來說,更重要的則是如何降低用地成本。
對於增量工業用地,上海推出了工業用地彈性出讓年期、產業用地先租後讓的政策。
據介紹,從2014年年底開始,上海正式實施了工業用地彈性出讓年期,《土地管理法》中明確工業土地出讓年期不超過50年,以往工業土地出讓以50年為界限,現在則明確一般工業用地或者產業用地是20年。《若干意見》則提出,承擔國家及上海重大戰略的產業類或功能類項目,經認定後,可按照最高50年出讓年期出讓。
「在地價方面,我們也做了精細的測算。相對50年出讓年限,一塊土地出讓年限20年的時候,土地價格大概在60%左右。假設按50年出讓要付100塊,按20年出讓只要付60塊,還有40塊可以存20年,也足夠到20年之後支付這塊土地的續期費用。」岑福康說,這樣不僅可以集約使用土地,實現土地流量增效,用土地資源倒逼產業轉型,而且可以降低企業的土地成本。
但對企業來說,還有另外的顧慮,那就是20年後的地價是不是會漲價?20年後是不是允許自己繼續使用這塊土地?為了打消企業的顧慮,岑福康說,可以在工業用地出讓合同中明確具體的續期條件,比如繼續有生產、繼續有產值、繼續有利潤、繼續有製造能力的條件下可繼續使用這塊地,續期價格也可以現在約定好。「這是切切實實支持實體產業的發展,解決企業的後顧之憂,也降低企業初期的用地成本。」
此外,上海還推出了差別化、多樣化的土地出讓方式。比如現在開始試點的先租後讓。可以前3年收取土地租金,當企業發展到一定的規模,進入正常發展軌道,也具備購買土地的能力時,再把這塊土地出讓給企業。
而對於存量工業用地,上海則提出加大二次開發力度。鼓勵符合產業導向及規劃要求的現狀優質企業開展技術改造,存量工業和研發用地按規劃提高容積率的,各區政府可以根據產業類型和土地利用績效情況,確定增容土地價款的收取比例。
當企業面臨技術更新,要改造,要提高產能,往往需要增加土地使用的強度,需要補土地出讓金的,「各區政府可以確定增容土地價款的收取比例,但是這個比例沒有提下限,也就是說,這個下限可以是0。」岑福康說,當然這也必須要經過區政府集體決策和評估。這意味著,工業用地的二次開發只要是切實用於技術改造、用於實體產業的發展,增加部分的土地出讓金可以不收。
以此為契機,本市在「十三五」期間將統籌推進60多個10億以上重大產業項目落地,加快建設和儲備集成電路、智能網聯汽車、大飛機等引領性強、成長性好、帶動性大的產業項目,形成汽車、新一代信息技術、智能製造裝備、生物醫葯與高端醫療器械、新材料等千億以上產業集群。
❷ 土地的二次承包
可以的!但要和發包方(村委會,或村民小組)商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發包。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
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由使用該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小組發包。
由此,我們可以知道發包方為:由使用該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小組
。
再看以下規定:
第三十二條規定: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第三十四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主體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權依法自主決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流轉和流轉的方式。
第三十七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同意;採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承包法》的這些規定,是很明確的,困此,你們可以轉包給其他人,但要和發包方商定。
❸ 土地徵收賬目可以要求二次公開嗎
土地徵收賬目完全可以二次公開。
❹ 解讀上海出台14條房地產救市政策
10月日晚財政部頒布稅費減免政策及房貸優惠政策之後的幾個小時,上海市政府也頒布了14條「救市」措施,這是繼十餘個二、三線城市公布一系列「救市」舉措後,首個宣布「救市」的一線城市。 上海14條樓市新政主要集中在交易稅費環節上范圍更大的減免。業內人士認為,上海市場若要獲得穩步的成交量上升,還有待更多政策細節的出台、整體宏觀經濟的好轉,以及房價進一步下調後的合理回歸。 昨天一大早,上海漢宇房地產顧問有限公司市場推廣部總監孫文勤在辦公室解讀上海火線出台的14條房地產救市政策。 「自10月17日國務院工作會議後,政府救市雖已成為必然,但10月22日晚出台的組合救市政策,出台之迅疾、支持力度之大讓市場各方的思想准備仍顯不足,對上海房地產市場而言,可謂空前利好。」孫文勤稱,「從漢宇地產的一線中介門店來看,門店的帶看量有了一定幅度的上升,但是,買賣客戶的簽約反而有所放緩。客戶依然處於觀望的陰影之中,等待政策進一步明朗化。」 上海福美來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董事長胡正華支持了孫文勤的看法。他的說法是,門店的來電來訪是有所增加,但是二手房市場中買家的觀望心態在短時間內難以改變,較短時期內眾多自住購房者可能會因為等待更多相關細則的出台,並不馬上入市購房,今年年底前不會對目前市場格局和變化趨勢產生明顯利好。