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融資
曼昆的《經濟學原理》,克魯格曼的《國際經濟學》,這個建議看上冊國際經濟部分,下冊國際金融部分有點小難,可以以後再看;博迪/凱恩/馬科斯(這是三個人合著的)的《投資學精要》,這個要前看完前面兩本才能看懂。這幾個都是諾貝爾經濟學獎的得主,書都是寫得很不錯的,建議樓主精讀。還有就是普通的教材,戴國強的《商業銀行經營學》、王萍的《財務報表分析》這兩個都是簡單的應懂科目,推薦樓主看看。此外推薦樓主額外閱讀一本本傑明的《心理學導論》,這個書通俗易懂,對金融學尤其是經濟現象的分析有幫助。
微觀經濟學:
《微觀經濟學—現代觀點》瓦里安
囊括了微觀經濟學的大部分內容,初級用書
《微觀經濟學—理論和運用》尼克爾森
連接中級微觀經濟學和高級微觀經濟學的書,沒有數學推導但是大多數論題都直接聯系高微內容
《微觀經濟學—高級教程》瓦里安
那些對金融經濟學有興趣的同學,主要推薦閱讀不確定性孩埂粉忌莠渙瘋惟弗隸和資本市場,時間,一般均衡等幾章。
宏觀經濟學:
《宏觀經濟學—全球視角》薩克斯
包羅萬有,把宏觀經濟學的各派觀點都詳細羅列一遍,要有宏觀經濟學基礎的同學閱讀起來會感到有趣。
《宏觀經濟學》布蘭查德
這本書是我讀過的書里,對總供給總需求講的最清楚最詳細的了。
《高級宏觀經濟學》戴維羅默
高宏教材,經濟增長部分寫的一般,但波動理論部分和投資消費部分非常出彩。
《高級宏觀經濟學》布蘭查德,斯坦利費雪
對蘭姆賽模型有非常詳細的闡述,同時在經濟波動方面,講述大量不同於主流(真實經濟周期)的新觀點:如混沌,太陽黑子等。但本書數學較多,而且對宏觀經濟基礎和直覺要求甚高,建議有所成後進一步閱讀。國際宏觀經濟學
《匯率與國際金融》勞倫斯.科普蘭
大量介紹各種國際宏觀經濟學以及匯率決定理論,特別是對貨幣主義理論,蒙代爾模型,多恩布希超調模型和資產市場模型有詳細討論,而且有大量實例。
2.股票
《以趨勢交易為生》書中闡述上升趨勢給出的絕佳高概率成功買入點。有利於你一眼認出這樣的經典圖形。按圖索驥。或許你聽過135戰法。這個是終極版。135戰法說的太短淺。沒有分辨長期趨勢對趨勢的重要性。
幫你I建立交易系統,《通向金融王國的自由之路》說中統計了頻繁交易過分交易的成本損失。從第一年到很多年 這么點手續費用在逐年增加。列舉了人們錯誤的思想。幫助你建立自己的交易系統。實在是交易聖經類的書籍。強烈建議不看這本書。就不炒股!
《海龜交易法則》書中通過兩個超級交易商的打賭引出一個實驗 ;成功交易員是可以批量培訓出來的。通過海龜法則。一個個平凡人穿鑿驚天財富的神話!
《華爾街45年》江恩的書籍。 現在的東西在好幾百年前就有人在使用了,這世界沒有新的東西——江恩 看看江恩大大的豪言壯語你還等什麼?看看他的九方圖密鑰。股價波動都在大大手裡。
施瓦格是世界著名的交易商,他的著作《市場奇才》《新市場奇才》《金融怪傑》等通過采訪20多位世界頂尖交易商的訪談記錄編結而成。令人驚奇的是,這些偉大的交易商都是在做相同的事情。只不過是大同小異。看看這些天才們和我們的本質區別吧。最喜歡威廉。歐奈爾的強勢股選擇精華。你應該看看這本巨著。對你慘淡的賬戶這是最好的禮物。——改變你的思想吧!
