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集團股份 > 金牌股東孫總

金牌股東孫總

發布時間:2021-01-08 12:23:41

① 我們七位老同學一起合夥開了一家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成立後,股東孫某從自己向公司實繳的出資額中偷偷轉移

問:我們七位老同學一起合夥開了一家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成立後,股東孫某從自己向公司實繳的出資額中偷偷轉移了一部分,用作他用。當其他股東發現時,孫某稱:「公司剛剛起步,用不了這么多的資金。股東們的出資都放在公司里,已經成為了閑置資金。閑置資金如果派不上用場,反而是公司的虧損。我現在借走一部分資金,也是為了繼續投資。」可是私自挪用公司財產肯定是不合理的。請問在法律上,有關於上述情況的具體規定嗎?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東對公司的投資,既可以採取貨幣出資方式,也可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的方式。每種出資方式應遵守相應的規定。
(1)貨幣出資方式
貨幣出資方式是指股東直接用資金向公司投資的方式。股東直接用金錢向公司投資,其認繳的股本金額應在辦理公司登記前將現金出資一次足額存入准備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開設的臨時帳戶。
(2)實物作價出資方式
實物作價出資方式是指股東對公司的投資是以實物形態進行的,並且實物構成公司資產的主體。實物必須是公司生產經營所必需的建築物、設備、原材料或者其他物資,非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所需要的物資,不得作為實物入股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以實物出資的,應當到有關部門辦理轉移財產的法定手續。對於實物出資,必須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對於國家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以國有資產為實物出資的,實物作價結果應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核資、確認。股東以實物作價出資,應在辦理公司登記辦理實物出資的轉移手續,並由有關驗資機構驗證。
(3)工業產權出資方式
工業產權(包括非專利技術)是一種無形的知識資產,它與有形資產不同,它是一種使用權。用工業產權出資,大體上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專利權和商標權,一類是專有技術,指的是製造工藝、材料配方及經營管理秘訣。股東以工業產權(包括非專利技術)作為出資向公司入股,股東必須是該工業產權(包括非專利技術)的合法擁有者,並經過法律程序的確認。股東以工業產權(包括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必須對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進行評估作價,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並應在公司辦理登記注冊之前辦妥其轉讓手續。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以工業產權(包括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20%。
(4)土地使用權出資方式
股東以土地出資入股,只能是以土地使用權出資入股。根據《股份制試點企業土地資產管理暫行規定》的規定,使用集體企業土地的股份制企業,必須持負責審批組建股份制企業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按國家建設徵用土地的規定由國家徵用,依法出讓給股份制企業,或由國家作資入股。土地使用權價格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組織評估,並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核後,作為核定的土地資產金額。股東以土地使用權出資,必須持有土地管理部新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在公司成立後,股東將國有土地使用證交給公司,由公司向當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變更土地登記。

② 孫儷即將與鄭小龍第四次合作,金牌導演鄭曉龍為何偏愛孫儷

因為孫儷的演技好,並且認真鑽研劇本。

鄭曉龍導演你可能沒聽說過,但是鄭曉龍導演的戲你肯定看過。《甄嬛傳》、《羋月傳》都是他的經典之作,也是他最厲害的作品。這兩部作品的女主角都是孫儷,這也是很讓人驚訝的地方。為什麼鄭曉龍導演就是喜歡孫儷呢?為什麼鄭曉龍導演並不想找其他的演員合作呢?

鄭曉龍拍古裝宮斗戲是一把好手,他拍的很多都成功了。其實,很多演員都希望可以有一場合作。但是,鄭曉龍導演的決定還是孫儷。這也許就是孫儷的厲害之處啊,把每個人物都演火了。這也是導演希望看到的場景啊,所以孫儷還是鄭曉龍的第一選擇。

③ 公司法人何XX,股東二個人:孫X 80%股權,張X 20%股權。 現...

您好,股權轉讓,無需經得法定代表人的簽字同意。

④ 2008金牌背後的故事急急急!!!

