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是依法行政,為什麼說深入推進依法行政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內容,是指行政機關必須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設立,並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權力,對其行政行為的後果承擔相應的責任的原則。依法行政也是市場經濟體制條件下對政府活動的要求是政治、經濟及法治建設本身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要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就要求我們黨必須把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全局性、基礎性和戰略性地位。而依法治國能否達到預期的目的,主要還是取決於依法行政。只有政府行政權力受到法的嚴格制約,執法者依法執法,作為社會主體的人明法、遵法、守法,才意味著法制的真正建立和完善。因此,推進依法治國就必須加強依法行政,這是依法治國的關鍵和基礎。
所謂依法行政,就是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行政權力,司法機關依法約束行政行為。有法就要依法,就要在行政行為中遵照法律,按法律辦事。
行政機關是國家機關中對經濟和社會發展影響最大、與公民的關系最密切,也是權力最大、機構最大、人數最重要的一個部門,行政機關的勤政廉政、嚴格執法與否,決定著依法治國的成敗。特別是經過30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已經進入改革發展穩定的關鍵時期,改革發展穩定的難度在加大,復雜性在加深,各種利益沖突在加劇,加上新興媒體的廣泛運用及其對負面新聞和社會情緒的放大效應,人民群眾的民主法治和權利保護意識不斷增強,對公平正義和公共服務的要求越來越高,很容易引發矛盾沖突和局部危機。這些都要求我們的行政機關必須嚴格依法行政。實行依法行政,我國已先後制定了《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條例》、《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國家賠償法》等法律法規,並已在實施中產生了明顯的效果。但是,在實踐中,仍然有那麼多的不如人意,有些行政機關的活動離依法行政的要求還有很大的差距,行政執法活動中執法違法的現象仍然十分嚴重,有些現象表現得還相當突出,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矛盾,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依法治國要求各國家機關嚴格依法行使權力,依法處理國家事務、治理國家。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大部分由行政機關執行,因此,行政機關是否依法行政,將從總體上決定我國能否依法治國,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那麼,如何實行依法行政,推進依法治國呢?
第一,要實行依法行政,必須有法可依。依法治國是一個宏大的社會系統工程,它既是目標更是過程,需要幾代、十幾代人的努力。治國必須有法,有法必須立法,有法可依是依法治國的前提,建立完備的法律體系就顯得極為重要。因此,當前亟須解放思想,轉變觀念,順應社會發展和時代變革,加強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建立一個門類齊全、結構嚴謹、內部和諧、體制科學、協調發展的法律體系。同時,目前,許多政府部門制定的規章受到部門利益的主導,一些規章與法律的規定並不完全符合,某些規章甚至為亂收費、亂罰款提供了根據。建立和完善各類規章的審查制度對保證依法行政也十分必要。
第二,要實行依法行政,必須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法律是靠人來執行的,法律秩序是靠人來維持的,由於人的個體素質的差異,沒有一支高素質的行政執法隊伍,法律的落實就是一句空話。這不僅要提高執法隊伍的法律意識和自覺遵守法律的自覺性,還要讓他們的法律知識和法律素養不斷得到增強和提高。同時,還要對現有行政執法人員進行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使其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意識,樹立行政執法隊伍的良好形象,推進依法行政向縱深發展,並嚴把「入口」和「出口」兩個關口。
第三,要實行依法行政,領導幹部必須帶好頭。依法行政的關鍵是各級領導幹部能否按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來治理國家、管理社會事務、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以實現國泰民安,促進國富民強。董必武早在上世紀就明確指出,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中心環節是依法辦事,即國家機關和公職人員依法辦事。在我國民主政治建設中,能否堅持依法治國、實行依法行政,關鍵在領導幹部。所以,實行依法行政,領導幹部必須尊重法律權威,杜絕特權思想;自覺服從於法,以身作則;不斷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質;自覺接受各個方面的監督。
第四,要實行依法行政,必須加強和完善監督機制。權力缺乏監督,必然導致腐敗。行政執法效率的高低,執法人員的廉潔公正,是廣大公民極為關心且與其利益關系密切的問題,所以,完善監督制約機制是依法行政的保證。社會上出現的權錢交易、權權交易、濫用權力等現象,都是因為缺乏必要的監督機制、難以保障嚴肅執法造成的。為此,一方面,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直接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部門要實行公開辦事制度;另一方面,要把黨內監督、法律監督、群眾監督有機結合起來,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做到上下聯動、形成合力。通過全方位的工作監督網路,置所有行政活動於監督之下,達到規范執法行為的目的。
第五,要實行依法行政,必須深化民主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由於我國公民缺乏專門的法律知識,必須在群眾中普及法律知識,提高公民遵紀守法的自覺性。這不僅是讓公民懂一點法律知識,更重要的是要不斷地啟發和鼓勵公民增強主人翁的責任感,樹立社會主義的法律價值觀,不但自己要守法,而且要同一切違法行為作斗爭。
B. 政府如何依法行政
堅持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既是我們黨執政幾十年的經驗總結,又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和奮斗目標。作為地方國家機關的政府黨組擔負著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團結非黨幹部和群眾完成黨和國家交給的任務的歷史使命。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提高堅持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水平是一項重大緊迫的戰略任務。我們一定要緊密聯系實際,深入學習貫徹《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在實踐中不斷深化認識,努力提高堅持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能力。 一、充分認識提高政府黨組堅持科學民主依法執政水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體制、經濟運行方式、社會經濟形式以及群眾生產生活方式都發生了深刻的變化,而且這些方面的變化還會隨著改革的深化而進一步展開。根據實踐發展提出的要求,不斷提高我們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將是一項長期的重要任務。政府黨組能否發揮好核心領導作用,提高黨的領導水平是關鍵,在領導經濟工作中,堅持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方略顯得十分重要。首先是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導的根本要求。《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指出: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必須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嶄新事業中,有許多豐富的實踐經驗需要總結,有許多重大的問題需要解決,有許多未曾認識的領域需要探索。我們只有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不斷改革創新,全面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才能在錯綜復雜的矛盾和斗爭中駕馭全局,掌握主動權;才能更好地堅持黨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避免犯「左」的或右的錯誤;才能不斷地總結群眾創造的新鮮經驗,做出新的理論概括,把現代化建設和改革開放順利地推向前進。其次是適應改革開放新形勢,提高政府黨組履行好執政使命的迫切要求。在機遇和挑戰並存的國內外條件下,對黨的執政能力提出了新挑戰。以經濟為基礎、科技為先導的綜合國力競爭更加激烈,要求我們黨必須面對如何在新的條件下,學習、適應、掌握現代社會發展規律的新課題;必須正確處理黨與國家政權和法律的關系,不斷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堅持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政府黨組的主要任務是: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討論和決定本單位的重大問題;做好乾部管理工作;團結非黨幹部和群眾,完成黨和國家交給的任務;指導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的工作。在深化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改革的新形勢下,始終站在時代前列領導和謀劃改革,更好地堅持社會主義方向,充分發揮黨對各項改革和建設的領導作用,是政府黨組履行好執政使命的歷史任務。再次是治國理政,完成好執政各項任務的內在要求。面對新形勢、新任務,一些領導幹部深切地感到「老辦法不管用,新辦法不會用」,抓不住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工作中缺乏原則性、系統性、預見性和創造性;有的不會按市場經濟規律辦事,甚至思想觀念還停留在計劃經濟時代,找不到解決問題的新辦法,對實際情況和各種社會矛盾缺乏系統的把握、缺乏應有的敏銳性,工作常常處於盲目、被動和落後狀態,無法應對各種復雜的局面;有的不懂得依法辦事、依法行政,不善於運用法律的手段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搞強迫命令,以言代法,以權壓法;有的不顧大局,搞地方保護主義,對中央的方針政策,執行不力等等。這些狀況,嚴重影響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的提高,影響到黨的執政地位的鞏固。值得注意的是,我們國家已經進入法制時代,「民告官」已經形成制度,如果不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不但會損毀黨和政府的形象和聲譽,還會增大執政成本,降低執政效率,甚至會阻止執政,使執政喪失了應有的能力。因此,我們一定要從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鞏固黨的執政地位、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不斷前進的戰略高度,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採取更加切實有效的措施,不斷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行政的水平,才能在復雜的新情況、新事物面前正確處理各種事務。 二、明確堅持科學民主依法執政的基本要求和努力方向 科學執政,就是黨要按照科學的思想、理論和科學的制度、方法來執政,進一步認識和把握共產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和人類社會發展規律,把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建立在更加自覺的運用客觀規律的基礎上。民主執政,就是黨要堅持為人民執政、靠人民執政;支持和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堅持和完善人民民主專政,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以發展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調動一切積極因素,鞏固和壯大最廣泛愛國統一戰線。