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築工程保險的費率
工程保險的制度安排及優化:五大原則要注意!-工保網
如南京地鐵一號線採用公開招標的方式選擇保險公司投保全線建安工程一切險附加第三者責任險時,招標文件中規定,除投保主險種外,選擇投保附加條款46條。同時要求物質損失項下三類風險每次事故絕對免賠額分別為20萬元、10萬元和2萬元,賠償限額為投保額。第三者責任財產損失免賠額1萬元、人身傷害無免賠額、每次賠償事故限額3千萬元,無累計賠償限額。在上述條件下,招標獲取的綜合保險費率為0.305%.而根據當時了解到的國際市場的行情(「911」以前),國外著名再保險公司的報價一般在6‰左右,而免賠額為人民幣5萬元至人民幣8萬元左右。
2、對保險安排的結構性優化
近幾年來,世界范圍內軌道交通行業的出險率上升較快,這其中包括韓國地鐵火災事故、英國地鐵事故、上海四號線塌方事故,新加坡地鐵塌方事故等等,事故率的上升導致出現了再保險費率攀升的不利局面。按照我國加入W TO時所做的承諾,今年我國保險業務的法定分保比例要降為50%,即由中國再保險公司辦理法定再保險的額度只有5%.法定再保險比例的下降,給了投保人更多的選擇和安排的空間,但在再保險費率攀升的情況下,卻可能增加投保人的費用支出。
再保險費率的持續變化也導致了國際承保人,近幾年完全停止了合約合同對國內保險公司的再保支持,國內保險公司不得不將類似項目逐單進行分保。為了順利地將再保部分分出去,作為直接承保人的保險公司往往要考慮再保險公司的意見。更重要的是,由於國內承保力量有限,再保險往往要依靠國際再保險公司。目前,瑞士再和慕尼黑再是軌道交通保險業務上最為權威的兩家公司,它們屬於這一領域的標准制定者,其他再保險公司一般參照它們的標准來制定費率和分入條件,因此,國際市場上的承保條件較為一致。由於在比例再保險的安排模式中,再保險的份額一般較大,所以國內保險公司在確定承保條件時必須與國際再保公司進行協商,在取得國際再保公司的支持後方能確定自己的承保費率。為此,有必要對傳統的保險安排進行優化,即將以往單一的合約在確定承保條件時必須與國際再保公司進行協商,在取得國際再保公司的支持後方能確定自己的承保費率。為此,有必要對傳統的保險安排進行優化,即將以往單一的合約加臨分的比例分保轉向分層溢額的分保模式。依靠招投標的手段引導保險公司通過保險安排模式的改變,在保證項目安全的基礎上,降低工程的保險成本。
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盡量將免賠額以工程合同方式轉嫁。我們通常所說的免賠額,其實是項目自留的底層風險。免賠額往往涉及到究竟是業主負責還是承包商負責的問題。通過工程合同的安排,業主完全可以將保單的免賠額以工程合同的方式轉嫁給承包商負責,即在土建施工合同、設備安裝合同中直接將出險時需承擔的絕對免賠額界定由承包商承擔。這樣做主要有兩點好處:一是簡化業主相關工作流程;二是通過免賠額的轉嫁,促使承包商做好安全施工和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和減少工程事故的發生率。
(2)利用歷史數據及模型構建合理的基層限額。中間層為項目最可能遭受的損失范圍。可按國內的承保能力設定給直接承保人一個基層限額,譬如說RMB1呢。國內的保險公司通過共保負責承擔損失金額首先的RMB10億。超過PMB10億的賠償部分由再保公司承擔。由於絕大部分的損失金額都在基層限額范圍內,再保險公司只承擔特大意外事故超過基層限額的部分,因此,風險明顯降低,再保保費也會相應降低。但因為通常項目發生的損失多為中小型損失,賠款都在基層限額內,國內保險公司承擔的風險較大。
(3)利用不同保險公司的風險偏好,通過對高層的限額層的細分和配比,採用靈活的超賠安排,吸引更多的國際承保力量加入競爭,從總體上減低再保保費。
(4)通過嚴謹的管理製作出合格的核保資料報告。盡量以當地類似項目歷史風險數據為依據,以科學嚴謹的態度把項目的風險分析、風險管理的情況清楚地告訴保險公司,特別是再保險公司,樹立他們對項目的信心,減少他們的疑慮,從而最終獲得優惠的條件和費率。
(5)為有效降低總保費支出,可盡量使用國內的核保力量,由於國際市場目前的費率相對比較高,要控制保費就必須在安全的大前題下,盡量使用國內的核保力量。通過共保的形式,考核所有不同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安排比例適當的共保或再保險,讓風險在國內市場中盡量消化。對項目需要再保的部分,因國內保險公司在中間層將承擔項目的最大風險,可以考慮在此部分按國內保險公司能夠接受的再保份額劃分出一塊給中標公司,在利潤上給予彌補。通過分層模式的安排,再保的風險已極大降低,所以可以考慮在這一層讓國內保險公司通過變換角色,以再保人的身份承擔一定份額。其能力以外的可按再保險市場的喜好設計細分多層,越高的限額層的保費會越低。目前像通用再保險公司、安裕再保險公司等國際再保公司現在對地鐵或隧道項目只願意接受超賠再保,特別是高限額層的再保。
將工程保險引入大型工程項目管理,是用市場化的經濟方式來管理和解決工程合理使用壽命內有可能發生的風險,其重要性和必要性顯而易見。隨著我國現代化進程的不斷推進,保險市場主體的風險管理意識及工程保險經驗的不斷積累,大中型工程項目所實行的風險管理已從過去不計成本轉向尋求風險收益間最佳平衡點。工程保險的制度安排也日趨完善,而面對保險市場的各種不確定因素尤其是不利因素,還需不斷深入優化工程保險的制度安排,在這一領域做進一步的深入研究。
⑵ 施工單位管理費中的保險費包括工程一切險、工人的工傷保險 、工人及管理人員的社保、工人團體意外險嗎
施工單位管理費中的保險費只包括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不包含工人團體意外險和工程意外險的。