關於成交量的巨著。《超級黑馬股——奧德量》美國交易大賽名列前五的奧德先生自己研究發明的奧德量系統對以辨別走勢的真突破和假突破給出了絕佳的買點。均量這個概念就是由此而來。
歐奈爾的《股票買賣原則》對於選擇強勢股給出了最好的答案。其人是美國著名的交易機構經理長達十幾年的交易經驗。自己獨特的交易系統。給你點亮明燈。
3.市盈率
《證券分析》是巴菲特親筆作序推薦圖書,內容在1940年經典版本基礎上,增加華爾街10位金融大家全新導讀,使得經典投資理念與當今市場環境完美結合,讓證券分析在新的時代再次煥發出耀眼光彩。
作者格雷厄姆被譽為「現代證券分析之父」「華爾街教父」,價值投資理論奠基人,其在投資界的地位,相當於物理學界的愛因斯坦,生物學界的達爾文。其投資哲學為「股神」巴菲特、「市盈率鼻祖」約翰•內夫、「指數基金教父」約翰•博格等一大批投資大師所推崇,如今活躍在華爾街的數十位資產規模上億的投資管理人都自稱為他的信徒。
『貳』 介紹基本經管方面的暢銷書及其內容
商業興衰
《1929 年大崩盤》(The Great Crash 1929),加爾布雷思(John Kenneth Galbraith)著,1955 年出版。這是本簡明扼要但又富有見地的歷史著作,初版以來一直在重印。原因何在?加爾布雷思本人在 1997 年寫道: 「每次它就要停印時,一場投機性泡沫……又會激起人們對這段歷史的興趣,這是現代經濟大起大落的重要案例。」
《非同尋常的大眾幻想與群眾性癲狂》(Extraordinary Popular Delusions and the Madness of Crowds),查理斯•麥基(Charles Mackay)著,1841 年出版(中譯本由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這本有關 1634 年荷蘭鬱金香狂熱和 1720 年「南海泡沫」事件(南海公司成立於 1711 年,主要從事奴隸貿易。該公司的股票曾經在市場上炙手可熱,吸引了大批投資者。1720 年 1 月,該股票從 128.5 英鎊飆升至 1,000 英鎊,引起了空前的投機熱潮。但同年 9 月,股市狂跌,該股票跌至 124 英鎊,使許多投機者破產—譯注)等非理性狂熱現象的編年史引人入勝,它深刻描繪了人類陷入投機狂熱的沖動。
《有趣的錢財》(Funny Money),馬克•辛格(Mark Singer)著,1985 年出版。純粹從消遣的角度說,任何其它書的好看程度都比不上辛格講述的俄克拉荷馬州 Penn Square Bank 倒閉的故事。該書是第一批深入揭露醜聞的書籍之一。
《沸騰歲月: 華爾街 60 年代牛市興衰記》(The Go-Go Years: The Drama and Crashing Finale of Wall Street』s Bullish 』60s),約翰•布魯克斯 (John Brooks)著,1973 年出版。布魯克斯是《紐約客》(New Yorker)雜志的已故撰稿人。他深入分析了上世紀 60 年代的共同基金熱,其自信的商業寫作手法可謂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企業
《門口的野蠻人》(Barbarians at the Gate: The Fall of RJR Nabisco),布賴恩•伯勒(Bryan Burrough)和約翰•黑利亞爾(John Helyar)著,1990 年出版(中譯本由機械工業出版社出版)。這本書講述一起被奉為典故的交易—對 RJR Nabisco 公司的 250 億美元杠桿收購—的故事(作者之一是《財富》的高級撰稿人)。好的商業新聞所必備的一切在書中應有盡有—詭計、香煙、從別人那裡搶來的老婆,還有足以令華爾街覆滅的貪得無厭。要想了解人性中可悲的貪婪,最好看的莫過於這本書了。
《基業長青》(Built to Last: Successful Habits of Visionary Companies),吉姆•科林斯(Jim Collins)和傑瑞 I 波拉斯(Jerry I. Porras)著,1994 年出版(中譯本由中信出版社出版)。該書以一個最簡單的問題為開頭: 偉大的公司何以偉大?然後,對此做了深入研究。這是一個宏偉、艱巨而又大膽的目標。哦,對了,這些詞就是這本書當時首先使用的。
《鏈鋸》(Chainsaw: The Notorious Career of Al Dunlap in the Era of Profit-at-any-price),約翰•拜恩(John Byrne)著,1999 年出版。當鄧拉普把他對大規模裁員的熱情從斯科特紙業公司(Scott Paper)帶到 Sunbeam 時,後者被搞得支離破碎,股價直線下跌。拜恩向讀者詳細描述了這次潰敗的過程,敘述中不乏對鄧拉普的針砭,因為作者本人很討厭他的主人公。