依法執政,就是黨要緊緊抓住制度建設這個更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的重要環節,堅持依法治國,領導立法,帶頭守法,保證執法,不斷推進國家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活的法制化、規范化,從制度上、法律上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實施,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政府黨組要認真履行好執政使命,提高堅持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水平,就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圍繞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任務,首先搞清楚自己怎麼做的問題。結合政府黨組工作實際,本人認為要明確和堅持以下四個方面的基本要求: 一是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總攬全局。這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開展各項工作的總的指導方針。必須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穿我們工作的全過程。堅持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我們的頭腦,指導我們的工作實踐,符合的就理直氣壯地堅持做好,不符合的就堅決改正或改進,使我們整個工作充分體現黨和人民的意願。二是堅持科學、民主、依法決策。這既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政府黨組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完成建設和發展各項具體工作中必須遵遁的原則。決策中按照科學的思想、理論和科學的制度、方法,充分發揚民主,以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嚴格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辦事,使決策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符合客觀實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三是堅持求真務實。這是我們黨的思想路線的核心內容,也是確保我們的建設和發展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證。必須堅持把開展工作的過程作為求真務實的具體行動過程,說實在點,就是要說真話、辦實事、出實效,取得讓人民群眾看得見和滿意的工作成效。四是堅持廉潔從政,勤政高效。這不僅是黨的建設偉大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黨和國家的重要工作。政府黨組在從事黨的事業的具體工作中要始終做到為民、務實、清廉、高效。 為此,圍繞提高政府黨組堅持科學民主依法執政的水平,採取多種途徑和方法,努力把黨組班子建設為:學習型班子。堅持不懈地抓好班子的學習,採取集中學和自學相結合、學理論與學科學知識相結合等方式,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經濟、文化、法律、科技、管理等有關知識,打牢理論基礎,善於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觀察分析事物,用科學理論和科學知識指導工作實踐,真正能把學到的知識、掌握的本領運用於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實踐,在艱苦環境、復雜局面中經受磨練,在人民群眾豐富生動的實踐中汲取營養。在新階段、新任務、新情況、新問題、新矛盾面前,堅韌不拔,開拓創新,與時俱進,在實踐中掌握新知識,積累新經驗,增長新本領,不斷提高領導能力。法治型班子。加強班子的法制學習,不斷增強依法執政觀念和依法行政水平;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依法處理經濟社會事務,使整個政府工作走向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軌道,做到「職權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監督,高效為民」,特別要做好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工作,實行聯合執法、綜合執法,提高行政執法的統一性和公正性,切實解決濫用職權、執法不公、多頭執法以及違法亂紀問題。服務型班子。按照政府職能轉變的原則,加快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強化服務意識,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提高服務質量,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做好宏觀調控和政策指導等服務,不斷改善投資環境,努力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高效型班子。按照廉政、勤政、高效的原則,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思想貫穿於執政的全過程中,確保執政過程中不偏離為民的方向,把群眾高興不高興,擁護不擁護,滿意不滿意作為檢驗執政工作的基本標准。時刻保持謙虛謹慎,戒驕戒躁的作風,與人民群眾始終保持密切的血肉關系,切實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想群眾所想,急群眾所急,及時解決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和群眾的生產生活困難,在執政的過程中,一切為人民群眾謀利益。 三、注重在工作實踐中提高堅持科學民主依法執政的能力 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既是一個認識問題、理論問題,更是一個實踐問題。我們要以求真務實的精神抓落實,把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提高政府黨組堅持科學民主依法執政的水平轉化為實際行動。立足現實,著眼長遠,提高政府黨組堅持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要與堅持科學發展觀,推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快速發展緊密結合起來;與富民興邊,帶領群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緊密結合起來;與解決改革、發展、穩定中的重點問題,創造和諧社會結合起來。具體應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 體現在緊抓第一要務,推進當地經濟社會全面快速發展上。抓經濟,抓發展,政府是「主角」,要用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來檢驗政府黨組履行執政使命成效。為此,要堅持樹立和落實科學的發展觀,從本地實際出發,謀劃好發展思路。如我們崇左市沿邊近海鄰首府,是通往東盟的陸路大通道,發展定位是:中國—東盟陸路通道上,以亞熱帶農業、邊境工業、國際商貿、邊境旅遊、壯族文化、山水園林為特色的桂西南現代化區域中心城市。圍繞發展思路,要大力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培育糖蔗基地、南亞熱帶優質水果基地、無公害蔬菜基地、速豐林基地、優質苦丁茶基地、優質八角基地等六大特色種植基地和奶牛養殖基地,越香豬和瘦肉型豬基地,優質肉雞基地,水產養殖基地等四大特色養殖基地;大力發展「兩沿」 沿高速公路、沿邊境 經濟,形成邊貿加工、農副產品加工等產業群,鞏固提升製糖建材等傳統產業,發展礦產、旅遊等新興產業,實施「工業興市」和城鄉統籌發展戰略,推進崇左市的建設和發展。 二 體現在帶領群眾脫貧致富奔小康上。崇左市集老、少、邊、山、窮為一體,全市有2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5個區定的貧困縣,350個貧困村,目前全市尚未解決溫飽的農業人口14萬人,占農業人口的7.3%,扶貧工作任務艱巨。我們要把帶領群眾脫貧致富作為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加大扶貧開發力度,拓寬思路,把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作為貧困村扶貧開發的重點工作來抓,幫助貧困群眾發展經濟,形成穩定的收入來源。加強農業科技培訓,注重智力扶貧,建設一批科技扶貧項目示範點,培養一批科技致富帶頭人,提高貧困地區幹部群眾的綜合素質。積極引導,強化服務,把勞務輸出作為一項產業來抓,組織農民外出務工,實現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千方百計提高農民收入,充分發揮執政為民的作用。 三 體現在創造和諧社會上。崇左是新建的市,基礎比較薄弱,百業待興,幹部群眾對黨委、政府執政的期望值很高。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在大力發展經濟的同時,大力加強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設。加快城鄉統籌協調發展,積極開展文明鄉鎮創建活動,以「八個一」 即一個工業園區、一個文明居住小區、一條完整的商業街、一個綜合農貿市場、一個多功能文化娛樂中心、一個公園或廣場、一個自來水廠、一個垃圾處理場 建設為重點,抓好14個自治區級重點城鎮建設,加強鄉鎮五項基礎設施 即鄉鎮辦公樓、鄉鎮幹部職工住宅樓、鄉鎮衛生院、鄉鎮宣傳文化站、鄉鎮敬老院 建設,進一步完善城鎮功能。同時,狠抓農村住房建設和以沼氣池為紐帶的生態建設,著力改善生產生活環境,促進文化、科技、教育、衛生、體育等社會各項事業的協調發展。加強民主與法制建設,加快依法治市進程,完善市、縣市、區 行政審批辦證大廳,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確保全市三個文明建設健康協調發展。 四 體現在做好當前工作上。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加強執政能力建設要從抓好當前工作、解決具體問題、做好每一件事做起。從崇左的實情看,當務之急要下大力抓好口岸經濟、縣域經濟、「兩沿」經濟;加大項目建設力度,爭取今年147個重大項目盡快實現開工;抓好中心城市和交通路網建設,加快市行政中心辦公大樓、供水供電、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廠以及城市「四縱五橫」道路交通網路建設,完善城市功能,增強中心城市輻射能力,培育經濟發展「龍頭」。同時,加快崇左至大新、崇左至上思的二級公路等「一小時交通圈」公路項目建設,改善交通條件,促進經濟社會快速發展。
C. 現代社會依法行政的意義。
依法行政的內涵與意義
行政(Administration)一詞,在英語中是
治理、管理和執行事務的意思,行政與施政是同一詞。在我國古代《左傳》中就有「行其政令」、「行其政事」之說。馬克思對行政曾做出過科學的定義,即「行政是國家的組織活動」。作為行政法意義上行政的概念,是指行政主體行使國家行政權的行為。根據我國政權基本結構和內部分工,國家活動的組織即行政主體主要是國家各級行政機關。
依法行政,就是各級行政機關依據法律規定行使行政權力,管理國家事務。法律是行政機關據以活動和人們對該活動進行評價的標准。依法行政是對各級行政機關提出的要求,也是反映市場經濟對政府活動的客觀要求。依法行政是歷史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我國到八十年代未提出依法行政的原則,決不是偶然的,這是政治、經濟以及法治建設本身發展的結果。就現代法治要求而言,一方面,各級政府機關要以法律為武器管理國家事務,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據法律享受權力,履行義務,對不正當行使權力和不很好履行義務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追究法律責任。另一方面,管理者也必須依法管理,在行使管理權力時,必須以法律為准繩,必須在法律授予的職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必須依據法律規定的要求和程序管理國家事務。法律要約束被管理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同時也要約束管理者自己。在這兩者的統一中,管理者依法辦事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管理者根據法律規定進行管理,實際上也就是要求被管理者嚴格依法行使權力,履行義務。有了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的依法行政,才可能會有公民的嚴格遵守法律。沒有對管理者的要求,就無法對被管理者提出要求。因此,行政必須納入法治的軌道,嚴格依法行政,這是各級政府機關行政必須遵循的原則。
