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對沖基金和私募基金,區別在哪
主要有以下幾個區別:
一. 法律結構:
1 對沖基金:對沖基金是由對沖基金公司作為一般合夥人和投資管理顧問發起設立的有限合夥人架構,投資者作為有限合夥人。
2 陽光私募:陽光私募是指由投資顧問公司作為發起人,發行設立的證券投資類信託集合理財產品,投資者作為委託人,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資金由第三方銀行託管。
二. 投資范圍:
1 對沖基金:理論上可以投資任何資產類別,包括但不限於股票,債券,衍生品,貨幣,不動產,土地等。
2 陽光私募:主要投資於二級市場證券,以股票投資為主。
三. 投資者:
1 對沖基金和陽光私募都是面向少數特定的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售,一般設有最低認購金額限制。在美國,少數特定的合格投資者(accredited investors)定義為過去兩年年收入在20萬美金以上或者資產凈值在100萬美金以上的投資者。
2而在中國,購買陽光私募的投資者需要滿足「合規投資者」的條件,即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 萬元,且個人金融類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
四. 投資策略:
1 對沖基金:不同的對沖基金有各自擅長的策略,常見的投資策略有市場中性(market neutral),股票對沖(Hedged Equity),全球宏觀(global marco), 事件驅動(Event Driven),新興市場(Emerging Market)等。這些策略通常使用大量杠桿以提高收益,並可以靈活做多做空(long-short)投資標的。
2 陽光私募:陽光私募雖然不像國內公募基金有最低倉位的限制,投資比例可以在0—100%之間,但是不可以直接做空股票。雖然陽光私募可以通過結構化的方式使用杠桿,但是對於杠桿倍數和底層資產種類都有嚴格限制。
(1)上海艾方資產對沖基金與其他基金產品的比較擴展閱讀:
採用對沖交易手段的基金稱為對沖基金(hedge fund),也稱避險基金或套期保值基金。是指金融期貨和金融期權等金融衍生工具與金融工具結合後以營利為目的的金融基金。它是投資基金的一種形式,意為「風險對沖過的基金」。對沖基金採用各種交易手段進行對沖、換位、套頭、套期來賺取巨額利潤。這些概念已經超出了傳統的防止風險、保障收益操作范疇。加之發起和設立對沖基金的法律門檻遠低於互惠基金,使之風險進一步加大。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並以證券為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私募基金是以大眾傳播以外的手段招募,發起人集合非公眾性多元主體的資金設立投資基金,進行證券投資。2014年12月31日,在保險業界,伴隨2015年腳步聲到來的是保險資金運用一個緊接著一個的細化方案的「落地」。
元旦前夕,保監會批準保險資金設立私募基金,專項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2015年12月23日消息,17家商業銀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資格將被撤回。財新網報道稱,多家商業銀行收到銀監會窗口通知,監管部門將依法撤回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備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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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對沖基金和共同基金的區別