《誰說大象不會跳舞?》(Who Says Elephants Can』t Dance ?),郭士納(Louis V. Gerstner)著,2002 年出版(中譯本由中信出版社出版)。郭士納講述了他 1993 年擔任 IBM 首席執行官以後,是怎樣扭轉公司局面的。 對那些認為「企業文化」只是咨詢師口中令人費解的概念的人來說,這本書包含了一些寶貴的經驗之談。
決策
《安那普爾那: 女人的地方》(Annapurna: A Woman』s Place),阿琳•布魯姆(Arlene Blum)著,1980 年出版。該書講述了一支全女性登山隊企圖登上 8,000 米高的安那普爾那山的激動人心故事,故事中勝利和失敗交織。作者是此次登山行動的指揮。
《出類拔萃之輩》(The Best and the Brightest),戴維•哈爾伯斯坦(David Halberstam)著,1972 年出版(中譯本由新華出版社出版)。作者精彩地說明,為什麼使用原始的燭光—在本書中,就是羅伯特•麥克納馬拉(Robert McNamara,越南戰爭時期美國國防部長—譯注)手下的年輕干將試圖把在福特汽車公司(Ford Motor)學到的知識運用到越南戰場上—並非在一切時候都管用。
《大洋深處: 埃塞克斯捕鯨船的悲劇》(In the Heart of the Sea: The Tragedy of the Whaleship Essex),納撒尼爾•菲爾布里克(Nathaniel Philbrick)著,2000 年出版。在「石油業」還使用魚叉的年代,南塔基特(Nantucket,美國波士頓南部的一個島—譯注)的一艘捕鯨船在太平洋沉沒,事故的原因是該船被一頭足有梅爾維爾(Melville)在他的《大白鯨》(Moby Dick)中描寫的那麼大的鯨魚所碰撞。事故造成的痛苦後果,引起了對決策失敗的研究。
《殺手天使》(The Killer Angels),邁克爾•沙拉(Michael Shaara)著,1974 年出版(曾被改編為電影《葛底斯堡》,該電影被譽為最真實、最雄偉地反映美國南北戰爭的影片 譯注)。這部獲得普利策獎的歷史小說,讓你像葛底斯堡戰役的參戰官兵那樣親歷戰場。這些人中有試圖垂死一拼的羅伯特•李(Robert E. Lee)將軍。
《十三天: 古巴導彈危機回憶錄》(Thirteen Days: A Memoir of the Cuban Missile Crisis),羅伯特•肯尼迪(Robert F. Kennedy)著,1969 年出版(中譯本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羅伯特•弗蘭克林•肯尼迪以第一人稱敘述的這部令人著迷的書,讀起來就像湯姆•克蘭西(Tom Clancy,美國著名偵探和懸念小說家—譯注)的小說。該書講述了有關授權和做出正確判斷的重要經驗。
經濟學
《資本主義、社會主義和民主》(Capitalism, Socialism, and Democracy),約瑟夫•熊彼特(Joseph A. Schumpeter)著,1942 年出版(中譯本由商務印書館出版)。不要看標題,直接跳到第七章「創造性破壞的過程」。再看看四周,你會發現這種情況比比皆是。
《一切待售: 市場的好處和限度》(Everything for Sale: The Virtues and Limits of Markets),羅伯特•庫特納(Robert Kuttner)著,1996 年出版。自由市場可以調動人們的創業熱情,但也造成了亞洲金融危機。庫特納讓人們思考為何看不見的手是有用的,但有時卻不管用。
《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The General Theory of Employment, Interest, and Money)第十二章,凱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著,1936 年出版(中譯本由商務印書館出版)。盡管凱恩斯作為文匠享有盛名,但其作品大多比較晦澀和過時。令人稱奇的例外是本書的第十二章,該章講述了金融市場讓我們著迷和困惑的原因,其意義超越了時間,文筆生動詼諧。
