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發布首批56幅集中出讓地塊,總起始價820.82億元
5月20日晚間,上海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網站發布四則《上海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公告》,也就是上海市第一批集中出56幅地塊的詳細出讓公告,總起拍價達820.82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發布的集中出讓地塊的數量比4月30日預告的總數多了4宗,地塊將在6月18日進行競拍。
公告顯示,上海第一批集中出讓地塊屬性涉及居住用地、商住辦、科技設計用地、徵收安置房、辦公樓、租賃住房。其中,租賃住房地塊有8宗,徵收安置房有14宗,城中村改造地塊6宗,涉及居住用地的有28宗。
這28宗涉住宅地塊總出讓面積178.11萬平方米,總建築面積367.63萬平方米,起拍總價約為699.7億元。其中,普陀區、靜安區、徐匯區的地塊起拍價最高。普陀區萬里社區W060701單元X101-01、X102-02、X103-01地塊(237坊地塊)起拍價超過99億元,靜安區靈石社區N070403單元095a-02、095b-01地塊起拍價近97億元。
上海市第一批集中出讓的商品住宅用地也將在原有招掛復合出讓、自有資金監管等土地交易規則不變的基礎上,進一步實施限價競價規則。新競價規則主要為,在房價地價聯動機制下,合理設定地塊起始價格、中止價和最高報價。
競價方式由原舉牌競價調整為「舉牌競價 一次書面報價」,即先進行舉牌競價,舉牌競價未達到中止價的,以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當舉牌競價達到中止價時,交易轉入一次書面報價。一次書面報價不得超過最高報價,並以最接近一次書面報價平均價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上海市第一批次最高報價一般限定為起始價的110%。也就是說,即使進入了書面報價階段,企業給出的書面報價也不得超過最高報價,即溢價率不超過10%。
根據此前公布的交易規則,同一名申請人只能進行一次交易申請(含聯合申請),自然人及由其擔任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者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人的母公司為上市公司的,該上市公司的非控股股東或非實際控制人除外),也視為同一申請人。這也杜絕了一家企業主體使用多個「馬甲」搶地的情況。
另外,2021年度第二批、第三批住宅用地計劃於8-9月、10-11月集中出讓公告。
以下為56幅出讓地塊信息:
2. 上海住房佔地總面積
近日,本市6個地區抄共計28幅用於襲興建大型居住社區的保障性住房用地對外發布預公告,土地總面積接近180萬平方米,可建住宅面積310萬平方米。這是本市制定大型居住社區建設計劃以來最大規模的一次集中土地出讓。
根據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發布擬出讓地塊預公告,本次預公告地塊均為動遷安置房用地,涉及閔行、寶山、嘉定、松江、奉賢以及青浦6個地區共計28幅土地。其中,青浦涉及4幅土地,計40萬平方米;寶山涉及6幅土地,近20萬平方米。
業內人士分析指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除了要打壓投資、投機需求,加大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供應、推進大型居住社區土地儲備同樣重要。在保障房建設方面,國土部要求各個城市要完成「雙50%」,即保障性住房的供地不能少於50%,當年開工面積不能少於50%。
3. 2.土地市場
(1)土地出讓向多目標轉變
深入推進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改革,及時出台新修訂的劃撥用地目錄;堅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掛出讓制度,推動工業用地彈性出讓和租賃制,推動土地供應由「價高者得」的單一目標向完善市場、保障民生等多目標管理轉變。2010年,全國共出讓土地29.15萬公頃,比上年增長32%;出讓總價款為2.71萬億元,同比增長57.8%(圖8)。其中,招拍掛共出讓土地面積25.73萬公頃,同比增長37.4%;招拍掛出讓價款2.6萬億元,同比增長59.7%。土地資源市場化配置程度持續穩步提高,2010年全國招拍掛出讓土地面積占出讓總面積的比例達88.3%,同比提高3.5個百分點;招拍掛出讓價款占出讓總價款的比例達到96.0%,同比提高1.1個百分點(圖8)。
圖 8 土地出讓及招拍掛出讓面積和價款變化情況
專欄 4 地票個案引發高度關注
地票,特指農村宅基地及其附屬設施用地、鄉鎮企業用地、農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復墾為耕地後產生的建設用地指標,在保障本地農村發展用地後,將節余指標通過農村土地交易所公開交易,形成的可用於市域范圍內建設的用地指標。地票歸農戶和農村集體經濟共同所有,具有新增建設用地指標、耕地佔補平衡指標、有價證券、土地財產權益等屬性,其運行過程包括「復墾—驗收—交易—使用」4個環節。
作為地票的首創者,重慶自2008年12月4日成立農村土地交易所以來,已經舉行了18場地票交易會,交易地票約3.5萬畝、成交金額逾43億元,產生了較好的生態、社會和經濟效益。地票產生後引發社會各界強烈關注,專家學者普遍給予高度評價,認為地票制度在保護耕地數量和質量、維護「三農」利益、凸現土地權益「資產化」、構建城鄉統一建設用地市場、統籌優化城鄉土地利用等方面都有積極意義,但也存在地票打包交易方式有缺陷、地票推高房價的可能性、企業競得地票後「落地」難等需要繼續深入研究的問題。進入2010年,地票熱潮不減,成都更是出台政策對所有國有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實行憑地票准入制度,但由於違反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在年底被緊急叫停。
在此背景下,有序、有度開展地票制度創新,需要重點關注以下幾項工作:一要夯實地票的法律制度基礎,如法律屬性、歸屬、權利義務界限等;二要保障農民權益、完善地票收益分配,要優先保障農民利益,不能形成新的「土地財政」依賴症;三要實行總量控制、合理確定地票規模,要實行總量控制以最大程度地規避制度和市場風險,統籌考慮復墾規模、流轉數量、市場供求等因素確定地票規模;四要構建農村土地評估和流轉支付體系,要合理確定農村土地流轉價格的時間和數值增長方式,形成靈活多樣的支付方式。
(2)地價水平穩步上升