1、投資者人數對沖基金:嚴格限制 美國證券法規定:以個人名義參加,最近兩年裡個人年收入至少在20萬美元以上;如以家庭名義參加,夫婦倆最近兩年的收入至少在30萬美元以上;如以機構名義參加,凈資產至少在100萬美元以上。1996年作出新的規定:參與者由100人擴大到了500人。參與者的條件是個人必須擁有價值500萬美元以上的投資證券。共同基金:無限制。 2、操作模式對沖基金:不限制, 投資組合和交易受限制很少,主要合夥人和管理者可以自由、靈活運用各種投資技術,包括賣空、衍生證券的交易和杠桿,基金經理比較能夠充分發揮個人的投資理念和經驗,把握更多的投資機會,獲取更大的利潤。 共同基金:限制,受制於投資品種、比例以及決策模式等限制。基金經理容易受業績排名等因素干擾從而放棄基金長期收益目標,轉而追求短期效益。 3、監管對沖基金:不監管 美國1933年證券法、1934年證券交易法和1940年的投資公司法曾規定不足100投資者的機構在成立時不需要向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等金融主管部門登記,並可免於管制的規定。因為投資者對象主要是少數十分老練而富裕的個體,自我保護能力較強。共同基金:嚴格監管 因為投資者是普通大眾,許多人缺乏對市場的必要了解,出於避免大眾風險、保護弱小者以及保證社會安全的考慮,實行嚴格監管。 4、籌資方式對沖基金:私募,證券法規定它在吸引顧客時不得利用任何傳媒做廣告,投資者主要通過四種方式參與:依據在上流社會獲得的所謂「投資可靠消息」;直接認識某個對沖基金的管理者;通過別的基金轉入;由投資銀行、證券中介公司或投資咨詢公司的特別介紹。共同基金:公募,公開大做廣告以招徠客戶。
5、能否離岸設立對沖基金:通常設立離岸基金,好處:避開美國法律的投資人數限制和避稅。通常設在稅收避難所如處女島(Virgin Island)、巴哈馬(Bahamas)、百慕大(Bermuda)、鱷魚島(Cayman Island)、都柏林(Dublin)和盧森堡(Luxembourg),這些地方的稅收微乎其微。MAR於1996年11月統計的對沖基金管理的680億美元中,有317億美元投資於離岸對沖基金。這表明離岸對沖基金是對沖基金行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WHFA統計,如果不把「基金的基金」計算在內,離岸基金管理的資產幾乎是在岸基金的兩倍。共同基金:不能離岸設立。 6、信息披露程度對沖基金:信息不公開,不用披露財務及資產狀況。共同基金:信息公開。 7、經理人員報酬對沖基金:傭金+提成,獲得所管理資產的1%-2%的固定管理費,加上年利潤的5%-25%的獎勵。這種形式使得基金經理具有很強的激勵動力。共同基金:一般為固定工資,基金經理激勵動力相對較差。 8、經理能否參股對沖基金:基金管理人一般是基金發起人,持有基金相當份額,對比共同基金,對沖基金的基金經理更關心基金的運作情況。共同基金:一般不參股。 9、投資者抽資有無規定對沖基金:有限制,大多基金要求股東若抽資必須提前告知:提前通知的時間從30天之前到3年之前不定。
共同基金:無限制或限制少。 10、可否貸款交易對沖基金:可以自有資產作抵押貸款交易。共同基金:不可以貸款交易。 11、規模對沖基金:規模小,全球資產大約為3000億。共同基金:規模大 全球資產超過7萬億。 12、業績對沖基金:較優 1990年1月至1998年8月間年平均回報率為17%,遠高於一般的股票投資或在退休基金和共同基金中的投資(同期內華爾街標准-普爾500家股票的年平均增長率僅12%)。據透露,一些經營較好的對沖基金每年的投資回報率高達30-50%。共同基金:相比要遜色。
3. 共同基金和對沖基金的區別是什麼
區別:
對沖基金不受監管;共同基金的監管比較嚴格。內
對沖基金一般通過容私募發起;共同基金多是通過公募,公開大做廣告以招待客戶。
對沖基金通常設立離岸基金;共同基金不能離岸設立。
沖基金的操作不受限制,投資組合和交易受限制很少;共同基金在操作上受限制較多。
4. 對沖基金和大信託比較,誰的實力強些
對沖基金更強一些,而且可以做多和翻空投資方式更多樣。
5. 請教投資公募、私募、對沖基金、產業投資和信託產品的區別哪些是保收益的,哪些是激進的
公募基金是公開發售的面向非特定投資者籌集資金的一種集合投資,也就是說普通公眾均可參與的一種基金。這種基金參與申購的資金門檻比較低,有一些最低進入門檻為1000元;一般來講是無人數限制;資產規模比較大,國家監管比較嚴,有著信息披露,利潤分配,運行限制等行業規范等,操作起來不如私募靈活。
私募基金是相對於公募基金而言的,是指以非公開的方式向特定投資者籌集資金的一種集合投資。它的特點與公募基本相反,只有具備一定條件的特定投資者才可以參與申購;人數限制比較嚴格;現在我國的私募基金領域處於模糊地帶,監管力度非常弱;資產規模小;基金操作非常靈活。我國目前的私募按投資標的分類主要包括:(1)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經陽光化後又叫做陽光私募,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即PE,投資於非上市公司股權,以IPO為目的,如鼎輝、高盛為代表)、私募風險投資基金(即VC,風險大,如一些天使基金)和少量的私募房地產投資基金。
對沖基金是指由金融期貨(financial futures)和金融期權(financial option)等金融衍生工具(financial derivatives)與金融組織結合後以高風險投機為手段並以盈利為目的的金融基金,因此也被稱為套利基金。這種基金可以進行雙向操作,低買高賣賺取利差,獲得收益,能夠有效地迴避風險,靈活性較單向操作的基金要好很多。目前這一領域在我國剛剛起步,同私募基金一樣處於灰色地帶,政府監控力度不足。
產業投資基金一般是指向具有高增長潛力的未上市企業進行股權或准股權投資,並參與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以期所投資企業發育成熟後通過股權轉讓實現資本增值。根據目標企業所處階段不同,可以將產業基金分為種子期或早期基金、成長期基金、重組基金等。在國外通常將風險投資基金(VC)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統稱為產業投資基金。由於該基金的資產組成是以產業股票或者是產業債券為主,因此具有具有較好的戰略眼光較為重要。
信託是一種法律行為,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諾貝爾獎就是一個典型的信託案例。 信託在很多方面類似於私募,都不公開宣傳,募集迅速(一般兩周左右就募集完畢),資金量小,項目形式多樣。信用是最重要的因素,因此信託產品面臨的最大的風險便是信用風險。目前我國已經出台了《信託法》對該行為進行規范約束。因此在監管方面它又較私募嚴格規范一些。
上述這些基金均屬於大類觀念,均可以分成很多類別,其中既有一些收益率偏低的,保本的產品組合,也有一些相對收益率高的激進的產品組合。因此當客戶你想要投資基金的時候,還是要分析你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資產量,具體基金的產品結構,投資期限等相關信息。
6. 對沖基金與共同基金有什麼區別
對沖基金與共同基金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5個方面。
1.投資者資格
