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浦東新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的直屬單位
上海市浦東新區規劃設計研究院
上海市浦東新區規劃管理中心
上海市浦東新區地名(測繪)管理辦公室
上海市浦東新區規劃和土地執法監察大隊
上海市浦東新區土地儲備(土地整理)中心
上海市浦東新區土地事務管理中心
上海市浦東新區規劃和土地信息中心
上海市浦東新區建設用地事務中心
浦東新區土地交易事務中心
上海市浦東新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第一管理所
上海市浦東新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第二管理
上海市浦東新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第三管理所
上海市浦東新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第四管理所
上海市浦東新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第五管理所
上海市浦東新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第六管理所
2. 土地整理需要做哪些工作
1、根據土地整理的概念,土地整理是指通過採取各種措施,對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提高耕地質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改善農業生態條件和生態環境的行為。
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區域內,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土地整理專項規劃,對田、水、路、 林、村等實行綜合整治,調整土地關系,改善土地利用結構和生產生活條件,增加可利用土 地面積和有效耕地面積,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的活動。
土地整理一般可分為兩大類,即農地整理與市地整理。根據我國國情,現階段土地整理的重點在農村地區。土地整理的主要內容包括:(1)調整農地結構,歸並零散地塊;(2)平整土地,改良土壤;(3)道路、林網、溝渠等綜合建設;(4)歸並農村居民點、鄉鎮工業用地等;(5)復墾廢棄土地;(6)劃定地界,確定權屬;(7)改善環境,維護生態平衡。
2、程序
根據新《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結合各地實踐,土地整理程序一般如下:
(1)確定土地整理區域,提出工作方案。縣、鄉(鎮)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對土地利用的要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土地利用分區和有關專項規劃,選定實施土地整理區域,制定實施土地整理工作方案。土地整理區域一般集中連片,規模視當地具體情況而定。
(2)組織進行土地整理規劃設計。具體分析土地整理潛力、綜合效益,提出具體的規劃設計方案和權屬調整的意見等,廣泛徵求有關方面意見後,完善有關規劃及各類備件。
(3)依法報上級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門審核、批准。上級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規、政策、技術標准等,結合當地情況,審核、批准土地整理規劃設計與工作方案並進行備案。土地整理規劃設計及工作方案批准後,向社會公布。
(4)組織土地整理實施。按照批準的土地整理規劃設計和工作方案,縣、鄉(鎮)人民政府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土地整理建設。
(5)確認權屬。按照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對調整後的土地,辦理確定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等手續。
(6)檢查驗收。按土地整理規劃設計的要求,依法由批准土地整理的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門組織進行檢查驗收並確定土地利用調整情況,包括耕地面積調整情況。有關資料、圖件等整理歸檔。
在開展土地整理過程中,土地管理部門應積極履行職責,做好有關業務服務等工作。
3、注意問題
http://www.live.lrn.cn/zjft/tudizhengli/zbzy/200806/t20080626_246721.htm
http://house.people.com.cn/xinwen/article_03_12_19_3020.html
4、各地各類型到土地整理價格不同。
3. 土地整理備案需要那些資料
(1)確定土地整理區域,提出工作方案。縣、鄉(鎮)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對土地利用的要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土地利用分區和有關專項規劃,選定實施土地整理區域,制定實施土地整理工作方案。土地整理區域一般集中連片,規模視當地具體情況而定。
(2)組織進行土地整理規劃設計。具體分析土地整理潛力、綜合效益,提出具體的規劃設計方案和權屬調整的意見等,廣泛徵求有關方面意見後,完善有關規劃及各類備件。
(3)依法報上級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門審核、批准。上級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規、政策、技術標准等,結合當地情況,審核、批准土地整理規劃設計與工作方案並進行備案。土地整理規劃設計及工作方案批准後,向社會公布。
(4)組織土地整理實施。按照批準的土地整理規劃設計和工作方案,縣、鄉(鎮)人民政府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土地整理建設。
(5)確認權屬。按照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對調整後的土地,辦理確定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等手續。
(6)檢查驗收。按土地整理規劃設計的要求,依法由批准土地整理的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門組織進行檢查驗收並確定土地利用調整情況,包括耕地面積調整情況。有關資料、圖件等整理歸檔。
在開展土地整理過程中,土地管理部門應積極履行職責,做好有關業務服務等工作
4. 請問土地整理和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的內容有哪些不同
1、根據土地整理的概念,土地整理是指通過採取各種措施,對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提高耕地質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改善農業生態條件和生態環境的行為。 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區域內,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土地整理專項規劃,對田、水、路、 林、村等實行綜合整治,調整土地關系,改善土地利用結構和生產生活條件,增加可利用土 地面積和有效耕地面積,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的活動。 土地整理一般可分為兩大類,即農地整理與市地整理。根據我國國情,現階段土地整理的重點在農村地區。土地整理的主要內容包括:(1)調整農地結構,歸並零散地塊;(2)平整土地,改良土壤;(3)道路、林網、溝渠等綜合建設;(4)歸並農村居民點、鄉鎮工業用地等;(5)復墾廢棄土地;(6)劃定地界,確定權屬;(7)改善環境,維護生態平衡。2、程序根據新《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結合各地實踐,土地整理程序一般如下: (1)確定土地整理區域,提出工作方案。縣、鄉(鎮)人民**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對土地利用的要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土地利用分區和有關專項規劃,選定實施土地整理區域,制定實施土地整理工作方案。土地整理區域一般集中連片,規模視當地具體情況而定。 (2)組織進行土地整理規劃設計。具體分析土地整理潛力、綜合效益,提出具體的規劃設計方案和權屬調整的意見等,廣泛徵求有關方面意見後,完善有關規劃及各類備件。 (3)依法報上級人民**或土地管理部門審核、批准。上級人民**或土地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規、政策、技術標准等,結合當地情況,審核、批准土地整理規劃設計與工作方案並進行備案。土地整理規劃設計及工作方案批准後,向社會公布。 (4)組織土地整理實施。按照批準的土地整理規劃設計和工作方案,縣、鄉(鎮)人民**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土地整理建設。 (5)確認權屬。按照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對調整後的土地,辦理確定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等手續。 (6)檢查驗收。按土地整理規劃設計的要求,依法由批准土地整理的人民**或土地管理部門組織進行檢查驗收並確定土地利用調整情況,包括耕地面積調整情況。有關資料、圖件等整理歸檔。
5. 求助!請問土地一級開發和土地整理有何區別
土地整理就是針對的農用耕地,現在有種土地綜合整理的提法,是結合土地整理和城市建設用地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的「拆院並院」,這才是針對耕地和農用建設用地的。
6. 建設用地土地平整手續辦理程序
土地開發整理建設用地三通一平的規定如下:三通指的是水通、電通和路通。即業主要提供施工用水、用電和進出場地的道路。一平指的是紅線范圍內的土地平整。操作模式一般是業主到供水公司、電力公司辦理開戶,並施工一條進出場地的簡易道路,達到三通一平和條件後,與乙方(開發方)進行三通一平驗收,並報國土局建工科備案,以申請施工許可證。
7. 什麼是土地整理土地整理包括哪些內容
「土地整理」是指通過採取各種措施,對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提高耕地質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改善農業生態條件和生態環境的行為。
「土地整理」包括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求,結合土地利用現狀,採取行政、經濟、工程、技術、法律等手段,通過對土地利用結構進行調整,對土地資源進行重新分配,以達到協調人地關系,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改善和保護生態環境,促進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