《流行的國際主義》(Pop Internationalism),保羅•克魯格曼(Paul Krugman)著,1996 年出版(中譯本由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這位經濟學家在一系列頗富爭議和很有意思的文章中稱,有關國際貿易的大多數看法都是一派胡言。克魯格曼針對政治家、記者甚至經濟學家同行的懶惰想法,甚至在提出批評的同時都沒有忘記給他們上一課。
《國富論》(The Wealth of Nations),亞當•斯密(Adam Smith)著,1776 年出版(中譯本由陝西人民出版社館出版)。斯密常常被嘲笑為提倡自由放任的狂熱分子,其實他不是。《國富論》雄辯地主張自由、開明政府和個人的內在價值。在捍衛資本主義的道德性方面,無人能出其右。
道德
《賊巢》(Den of Thieves),詹姆斯•斯圖亞特(James Stewart)著,1991 年出版(中譯本由國際文化出版公司出版)。在這部有關道德的書中,善(一群執著的政府律師和偵探)戰勝了惡〔邁克爾•米爾肯(Michael Milken)、伊萬•布斯基(Ivan Boesky)、馬丁•西格爾(Martin Siegel)、丹尼斯•利文(Dennis Levine)〕。但是,在 這之前,惡卻得到了不少實惠。
《告密者》(The Informant),庫爾特•埃痕瓦爾特(Kurt Eichenwald)著,2000 年出版(中譯本由機械工業出版社出版)。埃痕瓦爾特的這本書,以平靜的語言、驚險的情節和身臨其境的對話講述了一個有些變態的告密者,單就懸念而言,完全可與勒卡雷(le Carr
『叄』 論財務報告的管制
摘要: 管制論基於市場失靈和公平問題,提出應當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進行管制,並對虛假陳述和內幕交易行為進行懲罰。非管制論從代理理論和信號傳遞理論出發,認為管理當局有自願提供真實信息的動機,對信息披露進行強制性要求沒有多大意義。從上市公司實際情況看,管理當局會在造假的成本與效益之間進行權衡,如果造假成本低於收益,將會發生欺詐行為,從而損害投資者利益。因此,應當對財務報告進行管制,並追究虛假陳述行為的法律責任,但管制應當適度。
關鍵詞:上市公司 財務報告 管制
一、財務報告的非管制論
許多學者對政府管制財務報告提出異議。如Stigler(1964)在《證券市場的公共管制》中論證了1933年證券法實施以前,新股票承購人的獲益並不低於實施後的承購人,從而認為投資者的收益與購買股票時是否得到足夠的信息無關,進而得出證券市場管制無用的結論[1]。Benston(1969)認為,在1934年信息披露制度確立之前,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中有62%自願披露財務信息,因而公司具有自願披露信息的充分積極性。他認為,依據證券法規定所作的披露純屬舊聞,對投資者毫無用處。即使是對專業人士(投資公司),披露的作用也是值得懷疑的。Benston(1973)發現,1934年以前,在准備和發布財務報告時,很少有欺詐行為。言下之意,《證券交易法》並不能減少欺詐。F.H.Easterbtook和D.R.Fischell(1984)認為,證券市場的逆向選擇問題可以由市場自行解決[2],自願且准確地披露均對公司有利。反欺詐規則和重新返回資本市場的需要都要求自願披露的真實性[3]。George Foster(1986)認為,公司有提供信息以便以他們認為最恰當的條件從資本市場獲取資金的動機。盡管公司有在財務報告中作過於樂觀的陳述的動機,但至少有四個機制能夠防止其在財務報告中進行虛假陳述:公司的聲譽、管理者的聲譽、第三方(注冊會計師、投資銀行等)的驗證和法律的制裁。Peter Taylor和Smart Turley(1986)也指出,管理當局具有強烈的動機來提供充分而可靠的信息,以便吸引資源並確保對股票價格等經濟指針(economic indicator)產生有益的效果(beneficial effects)。Paul G.Mahoney(1999)對證券聯營(stock Pools)研究後得出結論,1934年證券交易法主要是由於國會和政府想對證券交易所實施政治控制,而不是要減少操縱(manipulation)。Jan Barton和Gregory Waymire(2002)對1929年10月在紐約證券交易所(NYSE)交易的531家公司進行檢驗後發現,更高質量的財務報告將減輕投資者在市場危機時的損失,管理當局自身具有提供更高質量的財務報告以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動機。