2010年土地市場延續了迅速回暖的勢頭,持續走高,在經歷了力度最大、手段最多、持續時間最長的調控政策後,年末房地產市場重新火爆。根據國土資源部對全國105個城市地價監測得到的結果,綜合地價一季度漲幅較2009年第四季度有所趨緩,但仍保持較高的漲幅;二季度調整回落,漲幅較上一季度趨緩,三季度出現反彈,環比增速較上一季度有所回升,政府再次密集出台了第二輪調控政策,包括提高首付金比例,調整住房相關稅費優惠政策,停止發放第三套房貸,央行也兩次上調存貸款基準利率,四季度綜合地價環比增幅加速回升,全國地價總體水平呈上升態勢。綜合地價、商業地價、居住地價環比增長率均為本年度最高。2010年第四季度,全國主要監測城市地價總體水平為2882元/平方米,商業、居住、工業地價分別為5185元/平方米、4245元/平方米和629元/平方米;同比增長率分別為8.62%、10.03%、11.02%、5.29%;環比增長率分別為2.53%、2.89%、3.67%、1.08%(圖9)。
圖 9 2007~2010年各季度全國主要城市地價總體水平增長情況(環比)
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環渤海三大重點區域綜合地價水平均高於全國總體水平。其中,長江三角洲地區綜合地價水平最高,為4403元/平方米;珠江三角洲地區次之,為3830元/平方米;環渤海地區最低,為3182元/平方米。長江三角洲地區綜合地價環比、同比增幅最低;珠江三角洲地區增速趨緩;環渤海地區增速均呈上升趨勢。
(3)土地購置面積創新高
2010年,全國房地產開發企業完成土地購置面積4.10億平方米,比上年增長28.4%,土地購置費9992億元,增長65.9%。本年度房地產開發企業完成土地購置面積為歷史最高水平,超過2007年(4.06億平方米)。2007年由於國房景氣指數持續走高,房屋銷售價格環比和同比增幅加速上漲,屢創歷史新高,促使金融、土地等系列宏觀調控政策集中出台(圖10)。
圖 10 房地產企業完成土地購置面積情況
專欄 5 京滬等土地出讓金超過千億
2010年各地加大了土地供應力度,土地出讓金增長迅猛,北京、上海和大連三地的土地出讓金超過4000億元,約佔全國土地出讓金總額的15%。
10年來,各地土地出讓金收入增長迅速。2001年,全國土地出讓收入佔地方財政收入的比重只有16.6%。到2009年,該比例已上升至48.8%。2010年,北京、上海、大連土地出讓金已破千億元,比去年同期大幅增加,今年全國土地出讓金達2.7萬億元,相當於地方財政收入的65.9%。地方政府嚴重依賴土地出讓金等相關收入,是為「土地財政」(表1)。
土地財政,從收入來源看,主要包含兩大類:一是與土地有關的稅收,如耕地佔用稅、房地產和建築業的營業稅、土地增值稅,等等。目前,地方政府重點徵收的是房地產稅和建築稅,有些地方這兩項稅收甚至佔地方總稅收的百分之三四十。二是與土地有關的政府非稅收入,如土地租金、土地出讓金、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新菜地建設基金,等等。目前,地方政府主要看重的是土地出讓金,出讓金佔地方預算內收入的比重已達百分之四五十,少數地方甚至超過預算內收入。此外,政府用徵收和儲存的土地,向銀行抵押融資,這種做法在各地很普遍。目前,政府土地抵押的融資額,已遠遠高於土地財政的收入。
表1 2010年28個重點城市土地出讓金情況
數據來源:世聯數據平台
地方政府收入對土地及土地相關產業擴張的過度依賴,主要是財稅體制不合理,地方政府的財力與事權不匹配。20世紀90年代,分稅制改革取得偉大成績,問題是地方財政分配比例過小。後來,中央把城鎮化作為重要的戰略方針,各級城市的政府首當其沖,承受巨大壓力,普遍面臨的問題是發展資金不足。恰在這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有償使用土地制度歷經10年,終於基本確立下來。1998年,政府機構改革和換屆,各級城市政府普遍從土地管理制度上,找到了解決財力不足問題的出路,土地財政逐漸形成。
而現行土地管理制度是土地財政形成的主要制度基礎。反思中國土地管理的制度安排,一個突出的問題,是政府有關部門既負責土地管理,又負責國有土地的經營,所謂集「裁判員」與「運動員」於一身。經營是市場主體的活動,具體到國有土地的經營,就是要保值增值,追求土地收益最大化。把這個作為政府的職責,客觀上使各級地方政府成了市場競爭的主體。
4. 一線城市土地掛牌量增多 北上深土地出讓金均超百億
5月下旬以來,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一線城市土地掛牌量明顯增多。其中,北京、上海、深圳等地近期土地出讓金額均超過百億元。廣州5月以來掛牌地塊合計超過11宗。業內人士稱,在三四線城市樓市相對低迷的情況下,房地產企業把更多資金投入到一二線城市,使得一二線城市土地市場升溫。
起始總價高
5月24日,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掛牌位於石景山區古城南街東側、順義區高麗營鎮、平谷區金海湖鎮3宗地塊,總起始價105.68億元,建設用地面積合計21.99萬平方米。其中,石景山古城南街東側地塊、平谷金海湖地塊不限價,順義高麗營鎮地塊商品住房銷售均價不超過4.86萬元/平方米,且最高銷售單價不得超過5.11萬元/平方米。
上海土地市場官網顯示,上海6月份預計出讓9幅地塊,合計金額將超百億元,起拍時間為6月10日。其中,純住宅地塊3幅,分別位於靜安、奉賢和崇明。靜安區市北高新技術服務業園區地塊將於6月11日出讓,地塊起始總價為32.75億元,起拍樓板價約為4.71萬/平方米,地塊出讓面積為2.78萬平方米。
深圳將於6月24日出讓5宗居住用地,起始總價為154億元。據了解,本次住宅用地出讓採用「單限雙競」的掛牌方式。競買人最高報價未超過最高限制地價時,按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和成交價。當競買人報價達到最高限制地價時,由競地價轉為競無償移交的只租不售人才住房面積,住宅總建築面積不變,按報出無償移交的只租不售人才住房面積最多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值得注意的是,5月以來,廣州掛牌地塊合計超過11宗。5月18日,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掛出四宗地塊,包括一宗居住用地,兩宗商業用地以及一宗地下停車場及通道用地,總出讓宗地面積7.21萬平方米,總起始價約26.45億元。
開發商積極拿地
據中原地產監測數據,截至5月26日,2019年以來土地出讓金額超過100億元的城市49個,超過200億元的25個,超過500億元的7個。在一線城市中,北京市今年以來土地出讓金額合計617.02億元,同比增長1.77%;上海市合計581.46億元,同比增長55.48%。
對此,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2019年以來,多數地區土地市場約束條件相對減少。部分城市土地限價、土地保證金、土地配套保障房有所調整,疊加部分城市限價政策微調,使得開發商拿地積極性提高。
