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家保姆前日因意外腦溢血送往醫院,現需手術治療.保姆工作前與我簽約,請問我是否要賠償其醫療費用
如果其腦溢血原因與你的雇傭工作無關,那麼你不需要賠償,只需要給予適當的人道主義補償。
Ⅱ 保險公司是否需要為掛車承擔責任
事故發生後,工程方為減少事故損失及時進行施救、修復,共計花費人民幣21萬余元。牽引車與掛車分別在上海某保險公司投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第三者商業保險等,總計保險金額55萬元。後施工方與肇事方、保險公司協商不成起訴至湖州市吳興區人民法院,要求肇事方和保險公司共同承擔損失21萬余元。 【保險公司抗辯】 保險公司抗辯稱,本案中只應處理交通強制險部分;牽引車不屬於機動車,本案中應由牽引車獨自強制保險責任,掛車投保後應與主車視為一體,發生保險事故時,掛車引起的賠償責任視同主車引起的賠償責任,對掛車賠償責任與主車賠償責任所負賠償責任之和,以主車賠償限額為限;商業保險應該另案處理。 【法院審理】 湖州市吳興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的焦點三個:(1)牽引車、掛車是否一並在保險額度內承擔保險責任?(2)交通強制險、商業保險是否在本案中一並處理?(3)保險公司是否承擔直接的賠償責任?經原被告雙方庭審辯論,在湖州市吳興區人民法院主持下,施工方與保險公司達成和解,由保險公司支付施工方人民幣10萬元人民幣。 【案件評析】 筆者認為,交通事故發生時,牽引車與掛車是作為一個共同運動的整體而與在建橋梁發生碰撞,無法證明事故是哪一部分造成。正是在整體運動之時,牽引車、掛車與在建橋梁發生相碰,導致橋梁受損,既然是牽引車、掛車的共同作用使得橋梁受到損失,故依據民法原理,對於造成的事故後果,應當判定由牽引車和掛車承擔連帶責任,保險公司賠償保險金額額度就應該是牽引車、掛車的保險金額之和。 換個角度看,如果保險人的抗辯理由成立,掛車同牽引車一同運動,掛車引起的賠償責任視同牽引車引起的賠償責任,則保險合同之中根本沒有必要分別約定牽引車、掛車的保險金額,僅僅約定牽引車的保險金額足矣。假設投保人投保之時就意識到,牽引車、掛車有實質意義的保險金額只能是牽引車的保險金額,則大可不必以多交沒有意義的掛車保險費。所以本案中保險人對於只承擔牽引車保險金的理解是不正確的,不符合當事人訂立合同的真實意圖,也違反了最大誠信原則。(作者單位:上海泰吉十方律師事務所)
Ⅲ 掛車 牽引車 事故 保險
事故發生後,工程方為減少事故損失及時進行施救、修復,共計花費人民幣21萬余元。牽引車與掛車分別在上海某保險公司投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第三者商業保險等,總計保險金額55萬元。後施工方與肇事方、保險公司協商不成起訴至湖州市吳興區人民法院,要求肇事方和保險公司共同承擔損失21萬余元。【保險公司抗辯】保險公司抗辯稱,本案中只應處理交通強制險部分;牽引車不屬於機動車,本案中應由牽引車獨自強制保險責任,掛車投保後應與主車視為一體,發生保險事故時,掛車引起的賠償責任視同主車引起的賠償責任,對掛車賠償責任與主車賠償責任所負賠償責任之和,以主車賠償限額為限;商業保險應該另案處理。【法院審理】湖州市吳興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的焦點三個:(1)牽引車、掛車是否一並在保險額度內承擔保險責任?(2)交通強制險、商業保險是否在本案中一並處理?(3)保險公司是否承擔直接的賠償責任?經原被告雙方庭審辯論,在湖州市吳興區人民法院主持下,施工方與保險公司達成和解,由保險公司支付施工方人民幣10萬元人民幣。【案件評析】筆者認為,交通事故發生時,牽引車與掛車是作為一個共同運動的整體而與在建橋梁發生碰撞,無法證明事故是哪一部分造成。正是在整體運動之時,牽引車、掛車與在建橋梁發生相碰,導致橋梁受損,既然是牽引車、掛車的共同作用使得橋梁受到損失,故依據民法原理,對於造成的事故後果,應當判定由牽引車和掛車承擔連帶責任,保險公司賠償保險金額額度就應該是牽引車、掛車的保險金額之和。換個角度看,如果保險人的抗辯理由成立,掛車同牽引車一同運動,掛車引起的賠償責任視同牽引車引起的賠償責任,則保險合同之中根本沒有必要分別約定牽引車、掛車的保險金額,僅僅約定牽引車的保險金額足矣。假設投保人投保之時就意識到,牽引車、掛車有實質意義的保險金額只能是牽引車的保險金額,則大可不必以多交沒有意義的掛車保險費。所以本案中保險人對於只承擔牽引車保險金的理解是不正確的,不符合當事人訂立合同的真實意圖,也違反了最大誠信原則。(作者單位:上海泰吉十方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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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戶口在鎮上空掛,村裡有地拆遷還能有補償嗎
所謂空掛戶,是指只有戶口在其住址,而落戶人實際卻不居住在這一住址的現象。真正的空掛戶,由於落戶人基於某種便利的需要而將戶口遷入,但實際並不跟落戶的集體經濟組織產生實際關系,因此,遇到征地拆遷,這些空掛戶是不能獲得補償的。但問題的關鍵是農村不少所謂的空掛戶,實際上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空掛戶,比如一些地方村委會為了避免參與分配本村集體利益,就與上門女婿,投靠親友的老人,本村外嫁或離婚的婦女及其子女等簽訂「空掛戶」協議,讓他們承諾不參與集體利益的分配,這樣的協議是違法的,侵害了被拆遷人的合法權利,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