能夠獲得奧運金牌,本應是件讓人羨慕和高興的事情,然而,近日,一位奧運冠軍的特殊身世卻讓許多人心酸落淚,她就是在10日奪得女子10米氣手槍冠軍的郭文珺。為了尋找10年來沒有音訊的父親,曾一度中斷訓練的她最終走上了奧運會的賽場,用自己奪來的金牌發出了一份特殊而感人的「尋父啟事」。
在奧運賽場,當中國國旗緩緩升起的時候,我們很多人都會感動,為國旗升起感到,為奧運冠軍感動。但是,細細看看奧運冠軍,不少奧運奧軍背後的故事更容易讓人們感動。

女子10米氣手槍的新科冠軍郭文珺,其背後的故事就感動無數中國人。在郭文珺很小的時候,父母就離異了,郭文珺跟爸爸郭京生一起生活。1999年,郭文珺的爸爸離她而去。據報道,郭文珺一直深信爸爸會回來找她,因此常去爸爸租的房子看。當聽房東說見過一個有點像郭京生的男人在門外徘徊時,郭文珺就天天去守候。但是,直到今天,郭文珺還是沒看到她的爸爸。在幾次尋找父親未果後,郭文珺決心拿到奧運金牌,作為找回父親的尋人啟事。郭文珺此舉也獲得了上萬網友的支持,一場幫助郭文珺尋父行動正在展開。

男子舉重56公斤級冠軍龍清泉背後的故事同樣感人。據報道,在舉重基地訓練學習期間,龍清泉的生活費是最低標準的180元,另加每天只有1元的零用錢。他知道父母掙錢不容易,沒有開口要多餘的錢,而是主動打掃訓練場館,把觀眾扔下的飲用水瓶收集起來當廢品賣;有時,龍清泉把撿廢舊范圍擴大到校外,得到了一點收入補貼開支缺口……

同樣,北京奧運會中國隊首金獲得者陳燮霞、女子雙人3米跳板冠軍吳敏霞等等奧運冠軍背後的故事都很感人。如陳燮霞在剛開始訓練時,想買一雙運動鞋都難以如願;為了讓陳燮霞繼續訓練,貧困的家庭舉債萬元。如吳敏霞,成名前,一家人只是擠在一個14平方米的小房子內……

當一名運動員獲得冠軍的時候,我們看到的基本都是鮮花和掌聲,這些冠軍背後的故事,並沒有被多少人所關注。多關注一些奧運冠軍背後的故事,也許我們能夠獲得更多的感動,獲得更多的體驗。

⑤ 股東身份存疑存在以下哪些情形

股東身份認定若干問題分析
收藏本文章關鍵詞: 股東身份/股東權/認定/章程 內容提要: 公司股東身份的認定關繫到投資人在以公司為聯結點的法律關系體系運作過程中的權利配置與責任負擔。股東身份產生股東權而不是相反。對於股東身份判斷的標准,必須要有一個一元的、最終的標准。在公司成立的情況下,簽署公司章程意味著投資人對公司承擔了股東的責任,應當成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身份認定的標准。在存在爭議的情況下,股東資格的確認只能由司法的權力加以解決。有必要在公司制度上設計專門的股東身份確認的程序。 眾所周知,公司股東身份(資格)的認定關繫到投資人在以公司為聯結點的法律關系體系運作過程中的權利配置與責任負擔。除了股東身份確認之訴外,各類股東權(如表決權、知情權、利潤分配請求權、派生訴訟權等)的行使、股東會各類決議效力之異議等多類糾紛案件中,股東身份的認定標准都是一個重要的先決問題。新《公司法》的實施,仍未有效解決這些問題。本文擬就公司股東身份與股東權的關系、股東身份的認定標准、股東身份認定的權力歸屬等問題進行探討。

一、股東身份與股東權 有學者認為,股東即股權所有人。凡擁有股權者即為擁有股東資格,凡失去股權者即為失去股東資格。因此,凡可依法證明其股權有效存在者,即為股東。反之,凡可被依法證明其股權為無效或者是喪失者,即不為股東。依照不同的公司形態以及不同的資本表現形式,證明股權有無的方式可為協議、公司章程、出資證明、股份證書、股票、股東名冊以及公司注冊登記等。總之,不管以何等方式來證明,只要證明其為股權所有權之人,即可主張其股東資格之擁有。[1]

在確認股東身份(資格)問題上,簡單地把股權享有作為股東身份的判斷依據可能會存在諸多問題。 首先,在判斷股東身份與股東權享有的邏輯關繫上,應當是由股東身份產生股東權而不是相反。股東權的定義已經說明了這個問題:股東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取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2]否則當我們在討論股權擁有的標准時,就會陷入循環論證的境地。 其次,協議、公司章程、出資證明、股份證書、股票、股東名冊以及公司注冊登記等文件對於股東身份問題的證明指向未必是一致的。他們能夠證明什麼,取決於我們對於股東身份確認標準的選擇。