張大偉表示,近年來一線城市調控一直很嚴,影響了房企在一線城市的拿地規模。但企業需要補充土地儲備。隨著資金面的緩解,部分企業拿地積極性明顯提高。
張大偉預計,未來房地產市場走勢依然會出現分化,房企對非優質土地定價出現下調,但對優質城市、優質土地的爭搶依然激烈。雖然一二線城市調控政策嚴格,但對於房企來說,為了提高銷售額,依然會集中拿地。從目前情況看,三四線城市樓市相對低迷,房地產企業將把更多資金投入到一二線城市,這是一二線城市土地市場升溫的重要原因。
5. 上海市土地使用權出讓辦法的第二章 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范圍、方式和程序
第十條(土地使用權出讓的規劃要求)
土地使用權出讓,必須按本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和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的要求進行。
第十一條(應當實行土地使用權出讓的范圍)
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可以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情形外,各類建設項目均應當以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其中,商品房項目應當按本辦法的規定,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其他項目可以以出讓或者租賃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按照前款規定應當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由房地產轉讓的受讓人與出讓人簽訂出讓合同,並在按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以下簡稱出讓金)後,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二條(出讓合同的內容和格式)
出讓合同應當載明下列主要內容:
(一)出讓和受讓的當事人雙方;
(二)出讓地塊的坐落、四至范圍和面積;
(三)出讓地塊的規劃用地性質和規劃技術參數;
(四)出讓年限;
(五)出讓金金額、支付方式和期限;
(六)拆除出讓地塊上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著物的責任、費用承擔和完成期限;
(七)與出讓地塊相關的市政公用設施配套要求和費用承擔的責任;
(八)出讓地塊的交付期限;
(九)項目建設的開工和完成期限;
(十)當事人雙方在出讓年限屆滿時的權利和義務;
(十一)違約責任;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十三)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讓合同應當附有規劃管理部門根據批準的詳細規劃提供的出讓地塊的各項規劃要求和附圖。
出讓合同應當參照使用標准格式。出讓合同的標准格式由市土地管理部門制訂。
第十三條(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
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按不同的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為70年;
(二)工業用地為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為50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為40年;
(五)綜合或其他用地為50年。
第十四條(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方式)
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採取下列方式:
(一)招標;
(二)拍賣;
(三)協議;
(四)國家和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方式。
用於商業、旅遊、娛樂、金融、服務業、商品房等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當通過招標、拍賣方式進行,但經市人民政府批准以協議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五條(征詢規劃要求和相關批准手續的辦理)
土地使用權出讓前,出讓人應當以書面形式向規劃管理部門征詢該地塊的規劃要求,規劃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經批準的詳細規劃提供各項規劃要求及其附圖。
土地使用權通過招標、拍賣方式出讓的,出讓人應當在招標、拍賣前,以書面形式向投資管理部門和相關管理部門征詢意見,並在招標文件和拍賣的有關資料中明確該地塊建設項目的立項條件、規劃、環境保護、園林綠化、衛生防疫、交通和消防等要求;招標、拍賣完成後,受讓人憑出讓合同向投資、規劃等管理部門辦理建設項目的相關手續。
土地使用權通過協議方式出讓的,出讓地塊建設項目的相關手續,由受讓人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向投資、規劃等管理部門辦理。
第十六條(有關資料的提供)
出讓人應當向有意受讓土地使用權者提供下列資料:
(一)出讓地塊的坐落、四至范圍、面積、地形圖或地籍圖;
(二)項目建設的完成年限、必須投入的最低建築費用和發展面積的下限;
(三)規劃用地性質、建築容積率、建築密度和凈空限制等各項規劃要求;
(四)環境保護、園林綠化、衛生防疫、交通和消防等要求;
(五)市政公用設施的現狀和配套建設要求;
(六)出讓地塊的地面現狀;
(七)出讓的方式和年限;
(八)受讓人應當具備的資格;
(九)出讓金的支付方式和要求;
(十)出讓合同的標准格式;
(十一)有關土地使用權出讓方面的具體規定;
(十二)房地產買賣及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
(十三)其他有關資料。
第十七條(招標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程序)
土地使用權通過招標方式出讓的,其主要程序為:
(一)出讓人根據出讓地塊的具體條件發布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
(二)投標人按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的規定獲取招標文件,並在出讓人組織下踏勘出讓地塊;
(三)投標人支付保證金,並將投標文件密封後投入指定的標箱;
