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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定義操縱股價

發布時間:2020-12-31 23:21:04

㈠ 惡意操控股價的定義是什麼那些莊家機構是怎麼操作股票的又不違法

操縱股價是指,某些股票投資者為了獲得巨額盈利,通過控制其他投資者具有參考意義的股票投資信息,控制未來股票價格走勢的行為。操縱股價不一定是機構,也可能是公司內部管理人員、大股東、隱形股東、個人等,只要集中資金優勢、內部信息優勢、管理優勢等,其他投資不具備的特殊條件,達到使股票價格可持續的改變,為自己獲得不正當的巨額利潤的行為均屬於操縱股價。
操縱手段
1、上市公司,傾力配合
欲話說:蒼蠅不盯沒縫的雞蛋。可以這樣說,如果沒有相關的上市公司緊密配合,沒有上市公司一些高管人員的別有用心,操縱市場者在二級市場上將寸步難行,一事無成。為了一己私利,部分上市公司與操縱市場者配合得天衣無縫,要利潤包裝利潤,要洗盤時製造利空,要出局時炮製題材,就是公司未來的經營能力不容樂觀也不遺餘力地高比例的送股和利用資本公積金轉贈股本,更有甚者部分上市公司還拿出發行新股、配股或從銀行借貸的資金交給莊家們委託理財,而莊家們炒做的股票正是該家上市公司,於是上市公司與操縱市場者便結成了榮辱與共、休戚相關的命運共同體和利益共同體,這就是部分上市公司為莊家鞍前馬後,樂此不疲的根本原因。
2、內幕交易,黑箱操作
所謂的內幕交易就是內幕知情人士利用內幕消息在二級市場上賺取非法利潤的行為。而操縱市場者操縱股價之所以大行其道,很重要的手段就是通過內幕交易和黑箱操作來實現的。我們撇開部分券商炒做自身承銷的新股和配股不說,僅僅以發生控制權,第一大股東移位的重組類公司為例來揭開操縱市場者利用內幕交易,黑箱操作操縱股價,操縱市場的冰山一角。
一般來說,重組類公司的內幕人士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被收購方的高層人士;二是收購方的高層人士;三是財務顧問;四是所謂的二級市場炒做方,即所謂的莊家。
3、多開帳戶,逃避監管
為了隱蔽操作,逃避監管,莊家們通過在多家營業部利用多個個人帳戶分散籌碼,這已成為公開的秘密。例如被中國證監會查處的信達信託公司自1998年4月8日起,集中5億元資金,利用101個個人股東帳戶及2個法人股帳戶,通過其下屬的北京、成都、長沙、鄭州、南京、太原等營業部,大量買入"陝國投A" 股票。持倉量從4月8日的81萬股,占總本的0.5%,到最高時的8月24日的4,389萬股,占總股本的25%。但是,信達信託對上述事實未向陝西省國際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作出書面報告並公告。

㈡ 證監會對操縱股價怎麼界定

一,證監會對操縱股價的界定:
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縱證券市場:
(一版)單獨或者通過合權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四)以其他手段操縱證券市場。
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㈢ 怎麼定義操縱股價

坐莊就是操縱股價,雖然股票的上漲確實需要有人買入才會發生,回但正常情況下在一答個資本市場上總是有大量的投資者進行買入,且這些投資者之間並無關聯,如果這些投資者之間出現了大量關聯情況,就會有操縱股價的嫌疑
2018年初的大盤十二連陽不算操縱,大盤指數是很難操縱的,除了光大烏龍指那種事件之外,正常情況下幾乎無法操縱

㈣ 什麼是操縱股價

就是莊家利用資金優勢多買進籌碼,從而可以在賣出或買進時影響到股票變化,甚至可以讓股價怎麼走就怎麼走,,親

㈤ 怎麼算操控股價

你這屬於集合競價操縱開盤價,然後趁高出貨,算操控股價,但正是因為這樣的異常專情況太多了,交易所屬不可能每個都去查,就只能抓典型。如果操作多了,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
還有集合競價打壓開盤價,逢低吸貨;盤中大單拉抬或打壓股價,頻繁申報,又頻繁撤銷等。