以出資證明為例,在以出資作為股東身份確認標準的情形下,出資證明無疑可以確認股東身份;但如果股東身份確認是股東名冊登記,股東身份的取得可能是在出資證明取得之前,換言之,出資證明或許可以證明股東身份,但他不能作為股東身份取得的標准。此外,出資證明書的功能主要是證明股東已向公司真實出資,本身並無設權性效力。只要股東持有出資證明書就應當認定其已合法出資,但不能僅以出資證明書即認定持有人具有股東資格。[3]

第三,股權本身是一種權利體系,而不是單一的權利體。在很多情況下,投資人的股權是不完整的,投資人取得完整股權有時是一個動態的甚至是變化的過程。在這些情況下,股東身份的取得並不能反映具體股東權能(利)的取得。

第四,導致審判實踐中把股東權的行使作為股東身份的判斷依據,而股東權行使在外在形式上並不具有排斥效應。如股東享有查閱賬簿的權利,並不排斥其他不具有股東身份者查閱賬簿;在存在名義股東情況下,名義股東違背實質股東意思的表決行為或參與利潤分配的行為也未必就能用來確認其股東身份。

第五,把股權享有作為股東身份(資格)的判斷依據會造成對案件性質或證明方式的判斷失誤。 〔案例〕孫某的兒子在A公司求職,A公司是由股東5人組成的有限公司,該公司股東張某告知孫某:公司准備擴張,如果孫某出資5萬將成為公司的股東,年終分紅,其子工作也一並解決。孫某依約交納了5萬元,A公司發給孫某股東卡,其子也在A公司謀得一個職位,第1年孫某分紅得紅利4300元,但之後兩年不見公司分紅。在此情況下,孫某向法院起訴,要求A公司返還股本並兩年股東紅利。法院認為本案爭議的焦點是股東身份的確立問題,即公司的投資者在何時以及怎樣在法律上確立起股東的身份,股東身份確立的標志是什麼? 就該案而言,應從「股東卡」人手,如果「股東卡」基本上反映了出資證書的記載事項,應認為孫某的股東身份,反之則認定孫某的債權人身份,進行相應的處理。[4]

事實上,該案涉及兩個層次的爭議,一是股東身份問題,二是股東的利潤分配請求權問題。解決了第一個層次的問題並不能必然解決第二個層次的問題,而該案的訴訟請求是利潤分配請求權問題,法院選擇「股東卡」是否反映出資證書的記載事項作為案件判斷的關鍵也是要解決股東的利潤分配請求權問題,而不僅僅是股東身份問題。法院之所以會錯誤地將利潤分配請求權糾紛置換為股東身份糾紛,原因可能就是簡單地將股東身份與股東權等同起來。而在未確定股東身份的前提下,出資證書並不能證明存在股東的出資行為,最多隻是證明了行為人對公司投入了資產。因為出資權是股東的權利(同時也是義務),非股東的出資行為不能產生公司法上取得利潤分配請求權、表決權等效果。非股東的出資行為充其量能夠產生的是債法上的債權債務關系。只有在確認股東身份的前提下,出資證明才可以用來證明股東權體系中利潤分配請求權、剩餘分配請求權、表決權等股東權利的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釋》(草稿)第13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出資人履行出資義務或者股權受讓人受讓股權之後,公司未向其簽發出資證明書或者未將其記載於公司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公司履行簽發記載義務。但公司或者其他股東有證據證明未與出資人達成出資協議,或者未承諾接受股權受讓人為股東,主張公司不應承擔簽發記載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事實上也是對此作出了區分的。

二、股東身份確認的標准 那麼股東身份確認的標准應該是什麼呢?有的學者提出了「股東資格形式特徵與實質特徵分析路徑」,認為公司登記機關對公司股東的登記、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的記載屬於股東資格的形式特徵,簽署公司章程、實際出資、取得出資證明書及實際享有股東權利屬於股東資格的實質特徵。形式特徵的功能主要是對外的,是為使相對人易於判斷和辨識,它在與公司以外的第三人的爭議中對於股東資格的認定比實質特徵更有意義,而其中公司登記機關的登記公示性最強,又優先於其他形式特徵。實質特徵的功能主要是對內的,用於確定股東之間的權利義務,在解決股東之間的爭議時其意義優於形式特徵,而其中簽署公司章程反映行為人作為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其又優先於其他實質特徵。在個案中,可以抽象地說,當在案件中發現與股東上述特徵相關的證據相互之間發生矛盾和沖突時,應當按照爭議當事人的具體構成,優先選擇適用相應的證據,對股東資格進行認定。[5]