(四)出讓人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主持開標;
(五)由出讓人組建的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提出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
(六)由出讓人在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確定中標人,並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
(七)中標人在規定期限內,持中標通知書與出讓人簽訂出讓合同,並支付定金。
開標和評標應當有本市的公證機關參加,並出具公證書。
第十八條(拍賣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程序)
土地使用權通過拍賣方式出讓的,其主要程序為:
(一)由出讓人委託的拍賣人發布拍賣公告;
(二)競買人按拍賣公告確定的時間踏勘出讓地塊,並支付保證金;
(三)拍賣人按拍賣公告確定的時間、地點進行拍賣,通過公開競價,應價最高的競買人為買受人;
(四)買受人與拍賣人簽訂成交確認書;
(五)買受人持成交確認書與出讓人簽訂出讓合同,並支付定金。
拍賣應當有本市的公證機關參加,並出具公證書。
第十九條(協議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程序)
土地使用權通過協議方式出讓的,其程序為:
(一)出讓人向有意受讓土地使用權者提供出讓地塊的有關資料;
(二)有意受讓土地使用權者獲得有關資料後,經與出讓人協商一致,簽訂出讓合同,並支付定金。
第二十條(具體實施辦法的制訂)
出讓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的具體實施辦法,由市土地管理部門會同市發展改革、建設、規劃等有關部門另行制訂。
第二十一條(定金、保證金和出讓金)
定金、保證金和出讓金應當按出讓人規定的幣種支付。
定金、保證金可以抵充出讓金。
對未中標者和買受人以外的競買人已支付的定金、保證金,出讓人或者拍賣人應當予以退還。
第二十二條(出讓地塊原使用者土地使用權的收回)
按本辦法規定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地塊原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權應當依照法律程序予以收回。
第二十三條(受讓人土地使用權的登記)
出讓合同簽訂時,出讓地塊上原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著物已拆除的,受讓人應當按出讓合同規定支付全部出讓金後,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
土地使用權連同地上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著物一並出讓的,受讓人應當按出讓合同規定支付全部出讓金後,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
出讓合同簽訂時,出讓地塊上原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著物應當拆除而未拆除的,受讓人應當按下列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
(一)出讓合同中約定由出讓人負責拆除原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著物的,應當在受讓人按出讓合同規定支付全部出讓金,出讓人按出讓合同規定交付出讓地塊後,由受讓人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
(二)出讓合同中約定由受讓人負責拆除原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著物的,受讓人應當按出讓合同規定支付全部出讓金,出讓人應當發給受讓人土地臨時使用證明,並由受讓人與出讓地塊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單位簽訂委託拆除原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著物的合同;受讓人應當在原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著物拆除後,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
出讓人應當在市或者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及時公布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成交價格。
第二十四條(土地開發、利用和經營的要求)
受讓人應當按出讓合同約定的規劃用地性質、規劃要求、開發期限和條件進行土地開發、利用和經營。
受讓人在出讓地塊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應當按本市規劃管理、建築業管理、房地產管理以及交通、環保、衛生、環衛、消防等城市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各項申請審批手續。
第二十五條(規劃用地性質或者規劃要求的變更)
受讓人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內,需改變出讓合同約定的規劃用地性質或者規劃要求的,必須向出讓人和規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批準的,受讓人應當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出讓合同或者簽訂補充合同,並相應調整出讓金;不予批準的,應當由出讓人或者規劃管理部門書面通知受讓人。
第二十六條(出讓金的管理)
出讓金應當按規定全部上繳財政,列入預算,並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安排使用。
6. 中國各省土地面積排名
中國是全世界國土面積排第三的一個大國,陸地的面積大概960萬平方千米。
中國一共有34個省,每個省的土地面積如下:
1: 新疆,面積166萬平方千米;
2: 西藏,面積122.8萬平方千米;
3: 內蒙古,面積118.3萬平方千米 ;
4: 青海省,面積72.23萬平方千米;
5: 四川省,面積48.14萬平方千米 ;
6: 黑龍江省,面積47.3萬平方千米 ;
7: 甘肅省,面積45.44萬平方千米;
8: 雲南省,面積38.33萬平方千米;
9:廣西壯族自治區,面積23.6萬平方千米 ;
10:湖南省,面積21.18萬平方千米;
