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7年安全的票據理財排行情況怎麼樣
覺得其實排名也不一定可靠吧。旺馬金融,你也可以去了解下。
⑵ 2017年的發票能在2018年報銷入賬嗎
在5月31日前匯算清繳可以處理。
處理方式:
1、原則上2017年度的費用不允許在2018年度列支,財務可以按照已經發生的金額進行計提,在2018年度盡早取得合格票據入賬,最晚不能晚於2018年5月底匯算清繳結束前。
2、如果未能對2017的費用進行充分的預計及計提,結賬後才發現還有2017年度費用,應對2017年度費用進行統計分類,在2018年5月31號前進行2017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時對這部分費用進行應納稅所得額的調減,如果賬務處理上已經計入了2018年度的成本費用,應該在2019年度5月底前申報2018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時做應納稅所得額的調增。
3、日常的費用列支比如辦公費、差旅費等應該按照發票的開具日期判斷費用的所屬年度,和收入相關的成本費用應該按照配比原則確認所屬年度,不能只看發票的開具日期來判斷成本費用的所屬期。
4、企業的工資、資產損失的扣除年度也應該按照實際所屬年度扣除,2017年度的工資應該在2018年5月底匯算清繳結束前發放完畢才能稅前扣除,否則應進行相應的納稅調增處理。
5、如果未按照規定在匯算清繳結束前取得合格的扣除憑證,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待取得合格票據後,按照費用的所屬期調整所屬年度的所得額。
(2)2017年5月票據市場分析擴展閱讀:
1、2017年7月1日起,發票沒有納稅人識別號別拿去報銷。2017年7月1日起,銷售方為企業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必須填寫購買人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國家稅務總局2017年第16號公告);
2、2017年11月1日起,生產企業代辦退稅的出口貨物開具發票必須備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35號明確表示,生產企業代辦退稅的出口貨物,應先按出口貨物離岸價和增值稅適用稅率計算銷項稅額並按規定申報繳納增值稅,同時向綜服企業開具備注欄內註明「代辦退稅專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作為綜服企業代辦退稅的憑證。
3、2018年1月1日起,發票票面上需顯示編碼簡稱。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5號明確,自2018年1月1日起,發票票面上需顯示編碼簡稱。
4、雖然《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有關負責人就推行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簡稱有關問題答問》表示,由於納稅人眾多,系統升級需要一個過程,部分納稅人因未進行系統升級導致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票面上未列印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簡稱。
5、未列印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簡稱的增值稅發票可以正常使用,無需重新開具。但是這也只是一個過渡期,所以報銷開票還是要留意。
⑶ 2012年7月18日,A企業將收到的出票日為5月20日,期限為180天,面值為100000元的票據
121天
按照規定一個月算30天,算貼現天數的話是從貼現的那一天開始算起到到期日,一共是180天,然後出票日是5月20日,5月20日到貼現日(即7月18日)過了59天,也就是說從這之後的日子都算貼現天數,即180-59=121天
⑷ 票據市場裡面小回頭指什麼
在經歷了2016年票據承兌量大幅下滑的慘淡局面之後,票據市場受今年經濟回暖的影響,交易活躍度增強。業內人士指出,伴隨票據市場回暖,銀行消化前期低息票據資產的能力有所增強,同時高息票據資產將為銀行帶來可觀收益
票據市場轉暖
2月底,票據市場交易量有所上升,利率穩中有降。據普蘭數據統計顯示,2月28日,一年期電票國股轉貼價格在4.0%附近,較2月中旬一年期電票國股轉貼價格4.25%左右,下降近25個基點。
究其原因,「2月底,資金面由緊轉松,機構謹慎情緒緩和,大行尤其是股份行有了收票需求,而市場票據供給較少,轉貼價格高位回落。」
普蘭金融研究員季鵬飛指出「從主流做市商的動向來看,目前,雖然國有行和部分股份行仍然是以賣票為主,但部分股份行正積極建倉。2月工行曾經出手集中補充到期資產,月末很多小行也主動買入票據補充規模或者提供代持」。