對沖基金的投資者有嚴格的資格限制,美國證券法規定:以個人名義參加,最近兩年內個人年收入至少在20萬美元以上;如以家庭名義參加,夫婦倆最近兩年的收入至少在30萬美元以上;如以機構名義參加,凈資產至少在100萬美元以上。1996年作出新的規定:參與者由100人擴大到了500人。參與者的條件是個人必須擁有價值500萬美元以上的投資證券。而一般的共同基金無此限制。
2.操作
對沖基金的操作不受限制,投資組合和交易受限制很少,主要合夥人和管理者可以自由、靈活運用各種投資技術,包括賣空。衍生工具的交易和杠桿。而一般的共同基金在操作上受限制較多。
3.監管
目前對沖基金不受監管。美國1933年證券法、1934年證券交易法和1940年的投資公司法曾規定:不足100個投資者的機構在成立時不需要向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等金融主管部門登記,並可免於管制。因為投資者主要是少數十分老練而富裕的個體,自我保護能力較強。相比之下,對共同基金的監管比較嚴格,這主要因為投資者是普通大眾,許多人缺乏對市場的必要了解,出於避免大眾風險、保護弱小者以及保證社會安全的考慮,實行嚴格監管。
4.籌資方式
對沖基金一般通過私募發起,證券法規定它在吸引顧客時不得利用任何傳媒做廣告。投資者主要通過四種方式參與:根據在上流社會獲得的所謂「投資可靠消息」;直接認識某個對沖基金的管理者;通過別的基金轉入;由投資銀行。證券中介公司或投資咨詢公司的特別介紹。而一般的共同基金多是通過公募,公開大做廣告以招待客戶。
5.能否立案設立
對沖基金通常設立離岸基金,其好處是可以避開美國法律的投資人數限制和避稅。通常設在稅收避難所如處女島(Virgin Island)、巴哈馬(Bahamas)、百慕大(Bermuda)、鱷魚島(Cayman Island)、都柏林(Dublin)和盧森堡(Luxembourg),這些地方的稅收微乎其微。1996年11月統計的680億美元對沖基金中,有317億美元投資於離岸對沖基金。據統計,如果不把「基金的基金」計算在內,離岸基金管理的資產幾乎是在岸基金的兩倍。而一般的共同基金不能離岸設立。
因此普通基金也可以對沖,不過很多限制。
在中國由於沒有公募基金不能買賣期貨外匯,所以沒有可以賣空的金融產品,因此無法對沖操作。
7. 國內有哪些知名對沖基金(Hedge fund),他們各自特點是什麼
國內的知名對沖基金主要有:宏觀策略、股票策略、相對價值、事件驅動、信用策略、相對價值。
各自特點:
1、股票策略:
字面上顯而易見,以股票為主要投資標的,是目前國內陽光私募行業最主流的投資策略,包括股票多頭、股票市場中性等策略。純股票多頭就不多解釋了,主要的投資方式分為價值投資、成長投資、趨勢投資等等;股票市場中性是構建多頭和空頭頭寸以對沖市場風險,使用量化分析和技術分析方法挖掘投資機會。
2、債券策略:
專門投資於債券的基金,尋求較為穩定的收益。根據中國證監會對基金類別的分類標准,基金資產80%以上投資於債券基金,其餘20%也可以投資於股票商品期貨等。100%投資於債券的是純債基金,80%債券+20%其它資產的投資比例則對應強債/固收+產品。
3、 事件驅動策略:
核心還是在事件(包括定向增發、並購重組、參與新股、熱點題材與特殊事件)。該策略通過分析重大事件發生前後對投資標的影響不同進行「押寶」,即使是在風平浪靜的市場也要處心積慮地找細節,發掘會發生重大事件的公司,然後做套利。
4、 宏觀策略:
宏觀策略在海外是最主流的策略,在全球Top20對沖基金中,宏觀策略的基金公司就占據了半壁江山。題主這里提及的資產管理規模排名第一的橋水,主要代表性策略就是全球宏觀策略。
5、 管理期貨:
管理期貨策略是趨勢追蹤策略為主,反轉策略為輔。所謂趨勢追蹤就是根據規律判斷品種未來的方向,而反轉策略簡單來說就是高拋低吸。
6、 相對價值:
核心是套利,主要是尋找市場對資產定價的扭曲行為,一般會結合多空手段來實現市場中性。具體來看,套利策略主要有期現套利、跨市場套利、跨品種套利、ETF套利等,這種投資策略需要計算機技術和金融工具緊密結合。