11: 陝西省,面積20.56萬平方千米 ;
12: 河北省,面積18.77萬平方千米 ;
13: 吉林省,面積18.74萬平方千米 ;
14: 湖北省,面積18.59萬平方千米 ;
15: 廣東省,面積18萬平方千米 ;
16: 貴州省,面積17.6萬平方千米 ;
17: 江西省,面積16.7萬平方千米 ;
17: 河南省,面積16.7萬平方千米;
19: 山西省,面積15.63萬平方千米 ;
20: 山東省,面積15.38萬平方千米;
21: 遼寧省,面積14.59萬平方千米 ;
22: 安徽省,面積13.97萬平方千米 ;
23: 福建省,面積12.13萬平方千米 ;
24: 江蘇省,面積10.26萬平方千米 ;
25: 浙江省,面積10.2萬平方千米;
26: 重慶市,面積8.23萬平方千米;
27: 寧夏回族自治區,面積6.64萬平方千米 ;
28: 台灣省,面積3.6萬平方千米 ;
29: 海南省,面積3.4萬平方千米 ;
30: 北京市,面積1.68萬平方千米 ;
31: 天津市 ,面積1.13萬平方千米
32: 上海市 ,面積0.63萬平方千米 ;
33: 香港特別行政區,面積1101平方千米 ;
34: 澳門特別行政區,面積32.8平方千米。
(6)上海土地出讓面積擴展閱讀:
中國位於亞洲大陸的東部、太平洋西岸,陸地面積約960萬平方公里。中國領土北起漠河以北的黑龍江江心(北緯53°30′),南到南沙群島南端的曾母暗沙(北緯4°),跨緯度49度多;東起黑龍江與烏蘇里江匯合處(東經135°05′),西到帕米爾高原(東經73°40′),跨經度60多度。從南到北,從東到西,距離都在5000公里以上。中國陸地邊界長達2.28萬公里,大陸海岸線長約1.8萬公里,海域面積473萬平方公里。
7. 土地市場
(1)土地出讓收入增幅回落
據初步統計,全國土地出讓價款超過3萬億元。從年內變化來看,1月價款為單月最大,密集的房地產調控政策引發市場強烈反應,2月出讓價款環比跌幅為2009年以來最高,近五成;此後數月均在2500億元左右徘徊(圖7)。考慮到土地出讓收益的10%15%用於公租房、10%計提教育資金、10%用於農田水利建設等,在當前土地出讓收益缺乏統籌管理的情況下,土地出讓收入的增長乏力對於依賴土地財政的地方政府而言,無疑將憂心忡忡。
圖9 主要城市地價總體水平增長情況(環比)
數據來源:2007-2011年城市地價動態監測報告,www.landvalue.com.cn
(3)土地購置面積增幅陡降
2011年,全國房地產開發企業完成土地購置面積4.10億平方米(圖10),比上年增長2.6%,增速比上年回落22.6個百分點。從年內情況來看,土地購置面積增幅同比陡降,從2月的同比增加57.1%降至12月的同比減少21.3%。房地產用地需求受貨幣政策影響較大。從2010年10月到2011年7月,存款准備金和利率密集調整,5次提高利率,9次提高存款准備金,上一次密集調整利率和存款准備金的是2008年。每次密集調整後,土地購置面積都做出反應。2008年6月結束上調周期,7月土地購置面積開始小幅下降;2008年12月結束下調周期,2009年1月土地購置面積開始逐月攀升;2011年上調於7月結束,9月土地購置面積逐月回落。12月5日,存款准備金下調0.5個百分點,但是仍處於21%的高位,如果不出現密集調整,土地購置面積需求將保持回調態勢。
圖10 房地產企業完成土地購置面積情況
專欄2 土地流標頻現凸顯一級市場冷清
2011年,隨著房地產調控的逐漸深入,土地流標成為市場的主題詞,土地流標、流拍頻現,土地底價成交增加。據中原地產數據顯示,全國主要130個城市,年內土地流標達到了900宗,其中居住類流標達到了420宗。總流標數量相比2010年的280宗上漲了2.2倍;住宅類地塊流標相比2010年的130宗上漲了223%。其中,僅7月土地流標數達到61宗,基本相當於1~2月流標數的總和;下半年土地流標現象依然不減,甚至愈演愈烈,其中僅11月和12月兩個月土地流標數量達近300宗,居住類佔比達到了50%。
出台限購政策城市土地流標明顯。據鏈家地產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8月,全國土地流標前十位的城市分別為沈陽、濟南、大連、東莞、北京、成都、太原、台州、溫州、武漢,其中除東莞之外,其餘9個均是已經執行了限購的城市。此外,出台「限購」政策的二、三線城市住宅土地流標也十分明顯。在近期樓市放寬限購緊急喊停的佛山市,2011年土地出讓和成交宗數均出現明顯下降,流標率同比增長近一倍。土地流拍現象普遍出現一方面是由於宏觀調控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對市場土地的心理產生影響,另一方面是由於開發商資金全面吃緊,缺乏拿地動力。
8. 上海房地產近年的發展情況,急急!!!!
房地產發展的綜合性指標能夠有效地反映房地產的歷史狀況,還能夠正確反映房地產的全面、系統、綜合的狀況,更能夠通過部分或大部分的指標預測、規劃或計劃,更直觀的表達出未來的發展趨勢。
以往我們見到的指標往往是表達某些方面的意思,不同的指標發布機構有著不同的指標發布目的,本文主要概括性地描述房地產發展綜合性指標的類型,以及其表述的涵義,以便幫助我們更加全面系統地去認識各類指標。
一、房地產發展的主要社會指標
從房地產發展的社會指標看,具有從居住面積指標向環境和服務指標、從公眾性指標向保障型指標、從比例性指標向總量性指標的三個轉變,體現出住房的社會需求變化。
人均居住面積和使用面積。城市人均居住面積或使用面積是最重要的住房指標之一,也是考核一個城市住房狀況的重要指標。1996年以來,上海人均居住面積與人均使用面積不斷增長,人均居住面積由1995年的8平方米增長到2007年的16平方米以上,人均使用面積由1995年的11.1平方米增長到2007年的23平方米以上,城市居民的居住水平顯著提高。
隨著人們從對住房數量的追求轉向對住房質量的需求,對於人均住房面積指標在討論中帶來了普遍的質疑,有專家提出用套數和質量指標來表達居住水平更為確切。鑒於指標的可比性,根據人口增長情況、住房建設發展和舊區改造拆遷等指標測算的結果,預計在2010年上海人均住房居住面積可達到18平方米以上,使用面積在26平方米左右,在住房數量上進入亞洲大型城市的先進水平。此後,筆者認為,這一代表居住規模水平的指標的社會意義將越來越小。
住房成套率。住房成套率是表達房屋居住品質的一項指標,上海由2000年的74%上升到2004年的92.5%,到2010年,住房成套率將達到95%以上,屆時這一指標也會成為歷史性指標。
小區品質率。這是一類新的發展指標,隨著居民對居住品質的要求,這類指標將會不斷創新和發展。隨著上海菜單式全裝修和「四新」成果集成應用有序推進,「四高」優秀小區的建設量已達到全市當年住宅竣工總量的40%。四高小區比例提高50%。未來,環保型、節能型和節約型小區和建築的指標將會不斷建立,標准也會不斷提高,形成新的指標趨勢,如,上海住宅節能率在未來三年內將會達到65%的比例。