依法行政原則的確立具有重要的意義:一是保證行政管理為人民服務的目標。人民需要行政機關,人民授權行政機關行使行政權力,最終目的就是要通過行政管理,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人民通過權力機關制定法律,表達意志,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就是將保證行政管理為人民服務的目標,使行政管理不致偏離航道。二是保證行政管理的統一性、連續性和穩定性。法治國家的特點是一切社會活動在法治規范下具有統一性、連續性和穩定性,這同時也是依法行政給行政帶來的優點。有了統一,才能有公平和公正。否則,在相同條件下不同對待,不同條件卻相同對待,這種社會的不公正、不公平是引起群眾不滿的重要因素。連續性和穩定性是社會穩定的重要條件,朝令夕改,「政策多變」,必將使人民群眾的活動無所適從,大大損害人民群眾創造性、主動性的發揮。在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管理的統一和連續是不可缺少的條件。要保持行政管理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也只有依靠依法行政。三是保證提高行政效率。提高行政效率是行政管理最重要的要求之一。依法行政,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決策,依照法律規定執法,以保證行政管理符合國家和人民的要求,避免不公、錯誤和違法,減少糾紛和矛盾。同時,按法律規定的程序辦事,遵守法定的操作規則,都將大大提高行政效率。四是保證對行政管理監督有統一的標准和程序。現代世界各國,行政機關大都是國家機關中權力最大,管理范圍最廣,人員最多,而且靈活性最高的機關。其管理的好壞,與公民、社會的利益密切相關。因此,對行政管理加強監督,法律、法規就是唯一的監督標准和監督程序,使行政符合法治的要求,防範和懲罰行政違法,避免行政不當。
D. 急求一篇1500字的《依法行政的內涵及意義》的文章
「依法行政」的內涵及其對我國行政制度建設的意義
一、建國以來我國依法行政的發展歷程及目前存在的問題
我國依法行政是歷史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 是我國社會政治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在過去的20 年裡, 它的實踐大致可以劃分為以下三個階段:
一是以「 依法治事」 為中心的起步階段( 1978———1989) , 這個階段致力於建立、健全各項行政法律制度, 逐漸從依政策行政向依法律行政轉變。
二是以事後的行政權力監督與公民權利救濟為重心的發展階段( 1989———1996) , 隨著《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條例》、《國家賠償法》和《行政處罰法》的實施, 標志著我國依法行政轉向以事後的行政權力監督與公民權利救濟為重心。
三是強調全方位規范、制約行政權運行過程的全面推進階段( 1996———現在) , 該階段我國黨政各方對依法行政的本質的認識有了根本性的突破, 極大的推進了我國依法行政的實踐。我國依法行政工作雖然取得了巨大成就, 但是由於我國20 多年的依法行政的發展, 基本上與經濟轉軌和社會轉型過程同步, 採用的是政府推進型模式, 其現狀可以概括為「五個並存」: 一是成績與問題並存; 二是有利條件與困難並存;三是緊迫性與長期性並存; 四是動力與阻力並存;五是把法治作為價值目標與把法製作為實用工具並存。正是這「五個並存」的現狀, 決定了我國依法行政在當前還不可避免地存在著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 主要表現在:
一是依法行政體制不順, 行政管理體制與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還不適應; 依法行政工作講起來重要, 但在行政管理實踐中卻往往不容易落實到位。二是制度反映客觀規律不足, 難以解決實際問題。三是對行政決策的合法性、民主性和科學性重視不夠, 決策程序不完善, 決策責任追究機制不健全, 決策失誤頻頻發生, 給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權益造成重大損失。四是行政立法和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中存在著部門利益化傾向, 公開透明和公眾參與不夠, 缺乏充分的專家論證。五是執法不嚴, 違法不究, 執法牟利現象普遍存在, 缺乏嚴格的執法責任制。人民反映強烈。六是政府解決糾紛機制不夠完善, 信訪、調解、裁決、復議等糾紛解決方式之間缺乏銜接和整合, 制約著政府化解糾紛功能的全面發揮。七是違背法制統一原則和政令不夠暢通問題比較突出, 下位法與上位法相抵觸, 同一位階的法律規范相沖突,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現象嚴重損害了法治的權威。八是對行政制約, 監督機制不完善, 導致行政權力在運行過程中相當程度地被濫用, 侵犯了人民群眾的權益和影響了政府形象。九是一些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觀念還比較淡薄, 依法行政的能力有待提高。上述問題在一定程序上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 妨礙了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為解決這些問題以適應全面建設和諧社會的新形勢和依法治國的進程就必須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但是, 在我國行政實踐中, 有關行政機關對「依法行政」的理解有些偏差, 認為「依法治國」就是用法來統治公民, 而「依法行政」就是用法來管束公民。這些錯誤觀念的存在將阻礙我國依法行政的正確實施。
所以, 針對現實中存在的問題及對「依法行政」認識的偏差, 有必要對依法行政原則的涵義進行清晰的梳理, 才有助於對我國現實中存在的問題按照依法行政的內在涵義提出合理的解決措施。
二、對兩大法系「依法行政」原則的涵義進行分析
( 一) 英美法系
現代英國的依法行政原則的涵義有以下四點:1、「合法」。政府的行為必須遵守法律, 具有法律依據。2、「合理」。( 1) 政府的行為在實體上無缺陷;( 2) 遵守憲法和普通法確立的權力行使原則; ( 3)政府的行為不得具有壓迫性。3、「程序正當」。4、「符合比例原則」。
美國的依法行政原則的涵義為:1、承認法律的最高權威, 要求政府依照法律行使權力, 但法律必須符合一定的標准和一定的內容, 否則法律也可以作為專制統治的工具。2、為了保護公民的利益不受政府和官員的侵犯, 還必須在程序方面對政府權力的行使加以限制, 政府行使權力必須遵守正當法律程序。3、法律規定的權力和程序必須執行, 為此, 必須有保障法律權威、限制政府權力、保護公民權利的機構。
( 二) 大陸法系
德國行政法治原則的涵義有以下兩個方面構成:1、依法行政原則。它要求行政機關受立法機關規則的約束, 同時處於行政法院的控制之下, 行政法院應當在其管轄范圍內審查行政機關遵守法律的情況。該原則包括兩項內容:( 1) 法律優先原則。它是指行政應當受現行法律的約束, 不得採取任何違反法律的措施。( 2) 法律保留原則。它是指行政機關只有得到法律的授權才能活動。2、比例原則。它由三個子原則構成:( 1) 行政措施對目的適應性原則。即所採取的國家措施( 普遍的或個案的) 適應於它所追求的或法律所規定的目的, 不得偏離。( 2) 最小干預可能的必要性原則。如果以國家措施干預公民權利自由為實現公共利益所不可缺少, 那麼這種干預應當是最低限度的。( 3) 禁止過分的適當性原則。基本意思是干預自由的國家措施對當事人來說是不過分的, 對國家所追求的目標來說是適當的。
法國的行政法治原則為:1、行政行為必須根據法律。2、行政行為必須符合法律。3、行政機關必須採取行動保證法律規范的實施。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 依法行政既是現代法治國家所普遍遵循的原則, 也是各國據此原則所建立的一整套行政法律制度, 西方國家依法行政理論觀念、制度體制的多樣性為我國依法行政提供了啟示, 法治理念、法治規律的普遍性為我國依法行政提供了借鑒:
1、減弱行政權的管制功能, 加強行政權的服務功能; 減弱行政權的微觀管理功能, 加強行政
權的宏觀調控功能。2、在行政權的運行上, 大力推動行政程序的法治化、公開化; 在行政權的行使上, 建立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公務員隊伍。3、擴大行政自由裁量權, 同時, 加強對行政自由裁量權的司法審查。4、實行救濟類型多樣化、救濟依據明確化和救濟范圍擴大化。
三、我國「依法行政」應有的內涵
在我國, 依法行政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活動,是作為依法治國方略在政府行政領域的具體運用而被提出來的。我國的依法行政可以界定為:「各級人民政府嚴格依照法律的規定推行公共行政並採取有效措施保證法律實施的活動」。〔4〕可以說, 依法行政既是一種理念, 也是一種活動; 既是目標, 也是過程。它具有以下內涵:
1、依法行政首先要有法, 沒有法就沒有行政所依據的基礎。在我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 國務院的行政法規, 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 國務院各部、委制定的行政規章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規章, 都是行政管理活動的依據。
2、依法行政中的「行政」是指國家行政機關所從事的對公共事務的管理活動。因此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機關在從事公共事務的管理活動過程中, 必須遵守法律, 符合法律規定, 完全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 只有這樣, 才能達到依法行政的標准。
3、依法行政的根本含義是要用法來管理社會, 而不是用法統治行政相對人, 行政相對人與行政機關處於同一管理規范之下, 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這是依法行政的真諦所在。
4、在我國, 依法行政的具體要求應該由以下兩方面構成:( 1) 行政機關的立法行為應遵循依法行政原則。( 2) 行政機關的執法行為應遵循依法行政原則。
四、對目前我國依法行政中存在的問題的解決措施的初步的設想
在我國, 人民是國家的主人, 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各級政府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其一切行動一定要維護和保障人民權利為出發點和歸宿。要切實推進行政法治, 首先要解決各級政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工部的的認識問題。要認識到, 依法治國首先要依法治權。政府要樹立「公民的權利是無限的, 除非法律有限制」,「行政機關的權力是有限的, 除非法律授權」,「無授權則無行政」等行政法治基本觀念。政府要改變原來重權力、輕義務; 重管理、輕服務; 重行政效率、輕行政程序的觀念。行政機關應以命令行政,權力行政向依法行政和非權力行政轉變。要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進程, 適應建設和諧社會的要求, 目前需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轉變政府職能, 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依法界定和規范經濟調節、市場監督、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合理劃分和依法規范各級行政機關的職能和許可權。完善依法行政的財政保障機制, 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要認真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 減少行政許可項目, 規范行政許可行為, 改革行政許可方式。要充分運用間接管理、動態管理和事後監督管理等手段對經濟和社會事務實施管理; 充分發揮行政規劃、行政指導、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 提高政府辦事效率, 降低管理成本, 創新管理方式, 方便人民群眾。推進政府信息公開。除涉及國家機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事項外, 行政機關應當公開政府信息。
2、建立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
健全行政決策機制。科學、合理界定各級政府, 政府各部門的行政決策權, 完善政府內部決策規劃。建立健全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 實行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
3、提高制度建設質量制度建設的基本要求在於提出法律方案和地方性法規草案, 制定行政法規、規章以及規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設, 重在提高質量。
4、理順行政執法體制, 加快行政程序建設,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理順行政執法體制, 就要做到加快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繼續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 積極探索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 推進綜合執法試點。要減少行政執法層次, 適當下移執法重心。要完善行政執法機關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
5、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範、化解社會矛盾機制
積極探索預防和解決社會矛盾的新路子, 要大力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建立健全相應的制度。對矛盾糾紛要依法妥善解決。對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調處的民事糾紛, 行政機關要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序, 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予以處理, 要積極探索解決民事糾紛的新機制。