政府颳起救市風效果為何,目前仍然不明朗。但是從中長期看,利好政策累積的「組合效應」必然會對目前的市場人氣和信心產生積極意義。 二手房稅費減免幾何? 與中央政策相比,上海最新出台的樓市政策主要體現在交易稅費環節上范圍更大的減免,購買自住普通住宅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下調、貸款額度上調,和收緊商品住宅土地供應三個方面,且執行的時間節點為今年11月1日至明年12月31日。 昨天,21世紀不動產上海區域市場中心市場研究主管黃河滔通過比對發現,中央樓市新政和上海地方稅費減免政策相疊加後,在「14條」時間內的上海二手房市場上個人出售房產需要繳納的稅費僅剩營業稅和所得稅兩項,較調整前減少三項。其中滿2年的普通住宅營業稅免徵,滿2年且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得稅免徵,在上述兩種情況外的營業稅、所得稅征稅時間標准、稅率尚待確定。個人購買二手房時,需要繳納的稅費主要為契稅、抵押登記費、配圖費三項,若購買普通住宅登記費也可省去。 那麼,新政出台前後,二手房交易成本到底可以降低多少呢?黃河滔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例如,業主將自己唯一、已購房滿3年、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宅在「14條」時間段內在上海二手房市場上流轉,該業主已經不需要繳納任何交易稅費;若首次購房者買入此房,僅需繳納1%的契稅及125元的配圖費和抵押登記費;假設該物業交易總價為90萬元,交易中雙方只須買方上繳9125元的稅費;僅為調整前總稅費的12.3%。 美聯物業上海公司副總經理黎志賢坦言,從買家市場來說,稅費降低,意味著成交成本下降,而目前的二手房交易85%以上都涉及住房貸款(包括商業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成數降低、利率下調,都能使首次及二次自住型置業人群的購買壓力減少,刺激消費。但是由於政策一般都有滯後性,以及上海樓市中對於「普通住宅」的標准解讀,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此次救市政策的覆蓋面。 或將重新界定「普通住房」 上海「14條」樓市新政主要體現在交易稅費環節上范圍更大的減免。21世紀不動產上海區域總經理張衛平表示,預計更多令人期待的相關政策會陸續出台,以及對樓市新政進行更為詳盡的細則規定。諸如,上述貸款政策中對首次購買非普通住宅、購買改善型非普通住宅是否享受最新的優惠政策就有待後續政策的明確。 張衛平表示,近期的後續扶持政策將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1.優惠房貸政策的執行時間;2.土地流轉、商品房的開發建設、住房抵押貸款等房地產交易環節外的相關政策出台,其中上海市將在「14條」期限內收緊商品住宅土地供應;3.各地對普通自用住房、首次購買等問題上的劃分標准認定,其中普通住宅的劃分標准意義重大、最值得關注。 21世紀不動產上海區域市場中心對9月內外環間成交的二手住宅房源以現行「非普通住宅」標准進行抽樣統計,約有15%的房源處在普通住宅范圍內。若將該現行判定標准中的10000元/平方米的單價標准上浮30%(容積率1.0以上、面積140㎡以下兩個條件不變),將有約55%的房源可以成為普通住宅;若將該標准上升50%,將有約76%的房屋成為普通住宅。 據滬地稅流〔2005〕59號文件的規定,普通住房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1)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1.0以上;(2)單套建築面積140平方米以下;(3)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以下,坐落在內環線以內的低於17500元/平方米,內環與外環間的低於10000元/平方米,外環線以外的低於7000元/平方米。凡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均為非普通住房。 而上海中原物業代理有限公司(下稱「中原地產」)副總經理陳宇珏也認為最為關鍵的將是「普通、非普通」界定標準的重新劃分。上海『14條』救市政策的第10條內容為「調整本市普通住房標准。具體規定由房屋、規土、財政、稅務等部門另行公布。」 對此,陳宇珏認為:「這條或許是上海『14條』新政當中最大的未解懸念。如果順利的話,或許在本月底就可以出台新版的上海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宅認定新標准。它的意義在於,由於認定標准不同,就直接決定了二手房買賣交易的主力房源集中在哪些區域和哪個價格區間之內。目前,在上海主城區,買賣成交的二手房源多為非普通住宅,這就要多交納稅費。」 對此,陳宇珏稱,如果上海普通住房新標准未能及時出台,無疑將在客觀上推遲二手買家的成交周期。 此外,上海市政府將在「14條」新政實施期間收緊商品住宅土地供應的措施也值得關注,盡管土地從開發建設到商品住宅小後的周期在1~2年以內,這對「14條」期限內上海樓市新建商品住宅的供應影響較小,但仍傳遞了政府在未來1~2年將引導市場以消化已有的存量房源為主的信號:降低住宅空置率、保持市場發展。