對沖投資策略,對沖基金常用的投資策略多達20多種,其手法可以分為以下五種:
2、長短倉
即同時買入及沽空股票,可以是凈長倉或凈短倉
3、市場中性
即同時買入股價偏低及沽出股價偏高的股票
4、換股套戥
即買入價格偏低的可換股債券,同時沽空正股,反之亦然
5、環球宏觀
全球宏觀策略的經典定義是為了從宏觀經濟趨勢中獲利,對任何資產類別(股票、債券、貨幣、商品等)、任何投資工具(現金、衍生品等),以及世界上任何資本市場,進行做多與做空的杠桿交易。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對沖基金
8. 在基金市場中,比較有前景的對沖基金都有哪些
說到基金大家可能都不陌生,甚至現在這個社會環境下,很多人可能漸漸的已經將基金當作一種常規的投資方式和理財手段,隨著社會結構已經年齡結構的變更,傳統的銀行儲蓄已經是慢慢的走到了資本增值的末端,但是說到對沖基金,可能就有很多人不明所以了,今天我就帶大家了解切盤點一下什麼是對沖基金以及全球比較知名的對沖基金。
3、Millennium Management 千禧管理
千禧管理成立於1989年,管理規模達336億美元。它擁有超過1900名雇員,在美國、歐洲和亞洲均設有辦公室。千禧管理的投資方法十分注重風險。比起高風險高收益,它更偏向於在一定的風險(比如低的夏普率)之下有較高的收益。此外,它也希望交易團隊能在賺錢的日子裡有較小的收益,在虧錢的日子裡有較小的虧損,在這種情況下爭取較多的賺錢日。如果有在有高損失的風險前提下獲得高收益的機會,AQR會讓團隊放棄掉這樣的機會。這種對於風險厭惡的投資理念成為了交易團隊的一道規則。
9. 風險投資基金和對沖基金,以及私募股權基金有什麼相同和區別的地方
風險投資基金
在一些風險投資較為發達的國家,風險投資基金主要有兩種發行方法一種是私募的公司風險投資基金,另一種是向社會投資人公開募集並上市流通的風險投資基金,目的是吸收社會公眾關注和支持高科技產業的風險投資,既滿足他們高風險投資的渴望,又給予了高收益的回報。這類基金,相當於產業投資基金,是封閉型的,上市時可以自由轉讓。
風險投資基金又叫創業基金,是當今世界上廣泛流行的一種新型投資機構。它以一定的方式吸收機構和個人的資金,投向於那些不具備上市資格的中小企業和新興企業,尤其是高新技術企業。風險投資基金無需風險企業的資產抵押擔保,手續相對簡單。它的經營方針是在高風險中追求高收益。風險投資基金多以股份的形式參與投資,其目的就是為了幫助所投資的企業盡快成熟,取得上市資格,從而使資本增值。一旦公司股票上市後,風險投資基金就可以通過證券市場轉讓股權而收回資金,繼續投向其它風險企業。目前世界上的風險投資基金大致可分為歐洲型和亞洲型兩類,它們的主要區別在於投資對象的不同。風險投資基金是一種"專家理財、集合投資、風險分散"的現代投資機制。對於風險企業而言,通過風險投資基金融資不僅沒有債務負擔,還可以得到專家的建議,擴大廣告效應,加速上市進程。特別是高新技術產業,風險投資通過專家管理和組合投資,降低了由於投資周期長而帶來的行業風險,使高新技術產業的高風險和高收益得到有效的平衡,從而為產業的發展提供足夠的穩定的資金供給。此外,作為風險投資基金的投資者,也可以從基金較高的規模經濟效益與成功的投資運作中獲取豐厚的投資回報。
對沖基金(Hedge Fund)又稱套利基金或避險基金。對沖(Hedge)一詞,原意指在賭博中為防止損失而採用兩方下注的投機方法,因而把在金融市場既買又賣的投機基金稱為對沖基金。
美國的對沖基金是隨著美國金融業的發展、特別是期貨和期權等交易的出現而發展起來的。目前,美國至少有4200家對沖基金,資本總額超過3000億美元。
1.對沖基金的特點
對沖基金的最大特點是進行貸款投機交易,亦即買空賣空。美國大約有85%的對沖基金進行貸款投機交易,在選准市場或項目後,即以數額並不多的資本作底,到商業銀行、投資銀行或證券交易所進行巨額貸款,然後傾注大量資金進行殲滅戰,或大輸或大贏,其投資戰略絕對保密。20世紀90年代以後,美國對沖基金的冒險系數越來越大,但大多比較成功。