6、完善行政監督制度和機制, 強化對行政行為的監督
各級行政機關要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和政協的民主監督。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對行政機關實施的監督。對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 行政機關應當積極出庭應訴、答辯; 對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的行政判決和裁定, 行政機關應當自覺履行。加強對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監督。認真貫徹《行政復議法》, 加強行政復議工作。完善並嚴格執行行政賠償和補償制度, 要按照《國家賠償法》實施行政賠償。創新層級監督新機制, 強化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的監督。上級行政機關要建立健全經常性的監督制度, 探索層級監督的新方式, 加強對下級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的監督。
7、不斷提高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觀念和能力
首先, 提高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其次, 建立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法制度, 增強法律意識, 提高法律素質, 強化依法行政知識培訓; 再次, 建立和完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情況考核制度; 最後, 積極營造全社會遵法守法, 依法維權的良好環境。
E. 依法行政與依法治國的關系是什麼
依法治國與依法行政是邏輯層遞關系,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
依法治國由依法立法、依法行政、依法司法和依法監督等內容組成。在這些內容中,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前提與基礎。因為一個國家的整個管理活動,不僅是靠立法機關、司法機關,社會管理機關來施行,而且主要是靠各級人民政府與國家執政機關的強制推進。如果各級行政機關都能依法行使職權,依法進行管理,那麼依法治國就有了基本保證和實現基礎。
堅持依法治國的方略,為依法行政創造了大環境和前提條件。如果沒有依法治國的方略和大環境,就根本談不上依法行政。但沒有依法行政,依法治國就會落空。因此,依法行政是現代法治國家裡政府行使行政權力所普遍遵循的基本准則,也是實現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
F. 依法行政的作用和意義
中國要建成全面小康社會,就必須依法行政,同時依法行政也是當今社會解決基層建設問題特別是農村各類問題的關鍵。
重要意義
1、人民角度
有利於保障人民群眾的權利和自由。
2、政府角度
有利於加強廉政建設,保證政府及其工作人員不變質,增強政府的權威,有利於防止行政權力的缺失和濫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3、社會影響
有利於帶動全社會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維護法律,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切實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執行措施
1、行政人員的問題
行政的運作離不開人為因素,政府工作人員在行政運作的過程中,腐敗行為給依法行政提出了嚴峻的挑戰,
2、主要途徑
加強人生觀、世界觀及價值觀的改造,加強學習是解決問題的主要途徑。加強行政執法隊伍法治教育,不斷增強依法行政觀念,加強為人民服務典型事跡的學習,樹立「守紀律、講奉獻、顧大局」的觀念,樹立「執政、創業、為民」的思想理念,做廉潔的公務員。
3、加大監督力度
監督應是多方面的,監督抓好了就能做到「抓苗頭,堵源頭」,達到防微杜漸的目的。
4、加大查處力度
查處要嚴,要狠,對不能夠堅持依法行政的人員,包括高層領導,除了承擔責任後果外,要按規定按章程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甚至是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依法行政
G. 急求:「依法行政與和諧社會的建設」方面的論文和資料
重慶市渝北區委黨校副書記、講師 樊 莉
胡錦濤總書記明確指出,我們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執政黨的任務,無論在指導思想和工作要求上,還是在輿論引導上,都要有利於黨為人民執好政、掌好權。在我國權力系統中,行政權是最特別的,在行政權力與公民的關繫上,公民從生到死的全部生活都同政府部門所提供的服務密切相關,受到行政部門侵權的可能性最大。行政權是最不可萎縮卻也最不可膨脹、最需要自由而又最自由無度、最需要控制而又最難以控制的權力。在構建一個由人來治理人的政府時,最大困難就在於,必須首先讓政府有能力控制受它統治的人,其次是強迫政府控制自身。為此,必須依法規范和制約行政權力。
一、目前我國在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問題制約了和諧社會的建設
我國將依法行政貫徹到整個行政過程之中,合法行政、合理行政、依程序行政、信守承諾、權責統一,成績巨大,但在行政管理觀念、行為方式、職能和機制等許多方面,與依法治國的要求、與建設法治政府、廉潔高效政府的目標還有較大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行政管理體制與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還不適應,依法行政面臨諸多體制性障礙;二是制度反映客觀規律不夠,難以全面解決實際問題;三是行政決策程序和機制不夠完善;四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時有發生,人民群眾反映強烈;五是對行政行為的監督機制不夠健全,一些違法的行為得不到及時的制止和糾正;六是一些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觀念還比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這些問題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妨礙了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制約了和諧社會的建設。
二、依法行政對和諧社會建設的重大意義
依法行政對和諧社會建設具有重大的意義,主要表現在:
1、堅持依法行政有利於充分體現民主精神
人民主權的政治體制決定了行政機關必須依照法律行使權力,行政權力來源於人民的委託,來源於權力機關的賦予。行政機關本身沒有創造制定法律的權力,但它有執行、實施法律的義務。社會主義法治必須體現「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憲政精神,必須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當家作主。依法行政要求行政主體的一切行政行為包括行政立法、行政執法、行政司法、行政監督等等,都必須堅持依法行政的正當程序原則,必須讓公民廣泛參與,使廣大人民群眾不僅是利益的分配者,而且同時是利益分配的決策者,從而使行政決策者對行政相對人的各種主張和選擇進行過濾,避免採取激烈的手段來壓抑對抗傾向。
2、堅持依法行政有利於保證市場秩序的公平公正
只有從行政立法、行政執法、行政監督等各方面都堅持依法行政,才能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我國已經加入了世界貿易組織,世貿組織透明度原則要求各成員方政府在凡是涉及關稅貿易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司法判決等都一律公開,而且公開的時間與實施時間至少要間隔一個月以上。讓政府管理經濟的行為置於「陽光」之下,才能保證世界貿易的市場主體平等;才能保證市場秩序的公正公平,從而保證非歧視原則等的實現。依法行政的正當程序原則要求政府行為公開進行,及時發現和糾正決策過程中出現的錯誤,避免「暗箱操作」,避免權力尋租現象,避免行政專制和決策失誤,使行政行為始終置於市場主體的監督之下。
3、堅持依法行政有利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主體多元化了,利益多元化了,錯綜復雜的利益關系要調整、要處理。在這種形勢下,只有把政府各項工作置於制度化、法律化的基礎上,把基本的行政手段、經濟手段納入法製法的軌道,只有充分提供行政救濟途徑,保障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依據統一的法定活動規范、行為准則處理各種利益關系,才有可能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維護人民利益,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
4、堅持依法行政有利於提高行政效率,轉變政府職能
堅持依法行政,把政府工作納入制度化、法律化的軌道,使之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決策,依照法律規定執法,按法律規定的程序辦事,才有可能從根本上提高行政效率,保證行政管理符合國家、人民的要求。同時,堅持依法行政,轉變政府職能,轉變工作方式,轉變工作作風,簡化行政機關辦事的手續和程序,都將大大提高行政效率。
行政機關只有依法行政,在行政立法中,體現政府職能的轉變;在行政執法中,依據法定職權,按照法定程序辦事,才能使權力與利益徹底脫鉤,才能把該管的事情管住、管好。改革開放和世界經濟的一體化的趨勢,要求我國政府在市場「競賽」中由「運動員」轉變為「裁判員」。而企業作為市場的主體,按照法律規范和市場規律自主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因此,政府的行政行為只有建立依法行政的法製程序規范,才能降低行政成本,才能真正轉變其職能,才能保障政府有效的引導和管理市場,才能避免多頭執法、違法行政的現象。
5、堅持依法行政有利於加強政府廉政建設
依法行政要求各級行政主體及其工作人員都依照法定職權和法定程序辦事,在政務公開的條件下保證正確行使權力,防止濫用權力,保證行政管理遵循為人民服務的目標,使行政管理不致偏離軌道。「依法行政的重心和實質就是依法治官,而非依法治民,是依法治權,而非依法治事。」要解決腐敗問題,必須完善和健全監督制衡機制,必須解決監督什麼和如何監督的問題,也就是需要有監督的標准和程序,而法律才是是非評判的唯一標准和操作規則。因此,只有嚴格依法行政,才能完善制衡監督制度,依照憲法和法律,用整體權力格局的設置與動作,制約特定權力的行使;用整體利益格局的設置與動作,制約特定利益的獲取。嚴格依法行政,才能糾正行政機關「一條龍」(自己立規矩、自己執行、自己監督),「一支筆」,「一言堂」,「一個將軍一個令」等弊端。
三、以依法行政促和諧社會建設
當前在建設和諧社會的過程中,在依法行政方面我認為應該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一)建立、完善制度機制
一是健全民主決策機制。科學、合理界定各級政府、政府各部門的行政決策權,完善政府內部決策規則。建立健全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實行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二是理順行政執法體制。理順行政執法體制,加快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繼續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工作,積極探索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的工作,推進綜合執法試點。減少行政執法層次,適當下移執法重心。三是探索化解社會矛盾的機制。積極探索預防和解決社會矛盾的新路子。要大力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建立健全相應的制度。對矛盾糾紛要依法妥善解決。對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調處的民事糾紛,行政機關要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序,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及時予以處理。要積極探索解決民事糾紛的新機制。四是完善行政監督機制。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和政協的民主監督。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訴訟法規定對行政機關實施的監督。對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機關應當積極出庭應訴、答辯。創新層級監督新機制,強化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的監督,建立健全經常性的監督制度,探索層級監督的新方式,加強對下級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的監督。