住房最低保障面積。住房最低保障面積是指政府為社會提供的住房保障居住面積或使用面積的底線,也是居住最低的標准線。這一面積的設計和劃分十分關鍵和敏感,標准過低會被認為社會進步緩慢或居住貧富差距過大;標准過高又會使保障人群過多和改善面積過大,使得政府無力承受。一般認為有兩種劃分方法,一種是按照實際需要,如一張床、一隻桌、一個櫃等生活所需基本空間,估計出基本的住房面積;另一種是按照人均住房面積的一半左右的標准進行劃分(這種方法類似於最低保障收入的劃分)。上海在歷史上曾經確定過2.5平方米、4平方米和6平方米為最低住房面積標准;筆者認為不超過人均8平方米居住面積的標准相對比較合理,並在相當長的時間適用於上海;筆者還認為,應該對不同人口的戶型做相應系數調整,上述標准對三口人的家庭比較合適。
住房保障享受面和廉租家庭戶數。按照上述標准,對於對低收入者符合保障條件的住戶住房保障面將達到一定的標准,如98%以上,同時,由於實際情況的變化,享受廉租住房的保障家庭戶數將成為關鍵性的指標,筆者認為,這一指標將從最近的3-5萬戶,快速地提升到10萬戶以上。
住房促進享受面和經濟適用房享受戶數。住房提高貨政府和單位的各類資助,使得中等收收入家庭能夠買房,包括經濟適用房和商品房,可以加快解決住房問題的步伐。筆者認為,這一指標的戶數數量應該達到廉租房家庭的兩倍以上。
物業管理類指標覆蓋率。物業管理是居住著民主權利的表現,包括對已交付使用房屋的物業管理覆蓋率(希望達到80%以上),其中住宅物業管理覆蓋率更希望在98%以上,住宅前期物業管理要全部實現招投標;業主大會組建率希望在90%以上;住宅維修資金的首次歸集要基本全部到位。
二、房地產的產業經濟類指標
從房地產的產業發展,主要表現在可以和宏觀經濟接軌的產業與投資指標上,包括產業規模和投資規模。從長期看,企業數量和結構、從業人員數量等也會成為產業中關心的指標。
房地產增加值及其佔GDP比例。10多年來,中國和上海的房地產業快速發展,房地產增加值佔GDP的比重也相應迅速上升,上海房地產增加值佔GDP的比重已經從1990的0.5%上升到2000年的5.5%和2004年的8.4%,目前仍在7%以上的水平。標志著房地產業成為上海新的支柱產業。一般認為,房地產佔GDP的比重在6—8%時,與GDP的均衡增長具有積極意義。
房地產投資總額及其比例。1996年以來,房地產開發投資規模逐年下降;2000年起開始穩步上升。房地產開發投資額平均每年增長10以上%,至2007年,房地產投資規模達1300億元左右。未來幾年,上海將保持房地產投資佔全上海固定資產投資的三分之一左右的基本格局。
房地產企業數量和房地產從業人員數量規模限於資料和篇幅,本文不予展開。
三、房地產開發建設的主要指標
房地產建設從土地供應、開工和在建面積到竣工面積,構成了完整的建設內容,也在統計中能夠比較全面反映房地產開發狀況的指標。同時,舊城改造從土地存量再開發利用角度反映了另一方面的建設需求。
土地出讓面積。土地出讓面積決定了房地產開發的生產資料基本資源的供給狀況。在1996-1999年期間,土地出讓面積基本保持平穩態勢。2000年以後有較大幅度的增長,2001-2004年,共出讓土地24967公頃,其中經營性用地14052公頃。2004年以後,由於土地出讓招投標制度的建立,出讓面積明顯減少。目前,房地產經營用地年平均供應2500公頃左右,其中住宅佔70%以上,基本滿足上海房地產開發建設的需要。在出讓土地中,政府儲備土地所佔的比重希望能夠達到20%左右。
房屋竣工面積。在上述土地資源供給的情況下,上海房屋竣工面積自1995年以來,一直在3000—3500平方米之間徘徊,其中只有1997年2003年兩個年份超過3500萬平方米的高位。未來兩三年,竣工面積將回落到三千萬平方米以內。竣工面積回落是長期性的趨勢,預計未來十多年,平均將以每年以一百萬平方米左右的竣工面積的回落速度。
商品房新開工面積和施工面積。商品房開工面積決定了房地產建設新增規模;而施工面積表現了總體建設規模,間接決定了供應的後勁。一般情況下,年度施工面積是開工或竣工面積的三到四倍,如果兩倍以下,則預示以年份供應量將會減少;多於四倍時預示著供應大幅度放量。如,2004年全社會房屋施工面積達到11023.24萬平方米,為當年竣工面積的3443.02萬平方米的三倍。當前,房地產新開工面積將保持在3000萬平方米以上水平,年施工面積將保持在一萬平方米左右的水平,可以支持每年約2800萬平方米的房屋竣工量。
新建商品房的區域分布的三個環線比例。2004年,上海市有關部門就計劃從土地供應入手,調整住宅建設的區域分布,以實現在建住宅內環線以內、內外環間、外環線外的分布各佔20%、50%和30%,並預計用2-3年使住宅建設的區域布局更為合理。目前,根據網上住房供應量,這一比例為10%、40%和50%。這說明從區域分布上,上海增量房房地產市場是一個不斷外移的趨勢。
房屋拆遷戶數與面積。通過「拆、改、留、修」並舉,上海的舊區改造成果顯著。過去若干年,上海平均每年動遷居民10萬戶左右,拆遷居住房屋達約600萬平方米。近年,上海每年動遷居民5—7萬戶左右,拆遷居住房屋達約300萬平方米左右,以滿足保障城市建設、世博會動遷和改善居民居住條件的需要。
四、房地產市場的相關指標
從房地產市場的發展角度看,在有竣工面積帶來的增量房供應的市場基礎上,更加關心存量房(二手房)市場和租賃等其他市場的並重。從長遠看,租賃市場和存量房市場將佔主流地位,按照西方國家的經驗,成熟的房地產市場中二手房的交易量佔到70%-80%,這一情況將可能在2010年以後很快出現。
增量房市場的房地產銷售面積。隨著房地產業的迅猛發展,上海新建商品房的供給和需求市場迅速形成,市場規模逐年升級。從需求角度來看,新建商品房銷售量呈逐年攀升的勢頭,1995年突破500萬平方米,1998年突破1000萬平方米,2003年突破2000萬平方米。根據這一趨勢,增量房市場受到竣工面積的左右和竣工面積與銷售面積之比例的影響,在供需平衡的條件下,新建住房銷售面積未來將保持在2500萬平方米左右。
存量房市場的存量房交易量。自1994年實行公有住房出售政策至2002年底,上海共計想市民出售成套公有住房153.5萬套,建築面積達8355.1萬平方米,佔全市可出售總量的80%以上,約佔全市住房總量的40%。公有住房出售的快速推進,不僅明晰了住房的產權關系,而且也為市民進入房地產市場創造了必要的物質條件。
隨著住房市場的完善,上海存量房市場的交易規模在2003年首次與增量房持平,預計在未來若干年,增量房與存量房交易的比例將回緩慢上升。預計到2010年,存量房的交易規模將突破3000萬平方米。
商品房租賃市場。1996年至今,隨著整個房地產業的逐步成熟,商品房出租市場規模不斷壯大,目前已達到1000萬平方米左右。由於租賃市場的特殊性和隱蔽性,這一官方指標被明顯低估。預計到2010年,上海登記房屋出租的規模將達到2000萬平方米以上,年平均增長速度在25%以上,市場發育速度加快。
房地產價格。房地產價格是房地產市場中最敏感的指標。關於市場價格的構成有許多種。一是從統計方法上看,包括官方統計的新房銷售平均價格、各類價格指數等;也有學者提出了中位價格標准等。二是從市場分類上看,有租賃價格或二手房等分類、也有房型分類、區域分類、用途分類等。三是從品質上看,如裝修房等。
9. 上海市年國土資源綜合統計分析報告