2.對沖基金的分類
以交易手段區分,主要可分為低風險對沖基金、高風險對沖基金和瘋狂對沖基金。
①低風險對沖基金。主要是在美國和國外的股市投資,一般很少以高於本身資本兩倍的借貸款進行投機交易。交易方式以長買短賣為主,也就是說購買可能會上升的股票,借用和出售可能會下跌的股票;待市場出現好轉後,再買回這些股票;
②高風險對沖基金。經常以高於資本25倍的借貸款進行投機交易,而且既在全球股票市場上進行長買短賣,也在全球債券、貨幣和商品期貨等市場上進行大規模的投機交易,比較典型的例子就是由索羅斯經營的量子基金;
③瘋狂對沖基金。以高於本身資本十倍甚至幾十倍的借貸款在國際金融市場上進行炒作。這種對沖基金最典型的例子是美國長期資本管理基金,該公司曾以40多億美元的資產向銀行貸款100多億美元,其買進賣出的各種證券和股票市面價值一度高達1.25萬億美元,結果導致了1998年9月美國對沖基金事件的爆發。
3.對沖基金與共同基金的區別
從廣義上來說,對沖基金也是共同基金的一種,但與一般共同基金相比,對沖基金又有許多獨特之處:
①投資者資格。對沖基金的投資者有嚴格的資格限制,美國證券法規定:以個人名義參加,最近兩年內個人年收入至少在20萬美元以上;如以家庭名義參加,夫婦倆最近兩年的收入至少在30萬美元以上;如以機構名義參加,凈資產至少在100萬美元以上。1996年作出新的規定:參與者由100人擴大到了500人。參與者的條件是個人必須擁有價值500萬美元以上的投資證券。而一般的共同基金無此限制。
②操作。對沖基金的操作不受限制,投資組合和交易受限制很少,主要合夥人和管理者可以自由、靈活運用各種投資技術,包括賣空。衍生工具的交易和杠桿。而一般的共同基金在操作上受限制較多。
③監管。目前對沖基金不受監管。美國1933年證券法、1934年證券交易法和1940年的投資公司法曾規定:不足100個投資者的機構在成立時不需要向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等金融主管部門登記,並可免於管制。因為投資者主要是少數十分老練而富裕的個體,自我保護能力較強。相比之下,對共同基金的監管比較嚴格,這主要因為投資者是普通大眾,許多人缺乏對市場的必要了解,出於避免大眾風險、保護弱小者以及保證社會安全的考慮,實行嚴格監管。
④籌資方式。對沖基金一般通過私募發起,證券法規定它在吸引顧客時不得利用任何傳媒做廣告。投資者主要通過四種方式參與:根據在上流社會獲得的所謂「投資可靠消息」;直接認識某個對沖基金的管理者;通過別的基金轉入;由投資銀行。證券中介公司或投資咨詢公司的特別介紹。而一般的共同基金多是通過公募,公開大做廣告以招待客戶。
⑤能否離岸設立。對沖基金通常設立離岸基金,其好處是可以避開美國法律的投資人數限制和避稅。通常設在稅收避難所如處女島(Virgin Island)、巴哈馬(Bahamas)、百慕大(Bermuda)、鱷魚島(Cayman Island)、都柏林(Dublin)和盧森堡(Luxembourg),這些地方的稅收微乎其微。1996年11月統計的680億美元對沖基金中,有317億美元投資於離岸對沖基金。據統計,如果不把「基金的基金」計算在內,離岸基金管理的資產幾乎是在岸基金的兩倍。而一般的共同基金不能離岸設立。
私募是相對公募來講的。當前我們國家的基金都是通過公開募集的,叫公募基金。如果一家基金不通過公開發行,而是在私下裡對特定對象募集,那就叫私募基金。
基金的募集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通過股權進行的,每個基金持有人都是基金的股東,管理人也是股東之一。另一類是契約型,持有人與管理人是契約關系,不是股權關系。當前的公募基金都是契約型的,但當前中國法律只允許公募基金採取契約方式募集。所以如果要成立私募基金,一定要採取股權方式,這樣才沒有法律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