財務報告非管制論的主要依據是代理理論和信號傳遞理論。
(一)代理成本與財務報告
Jensen和meckling(1976)將代理關系定義為「一種契約,在這種契約下,一個人或更多的人(委託人)聘用另一個人(即代理人)代表他們來履行某些服務,包括把若干決策權託付給代理人」。在代理理論中,企業被看作是一系列「契約的聯結」,其中,股東與經理之間的委託代理是最典型的一個契約。
Jensen和Meckling(1976)首先分析了外部股票的代理成本問題。他們將代理成本定義為委託人的監督支出、代理人的保證支出和剩餘損失的總和。監督成本是指外部股東為了監督管理者的過度消費或自我放鬆(磨洋工)而耗費的支出。保證成本是代理人為了取得外部股東信任而發生的自我約束支出(如定期向委託人報告經營情況、聘請外部獨立審計等)。剩餘損失是由於委託人與代理人的利益不一致而導致的其他損失。
在所有者與管理者身份合一的情況下,經理擁有企業全部的剩餘索取權,經理人員會努力地為自己工作,因而不存在什麼代理問題。但是,當管理人員通過發行股票方式或債務融資,從外部吸收新的經濟資源時,就產生了代理成本問題。由於委託人和代理人都是理性經濟人,都是效用最大化者,他們的利益函數不一致,股東的目標是企業價值最大化,債權人的目標是企業能正常經營從而能到時還本付息,經理則追求較高的報酬和閑暇,因而代理人(經理)不會總是根據委託人的最大利益而行動。股東(或債權人)因無法直接觀察到經理人員的具體行動,所以願意與經理簽訂契約來對經理進行監督,從而發生高昂的監督成本。在理性預期的資本市場上,存在所謂的價格保護機制。由於管理者行為而導致的企業價值的下降部分將全部強加給管理者,也就是說,代理成本最終將由管理者承擔。這些成本不但會降低投資報酬,還有可能降低經理的獎金、分紅和其他報酬,因此,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經理就有使監督成本保持最低的動機。Jensen和Meckling(1976)指出,如果外部股東付出監督支出從而迫使所有者——管理者減少對非金錢收益的消費是可能的話,那麼,管理者將自願地與外部股東締結一份契約,該契約賦予他們權利以制約管理者在非金錢方面的消費。因此,管理者願意提供一些保證,以限制其消費,因為這樣他們將獲得全部收益。「因為外部和內部的兩種監督成本均強加於所有者——管理者承擔,……如果管理者本人能以較低的成本提供這些信息,預先答應承擔提供這種報告的成本並請獨立的外部審計人員來檢驗其准確性,這對他是有利的」[4]。
由上述分析可見,代理理論認為,管理當局本身從自利的角度出發,有自願提供經獨立注冊會計師審計的高質量財務報告的動機。
上述理論是建立在起源於科斯(Coase)的新古典契約理論基礎之上。該理論認為,財務契約發生在老練的發行人與投資者之間。一般而言,投資者意識到被剝削的風險,會懲罰那些未按契約披露(contractually出sclose)有關信息的公司,使其約束自己以善待投資者的公司(LLSV,2000)。企業家在發行證券時將承擔這些成本,因此他們有動力通過與投資者簽訂契約,以限制其對投資者的剝削(Jensenand Meckling,1976)。只要這些契約得以執行,金融市場就不需要監管(Stigler,1964;Easterbrook and FiSchel,1991)。 (二)信號傳遞模型
1970年Akeflof發表了《檸檬市場:質量不確定和市場機制》,提出了舊車市場模型,開創了逆向選擇理論的先河。他認為,在舊車市場上,存在信息不對稱。所謂信息非對稱,是指一個經濟當事人知道另一經濟當事人所不知道的某些事情[5]。就舊車市場而言,舊車的賣者知道車的質量,而買者並不知道,而只知道舊車的平均質量,因而只願意根據平均質量支付價格。那些質量最差的車主最急於將車脫手,所以當車的價格下降時,那些只有輕度缺陷的車的車主將退出舊車市場,剩下的將是劣車,即發生壞車驅逐好車現象。這樣一來,將導致市場上質量的惡化,帕累托最優的交易不能實現,甚至導致市場的萎縮和不存在。逆向選擇(adverse selection)是由於有信息的個體依賴於他的私人信息的貿易決策影響不擁有該信息的市場參與者而引起的[6]。
解決逆向選擇問題的一個方法是信號傳遞(sig-nalling)。如果擁有私人信息的賣方有辦法將其私人信息傳遞給沒有信息的買方,或買方誘使賣方揭示其私人信息,交易的帕累托改進就能實現。因此,代理人(賣方)有動力顯示自己的類型,選擇某種信號,使自己的類型能夠被委託人(買方)識別。委託人在觀察到代理人的信號之後,與代理人簽訂契約,如在舊車市場上,好車的賣主會願意發出信號表明他們提供了一輛好車而不是一個蹩腳貨,並且質量越高,其披露將越充分。這就是所謂的信號顯示機制。