招商銀行票據負責人李明昌認為,經濟趨穩,政策利好,交易套利機會是票據市場票量回升的主要條件。「從2017年1月份信貸投放來看,實體經濟融資需求正在復甦。同時,中小銀行不良貸款的增速有所減緩。經濟基本面支撐票據票量回升。」
銀行優化票據資產管理
伴隨資金市場利率中樞整體提升,票據市場價格中樞也明顯上行。銀行票據資產經營有難點,卻有良機。
綜合來看,2016年票據利率呈現兩頭高、中間低的走勢。以一年期電票國股轉貼價格為例,從2016年初的3.8%高點下降到8月中旬的低點2.61%,再上漲到12月份的高點4.5%附近。
從銀行票據資產配置存量上看,2016年中旬買入的、尚未到期的低息票據資產對銀行資產經營帶來壓力。
特別是,後票交所時代下票據市場迎來新發展,銀行進行票據資產管理的能力也面臨更高的要求。李明昌指出,伴隨票據交易由場外集中到票據交易所場內,銀行票據交易將呈現出流程一體化的發展趨勢。銀行需要對承兌、貼現、轉貼現、再貼現等環節統籌管理,以獲得手續費、保證金、貼現利率綜合定價的收益。
⑸ 應收票據的核算 5月4日企業銷售甲產品一批,價款4000元,稅率17%,代墊運雜費300元。收到
到期值:10%/360*150*4000+4000=4167元
貼現息:12%/360*87*4167=120元
凈額:4167-120=4047元
87是7月9號到到期日10月4號有多少天
⑹ 央行發重磅文件強推電子票據,中介將何去何從
向所有金融機構開放轉貼現市場,這一改變是歷史性的。 東方IC 資料
今年是票據行業的轉折之年,在紙票案件頻發之後,央行終於使用洪荒之力,全面推進電票使用,為正在籌建的票交所鋪路。
澎湃新聞從市場人士處了解到,9月7日,銀行收到了中國人民銀行下發的《關於規范和促進電子商業匯票業務發展的通知》(銀發[2016]224號,下稱224號文)。多位票據行業人士紛紛激動地用「重磅」來形容此文,是近年來票據市場最重要的文件。
這份重磅文件的重磅之處主要有3點:一是擴大票據轉貼現市場參與者,所有金融機構皆可參與,為票交所建立鋪路。二是取消電票貼現貿易背景審查,引導電票使用。三是一定金額以上強制使用電票。
開放轉貼市場,培育市場深度
向所有金融機構開放轉貼現市場,這一改變是歷史性的。有了足夠的參與者才能有足夠龐大的交易量,市場深度才能增加,票交所才能成為要素市場。224號文中規定,」自2016年9月1日起,除銀行業金融機構和財務公司以外的、作為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主體的其他金融機構可以通過銀行業金融機構代理加入電票系統,開展電票轉貼現(含買斷式和回購式)、提示付款等規定業務。」
但是其實這一規定並不意外,澎湃新聞此前在報道票交所時,票據專家趙慈拉就曾表達過類似的觀點。他認為,票交所一定要向非銀行類金融機構,即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頒發許可證的所有金融機構都可成為票據交易市場參與主體。如果不擴大開放主體,那麼票交所的交易對象還是只能局限於原來的交易對手,無法提供足夠的市場深度。
票據交易可分為直貼市場和轉貼市場。直貼是企業和銀行之間的環節,直貼市場不宜開放,參與者僅可限定為非金融機構(企業)和銀行機構(含信用社、財務公司)。而轉貼市場類似於債券市場,參與者可為央行、銀行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轉貼市場參與者相當於債券市場的做市商,可以雙向報價,提升市場的活躍度。
這一舉措也可被視為央行在為票交所做准備。取消電票轉貼貿易背景審查,全方位鼓勵電票,深受貿易背景審查之苦的企業們,這次終於可以喘喘氣了。224號文中規定,電票承兌只需審核合同和發票的復印件,對電子商務企業可審核電子合同或電子發票,企業貼現無需再提供合同與發票。對電票的這一優惠條件,將大大促進企業開電票的意願。
除此之外,224號文還要求銀行做好電票系統的培訓和傳播,提高綜合營銷力度、優先辦理電票貼現、給予費率優惠等方式,鼓勵和引導企業簽發、收受、轉讓電票。除了費率優惠之外,有條件的金融機構還應為企業辦理櫃面電票業務、批量電票業務和集團企業集中管理電票業務提供便利。
同時224號文要求銀行制定本機構推廣電票應用的細化措施和推進時間表,於2016年10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向人民銀行報送細化措施、推進時間表和系統功能改造情況,並於每年1月20日前報送上一年度電票業務推進情況。
設立起點金額強制使用電票,堵住紙票「藏規模」作用除了全方位做好電票服務,設立門檻強制使用電票更是央行的大招。
224號文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單張出票金額在300萬元以上的商業匯票應全部通過電票辦理;自2018年1月1日起,原則上單張出票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商業匯票應全部通過電票辦理。
除此之外,224號文還要求嚴格紙票登記,「紙票買入返售(賣出回購)業務的轉入行按照轉貼現業務登記要求辦理登記;原轉出行辦理紙票贖回業務應參照轉貼現業務登記要求辦理登記,其中轉貼現日期填寫紙票贖回日,備注欄註明「贖回」字樣。」
如此一來,紙票原先的藏規模「買返」等被堵,紙票優勢不再。
央行為何選擇此時祭出大招推動電票?