(二)注重民主法治建設
高質量的法律是維護正義的最後一道屏障,是保護人類社會公平的強制性規范法律制度是人類社會偉大的特徵,更是人類文明不斷進步的後盾。優良的法律制度是社會和諧幸福、欣欣向榮的不可缺少的前提。民主法治不僅是和諧社會的應有之義,而且是和諧社會建設的政治保障。在現代社會里,我們每個人的生活都離不開法律,在一個公正和諧的社會,法律是應該成為每一個人的庇護神,這樣的法律才會為社會尊重。民主法治是和諧社會最根本的指導原則和最重要的運作機制。當代世界治理的理論和實踐表明,民主法治不僅是國家政治管理的重要手段,而且是社會自治必須遵循的基本准則。只有將民主法治的指導原則和運作機制引入社會公共治理的過程之中,才能有效克服集權制、官僚制向社會滲透可能造成的弊端,從而提高社會結構的協調性和社會發展的合理性。在我國現階段一些「不和諧」的社會現象依然存在,有些問題的社會影響還比較嚴重,要合理解決這些問題,有賴於民主制度的健全和法治手段的完善。
(三)尊重人民訴求
公民的利益訴求、權利訴求、民主訴求等公正訴求得不到有效表達時,當社會不能提供足夠資源滿足這些訴求時,就會產生社會矛盾。如果民意和訴求沒有正常渠道得到順利表達,它就會以某種不正常的方式釋放出來,產生破壞性。如果激烈程度較高的沖突連連爆發,就會使社會出現風險。近年一些地方上訪現象增多,已引起社會的局部不穩定。這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人民的訴求在某些地方未得到應有的尊重,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還不暢通。
當前,我國社會正處於民眾訴求增加期和社會矛盾凸顯期。造成我國社會矛盾的風險源主要有:經濟風險,即失業,它使一些人的生存缺乏保障;政治風險,即腐敗,它使人民對黨和政府的認同度降低;社會風險,即貧富懸殊,它使一些人產生失落感;體制風險,即民眾訴求得不到通暢表達,它使一些人採取非理性行為。規避和化解風險,就必須通過民主法治建設及暢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形成能夠全面表達社會利益、有效平衡社會利益、科學調整社會利益的民眾訴求表達機制,順暢的民意溝通機制,有效的矛盾調處機制,便民利民的服務機制,公正的司法機制,完善的監督機制和嚴格的責任追究機制,既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利益要求,又努力解決利益矛盾。
(四)促進社會的公平正義
從使社會充滿活力,到尊重人民訴求,再到使社會成員各得其所與和諧相處,其根本目的,都是為了促進社會公平和正義,使一切積極的社會力量共生共進,即形成一種推動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合力,或者是「集中全國人民的智慧和力量,聚精會神搞建設,一心一意謀發展」,「不斷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增添新力量」。「共生共進」應成為我國改革開放的落腳點。其基本特徵,就是公平和正義形成合力,共促發展。
在經濟快速發展、社會矛盾日益突出的新形勢下,必須更加註重社會公平,收入分配差距控制在合理的、群眾可以接受的范圍內,尤其要消除產生分配不公的不合理甚至是非法的因素。一方面繼續鼓勵有能力的人走勤勞致富、合法致富的路子;另一方面,堅決防止那些利用種種非法手段搞歪門邪道的人富起來;同時,還要加強社會調控,讓那些能力和條件較差的群體通過自己的努力和社會的幫助,逐步改善自己的境遇,最終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現在群眾意見大的,不是對那些勤勞致富的人,而是對那些非法致富和不合理致富的人。在收入分配差距面前,群眾要的是公平的機制、公平的規則、公平的環境、公平的條件和公平的發展機會。
(五)妥善協調各種利益關系
這是黨的性質和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貫徹落實以人為本,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政治任務,是關系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全局性重大問題。因此,我們要妥善協調各方面的利益關系,正確反映和兼顧不同方面群眾的利益;要正確處理好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系;要高度重視和維護人民群眾最現實、最關心、最直接的利益,堅決糾正各種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要建立健全社會利益協調機制,解決利益矛盾。同時要注重研究新形勢下的人民內部矛盾的主要類型、基本特徵、形成機理和發展趨勢,尤其要研究探索各類群體性事件的形成規律和化解辦法。
要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新形勢和依法治國的新進程,必須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切實推進行政法治,各級政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要樹立「公民的權利是無限的,除非法律不限制」,「行政機關的權力是有限的,除非法律授權」,「無授權無行政」等法治基本觀念,政府機關應從命令行政、權力行政向依法行政和非權力行政轉變。
淺談依法行政與構建和諧社會的關系
沈世鋒
依法行政,是指國家各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許可權,在法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對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項社會事務,依法進行有效管理的活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體現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共同願望。依法行政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有力保障,和諧社會是依法行政目標理想。
一、依法行政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
民主法治、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特徵.只有奉行法治,人們在制度的指引下才能充分實現預期、獲得利益,整個社會在規則的基礎上才能規范運行,各種矛盾和糾紛只有在法治框架內才能得以有效解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推進依法行政。
(一)依法行政是維護公平正義的有效途徑。當前城鄉之間、區域之間、行業之間的收入差距在擴大,就業困難,腐敗現象仍然較為嚴重,可持續增長受到資源、能源和環境的嚴重製約、農民失地和城市拆遷引起的社會矛盾較為突出,影響和阻礙了和諧社會的進程。只有在制度上正確反映、按照「五個統籌」的要求,兼顧不同地區、不同部門、不同方面群眾的利益,注重社會公平,依法保障欠發達地區、比較困難的行業和群眾的利益,充分發揮政府管理經濟和社會服務的職能,才能保證廣大人民群眾都能享受到改革發展的成果,充分發揮法律「定分止爭」的功能,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確保違法行為得到及時制止和制裁.只有嚴格依法行政,認真抓好擴大就業、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合理收入分配、豐富群眾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等突出問題。才能使人民群眾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得到切實保護,才能及時化解各種社會矛盾。
(二)依法行政是建立誠信政府的首要環節。政府信用是社會信用的核心,是誠信建設中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要建設誠信社會,首先要從培植政府信用抓起,必須依靠依法行政取信於民 政府行為關繫到國計民生,誠信是市場經濟的基礎性原則,誠信是一種極為重要的投資環境。政府在行政過程中要將誠信擺在突出位置。政府工作要有法必依,立言立行,「言必信,行必果」,樹立起政府誠信形象。沒有誠信的政府就沒有誠信的社會。誠信是立國之本,也是社會和諧的基本前提和首要環節。要打造「誠信政府」,制定決策時要從群眾利益角度出發,牢固樹立執政為民理念和人民公僕意識,而不局限於部門和小集團的利益。要保持政策的連續性,不能「朝令夕改」;在執行有關政策時不受人情、關系等「外來力」沖擊和制約,堅決杜絕「吃、拿、卡、要」和辦事拖拉的現象,以提高辦事效率來打造「誠信政府」,塑造廉潔、高效、公正的政府形象。「不作為」是政府最大的失信於民,要進一步增強執政為民的責任感,打造「誠信政府」,最根本的是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要為群眾多辦實事、好事。
(三)依法行政是使社會充滿活力的不竭動力。黨的十六大指出「一切合法的勞動收入和合法的非勞動收入,都應該得到保護。要形成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經濟制度相適應的思想觀念和創業機制,營造鼓勵人們幹事業、支持人們干成事業的社會氛圍,放手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和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於人民」。而只有依法保護合法收入,依法保護誠實勞動,才能實現多勞多得,增強各種生產要素的活力,積極鼓勵人們在創造物質財富的同時創造更多的精神財富,達到經濟和社會、文化的共同發展.只有通過立法建立健全利益平衡機制、權利訴求機制和權益保障機制並嚴格依法行政,才能激發、調動人們努力工作、獻身社會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破除一切束縛發展的障礙,從而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營造鼓勵人們幹事業、支持人們干成事業的制度環境,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不斷激發人們創業沖動,從而使社會充滿生機和活力。
(四)依法行政是社會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有力保障。 構建和諧社會必然要求尊重自由、保障權利、契約社會,著力創造安定有序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的社會環境,而這些都必須建立在法治的基礎之上並以法治作為保障。要通過依法行政保障政治民主,實現民意充分表達。在社會轉型時期,社會各階層的地位和利益關系都在發生深刻變動,各種市場主體和社會主體的願望和要求需要充分表達,依法開辟和疏通各種渠道反映他們的利益需求才能引導各種利益主體在以理性、合法方式表達利益訴求、解決利益矛盾和沖突;行政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等制度在解決社會矛盾中有著積極的作用。通過依法行政,可以建立健全社會預警體系,形成統一指揮、功能齊全、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機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通過司法保障建立利益救濟機制,當社會的和諧關系受到威脅或遭到破壞,公民的合法權益被組織或者他人侵害之時,司法機關作為正義的保護神應該挺身而出,預防和打擊犯罪,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只有嚴格依法行政,始終把控制人口、嚴格依法保護資源,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放在重要的位置。才能促進人與自然協調發展,和諧相處,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構建和諧社會創造條件、提供保障、夯實基礎。
二、當前依法行政理論與實踐的局限性對構建和諧社會的負面影響
(一)依法行政觀念的相對滯後影響和諧社會建設。由於受封建專制舊觀念和傳統習慣勢力影響,行政者難以走出行政法即管理法,行政法是管理社會、管理公民的法,行政行為模式就是「命令—服從」的誤區;規則意識淡薄,缺乏依法治國、依法執政、和崇尚法治的理念,工作主觀隨意性大,官僚主義、強迫命令、權力膨脹、把個人凌駕於國家政權和法律之上,忽視公民的自由和權利、違法行政,濫用職權甚至墮落腐敗現象仍然存在,不適應建設法治政府所要求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構建和諧社會的基本要求。
(二)制度建設的局限性影響和諧社會建設。制度建設的局限性具體表現在政出多門, 行政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利益化、部門利益法制化,忽視社會公共利益 。制度建設結合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遵循經濟社會發展規律不夠、圍繞不斷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創建新制度不夠,沒有充分考慮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願望。一些政策的出台得不到人民群眾的擁護與支持,導致有令不行,政令不通,很難把黨和國家的意志變為人民群眾的自覺行動。