2006年是實施「十一五」規劃的開局之年。在國土資源部和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全市房地資源系統立足市委、市政府「落實、聚焦、突破」的工作基調,以加強對全局性、前瞻性、綜合性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為抓手,以夯實基礎工作、提升行業管理水平為重點,有力、有序地推進各項工作,著力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保持房地產市場的持續健康穩定發展,全面完成了年初確定的各項工作目標和任務,實現了「十一五」規劃的良好開局。
(1)以貫徹中央宏觀調控政策為契機,加大行業管理的力度,房地產業保持了健康穩定發展的態勢。貫徹中央宏觀調控的政策措施,態度堅決、執行有力。在土地管理方面,以貫徹落實國務院31號文件為重點,加強農用地轉用計劃管理,實行「統」、「分」結合的辦法,堅持區別對待、有保有壓;深化市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根據《全國綱要》(送審稿)分解給上海的主要指標,基本完成了各區縣主要規劃指標的對接工作;全面開展土地執法動態巡查,並加大了對違法違規用地的執法監察力度,全年新發生的違法用地數有較大幅度下降。在房地產市場調控方面,以貫徹落實國辦發37號文件為重點,堅持「以居住為主、以市民消費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為主」和「鼓勵消費、規范投資、抑制投機」的原則,實施市場供應和需求的雙向調控,並著力建立健全誠信、規范、透明、法治的房地產市場體系。
(2)以土地清查和房屋調查為重點,加大基礎工作的推進力度,為深化拓展精細化管理打下了扎實的基礎。在土地清查方面,建立了土地利用現狀數據、權屬數據、建設用地數據、違法用地數據等基礎資料庫。全市共完成外業調查面積6 936平方千米,覆蓋全市陸域面積;內業判讀地塊188萬個,對每一地塊的土地用途進行了判別。在房屋調查方面,完成了全市近1萬個街坊(村)全部房屋建築的現場核對、外業修測、公房採集輸入、大機數據清理及成果數據入庫。
(3)地礦工作方面,加快立法進度,出台了《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辦法》等法規和政策性文件;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根據「強化、弱化、轉化」的要求,推進了機構職能整合,完成了10個區縣地礦管理職能的延伸工作;進一步開展地面沉降防治工作,加快推進三維城市地質調查。
一、土地資源
(一)土地資源狀況
根據2006年度的變更調查匯總數據顯示,本市統計地類總面積為823 901.21公頃,具體分類統計如下:農用地380 197.21公頃,其中耕地264 383.62公頃,園地11 647.07公頃,林地23 923.97公頃,其他農用地80 237.05公頃;建設用地237 103.67公頃,其中居民點及獨立工礦用地216 301.03公頃,交通運輸用地19 032.46公頃,水利設施用地1 770.17公頃。未利用地206 600.73公頃(圖1)。
圖1 2006年全市土地利用構成情況
(二)土地利用情況
1.農用地
全市農用地總量為380 197.21公頃,其中耕地264 383.62公頃,比2005年減少 8 670.38 公頃,耕地減少的原因主要是由於建設佔用和農業結構調整,2006年建設佔用耕地3 222.02公頃;2006年實施農業結構調整,在推進創匯農業、生態農業、設施農業中,耕地轉化為林地、園地、設施農業用地為4 595.85公頃。
2.建設用地
至2006年末全市建設用地總量為237 103.67公頃,以居民點及獨立工礦用地為主,面積為216 301.03公頃,占建設用地面積的91.22%,交通運輸用地19 032.46公頃,水利設施用地1 770.17公頃。
2006年全市批准建設用地11 144.97公頃,其中農用地轉用6 550.06公頃,涉及耕地5 421.50公頃(包括部分2005年核發計劃審批)。分批次建設用地8 646.24公頃,其中商服用地355.61公頃,工礦倉儲用地4 568.07公頃,公用設施用地498.07公頃,公共建築227.35公頃,住宅用地1 199.88公頃;單獨選址建設用地2 498.72公頃,其中交通運輸用地1 758.97公頃。
3.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情況
2006年全市積極推進土地整理復墾工作,通過鄉鎮農田區土地利用現狀的調查,確定了土地開發整理復墾的重點區域,制訂了土地開發整理復墾計劃。一方面對零星宅基地、工業點、坑塘、廢棄河流、農副業用地和零星未利用土地等進行復墾,另一方面推進結合基本農田基礎設施建設開展的土地整理。全年開發整理復墾土地總面積為8 120.28公頃,新增耕地2 934.37公頃。土地開發整理復墾不但為上海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佔用耕地提供占補平衡指標,而且也進一步優化了郊區的土地利用結構,保護和建設了郊區的生態環境,提高了郊區的農業生產條件,促進了土地集約利用。
全市實施的國家投資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項目有兩個,按照國土資源部有關文件要求組織實施,到2006年年底兩個項目基本竣工,准備接受竣工驗收。另外,本市積極推進灘塗促淤圈圍工作,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拓展空間。
二、礦產資源
堅持把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礦產資源保護緊密結合起來,進一步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強化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日常監督管理,提高礦產資源利用率,合理利用和保護好礦產資源。與此同時,強化對全市地質資料匯交、保管和利用的監督管理,使地質資料的管理和服務水平又上了一個新台階。
繼續做好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和管理工作,國土資源部2006年下達給本市的徵收指標得到大幅度超額完成。繼續加強對磚瓦粘土企業和礦泉水企業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力度。
(一)地質勘查投入與勘查成果
2006年地質勘查投入1 305.5萬元,勘查資金主要來於財政資金731.5萬元,地方補貼574萬元,主要用於上海城市地質調查、地面沉降及地下水動態監測、地面沉降防治研究等方面。完成了三維城市地質調查年度工作任務,積極推進地面沉降監測工作,為提高地面沉降防控能力提供基礎資料。
(二)礦產資源勘查和開發利用情況
1.頒發勘查許可證和采礦許可證情況
2006年本市具有合法、有效的勘查許可證4個,勘查許可證項目進行了年檢,所有項目均已通過。
至2006年底合法有效的采礦許可證有115個,主要是粘土礦和礦泉水采礦許可證,其中粘土礦許可證95個,水氣礦產20個;變更2個,延續102個,其他11個,許可證總數比2005年減少1個。