在證券市場上,同樣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及其導致的逆向選擇問題。在證券市場背景下,信息不對稱是指不同質量的證券可以相同的價格出售[7]。投資者由於不能充分了解企業機會和風險,因而不能正確地對企業做出評價,進行正確的投資,從而發生逆向選擇,導致市場資源配置的低效率。同時,投資者又是理性的,他們將意識到內部信息的可能性,但由於
他們不能區分企業的質量,因而他們就會採取與舊車買主一樣的決策,降低購買股票願意支付的價格。其結果是,證券市場將會變得無效率或萎縮,而且由於不對稱信息的存在,投資者和信貸者將會要求更高的資本報酬,以補償其風險或進行財務分析的成本,導致企業籌資活動的困難和資本成本的上升。這時,擁有關於企業未來現金流量等私人信息的企業管理當局就有動力進行充分披露,向市場傳遞企業未來的准確信號,以證明他們的企業屬於合意(desirable)的種類,他們的股票定價是偏低的(underpricing)。可信而充分的披露,減少了外部用戶對公司前景的不確定性,外部用戶將那些較高質量的企業從「檸檬」中剔除,而願意以較高的價格來購買其證券,企業的酬資能力將會提高,資本成本將會降低,企業的價值將提高。因此,市場將會做出積極的反應,這些公司的股票價格將會上漲,而那些不披露信息的公司則被認為是有不好的消息,其股價將會下降。那些業績一般的企業,由於認識到沉默會被視為隱瞞壞消息,並導致投資者對公司前景產生懷疑,因而也將自願披露某些消息。業績較差的企業出於維護信譽的考慮,也有可能自願披露有關信息。最後,「只有那些最差的企業不再發出信號揭示其價值」[8]。
二、財務報告的法律管制觀
一些學者從市場失靈和維護證券市場公平的角度出發,認為應當對信息披露進行法律監管。
(一)市場失靈
只有滿足以下四個假定,市場才能引導資源有效配置:(1)商品或服務是私人物品;(2)一種商品對潛在消費者的全部價值或效用都反映在該商品的消費函數上,不存在虛張聲勢,沒有威脅和策略,所有消費者都有正確和誠實的偏好顯示;(3)生產該物品的所有成本都反映在供給曲線S=MC上;(4)市場是競爭性的。但是,在現實中,這四個假定是難以滿足的,這時便出現了市場失靈,即市場失去其優化資源配置作用,市場運行的效率降低。會計意義上的市場失靈是指財務報告在無管制狀態下的信息產出在帕累托法則意義上並非最佳(Watts和Zimmerman,1986),或者說,由財務信息市場而導致的資源配置是不公平的,也就是對某些集團或個人是不公平的。R.勒夫特維奇認為,會計信息的市場失靈會導致信息產出不足或過剩,甚至信息泛濫。
1.會計信息的非對稱性。如上所述,證券市場背景下會計信息嚴重的不對稱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其一,上市公司與外部信息使用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股東(委託人)無法觀察經理的全部行動,也無法充分了解經理的能力,而只能獲取關於經理行動和能力的不完全的信息。這樣,經理等內部人員就擁有了更多、更准確的有關企業現在和未來的信息,也即存在內部信息。盡管按照有效市場理論,在一個半強式有效的市場,股票價格將會充分反映所有可公開獲取的信息,但內部人仍能擁有比外部投資者更多的關於企業真實質量的信息,從而能夠利用信息優勢賺取超額利潤。具有機會主義傾向的管理當局會利用自己的信息優勢,發生偷懶、不當消費等行為,以犧牲委託人的利益為代價使自己利益最大化。另外,管理當局會故意向股東提供虛假財務據告,以隱瞞自己的無能、舞弊行為或追求提升等利益。其二,在外部信息使用者中,大股東與小股東之間、機構與眾多散戶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其中,上市公司與投資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是證券市場最顯著、最普遍、最難控制,同時也是能對投資者的投資決策產生實質性影響的信息不對稱。