這種分析方法在結果上很可能導致在不同的案件中由於當事人的不同,同一個主體在股東身份確認上的不同結果。這對於一個相對民事法律關系而言,由於判決既判力的相對性,或許可以接受。但是對於確認身份關系的訴訟,其既判力往往具有向一般第三人擴張的效力,這就容易引發裁判權之爭,因為先作出的判決會具有確定股東身份的效力。此外,由於商法上的外觀主義原則,股東身份是和一系列登記、記載制度相關聯的,而這些登記、記載又是向公眾開放以取得公示的效力。如果允許在股東身份確認上根據內外法律關系的不同作出不同的判斷,當事人依照不同的判決要求進行登記、記載的時候,以哪一份判決為准呢?我認為,對於身份判斷的標准,必須要有一個一元的、最終的標准,多元主義、分別討論的路徑是不可取的。事實上,對外在關繫上,只需從信賴保護原則出發給予救濟,並不需要賦予這種信賴以設權的效果。因此,問題的關鍵在於這個一元的、最終的標准落腳於何處。

按照我國《公司法》(2006)及《公司登記管理條例》(2006)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在公司設立過程中依次參與下列與股東身份的認定有關的程序:(1)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五條簽署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上被記載為股東;(2)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八條繳納首期出資,經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3)依照《公司法》第三十條及《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在公司登記機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行公司設立登記,公司登記簿上記載為公司股東,供社會公眾查閱;(4)公司成立後依照《公司法》第三十二條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5)公司依照《公司法》第三十三條置備股東名冊,記載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股東的出資額以及出資證明書編號。在這些程序中,哪個程序能夠作為認定股東身份的標准?

目前, 各國公司法的理論與規則關於股東身份的界定有兩類標准, 即出資標准與記載標准。

而股東在簽署章程後的出資行為則與股東權有密切聯系。股東權是一個集合性權利體,而非單一的權利。股東身份的取得能確保股東享有出資權和信息權(如查閱賬冊的權利),而諸如利潤分配請求權、表決權和剩餘財產索取權等權利則取決於出資行為的完成情況。因此,可以說股東身份的取得是一個時間點的問題,而股東權的取得有一個逐步完備的過程。正如所有權在設立抵押後其權能受限相似,股東權也會受制於出資狀況等因素。如德國股份公司法第134條2項的規定:「在全部支付投資款後,表決權才生效。章程可以規定,在支付了法律或章程所規定的更高的最低投資款後,表決權才生效。在這種情況下,已支付的最低投資款只保證一票;在支付了更多的投資款後,表決的比例關系也根據所支付的投資數額進行調整;如果章程中沒有規定,表決權是在全部付清投資款後才生效,並且對任何一份股票都還沒有付清投資款,那麼選票的比例關系根據已支付的投資數額加以調整;已支付最低投資款的保證一票。只有當票數的一小部分是為有表決權的股東提供全票時,對該部分選票才予以考慮。」[19]在股東出資不足的情況下如何限制其股東權的行使是完善我國公司制度的一個重要課題。