其實類似上述內容已經在央行今年3月下發的《關於促進電子商業匯票業務發展開展書面調研的函》出現,調研的內容包括,是否要強制要求一定金額以上商業匯票必須使用電票辦理,金額起點應該如何設置等,即上述第三個重點問題。
普蘭金融投資研究部經理季鵬飛向澎湃新聞透露,其實今年4月份時,票據行業也曾熱傳推動電票業務發展的量化指標和推廣進度,部分設定的佔有率以及金額開票指標也在這次文件中明確表示。
即使市場對這個監管文件也有預期,但是這次央行推動電票的政策組合力度還是令市場震驚。
自從2009年11月央行推出電票系統以來,電票系統一向是雷聲大,雨點小。央行一直在努力推動,但電票系統使用緩慢。
電票此前推行緩慢的主要原因是,不易像紙票那樣找到「消規模」(消減信貸規模)等等規避監管約束的套利空間,和「打同業戶」的銀行內控漏洞。
但是在央行推出MPA(宏觀審慎評估體系)政策後,銀行通過票據消規模方式騰挪資產的必要性大大降低,電子票據安全性交易快捷等優勢得以充分發揮。在紙票一票多賣案件頻發之後,央行決心建立一所全國統一的票據交易所。所以央行推動電票的決心也越來越大。
平安銀行票據業務人士劉楓認為,票據中介現行的業務模式和獲利空間將會大大壓縮。但是票據市場仍然需要多層次多主體的參與者,票據中介轉型成功,還是有很大的市場空間。
那麼,票據中介還可以做什麼?
劉楓認為,目前至少有四塊業務是肯定可以做的。
第一是咨詢業務,和現在的撮合業務不同,這種咨詢更多偏重於智力輸出,如提供市場研究報告、策略報告、業務培訓等服務。
第二是商票評級業務,通過對承兌企業各種大數據分析、建模,形成評級體系,提供給票據交易機構進行參考,這也將助推商票市場的繁榮發展。當然也可以對一些中小金融機構承兌的票據進行評級。
第三是擔保業務,對於一些小微企業承兌的商票,其流動性較差,可以在信用評級的基礎上,對其進行擔保增信,提高票據流動性,獲取擔保業務收入。
第四是自營交易,如果票據市場全面電子化之後,其操作風險將非常低,且監管機構將有及時而透明的數據,在此基礎上不排除設立一定門檻,允許社會資本成立票據專營公司參與票據市場交易。
如果政策允許,或許票據中介還可以名正言順地進入票據交易市場。對此,澎湃新聞了解到,有票據中介在試圖進入票交所的股東行列。
責任編輯:李瑩瑩
⑺ 票據稅收重大變革,對銀行有哪些利好
7月11日,財政部和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於建築服務等營改增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58號文),明確自2018年1月1日起,金融機構開展貼現、轉貼現業務,以其實際持有票據期間取得的利息收入作為貸款服務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此前貼現機構已就貼現利息收入全額繳納增值稅的票據,轉貼現機構轉貼現利息收入繼續免徵增值稅。
普蘭金融研究員指出,這一利好消息對票據直貼行來說,大幅降低稅負支出,有利於各行營銷票據承兌以及貼現業務;對貼現企業來說,直貼行直貼意願增強,企業融資便利性上升,企業簽發票據的積極性有可能上升。此外,對票據轉貼行來說,增加稅負支出,降低銀行持票的意願,提高票據交易的積極性。
「對票據業務稅收整體而言,從貼現收入全額繳納增值稅到各交易銀行按照持有期繳稅,票據業務稅收到底是增稅還是減稅也跟市場整體的利率走勢有關。如果票據利率整體處於上漲態勢,票據業務稅收不降反漲,反之則更有利。」業內人士指出,而對票據市場發展來說,這有利於票據市場的長久健康發展,有利於推動票據利率市場化,從過去的靠政策優勢盈利(稅收差異,科目差異等)轉向根據對未來利率研判操作。
增值稅改革之後,貼現機構已就貼現利息收入全額繳納增值稅的票據,轉貼現機構轉貼現利息收入繼續免徵增值稅。
同時,宣布自2018年1月1日起,廢止《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第一條第(二十三)項第4點。
即廢止了:
一、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