(三)依法行政實踐的相對滯後影響和諧社會建設。依法行政面臨諸多體制性障礙,行政決策程序和機制不夠完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時有發生,人民群眾反映比較強烈。對行政行為的監督制約機制不夠健全,一些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行為得不到及時、有效的制止或糾正,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得不到及時救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這些問題對建設法治政府,構建和諧社會帶來了負面影響,妨礙了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
(四)行政執法問題影響和諧社會建設。行政執法受利益驅動與利益掛鉤,隨意提高罰款標准、跨管轄范圍執法、重復執法的現象較為嚴重,加重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經濟負擔;執法人員素質不高,執法時生搬硬套,導致不文明執法、執法擾民,濫用執法權越權執法,野蠻執法的現象時有發生;在行政執法監督方面,一定程度上存在監督措施不力,受利益驅動嚴重,輕事前監督,重事後監督,該監督時不監督,有了利益亂監督現象,對行政執法不作為缺乏監督現象較為突出。
三、推進依法行政助推和諧社會建設實踐
行政者的觀念和法律素養、制度建設質量、行政管理體制、行政執法及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已成為推進依法行政助推和諧社會建設的幾個基本實踐問題。
(一)強化依法行政觀念,助推和諧社會建設實踐。建設和諧社會要求行政者自覺堅持依法行政觀念,在思想觀念上要實現三個轉變:一是在關於人民與政府關系的認識上,必須從公民義務本位和政府權力本位向公民權力本位和政府責任本位轉變;二是在法治觀念上,必須從依法治民、依法治事向依法治官、依法治權轉變;三是在責任意識上,必須從片面強調公民責任向強化政府責任轉變。轉變觀念,要注重提高行政者的法律素養。一是全面掌握法律知識,使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懂得授權在民,執法為民;二是提高依法行政意識,培養對法律的信仰與忠誠,做執法、守法和依法行政的模範;三是培育法律思維的能力,用法律思維來研究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越是情況緊急,越是問題突出,就越要想到運用法律思維、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問題。
(二)提高制度質量,夯實和諧社會建設基礎。提高制度建設質量,首先要注重把握制度建設的規律。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統籌考慮城鄉、區域、經濟與社會、人與自然的協調發展,重視有關社會管理、公共服務方面的制度建設;要防止行政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利益化、部門利益法制化;要實現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在法律制度上的平衡。其次要堅持制度建設的原則。一是堅持公平原則。制度建設必須堅持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基本著眼點;二是堅持權責一致原則。權力與責任要緊密掛鉤、權力與利益要徹底脫鉤,權責要統一、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侵權要賠償,控權到位、監督有力;三是堅持公共利益與公民合法權益一致原則;四是堅持立足現實與著眼未來緊密結合的原則。把立法決策與改革決策緊密結合起來,用法律規范引導、推進和保障改革的順利進行,體現改革創新精神。
(三)轉變政府職能,優化和諧社會建設體制環境。構建和諧社會,政府要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促進政府由「全能政府」轉向「有限政府」,由「審批型政府」轉向「服務型政府」。一是落實「三個優先」原則。就是要把政府不該管的事交給企業、社會和中介組織,更大程度上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二是恪守信賴保護原則。行政機關公布的信息必須全面、准確、真實,政策和決定要保持相對穩定,不能朝令夕改,確要改動的造成相對人受損害的,要依法予以補償;三是堅持公開透明原則。凡是需要老百姓知曉、執行的政策、決定都要公開並得到老百姓認同,並受其監督;四是創新管理方式。要實行規則導向型管理方式,對需要實施行政許可管理的事項,要嚴格依法進行,對不需要行政許可但需要政府管理的事項,要強化間接管理和事後監督,充分發揮行政規劃、行政指導、行政合同的作用。
(四)規范行政執法,抓好和諧社會建設重要環節。構建和諧社會,行政執法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做到嚴格、文明、公正執法。一是嚴格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不失職、越權和濫用權力,依法保障當事人和利害關系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救濟權;二是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按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要求,相對集中行政執法權、處罰權、許可權,推進綜合執法試點,減少行政執法層次,改變行政執法「上下一般粗」的狀況,執法與執法者利益要徹底脫鉤,保障執法經費;三是建立健全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制度;四是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紀律嚴明、業務精通、清廉務實、作風過硬的行政執法隊伍。對以權謀私、徇私枉法、執法犯法、欺壓百姓的行為嚴肅查處,絕不姑息;五是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機制,獎勵和責任追究機制。
(五)強化權力監督,創新和諧社會建設監督機制。構建和諧社會,必須強化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努力建設法治政府,確保執政為民,從而防止權力濫用和腐敗。一是健全行政決策監督和責任追究制度。完善群眾參與、專家咨詢和政府決策相結合的決策機制,明確決策許可權,完善和遵守決策程序,堅持重大問題集體決策制度、專家咨詢論證制度、社會公示和聽證制度,按「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嚴肅追究決策失誤者責任;二是認真實行行政復議制度。妥善解決行政爭議,化解人民內部矛盾;三是完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制度。依法對違反上位法規定、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以及相互「打架」的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及時廢止和修訂;四是加強審計、監察等專門監督。通過嚴格審計和監察及時發現問題,並依法處理,行政機關要重視民主監督和新聞輿論監督,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認真查處,改進工作,並訊速反饋信息,以取得人民群眾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作者單位:湘西州政府法制辦)
H. 如何增強地方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內在動力
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也是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的重要方面。本屆政府組成以來,認真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按照執政為民和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要求,突出強調實行科學民主決策、堅持依法行政、加強行政監督三項准則,並認真貫徹落實,取得明顯效果。國務院制定並印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任務,確立了經過十年左右堅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認真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切實減少和規范行政許可事項,推進政府職能的轉變和行政管理方式創新。地方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按照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堅持把依法行政作為政府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基本方式,不斷加強制度建設,推進科學民主決策,規范行政行為,強化行政監督,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明顯提高。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依法行政的狀況還不能完全適應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與人民群眾的願望相比,仍有較大差距。必須加快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步伐。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重點抓好以下方面:
一是推進政府改革和自身建設。貫徹落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嚴格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依法界定和規范政府在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方面的職能。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推進政府體制創新、機制創新、制度創新和管理方式創新。
二是加強和改進政府立法工作。要以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統領,加強完善發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權利,健全社會保障、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加強社會事業建設、推進社會事業發展,加強社會管理、保持社會安定有序,深化改革開放,完善市場主體、市場交易、市場監管法律體系,加強環境治理保護,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等方面的制度建設。堅持以人為本,尊重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和制度建設的內在規律,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擴大公眾參與政府立法的范圍,確保制度建設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公正性。完善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及時受理和處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審查有關法規的建議。對違反上位法規定、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以及相互"打架"的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該廢止的及時廢止,該修改的及時修改,該撤銷的堅決撤銷。
三是規范行政決策程序。大力推進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加快健全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完善行政決策聽證、專家論證、責任追究等制度,切實做到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確保行政決策真正體現科學發展觀,充分反映人民群眾的意願和要求。堅決防止隨意決策、違法決策,搞各種形式的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對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除情況緊急的外,作出決策前必須經過聽取意見、專家論證、合法性審查三個環節。提請決策時必須有社會公眾意見、專家論證意見、合法性審查意見以及決策建議。否則,行政機關不得作出決策。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行政決策事項、依據和結果要公開。