施工企業管理費是施工企業為組織和管理施工生產所發生的各項經營管理費用。包括工作人員工資、生產工人輔助工資、應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及工會經費、辦公費、差旅費、固定資產使用費、工具用具使用費、勞動保護費、檢驗試驗費、職工教育經費、利息支出、房產稅和車船使用稅,以及定額測定、預算編制、定位復測、工程點交、場地清理、現場照明等其他費用。
(2)上海施工管理人員社保費率456擴展閱讀:
《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第一條 《費用組成》調整的主要內容:
(一)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按費用構成要素組成劃分為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利潤、規費和稅金。
(二)為指導工程造價專業人員計算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將建築安裝工程費用按工程造價形成順序劃分為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規費和稅金。
(三)按照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合理調整了人工費構成及內容。
(四)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9部委發布的《標准施工招標文件》的有關規定,將工程設備費列入材料費;原材料費中的檢驗試驗費列入企業管理費。
(五)將儀器儀表使用費列入施工機具使用費;大型機械進出場及安拆費列入措施項目費。
(六)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將原企業管理費中勞動保險費中的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列入規費中的養老保險費;在企業管理費中的財務費和其他中增加擔保費用、投標費、保險費。
(七)按照《社會保險法》、《建築法》的規定,取消原規費中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費,增加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
(八)按照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在稅金中增加地方教育附加。
⑶ 上海社保個人交多少
主要看比例,並沒有明確數字
繳費基數:
五險(原城保):基數=上年平均工資*60%,最高300%
三險(綜保過渡):基數=上年平均工資*40%
五險:48%,企業交37%,個人交11%
三險:37.5%,企業交28.5%,個人交9%
《上海市2010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及增長率的通知》,通知顯示,2010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46757元,月平均工資為3896元,比上年增長9.3%。
據了解,今後凡按2010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計算的事項,均按該通知標准執行。
上海市2011年4月1日起上海社保基數也按此調整:
社保參數
上海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896元
社保繳納基數下限:3896*60%=2338元
社保繳納基數上限:3896*300%=11688元
綜合保險:3896*60%*12.5%=293元(政府固定基數)292.2
上海大城鎮保險繳納比例:
公司承擔:37%(養老保險22%;醫療保險12%;失業保險2%;生育保險0.5%;工傷保險0.5%)
個人承擔:11%(養老保險8%;醫療保險2%;失業保險1%;生育保險0%;工傷保險0%)
大城鎮保險:2338*48%=1122.3元
3
上海小城鎮保險繳納比例:
公司承擔:25%(養老保險17%;醫療保險5%;失業保險2%;生育保險0.5%;工傷保險0.5%)
個人承擔:0
小城鎮保險:2338*25%*12.5%=585元(政府固定基數)
企業參保以個人工資(不包括獎金等)為基數
養老:企業20%,個人8%
醫療:企業10%,個人2%
失業:企業2%, 個人1%
工傷和生育由企業負擔,個人不出
⑷ 上海市工程保險費取費標准
關於貫徹執行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
《關於調整社會保險費取費和繳交核付辦法的通知》的通知
滬建市管[2015]54號
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本市建築業外來從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工作,維護外來從業人員合法權益,根據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關於調整社會保險費取費和繳交核付辦法的通知》(滬建管[2014]1065號)的要求,現對本市建設工程施工發承包中社會保險費取費調整如下:
一、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進行招標的施工項目,招標人在工程量清單招標文件規費項目中列支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包括管理人員和生產工人的社會保險費,管理人員和生產工人社會保險費取費費率固定統一。投標人在投標時分別填報管理人員和生產工人的社會保險費金額,兩項合計後列入評標總價參與評標。
二、工程量清單招標文件規費項目中的社會保險費應以分部分項工程、單項措施(可計量措施項目)和專業暫估價的人工費之和為基數,乘以相應社會保險費費率(市政養護、綠地養護仍以人工費為基數)。其中,專業暫估價中的人工費按專業暫估價的20%計算;社會保險費費率中管理人員部分為5.55%,其餘為生產工人部分。
三、水利工程相關費率由市水務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另行發布。
四、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關於對本市建設工程施工招投標中社會保障費報價及評審方法的監管工作規則》(滬建市管[2012]82號)、《關於進一步完善本市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社會保障費評審規則的通知》(滬建市管[2014]2號)廢止。凡發布之日前已發出招標文件或已簽訂施工合同的工程建設項目,仍按原招標文件或施工合同執行。
附件:上海市建設工程造價中的社會保險費費率表
上海市建築建材業市場管理總站
2015年5月11日
附件:
上海市建設工程造價中的社會保險費費率表
工程類別
計算基礎
計算費率
備注
管理人員
生產工人
合計
建築和裝飾工程
分部分項工程、單項措施和專業暫估價的人工費之和
5.55%
23.86%
29.41%
安裝工程
23.59%
29.14%
市政工程
土建
26.61%
32.16%
安裝
23.59%
29.14%
軌道交通工程
土建
26.61%
32.16%
安裝
23.59%
29.14%
公用管線工程
25.48%
31.03%
園林工程
園林綠化
26.26%
31.81%
園林建築
23.86%
29.41%
民防工程
23.86%
29.41%
房屋修繕工程
27.11%
32.66%
市政養護
土建
人工費
32.05%
37.60%
含城市道路、城市快速路、越江隧道、黃浦江大橋
機電設備
33.55%
39.10%
綠地養護
28.39%
33.94%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⑸ 2019年上海市社保費率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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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海市平均工資為6504元。
2017年4月-2018年3月上海社保繳費基數下限為:6504*60%=3902元;
2017年4月-2018年3月上海社保繳費基數上限為:6504*300%=19512元。
⑹ 建築工程社會保險費的繳費費率是單位和個人總和嗎
1、新 建項目(項目開工前一次性繳納 ):應繳工傷保險費=工程合同總 造價(稅前)×0.08%。建設項目變更工程造價的,施工承包單位應在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由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重新計算應繳納的工傷保險費。
2、追加工程造價的,施工承包單位應當補繳工傷保險費差額;減少工程造價的,由社保經辦機構退回工傷保險費差額。
3、在建項目(適用於在建項目但尚未竣工的項目):應繳工傷保險費=工程總造價×0.08%×〔(項目施工期總天數-已施工的工期天數)÷項目施工期總天數〕
⑺ 2019年上海社保費率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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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度上海職工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公布
市人社局今天發布2018年度上海市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標准:自2018年4月1日起,本市2018年度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調整為21396元和4279元。機關、企事業、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等各類人群的社保繳費比例標准見下圖↓
2、調整失業保險金標准
從4月1日起,本市2018年失業保險金最高標准從1660元調整到1770元,增加110元。
具體調整為:
第1-12個月失業保險金標准增加110元/月,調整為1770元/月。
第13-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標准為第1-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的80%。