(二十三)金融同業往來利息收入。
4.金融機構之間開展的轉貼現業務。
金融機構是指:
(1)銀行:包括人民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
(2)信用合作社。
(3)證券公司。
(4)金融租賃公司、證券基金管理公司、財務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證券投資基金。
(5)保險公司。
(6)其他經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批准成立且經營金融保險業務的機構等。
⑻ 電子商業承兌匯票的發展前景及運用
一、融資工具票據化、票據工具電子化將成為發展大勢
由於電子票據內含貨幣的兩大基礎功能,即信用功能和支付功能,高資信度的企業可以憑借自身信用,利用電子商業承兌匯票實現零成本融資。為了加快紙票電子化進程,銀發224
號文中明確規定,2018年起單筆100 萬以上的票據必須通過電票辦理。
二、票據信用環境逐步得到改善,增信機制逐步健全
ECDS系統內含信用記錄功能,可以記載商業匯票的承兌人或出票人、前手的支付信用信息,記錄所有出票與兌付的歷史行情,企業簽發電子商票的行為越多,且全部按期兌付,自身資信度越高,其承兌的電子商票的流動性越好。
三、參與主體擴容
在紙票時代,票據交易呈現分散化、碎片化特徵,監管部門擔心非銀機構參與票據交易會帶來跨市場風險,遂將轉貼現市場參與者限定在銀行機構(包括商業銀行和信用社)及少數財務公司之間。但票交所系統類似於票據市場的防火牆,參與者身份透明化,市場參與主體也擴容至非銀行金融機構及一些非法人投資產品。其中,非銀行金融機構包括信託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保險公司等經金融監管部門許可的金融機構;非法人投資產品是指在依法合規前提下按照與客戶約定的投資計劃和方式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所設立的各類投資產品,包括證券投資基金、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養老基金等。參與主體擴容後,不同主體在同一時間對交易有不同的需求,一方面將增大票據市場交易量,另一方面也將對銀行間的票據交易方式起到補充作用,平抑票據市場利率波動。
四、票據業務類型更加豐富
在紙票時代,票據交易只有貼現、轉貼現、再貼現等基本交易模式,票交所時代順應市場發展要求,在貼現環節增加了「回購式」貼現品種,轉貼現環節增加了「買斷式回購」交易模式和類似於債券的「票據質押」交易,票據的保證方式由背書環節增加至出票、承兌、收款、背書等環節,保證人由企業增加為銀行、企業,鼓勵銀行通過保函、保證、保貼等方式為商業承兌匯票提供增信。票據業務類型的豐富有助於增強市場活躍度。此外,票交所引入了信用主體的概念,將直貼銀行定義為第一被追索人,也將大大提高投資者持有商業承兌匯票的積極性。
五、票據業務流程簡化
在票交所時代,企業在網銀端便可完成電子商票承兌,且銀發224號文取消了電票貼現環節對合同、發票的要求,轉貼現交易也無需簽訂線下協議。《票據交易管理辦法》對於已在票交所系統登記承兌信息的紙票,也取消了貼現時對合同、發票的要求。對於很多因在預付款項下受讓商業匯票無法取得發票的企業來說,以前因為不具有合同、發票而無法向銀行申請貼現的煩惱將不復存在。
六、票交所時代央行再貼現政策將更好發揮作用
再貼現是央行三大貨幣政策工具之一,票交所時代央行通過再貼現政策干預市場資金供給、傳導政策意圖時,可以選定某個區域、某個行業甚至某些企業簽發的商業承兌匯票,實現資金精準投放,也可以此引導商業銀行將更多的貼現資金投向相關行業。在票交所系統2017年9月份版本中,上線了再貼現業務模塊,加上前期開通的ECDS系統,完全實現了再貼現業務的無紙化操作,加快了業務辦理效率,央行資金惠及實體經濟的時間半徑進一步縮短,再貼現政策也將更好地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