四是嚴格行政執法。按照職權法定、權責一致的原則,規范行政執法主體,明晰職責許可權,切實解決多頭執法、多層執法和不嚴格執法的問題。積極推進綜合執法試點,繼續實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制度,探索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制度。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保障制度。堅決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或者搞人情執法、隨意執法。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規定,堅決制止各種形式的亂罰款和亂收費,堅決糾正下達罰沒收入和收費指標的做法。進一步完善執法聽證程序、規范聽證行為,防止濫用自由裁量權。強化行政執法責任,確保法律、法規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得到有效執行,做到令行禁止、政令暢通。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者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錯誤做法。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應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公正處理。
五是切實加強行政復議工作。行政復議是解決行政爭議的重要渠道,具有方便群眾、快捷高效、方式靈活等優勢。各級政府都應把行政復議工作擺到重要位置,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解決行政爭議、化解人民內部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力爭把行政爭議解決在基層、解決在初發階段、解決在行政機關內部。抓緊制定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提高行政復議效能。加強行政復議能力建設,切實解決一些基層政府行政復議能力偏低、人員不足等問題。
六是提高公務員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各級行政機關應加強對公務員的法治教育和培訓,切實提高公務員的法律思維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今後應增加法律知識在公務員錄用考試中所佔的比重。公務員特別是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要帶頭學法、懂法並嚴格執法、依法辦事。認真做好"五五"普法宣傳教育,大力提高全體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治理念。教育和引導人民群眾通過法定渠道,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訴求、解決問題,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I. 對十八大提出的依法治國方略 談談如何堅持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
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明確提出了「經過十年左右堅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實現法治政府的目標」。目標既定,重在踐行。各級政府各部門要認真領會、准確把握《綱要》的精神實質,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高度,結合實際,採取有效措施,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這一偉大工程。
堅持發展為上,為法治政府建設提供經濟動力和基礎。市場經濟從其誕生之日起,就與法治緊密相連。法治要得以堅持,在各種可供選擇的經濟體制之中,惟有市場經濟才能提供最強有力的支持。我國法治也是以市場經濟為基礎並與市場經濟的啟動大體同步的,是在改革計劃經濟,走向市場經濟的過程中形成的。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改革開放時,即提出「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1992年,十四大將經濟體制改革目標取向於市場經濟後,1996年即提出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2001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和2003年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後,又進一步提出了建設法治政府目標。這說明,法治是與市場經濟的需求相聯系的,市場經濟越發達,對法治的需求層次也越高,市場經濟是法治和法治政府建設的經濟動力。所以,要建設法治政府,必須大力培育市場經濟。當前,我市經濟結構層次還不高,民營企業發展相對不足。針對我市經濟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我們必須緊緊圍繞市黨代會提出的宏偉目標,堅持既定的發展思路,大力招商引資,加大市場開拓,培育市場主體,完善市場體系,著力解決制約發展的突出問題,特別是要著力治理和優化發展環境。要在加快改善投資硬環境同時,著力加強以法治為主要內容的政務環境建設。要按照十六屆三中全會《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的要求,在堅持公有制為主體的基礎上,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形成多種所有制並存、豐富多彩的市場經濟主體;要按照「在更大程度上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的要求,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逐步完成從政府主導型向市場主導型的轉變,收縮政府權力的覆蓋范圍,為市場經濟主體提供更多的自由;要按照「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的要求,為市場經濟主體的地位平等創造條件,營造自由、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堅持「一切從客商出發,一切為客商著想,一切對客商負責,一切讓客商滿意」的原則,抓好政務服務中心建設,著力提高行政服務效能。要樹立誠信是興商之本、依法辦事是最大的誠信的思想意識,善於從法律的角度與外商洽談項目,依法簽訂合同,依法履行合同,依法保護外商的合法權益。要以公正執法為重點,強化對侵害投資者合法權益事件的查處和打擊力度,嚴肅處理向投資者進行敲詐勒索和吃、拿、卡、要的人員。總之,要通過多方努力,有效地吸引投資,大力培育市場主體,促進鶴壁經濟發展。
堅持民主決策、民主施政,積極促進法治政府建設。「法治」是與「人治」相對立的,是與民主相生的,是與專制不相容的。沒有充分而廣泛的民主,就不可能有真正意義上的法治。實踐證明,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民主制度越發達,它的法治化程度就越高。因此,必須推進和發展民主。當前,我市少數地方、少數單位權大於法、情大於法等現象還存在。這是人治觀念在實踐中的反映。要改變這種狀況,必須推進民主建設。今後,各級政府和部門都要採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依法、科學和民主的行政決策機制,完善行政決策程序。要擴大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公眾參與度,對一些重要的規范性文件,要完善聽證程序,提高聽證質量,重視聽證結果。對與群眾切身利益關系密切、社會影響大的規范性文件應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更好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使之符合客觀規律,體現社會正義,反映廣大人民的利益。要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充分發揮間接管理、動態管理和事後監督管理等手段對經濟和社會事務實施管理的作用,充分運用行政規劃、行政指導、行政合同等體現民主精神的方法實施行政管理。要加快電子政務建設,推進政府上網工程,進一步促進政府部門間信息互通和資源共享;要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開,實行政策法規公開、崗位職責公開、工作流程公開、收費標准公開、服務時限公開、工作紀律公開、投訴舉報方式公開、監督結果公開,為公眾查閱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條件,著力打造「透明政府」。真正做到依法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進一步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為法治政府建設提供良好的體制保障。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既是建設法治政府的內容,又是建設法治政府的保障。所以,必須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當前,我市行政管理領域還存在著交叉管理,多頭執法;職責不清,相互扯皮;管理方式落後,辦事效率不高以及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和少數部門、工作人員的腐敗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影響了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要解決這些問題,就必須改革和完善我市行政管理體制。一是要切實轉變政府職能。要繼續按照《行政許可法》規定的「三個優先」原則,進一步理順政府與企業、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把政府不該管、管不了、實際上也管不好的事,下決心交給企業、市場或者社會組織、中介機構。在這里要特別強調的是,我市已完成行政許可項目的清理,除依法保留的234個項目外,凡是沒有合法依據的項目一律停止執行。這要作為優化發展環境的一條政治紀律來執行,對違反規定的,執法執紀部門要依法追究責任。二是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進一步清理和規范我市行政執法主體。在加強調研、學習外地成功經驗的基礎上,積極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以解決重復執法、交叉執法和執法真空問題,切實推進城市文明創建工作,促進城市管理。三是要完善依法行政的財政保障機制,解決「皇糧」、「雜糧」並存的現狀,使行政執法權與執法者的利益徹底脫鉤。要全面推行「罰繳分離」和「收繳分離」制度,堅決杜絕「以權生財」、「以權謀利」。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制度,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必須全部上繳財政,嚴禁以各種形式返還,行政經費統一由財政預算予以保障,並實行國庫集中支付。
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為法治政府建設提供有力保障。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責任在政府,關鍵在領導。各級政府和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要認清自己的歷史責任,帶頭依法行政。要把貫徹實施《綱要》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政府法制工作的重中之重,擺上重要位置,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及時解決貫徹實施中的具體問題,確保《綱要》落到實處。貫徹實施《綱要》,涉及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是一項全局性工作,不單是政府法制機構的事情,而是政府所有部門的共同職責;不僅是主管法制工作的領導幹部的責任,也是所有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的重要責任。各級各部門一定要按照《綱要》的要求,科學制定規劃,落實具體方案,精心組織實施,一級抓一級,逐級抓落實,真正把依法行政落實到政府工作的各個環節中去
J. 如何在基層推進依法行政的幾點思考和建議
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也是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的重要方面。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公報提出,「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被普遍認為是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一大亮點。
一、在基層推進依法行政意義重大
市縣鄉三級基層政府都處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線,承擔著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方面的管理職責,直面廣大群眾,直面各種利益關系和社會矛盾,其能否做到依法行政,不僅會關繫到政府的形象,而且還會關繫到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的和諧穩定。十八屆四中全會的《決定》對依法治國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新方向。建設高度的社會主義民主是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要求和現代化建設中的一項重要任務。我國憲法規定,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公民享了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等廣泛的民主權利和自由。而人民民主權利的實現在一定程度上有賴於行政法制度的完善和有效運作。行政法通過創設行政公開制度、行政責任制度和對檢舉、揭發、控告、申訴和來信來訪等行政制度的規定,既確保了公民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權。建立公平、公正、公開、高效、廉潔的政府是廣大人民的希望,也是時代的要求。