信息經濟學認為,不對稱信息的兩個典型後果是逆向選擇(不利選擇,adverse selection)和敗德行為(道德風險,moral hazard)。所謂逆向選擇,是指代理人在建立委託-代理關系之前,利用掌握的對委託人不利的信息簽訂對己有利的合同,而委託人則由於信息劣勢而處於不利的位置上。所謂敗德行為,是指代理人只顧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不管委託人利益是否受損或從自身利益出發蓄意使其受損。逆向選擇是事前選擇,就會計而言,是指投資者錯誤地購買了公司的股票,選擇了不稱職的管理者。道德風險是事後交易行為,對於證券市場來說,主要是上市公司管理當局不盡心盡職,投資於高風險的項目或進行過度的在職消費,而不考慮投資者的利益,並進行選擇性披露,提供虛假財務報告虛誇業績,從而損害投資者尤其是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利益。持管制論的人認為,信息不對稱是市場本身不能克服的,為了消除信息不對稱所造成的不良後果,需要對財務報告進行管制。
需要指出的是,該觀點與信號傳遞理論的起點都是信息不對稱,兩者的差異是信息不對稱能否由市場自身克服。信號傳遞模型認為,公司管理當局在市場推動下,會主動傳遞公司質量的信號,以減少偏低定價(underpricing)問題。而管制論者認為,信息不對稱不是市場所能克服的,需要對會計信息進行管制(吳聯生,2000;畢秀玲,2002)。 2.財務報告的公共物品性質。所謂公共物品,是指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物品。公共物品具有以下特徵:(1)公共物品的消費是「非競爭性」的,一個人能在不減少其他人對同一物品消費的條件下消費此物;(2)公共物品的消費是非排他的,它不能阻止潛在的使用者,無論消費者是否在取得公共物品時付出成本,都將從公共物品的消費中獲益;(3)公共物品的生產和消費是不可分的,它不能分割出售。
信息是一種典型的公共物品(劉峰,1996)。Gonedes和Dopuch(1974)認為,財務報告提供的信息是一種公共物品,而不是私人物品。強制性信息披露的代表人物Coffee(1984)也認為,證券信息具有公共物品的特徵。各國《公司法》或《商法》一般均規定,上市公司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公布財務報告。因此,上市公司的每個股東(包括現實的和潛在的)以及其他利益相關者(包括政府部門、債權人、供應商、競爭對手)均可以得到公司的財務報告。這樣,上市公司的財務報告就成為一種公共物品。由於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每個消費者將會意識到其他人所提供的公共物品也給他帶來利益,即發生搭便車現象。根據外部效應理論,如果供應者不能將生產成本轉嫁給所有的商品需求者,公共物品短缺的現象將始終存在。因此,私人提供公共物品是無效的。這時,應當通過政府幹預來加以糾正。由於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及其所包含的信息是一種公共物品,上市公司提供財務報告的好處並不能為投資者和上市公司所獨享,而財務報告的提供者上市公司卻不能要求那些搭便車者支付信息提供成本,因此,上市公司管理當局並無動力提供更多的信息。盡管部分高質量公司管理當局有自願披露信息的動機,但如果沒有政府的強制性要求,許多公司也只願披露對公司有利的信息,而隱匿對公司不利的信息,甚至披露虛假的信息。財務報告還是一種特殊的消費品,對投資者的行為具有特殊的重要意義。投資者一旦受到虛假信息的誤導,將遭受巨大損失。會計信息是一種公共物品這一特性,決定了政府應當對其進行管制。正如勒夫特維奇指出的,持公共物品論的人必然要求強化對會計信息的監管[9]。
(二)公平
公平是各國證券法所關心的問題。在證券市場交易中,必須保證每一投資者有均等、公平的機會獲取信息,以使所有投資者的獲利、受損機會均等。因此,應當對財務報告進行法律管制(吳聯生,2000)。對財務報告進行法律管制,要求上市公司及時、完整、真實地披露有關信息,減少(並懲罰)內幕交易、操縱股價和虛假陳述行為,以實現投資者之間的公平。 三、結語
代理理論認為,管理當局為了使代理成本最低,會自願提供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財務報告。信號傳遞理論認為,管理當局有自願提供信息的動機,以傳遞公司質量的信號,減少定價偏低的情況。這兩種理論雖然有一定道理,但它們不能解釋現實中上市公司提供虛假財務報告的現象。在代理理論中,管理當局是在比較了成本和效益後才主動提供財務報告,如果造假的成本