2.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基本情況
2006年上海市開發利用的礦產資源主要是粘土礦和礦泉水,其中粘土礦的礦山數為96個,礦泉水的礦山數為19個,全年的銷售收入分別為28 486萬元和15 010萬元,上繳礦產資源補償費為623萬元。
三、國土資源市場
土地市場
1.土地市場建設
2006年全市土地市場按照「政府調控、市場供應、規范運作、依法管理」的原則,進一步健全土地市場機制,不斷優化土地資源配置。嚴格執行經營性六類項目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制度,除劃撥目錄外的土地供應採用有償使用制度。
2.土地一級市場建設
全市積極貫徹執行國辦發37號文件,加大土地一級市場的宏觀調控,加大土地供應的調控力度,合理引導房地產市場發展的規模、結構和節奏。2006年全市共出讓土地 2 611 宗,面積7 680.13公頃,其中新增用地4 105.03公頃,出讓成交價款為378.78億元,土地出讓純收益113.63億元。通過招標、拍賣、掛牌216宗,成交價款224.96億元,純收益67.48億元,採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土地主要是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面積為1 705.77公頃;協議出讓2 395宗,成交價款153.81億元,純收益46.14億元,主要是工礦倉儲用地出讓;劃撥957宗,面積5 389.67公頃。
3.土地二級市場
全市土地二級市場反映的主要是房地產轉讓、出租、抵押情況,2006年全市二級市場呈現繁榮與活躍的態勢,其中房地產轉讓402 674宗,轉讓金額為3 707億元;房地產出租13 781宗,租金為7.16億元;房地產抵押321 850宗,抵押價款為6 829.47億元。
四、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2006年發現土地違法案件729件,其中2006年發生案件58件。2006年市區縣房地局執法監察部門對土地違法行為共立案729件,審結840件(含2005年未結案件)。共拆除構建物115.27萬平方米,收回土地74.08公頃,罰沒款共計6 552.45萬元。
五、國土資源行政復議情況
嚴格依照《行政復議法》審理行政復議案件,使行政復議成為解決糾紛、化解矛盾、層級監督的重要手段。2006年申請行政復議343件,其中行政處罰24件,行政許可38件,其他281件;2006年行政受理301件,審結300件,維持139件,確認違法12件,撤銷5件,撤回申請48件,2006年未審結43件。
六、國土資源管理機構和人員培訓情況
全市共有行政單位20個,從業人員960人,行政編制人員951人,大專以上人員佔全部編制人員的89%,年末平均人員962人。
2006年參加各種院校培訓畢業或結業人數達372人次,其中參加黨校學習92人次;行政學院學習61人次;參加其他培訓219人次,其中國外10人次。學歷教育49人,其中碩士生10人,本科生16人,大專生23人。2006年取得學位1人。通過各大專院校的學習和培訓,各級國土資源管理幹部的業務水平和政治素質有了明顯提高。
七、問題與建議
上海市人口多、地域小、土地資源總量不足,土地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制約作用越來越明顯,矛盾愈來愈突出。要堅持資源開發與節約集約利用並舉,堅持統籌當前發展與未來發展並重,推進土地資源利用與管理方式根本性轉變,加快實現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單向型向集約循環型轉變。
1.按照保護資源更加嚴格規范的要求,著力建立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1)加大基本農田保護力度。以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耕地佔補平衡為重點,抓緊細化對各區縣考核的具體辦法。推動金山區基本農田保護示範區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繼續推進土地整理復墾工作的實施。
(2)建立健全違法用地查處的長效管理機制。在發現機制、判別機制、會審機制、處置機制、通報制度上加大對違法用地的查處力度,將違法用地情況定期向各區縣政府通報。
2.按照保障發展更加持續有力的要求,著力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
(1)加強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的編制和執行管理。繼續採用「統」、「分」結合的分配方式,優化供地結構,確保國家、市級重點項目建設用地,優先保障與籌辦2010年世博會相關的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用地,支持符合產業發展政策的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用地。逐步建立「控增逼存」的管理辦法,全年消化利用存量土地的數量力爭達到2006年度存量土地總量的三分之一以上。
(2)加快消化利用閑置土地。加快實施《閑置出讓土地處置試行規定》,全面建立閑置土地台賬,把工作重心轉向長效監管機制建設。
(3)推進「批項目、核土地」。加快完善「批項目、核土地」的工作機制,並配合市有關部門加快研究制定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等各類用地的用地指標(指南),健全用地指標(指南)管理辦法。
(4)開展建設用地後評估。加快研究制定評估方案,對國家公告工業園區的績效情況開展評估,完成2005年、2006年土地利用計劃執行情況的評估,逐步建立土地利用績效評估的長效機制。
(5)加強土地市場體系建設。重點要推進三方面工作:①探索建立土地有形市場。要完善土地市場運行的基本制度、組織架構和運作模式,引導土地交易雙方依法交易、規范市場秩序,提高土地資源市場化配置的效率。②實施工業用地招拍掛。把握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推進工業用地招拍掛的關系,加快制訂上海市工業用地招拍掛辦法,年內全面推進實施。③推進土地儲備。完善土地儲備機制,加強經營性用地專項儲備、統一供應、熟地出讓的工作。研究制定工業園區土地儲備管理辦法,組織園區做好工業用地儲備。
10. (急)請問上海商鋪土地出讓金計算公式是什麼 謝謝
在上海買了商鋪,在賣出時突被告知須繳土地出讓金才能過戶, 因為這是劃撥土地, 請問計專算公式是什麼屬? 例如所購商鋪面積是100平米,總價200萬,而商場共四層,每層1000平米, 請問該交多少土地出讓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