預計後續政策中對市場交易稅費各類實施細則、界定標準的出台上,「寬松」這一基調仍將延續。 Case案例 案例一:商業貸款成本的變化:20年差額367727元 假設購買一套內環以內85平方米的普通住房,房屋總價為125萬元。首付20%為25萬元,純商業貸款100萬元,貸款年限20年。 9月15日以前,5年以上貸款基準利率7.83%,優惠利率(按0.9下浮)7.047%,經過9月15日和10月9日兩次降息,再加上目前7折的利率下限,購房者最多可享受5.229%的年利率。與2002年利率最低點5.184%相比僅相差0.045個百分點。之前的降息周期長達6年,而此次僅用了一年不到的時間。 從下表中可以看出,同樣一套住房,當前購買與9月15日前購買,100萬元貸款按照新政策,每年還債節省1.8386萬元,20年差額高達367727元。 案例二:二手房轉讓稅收支出打一折 假設住房所有人轉讓一套內環以內85平方米的普通住房,房屋總價為120萬元。該房屋3年前買入。從下表中不難看出,新政出台前後,轉讓房屋稅收總成本減少了9.72萬元,相當於國家稅收打了1.1折。
❺ 二次動遷政策,上海的
沒有具體說法,僅可參見下文。更多信息請看聯接http://www.dongqian.com.cn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遷面積標准房屋調換應安置人口認定辦法
(2006年7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1號公布)
第六條(應安置人口的認定標准一)
截至房屋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在被拆遷房屋處有本市常住戶口連續滿一年,在本市無其他住房(或者雖在本市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且居住在被拆遷房屋的人員,可以認定為被拆遷居住房屋的應安置人口。
第七條(應安置人口的認定標准二)
截至房屋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在被拆遷房屋處有本市常住戶口未滿一年,在本市無其他住房(或者雖在本市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居住在被拆遷房屋,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員,可以認定為被拆遷居住房屋的應安置人口:
(一)拆遷范圍內應安置人口的未成年子女;
(二)因工作需要調回本市的幹部、職工及其隨遷家屬,在拆遷范圍內直系親屬處落戶的;
(三)因離休、退休、退職從市外遷回拆遷范圍內家中的;
(四)海員、船員、野外勘探人員、就學等人員遷回拆遷范圍家中的;
(五)本市居民因應征入伍、出國(境)而注銷拆遷范圍內的戶口,後又恢復戶口的;
(六)本市居民因服刑、被勞動教養、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等注銷拆遷范圍內的戶口,後又恢復戶口的;
(七)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應安置人口的認定標准三)
房屋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不具有拆遷范圍內的本市常住戶口,在本市無其他住房(或者雖在本市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員,可以認定為被拆遷居住房屋的應安置人口:
(一)有本市常住戶口的未成年人,且其父母屬於拆遷范圍內的應安置人口;
(二)戶口從被拆遷房屋內遷出,且拆遷時仍處於遷出狀態的海員、船員、野外勘探人員、就學等人員(不包括已在外地結婚的);
(三)因應征入伍而注銷戶口的人員;
(四)因服刑或者被勞動教養而注銷戶口的人員;
(五)戶口不在本市的人員,因結婚實際居住在被拆遷房屋內至房屋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滿兩年,且其配偶屬於拆遷范圍內的應安置人口;
(六)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應安置人口的認定程序)
認定被拆遷居住房屋的應安置人口,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房屋拆遷公告公布後,被拆遷居民向拆遷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二)拆遷人形成初步認定意見後,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拆遷人、居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核實情況。認定結果由拆遷人在拆遷范圍內公示,公示期限不少於7日。
(三)公示期間,被拆遷居民對認定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拆遷人提出,並說明理由。