低於其可能獲得的收益,管理當局仍然會選擇提供虛假的財務報告。當然,也可以將對虛假陳述行為的法律制裁看作是增加的成本,這更驗證了應該對虛假財務報告行為追究法律責任。信號傳遞理論所隱含的一個假設是,信號必須是不能被輕易模仿的。但是,在監管不嚴的情況下,企業可以散布虛假的信號來欺騙外部用戶。這樣,如果不對散發虛假信號的行為進行懲罰的話,將造成會計信息信號傳遞作用的喪失。
在現代企業制度下,作為代理人的管理當局都是經濟理性人,具有機會主義傾向,如果不對虛假陳述行為加以規制和懲罰,將造成舞弊橫行。正如一位美國證券法專家所說的,如果人都是天使,政府管理將成為多餘,而事實是,人的本性使得證券市場不得不防範欺詐和操縱[10]。盡管在有效市場中,投資者應該能夠識別管理當局的操縱行為並採取相應的措施,但有效市場畢竟只是一個假說,即便是資本市場高度發達的美國一般認為也只達到半強式有效,其大量存在的財務舞弊對投資者造成巨額損失,並對投資者信心乃至整個資本市場產生了巨大打擊。在資本市場處於發展初期的我國,更是存在大量的虛假財務報告,使投資者的利益受到嚴重侵害。因此,資本市場上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的客觀存在,要求必須對財務報告進行管制,並追究虛假陳述行為的法律責任,懲罰違規行為。
財務報告及其所載的信息是一種特殊的公共物品,證券市場失靈是證券市場本身所無法克服的,政府必須對證券市場信息披露進行適當的干預。
綜上所述,為保證公司提供充分、真實、及時的信息,政府需要對財務報告進行必要的管制。對財務報告進行法律管制,追究虛假財務報告的法律責任,是政府幹預證券市場、避免市場失靈帶來資源配置低效率的重要手段。政府對信息披露的管制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實行強制性信息披露制度,保證公司准確、及時、全面地披露有關信息,即實行強制披露制度;二是通過法律手段,對違反信息披露規則、提供虛假信息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進行懲罰,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以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和完整。上述兩個方面是一個有機的整體,或者說,追究虛假陳述行為的法律責任是強制性信息披露的必然推論。因為「任何法律都不能沒有牙齒,制度只有以責任為後盾,才具有法律上之力。一切以法律形態實現的目的、宗旨、理念、權利皆是如此」[11]。一項制度要有效,除了應當包含制度本身的要求以外,還需要包含如果不遵循這項制度將會受到懲罰的條款。只有使提供虛假財務報告的人付出高昂的代價,人們才會選擇「說真話」。上述觀點在現代證券管制中得到了證明。例如,在大危機後,美國先後制定了《1933年證券法》、《1934年證券交易法》,對公眾公司的信息披露加以管制;在連續爆發會計丑聞後,美國國會於2002年7月30日發布了Sarbanes-Oxley Act of2002(公眾公司會計改革和投資者保護法案),加強了對財務報告的監管,尤其是強化了上市公司對財務報告的法律責任。
誠然,對信息披露進行法律管制,並追究虛假陳述的法律責任,可能會導致自願性信息披露的減少。但是,相對於較少的披露,虛假信息披露的副作用可能更大,且更容易誤導投資者的決策,相關性也不會提高。當然,為了提高會計信息的有用性,應當在成本效益的基礎上擴大信息披露的范圍,並鼓勵自願披露。但不管是強制性披露還是自願性披露,都必須是真實、可靠、充分、及時的。為了保證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實、完整、及時,必須追究虛假陳述行為的法律責任。
政府對財務報告的管制有一個限度的問題,管制過度同樣可能產生不良後果,如增大改革難度、協調成本過大、產生更多的尋租空間等(畢秀玲,2002)。對於財務報告,要結合運用政府管制與市場調節手段,在對財務報告進行管制的同時,考慮管理當局自身提供財務報告的動機以及對新的財務報告管制的反應。至於兩者的度如何掌握,是一個經驗的問題,其基本原則是,既保證投資者能夠獲得真實、完整的信息,又不致給公司造成過高的披露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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