㈥ 莊家是怎麼通過操縱股價賺錢的

你好,莊家操縱的復步驟制一般說來分為三步,第一步是低位收集,先把股價打低,緩慢收集,或是在低位利用反彈收集,或是在低位拉升吸籌。第二步是在吸收一定的籌碼後開始洗盤,利用打壓或是振盪,或是長期盤整來洗去意志不堅定的短線客。第三步是脫離莊家成本區域,利用部分籌碼進行快速拉升進行出貨。
莊家和散戶是天然對立的兩個群體,莊家要盈利就必須設置種種陷阱,誘使散戶朝著自己想要的方向做出決定。而散戶則要時刻提高警惕,認清楚莊家的意圖,並跟隨莊家操作,這樣盈利的可能性才大。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㈦ 什麼是操縱股市怎麼操縱

首先它擁有的股票是不是合法的,是不是幕後擁有。
其次也有規定操縱價格是不行的
經修正後的我國新刑法第18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下,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①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的;②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相互買賣並不持有的證券,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③以自己為交易對象,進行不轉移證券所有權的自買自賣,或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合約,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④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的。"針對單位實施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的行為較為嚴重的情況,刑法該條第二款還專門規定:"單位犯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據刑法這一規定,筆者認為,所謂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是指違反證券、期貨管理法規,為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情節嚴重的行為。

莊家操縱股市,屬嚴重違法違規行為。但多年來,在中國股市中,莊家操縱股市有多種情形:一是在一些年份,在支持國企上市的政策導向下,有關政府部門要求券商、基金公司努力維持股市的高價位,使國企股能夠有一個較高的發行價;二是一些機構(包括證券類、工商企業和上市公司)為了在股市運作中獲得收益,或獨立坐莊或聯手坐莊,操縱若干只股票;三是一些個人為了獲得股市操作的高收益,假借機構名義,運用機構資金,進行坐莊操作,如若得手,大部分收益歸個人,如若失手,損失由機構承擔;四是一些個人通過「提供」機構坐莊信息,既獲取巨額「信息費」收益,又為莊家聯絡了一批跟庄者。

股市雖說也是一種市場行為,股價的高低反映了供求關系,當供大於求時股價就下跌,反之就上升。但是它又有著極強的人為色彩,這是因為股市上存在著不同的客戶,而每個客戶又同時進行買賣兩種行為,所以這個上的供求關系中常常有著很大的虛假因素。為了說清楚這個問題,我們要把股民進行區分:

散戶:資金少,小量買賣股票的普通投資者。

大戶:手中有較大量資金,對股市大量投資,大批買賣股票的投資者。

機構:從事股票交易的法人如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之類。

莊家:指有強大實力,能通過大量買賣某種股票而影響其價格的大戶。

主力:指有極強實力,能通過大量買賣股票而影響整個股市的股價的特大戶。但實際上主力往往是若干莊家的聯合行動,由其合力造成對市場的影響。

我們也可以簡單地把股市上的各種力量理解為兩方,一方是企圖操縱股市波動的莊家或主力,常常由某些機構組成;另一方則是跟風的普通股民。莊家或者主力買賣股票時的方法和我們普通股民完全不同,因為同是搏取差價,而他們手持的是成千萬、上億的資金,如果他們買入某種股票時一次投入的資金太多,就會使股價上升太快,而原來願意以較低價格賣出的人也會要按抬高的價格來賣出,這樣就無法達到他們買入較低價格股票的目的了。所以他們在一開始買入時,總是在買進股票的同時又以更低和價格賣出一些股票,使股價無法上升。等他們已經買進足夠多的股票,或者說手裡握有足夠多的籌碼時,就開始拉抬股價。他們投入資金使股價節節上升,從而吸引更多的人願意來購買這種股票。為了使這種股價上升得更「合理」,一開始時他們就要選擇那些有潛力有題材的股票,這時更要煽風點火,火上加油。直到這種股票和價格上升到某個高度,市場的交投也充分活躍時,他們在賣出自己的股票,我們稱之為「派發」。在這個時候,為了保持股價不下落,同時造成市場活躍的假象,他們在賣出股票的同時又買入部分這種股票,我們稱之為「對倒」。因為買賣雙方都是同一家,所以他們並沒有什麼損失,但是吸引來大量的跟風者。這時我們會看到買賣該種股票的人非常踴躍,但股價卻不升反降。等莊家出貨出的差不多了,就把手中的籌碼一股腦拋出,這時我們就會看到股價一個勁地往下跌,止也止有住。這種情況我們管它叫「跳水」,指由於莊家拋售出而使股價一路下跌。