(四)對認定結果有異議的,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拆遷人、居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進行復核。復核結果由拆遷人在拆遷范圍內公示,公示期限不少於5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者雖有異議但經復核符合應安置人口認定標準的,由拆遷人按規定給予補償安置。
第十條(應安置人口認定的監督)
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以下簡稱市房地資源局)和區、縣房地管理部門應當對拆遷范圍內面積標准房屋調換的應安置人口認定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並接受投訴、舉報。
監察部門有權對拆遷范圍內面積標准房屋調換的應安置人口認定工作開展調查,並接受投訴、舉報
❻ 土地二次徵用是否可以得到補償
如果2003年時的征地是合法的,則不能得到二次土地補償;如果2003年時的征地是不合法的,則這次應當辦理征地手續且依法補償安置。所以,首先應確定2003年的征地是否合法。
❼ 上海祭出最嚴地產新規是什麼
2021年1月21日晚間,上海市住建委、市房管局等8部門聯合印發《關於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對限購政策、信貸政策、增值稅征免年限、備案管理、市場秩序等作出具體規定,意見自1月22日實施。具體內容包括:
嚴格執行住房限購政策。對夫妻離異3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數計算;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引導商業銀行進一步加強審貸管理,對購房人首付資金來源、債務收入比加大核查力度。嚴防信用貸、消費貸、經營貸等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
調整增值稅征免年限。普通住房對外銷售免徵增值稅的年限從此前的購買2年以上(含2年)調整至5年以上(含5年);嚴格商品住房銷售管理。商品住房銷售嚴格執行「一價清」「實名制」,完善新房公證搖號選房制度,優先滿足「無房家庭」自住購房需求;
規范房地產市場經營秩序。加強對產業鏈上地產商、銷售代理與經紀公司的監管,嚴肅查處捂盤惜售、價格違法行為、虛假廣告、人為製造市場緊張氛圍、誘導規避調控政策等違法違規行為;
同時,完善土地市場管理,優化土地供應結構,增加商品住房用地供應,特別是在郊區軌道交通站點周邊,五大新城(南匯、松江、嘉定、青浦、奉賢新城)加大供應力度,穩定土地價格,引導合理住房消費。
(7)上海出台土地二次開擴展閱讀: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9年年末,上海市常住人口數位2415.27萬,同比下降4%出現負增長。上海、深圳、天津等城市開啟新一輪的「搶人大戰」。進一步放寬的落戶政策,加速了房地產市場的熱度。
在清華北大試點之後,上海於2020年9月份開放復旦、上海交大、同濟、華師大四所大學的本科應屆畢業生滿足72分要求即可落戶。9月份,上海出台「雙一流」應屆碩士畢業生,可以直接申請落戶上海。同時,海外歸國留學生的落戶政策也在不斷放寬。
父母對子女教育的重視使得學區房的交易活躍度長久不衰,而新的教育政策的出台掀起了新一輪的交易高潮——父母紛紛提前布局學區房。2020年起上海實施公民同招、民辦搖號、公辦統籌等政策,民辦一貫制學校畢業生可以直升,使得占據教育資源的學區房成為推高樓市的又一驅動力。
❽ 土地二次承包,是合法嗎
根據《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和第三十一條 「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的規定,依法承包的土地使用權是可以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的。但是,繼承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承包期限不得超出被繼承人的承包期限。被繼承人的承包期限滿後,繼承人要求繼續承包的,要同原發包方重新協商並簽訂新的承包合同確定。
❾ 土地二次流拍後怎麼辦國家有否規定
繼續拍賣。
❿ 上海樓市出台新政,為何要出台這樣的新政
出台這樣的政策主要還是因為上海近期樓市出現大幅上漲,尤其是二手房出現明顯過熱的現象。近日,上海市政府發布新政策,對三年內離婚的夫妻其名下的房產,按離婚之前的計算,而且房屋購買不足五年進行出售的,全面徵收增值稅,而且在搖號政策,將優先無房的家庭。對於新出台的這項政策,上海房管局工作人員表示,該政策主要是為了貫徹房住不炒的政策,同時為是了構建一個長效的房地產機制,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穩住房價和土地價格。近日,上海二手房炒作得非常嚴重,相關投訴也越來越多,很多消費者表示,市場出現大量房東違約,跳價的現象。
同時這次樓市新規也再度強調,房住不炒原則,並且表示將會對郊區靠近軌道交通的地區,供給更多的土地,而在長效機制方面,在租售同權,保障性住房方面,上海市政府也將投入更多,確保整體房地產市場可以獲得一個很好的穩定發展,讓那些剛需者可以買到自己的房子,為低收入人群提供更多的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