延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為第13-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的80%。
3、調整有關就業補助標准
隨著4月1日起最低工資的提高,本市青年見習學員生活費補貼和帶教費補貼、協保人員就業補貼、大齡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就業崗位補貼、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崗位補貼將作相應調整。
青年見習學員生活費補貼從1840元/月提高到1936元/月
青年見習帶教費補貼從690元/月提高到726元/月
協保人員就業補貼、大齡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就業崗位補貼、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崗位補貼從1150元/月提高到1210元/月
4、提高醫保封頂線,增加個人賬戶計入標准
今年4月1日本市醫保進入2018醫保年度(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從4月1日起,本市將2018醫保年度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從46萬元提高到51萬元,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部分,仍由地方附加醫療保險基金支付80%。
為提高參保人員的保障水平,本市將適當提高個人賬戶計入標准。參保人員個人醫療賬戶中,個人繳費部分按實際繳費金額計入,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個人醫療賬戶部分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在職職工中:
34歲以下的醫保個人賬戶計入標准由175元提高到210元;
35-44歲的醫保個人賬戶計入標准由350元提高到420元;
45歲至退休的醫保個人賬戶計入標准由525元提高到630元。
在退休人員中:
74歲以下的醫保個人賬戶計入標准由1400元提高到1680元;
75歲以上的醫保個人賬戶計入標准由1575元提高到1890元。
同時,2018醫保年度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門急診自負段標准、統籌基金起付標准均不作調整,仍然按照2017醫保年度標准執行。
此外,為減輕參保人員費用負擔,今年4月1日起,本市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配的胰島素注射筆用針頭納入醫保支付。
5、調整工傷保險相關待遇標准
按照國家人社部《關於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和確定機制的指導意見》要求,為保障工傷人員和因工死亡人員供養親屬的基本生活,本市對工傷保險相關待遇標准進行調整。
一是工傷致殘一級至四級人員享受的傷殘津貼,在目前享受待遇標準的基礎上進行調整:致殘一級的,增加576元/月;致殘二級的,增加506元/月;致殘三級的,增加472元/月;致殘四級的,增加439元/月。
調整後的傷殘津貼最低標准為:致殘一級6426元/月、致殘二級6036元/月、致殘三級5672元/月、致殘四級5319元/月。
二是生活不能自理工傷人員的生活護理費,在目前享受待遇標準的基礎上進行調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增加316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253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90元/月。
調整後的生活護理費標准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3566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2853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2140元/月。
三是因工死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標准,在目前享受待遇標準的基礎上,增加94元/月。
上述工傷保險相關待遇標准調整,從2018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此外,結合近年來本市定點醫院住院伙食費隨著居民消費價格變化不斷上漲的實際,本市工傷人員住院伙食補助費標准也同時進行調整,從20元/天調整為30元/天,並從2018年4月1日開始實施。
⑻ 建築施工單位人員社保月交多少
(一)不管哪個單位給勞動者交社會保險,以上年月職工月均工資為基數,
單位交養老保險約25%,個人為8%
(二)醫療保險,單位交8%,個人2%
(三)失業保險單位2%,個人1%
(四)工傷保險,單位交約0、5%,個人不交費。
(五)生育險單位交0、9%,個人不交費。
(六)建築施工單位人員,以上年月均工資為基數,個人交社會保險每月約為:11%
(七)資料參考: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策法規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