這就是莊家操縱股價的三部曲:

1、壓低價格,暗中吃進;

2、煽風造勢,哄抬股價;

3、高價拋售,獲取差價。

了解莊家操縱股的手法,是理解整個股市價格波動的關鍵所在。只有認識了這一,我們才不會盲目跟風,隨時在波瀾起伏的股市保持清醒的頭腦。

「炒股」這個詞實在是非常生動貼切地描述了股票買賣是的這種現象。正是在眾多莊家帶領下,將股價「炒」得越來越高,不斷升溫。而我們要想在這個市場越熱,頭腦越要保持冷靜清醒,不被各種假象所迷惑。

㈧ 莊家是如何操縱股價的

盤面手法-對敲

莊家對敲主要是利用成交量製造有利於莊家的股票價位,吸引散戶跟進或賣出。莊家經常在建倉、震倉、拉高、出貨、反彈行情中運用對敲。莊家對敲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第一:建倉棗通過對敲的手法來打壓股票價格,以便在低價位買到更多更便宜的籌
碼。在個股的K線圖上表現為股票處於低位時,股價往往以小陰小陽沿10日線持續
上揚。這說明有莊家在拉高建倉,然後出現成交量放大並且股價連續的陰線下跌,
而股價下跌就是莊家利用大手筆對敲來打壓股價。這期間K線圖的主要特徵是:股票
價格基本是處於低位橫盤(也有拉漲停的),但成交量卻明顯增加,從盤口看股票下
跌時的每筆成交量明顯大於上漲或者橫盤時的每筆成交量。這時的「每筆成交」會
維持在相對較高的水平(因為在低位進行對敲散戶尚未大舉跟進)。另外,在低位時
莊家更多的運用「夾板」的手法,既上下都有大的買賣單,中間相差幾分錢,同時
不斷有小買單吃貨,其目的就是讓股民覺得該股拋壓沉重上漲乏力,而拋出手中股
票。

第二:拉升棗利用對敲的手法來大幅度拉抬股價。莊家利用較大的手筆大量對敲,
製造該股票被市場看好的假象,提升股民的期望值,減少日後該股票在高位盤整時
的拋盤壓力(散戶跟他搶著出貨)。這個時期散戶投資者往往有買不到的感覺,需要
高報許多價位才能成交,從盤口看小手筆的買單往往不容易成交,而每筆成交量明
顯有節奏放大。強勢股的買賣盤均有3位數以上,股價上漲很輕快,不會有向下掉的
感覺,下邊的買盤跟進很快,這時的「每筆成交」會有所減少(因為對敲拉抬股價,
不可能象吸籌時再投入更多資金,加上散戶跟風者眾多,所以雖出現「價量齊
升」,但「每筆成交」會有所減少)。

第三:震倉洗盤棗因為跟風盤獲利比較豐厚,莊家一般會採用大幅度對敲震倉的手
法使一些不夠堅定的投資者出局。從盤口看在盤中震盪時,高點和低點的成交量明
顯放大,這是莊家為了控制股價漲跌幅度而用相當大的對敲手筆控制股票價格造成
的。

第四:對敲拉高棗當經過高位的對敲震倉之後,股評家也都長線看好,股價再次以
巨量上攻。這時莊家開始出貨,從盤口看往往是盤面上出現的賣二、賣三上成交的
較大手筆,而我們並沒有看到賣二、賣三上有非常大的賣單,而成交之後,原來買
一或者是買二甚至是買三上的買單已經不見了,或者減小了,這往往是莊家運用比
較微妙的時間差報單的方法對一些經驗不足的投資者布下的陷阱,散戶吃進的往往
是莊家事先掛好的賣單,而接莊家賣出的往往是跟風的散戶。