由於我國有著的封建專制的影響,缺乏法治傳統,在體制下行政權又不適當地強化,行政權幾乎無所不在,無所不能,政府行為不規范問題嚴重,這些現象已經嚴重製約了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社會主義民主法制的建設。因此,我們要切實加強行政法制建設,而行政法治建設的目標,就是要依法行政,嚴格依法行政。這對於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促進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的全面發展,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
二、當期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分析
(一)在一些行政單位尤其是基層,依法行政意識樹立的不夠牢固。一些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對於什麼是依法行政,為什麼要依法行政,怎樣才能依法行政存在模糊的、甚至是錯誤的認識和作法。在一些基層單位看來達到目標比手段重要、完成任務比途徑方式重要、看到結果比程序重要,把法治作為自己完成任務目標的方式之一,有選擇的「執法」,有用的用之、有礙的不用或者改之。在基層政府長官意志往往比較嚴重,習慣於傳統的思維方式和工作方法,輕視法律手段重個別處理,輕制度管理重協調解決,遇到問題拍腦袋,決策問題拍胸脯,出了問題拍屁股,導致決策失誤無人負責或者推脫推諉時有發生;有的幹部只考慮自己的晉升權在哪、乾的活應該讓誰看到、自己的仕途怎麼走才更順暢,因此往往出現唯上、畏上、唯權、畏權,以言代法,以權壓法的現象,只重視上級領導的講話、批示,忽視法律的規范、引導功能,導致行政執法水平不高;有的得過且過,不思進取,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制定政策、部署工作脫離實際,導致依法行政缺乏具體實際的內容。
(二)基層政府依法行政的工作體制有待完善、系統、順暢的。目前,我國的依法行政工作的主管部門是各級政府法制機構,承擔著依法行政工作規劃的制定和組織實施的重要職責。實踐證明,哪個地方、哪個地區政府法制機構建設搞的好,其依法行政也就搞的比較好,社會經濟事業的發展也比較順利。目前我國的依法行政工作體制與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還有不相適應的地方。從機構設置情況看,政府法制機構的設置為國家、省、市、縣四級,鄉一級政府未設置專門的機構,這種狀況勢必影響基層依法行政工作的開展。政府法制機構內部人員結構不盡合理。從知識結構看,目前,政府法制機構的部分工作人員是從行政工作崗位轉行而來,沒有受過系統、專業的法律教育學習,在法學理論、法律理念和法律知識等方面還不能完全適應依法行政的要求。目前的法治建設步伐不斷加快,新的法律法規不斷出台,不少政府的法治人員並非科班出身、人員流動比較大,接受培訓時往往應付了事,造成了政府法治機構人員法治水平普遍不高。政府法制工作在一些基層政府看來是不得不設立的一個部門,在開展總做中往往要受地方「發展大局」的影響為地方「發展大局」服務,在對於違法執法人員的處理上只有「建議」權而沒有直接處理權,嚴重影響監督效果和政府法制機構的權威,對依法行政工作產生負面影響。這就造成了文件的合法審查、機構的合法性和執法的合法性和力度等審查的確實或者有時的越位。
(三)違法行政問題突出。行政執法是行政機關最主要的職能,是行政機關履行管理社會職能的重要手段,法律、法規能否在實際生活中產生作用,最終要靠行政執法來落實。同時,執法活動是面向社會的活動,客體是社會上的公民和各種團體,因此行政執法活動直接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人民群眾往往是通過行政執法來認識和評價政府,認識和評價法律,行政執法是否公正、廉潔,直接關系著政府的威望和法律的權威。目前,一些地方行政執法隊伍過多、過濫;行政執法權分散;執法主體不合格;部門職能重疊,職能不清,重復執法,多頭執法現象嚴重,甚至在一起違法案件出現之後,幾家單位搶著去罰款,誰先罰了是誰的。目前,一些基層執法隊伍經費的一項來源是罰款和收費,而且罰得越多,收的越多,返還的也就越多,使行政執法與執法者的自身利益直接掛鉤,甚至在一些交管部門在罰款後不開具罰款單,罰款的去向讓人懷疑,在基層往往聽到這樣的話「開單...錢,不開單...錢。」往往差距較大,作為客體的被罰款對象多數選擇不開單,這就促使了違法行政的蔓延,造成了執法行為與執法目的嚴重背離。執法就是罰款,執法就是收費已經成為個別執法人員的「准繩」。一些部門之間有利爭著上,無利躲著走,爭管轄,爭權利,爭罰款,爭收費。執法程序在一些地方呈現「隨意性」。有的在實施行政處罰過程中,不履行事先告知義務,剝奪了行政執法相對人的申辯權;有的不告知行政執法相對人獲得法律救濟的途徑,剝奪了行政執法相對人的法律權利;有的顛倒程序,先罰款後定性;有的該適用普通程序的,卻適用了簡易程序,該適用簡易程序的,卻適用了普通程序。基層執法人員素質普遍偏低。從文化素質看,基層執法人員受過高等教育的人數偏低。大多數執法人員沒有受過法律專業教育培訓,一般也就集中參加幾次法律方面的有關培訓,缺乏行政執法所必備的法律素質, 在基層有一個應該引起關注的現象:不少政府的執法人員一般只知道與自己關系密切的單位的職能,對於關系較遠的單位的職能知之甚少,有的甚至分不清人大和政協的性質和職能,不知道憲法是干什麼的,對於一些涉法案件甚至不知道歸哪個司法機關受理,這不能不說是普法活動的一個不足。基層幹部往往把自己宣傳的東西告訴群眾,自己卻只當成一般的任務應付了事,在全面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和群眾法治意識漸強的今天已經不能適應社會的發展。
三、相關對策和建議
(一)加強行政法制宣傳教育。沒有教育就沒有思想的轉變,沒有思想的轉變就沒有行為的改善。首先要加強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基層領導幹部的宣傳教育,促使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轉變思想觀念,從時代發展的大趨勢出發、從黨的方針政策出發、從正反兩個方面事例出發清除官本位、特權思想等的影響,正確認識和處理「人治」與「法治」的關系,權力與法律的關系,法治與改革的關系、法治與發展的關系。牢固樹立法律權威至上、法律大於權力、權力服從法律、沒有法治就沒有大發展、違背法治理念必將受到懲罰的觀念,只有這樣,依法行政,嚴格執法才會有堅實的基礎。另一方面,繼續做好面對人民群眾的普法活動。在一些基層政府把普法看成是不得不幹的任務,把貼幾張標語、進學校講一次課看成普法的成果,不願也不像話費力氣去開展此項活動,甚至一些基層領導幹部認為人民群眾法治意識越高自己的管理越難。他們習慣於落後的「人治」,這個區域是我的天下我說的就是規定,我說怎麼辦就怎麼辦,而法治一旦增強,自己的行為將受到約束、利益受到限制,自己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的地位將動搖,因此暗中抵制普法活動。殊不知,普法運動就是為了更好的依法行政、為了經濟社會的發展,作好人民群眾的法制宣傳教育,使人民群眾不但知道法律,更要熟悉和掌握法制,增強自覺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有助於糾正基層政府的違法或者有法不依行為,讓行政變的更科學、更合理。要創新普法性質,變過去的「以教」為中心的「靜態」普法為「動態」普法,雙向互動、有來有往,在形式和思想上注重趣味性和實用性,使群眾逐漸地擁有法治精神,改善社會的法治文化氛圍。
(二)進一步加強政府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努力改變「倒三角」的工作體制,加強基層政府法制機構設置。在鄉一級政府設置政府法制機構或者鄉鎮一級政府的抽象和具體重要行政行為要經過上級法治部門的合法性審查,使依法行政工作形成完善的工作體制,同時進一步加強地縣市政府法制機構力量,使地市縣法制機構人員達到一定規模,使「倒三角」為「倒梯形」,進而發展為「正梯形」,為基層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充分的組織保障。同時,市縣兩級的政府法治部門應該具有相對的獨立性,作為本單位的一個部門很難有效的監督級別比自己高、權力比自己大而且是用人用錢來源的政府,因此,建議提高市縣兩級法制部門的地位和職權,在用人用錢上或者至少是業務上歸上一級人大或者政府管理,在重要行政行為、規范性文件出台之前把法制部門的意見作為生效的要件之一,對於法制部門提出異議但是政府仍然施行的法制部門不應承擔責任,對於法制部門簽字同意認為合法的實際卻是違法行為的政府相關責任人和法制部門簽字人、責任人都應承擔責任,並且設定合理的追究期限。讓法制部門不再是可有可無的部門,切實強化其職能和責任。
加強政府法制工作者的業務培訓,提升其業務水平。不少人認為,政府法制工作隊伍這一群體不需要專門的職業訓練和專門知識,不過是政府工作人員的一部分。只要政治可靠、服從組織調動和工作安排就可以勝任,不像法官、檢察官等法律工作者那樣有法定的准入標准。這種忽視政府法制工作人員職業特點的認識,導致政府法制工作人員的崗位要求等同於一般政府工作人員。從另一方面來講,由於沒有「門檻」和職業定位,導致社會對政府法制工作認識的缺乏。實際上,政府法制工作人員從事的工作內容,比一般的公務員要求更高,專業性更強。這一職業群體必須共同經過系統學習而獲得法律理論知識、法律思維知識以及法制工作能力方面的一致性。建議建立政府法制工作人員准入制度,堅持「凡進必考」原則,有條件的地區可以設定具有司法從業資格方可上崗的門檻,在人員崗位上不易流動性過大,為他們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條件,使他們成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主力軍和政府法制工作的業務骨幹,力爭成為優秀合格的政府領導的法律顧問和參謀、助手。
通過各種手段增強法制人員工作的獨立性, 政府法制工作人員作為行政機關的成員,自然要服從行政機關的領導。從事的政府法制工作,作為重要的法律工作,在具體工作中,首要的要求是對法律負責。一般情況下,這樣做也符合行政首長的意志。但在特殊情況下,即使對法律負責的行動違背了個別行政首長的個人意志,行政首長也不應非法干預政府法制工作人員的獨立性,或者以此隨意撤換其工作崗位。因此,要通過各種制度來保證政府法制工作人員的良好素質以及職業的穩定性和專業性。政府領導應大力支持政府法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獨立開展工作,讓他們放心放膽去干,不斷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充分發揮他們在推進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從源頭上減少行政爭議的發生,使政府有更多的精力投身於經濟建設和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
(三)完善監督機制,強化行政執法的監督。切實加強行政執法機關的內部監督制約。加強上級政府部門對下級政府部門的執法情況進行監督;進一步加強監察機關和審計機關的監督力度,並通過這種專門的執法監督,保證行政執法活動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辦事,要通過監察、審計部門的有效監督,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違法違紀行為和行政執法中的不正之風;嚴格執行執法責任制和錯案責任追究制。對執法過錯者予以堅決追究,情節嚴重的,要給予行政處分直到調離、清除出執法隊伍。
充分發揮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作用。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切實行使憲法、法律賦予的監督職權,採取各種有效的措施,強化執法監督力度,促進依法行政。首先,要認真做好規范性文件的審查工作。實踐中,往往政府的行政執法行為,除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外,許多時候是以政府的規范性文件為尚方寶劍的。而行政執法中出現的一些亂收費、亂處罰問題,也往往根源就出在規范性文件上。因此,人大及其常委會要抓好對行政執法的監督,審查政府規范性文件是其中重要的一環。
輿論監督是一項必不可少的重要環節和措施。要加強行政執法監督,社會新聞媒體要敢於曝光,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的特殊作用。新聞媒體是黨和人民的喉舌,新聞單位行使監督權就是行使人民民主權利的具體體現,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和全社會的支持。建議對於新聞媒體曝光的違法行政案件本級和上級政府應該建立台賬和記錄,改變以往重大輿情事件只是聽聽本級政府匯報、說明一面之詞的簡單做法,應該建立雙方都有記錄、都能說話甚至互相辯論的沖突解決機制。
制定準確的監督標准,增強行政執法監督的實效性,如逐步制定和完善黨紀、政紀量化監督標准,盡快出台和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對監督的機關、許可權、范圍、方式、程序等加以明確規定,使監督本身有法可依。
(作者單位:臨西縣委宣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