第五:反彈對敲棗莊稼出貨之後,股票價格下跌,許多跟風買進的中小散戶已經套
牢,成交量明顯萎縮,莊家會找機會用較大的手筆連續對敲拉抬股價(這時莊家不會
向以前那樣賣力了),較大的買賣盤總是突然出現又突然消失,因為莊家此時對敲拉
抬的目的只是適當的拉高股價,以便能夠把手中最後的籌碼也賣個好價錢.(如果前
期出貨已經收回本金.那另當別論.5.19行情的600637在600602的掩護下,在平台收
回建倉和拉抬資金後,大幅跳水出貨。)。

注:「每筆成交」即每日成交量除以成交筆數

㈨ 操縱股票怎麼樣才算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09年2月修正版第一百八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約,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9)怎麼定義操縱股價擴展閱讀:

形式

虛買虛賣。

又稱洗售、虛售。它是指以影響證券市場行情為目的,人為製造市場虛假繁榮,從事所有權非真實轉移的交易行為。

洗售的手法有多種:一種是交易雙方同時委託同一經紀商,於證券交易所相互申報買進賣出,並作相互應買應賣,其間並無證券或款項交割行為。

另一種是投機者分別下達預先配好的委託給兩位經紀商,經由一經紀商買進,另一經紀商賣出,所有權未發生實質性轉移。

第三種手法是洗售者賣出一定數額的股票,由預先安排的同夥配合買進,繼而退還證券,取回價款。

這種方式就是投資者常說的莊家的對倒行為,其目的是虛增交易量。

莊家以高於或低於證券市場的價格進行某種證券的自買自賣,帶動證券交易價格及交易數量的超常變化,造成該證券交易活躍的假象;

使其他投資者做出錯誤判斷參與該證券的買賣,莊家趁機高價拋售,低價吸籌。

相對委託。

又稱通謀買賣,表現為交易者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或者相互買賣並不持有的某種證券。

當約定一方在約定的時間以約定的價格買入或者賣出某種證券時,另一約定人同時賣出或者買入同一證券,從而抬高或者壓低該證券的價格。

市場操縱者通過通謀買賣行為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誘使其他投資者參與該證券的買賣,達到高位出貨低價吸籌的目的。

與洗售相比,相對委託雙方當事人的價款和證券的所有權確實換手,因而此種手法比洗售更具技巧和隱蔽性。

連續交易。

這種行為表現為交易者通過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進或者賣出某種證券,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使他人對該證券的走勢做出錯誤判斷而積極參與交易,市場操縱者則高拋低進,牟取暴利。

聯合操縱。

又稱集團操縱,它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組成臨時性組織,聯合運用手段操縱證券市場。該手段要求行為人與證券發行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甚至是董事會中的重要成員連手才能完成。

聯合操縱有三種主要形式:

1、交易聯合操縱,即操縱集團秘密購進並積累證券,然後突然大量出手,使價格猛跌,操縱集團再補進至市場流通數量有限時,又突然公開大量購進,使價格猛漲,最後逐步拋出,謀取暴利。

2、扎空,即操縱集團將某種證券集中吸納,誘使其他投資者融券賣空,而向賣空者融券者和向賣空者吸納著均為操縱集團,最後致使做空者無法補回,操縱集團借機控制價格,迫使賣空者扎空結賬。

通常,當股票價格上漲至某個價位時,股票投機者認為該股價上漲超過其價值時反而會引起股價下跌。

於是投機者融券賣空,融券者就是證券市場的操縱集團。證券價格上漲後,賣空者繼續賣空,操縱者則試圖將證券市場上所有賣出的股票全部吸收;

並將所吸購的股票再融券賣給賣空者繼續賣空,最後形成融券股數超過流通在外股數的情形。

當此種情形繼續道賣空者開始警覺或者感到絕望並試圖補回賣空股票時,操縱者也同時要求收回借出股票。此時賣空者已經沒有其他證券來源,只好與操縱者扎空了結,價格隨操縱者隨意決定。

3、期權聯合操縱,即操縱集團設法獲得某一信譽好而數量有限的股票期權,然後利用下單購買等多種手段,造成該股票價格上揚,操縱集團行使期權高價拋售,至股票價下跌時再補進。

散布謠言、提供不實資料。

它是指行為人藉助於散布謠言或不實資料,故意使公眾投資者對證券價格走勢產生錯誤判斷,自己趁機獲取利益或避免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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