三、股東身份認定的權力歸屬 誰來確認股東身份是另一個重要的問題。有學者提出,股東權的確認,是法律賦予的公司權力之一,是公司的內部事務,屬於公司自治的范圍,根據私法自治原則,股東權的確認標准首先要看公司自己的意思表示,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公司承認這個人是公司的股東,他就可以成為公司的股東,國家不能強行干預,也沒必要強行干預,只有在公司自身不能確認的時候,才可由法院來進行確認。[20] 筆者認為,這一論斷同樣把股東權等同於股東身份,對這一問題不再贅述。事實上這里是在討論股東身份問題。股東身份的確認,恰恰不是純粹的公司內部事務,且不說基於股東身份產生的出資責任與公司債權人的關系已經不是公司內部事務,即使在公司與股東關系以及股東與股東關繫上,股東身份的確認也絕不是公司自治能夠解決的問題。在存在爭議的情況下,股東資格的確認是一個公共問題,只能由司法的權力加以解決。事實上所謂公司自己的意思,在涉及股東資格問題上,主要是多數股東或控制股東的意思。因此,這是基本權利保障的要求對公司民主的限制,是防止在資本多數決制度基礎上形成多數資本的暴政,防止大股東利用公司架構下形成的優位對小股東赤裸裸的剝奪的需求。股東資格是股東權利的基礎,把股東資格(或者股東權)的確認交給公司自治等於把公民的基本權利交給政府(行政機關)來判讀一樣危險。 對於這個問題,域外的一些經驗值得我們思考。英國公司法上要求對於公司細則的變更不得剝奪法院給與股東的權利。在Dafen Tinplate Co v Llanelly Steel Co (1907) Ltd 一案中,Llanelly Steel Co試圖通過修改公司細則,使得公司能夠以普通決議的方式強制任何股東按照董事會所確定的合理價格將股份轉讓給其他股東,並以此擠出公司股東Dafen Tinplate Co。法官Peterson. J認為,多數股東強制轉讓的權力的行使不能輕易地取決於多數股東的意願。[21]在另一個方向上,德國法上認為股東的成員資格是一種主體性權利。德國聯邦最高法院對於有限責任公司開除股東,不僅要求股東大會作出開除決議,要求向股東宣布,而且要求類比適用德國《有限責任公司法》第61條、德國《商法典》第117條、第127條、第133條和第140條的規定,提起開除之訴。這樣就由法庭審查開除的理由,並通過法院判決來確認開除決議。[22]因此,筆者認為,公司對於股東身份認定的權力,只能是建立在公司管理和契約履行的基礎之上,是一種契約上的權利,而不帶有任何裁判、判斷的意義。股東資格確認是一個身份判斷的行為。股東資格確認的標準是一個法律規則問題而不是什麼私法自治。股東資格確認的權力只能由司法機關享有。對此,有必要在公司制度上設計專門的股東身份確認的程序。在程序設計上建議採用公司內部機制與司法確認機制兩個層級。在內部層級,由投資人向公司提出確認股東身份請求,對於確有依據的,公司應當在一定時間內召開臨時股東會明確其股東身份。對於公司拒絕確認,或股東會決議認為不具有股東身份的,投資人可以啟動外部層級機制,提出股東身份確認之訴。對於股東會決議認為具有股東身份的,持有異議的股東也可以啟動外部層級機制,提出股東身份確認之訴。

⑥ 《金牌班》郭德綱徒孫來參賽,為啥不是德雲社演員

《金牌喜劇班》郭德綱徒孫來參賽,卻並非德雲社演員,老郭大氣

《金牌喜劇班》的主題是傳承,目的是挖掘喜劇新人。

由此可見此次來參加比賽的大多是新人演員,網友對德雲社派出的人選特別關注。

「無黑幕,不德雲」的德雲社此次可能要讓網友失望了。

⑦ 母公司占股子公司70,子公司占股孫公司90%,少數股東權益是多少百分比

孫公司的少數股東權益佔10%。90%權益歸子公司。子公司少數股東占子公司30%,其中孫公司歸集的佔27%。

⑧ 堂懸賴額金牌 家有誓書鐵卷這句話是寫誰的 表達什麼

回:抄

堂懸敕額金牌 家有誓書鐵券

出自:
《水滸傳》第九回
乃是太祖武德皇帝敕賜的

意義:
那個時代是天子頒發給功臣、重臣的一種帶有獎賞和盟約性質的憑證

主要是護身防家之用保證,訓及其子孫永享富貴,即使犯罪也不得加刑!!

俗話,免死牌,即是由此而來!

字面意思就是:
正房懸掛帝王的金牌詔書(告誡),家裡就有了免罪的憑證(家裡就可以世代享受優遇)

⑨ 孫公司怎樣納入合並報表

兩種方法,一種是先合並子公司和孫公司,然後再合並母公司和子孫公司回的合並報表;或答者可以在合並層面一次合並,對孫公司的投資比例可以是對子公司的比例*對孫公司的比例即可。這兩種方法下,結果應該是一樣的,有一個小差異是在少數股東權益/損益的分類上。舉例來說,如果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投資比例是80%,而子公司對孫子公司的投資比例是70%,那麼在第一種方法下,對孫子公司的少數股東權益/損益是孫子公司凈資產的30%,而對子公司的少數股東權益/損益是子公司凈資產的20%+孫子公司的70%*20%,而在第二種方法下,對孫子公司的少數股東比例是1-80%*70%=44%,而對子公司的少數股東比例是子公司的20%。所以結果一致,只是看孫子公司14%的少數股東算在哪個公司頭上而已。看你怎麼理解方便了,有機會你可以嘗試這兩種不同的方法,看看結果是否一致。

閱讀全文

與金牌股東孫總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向上理財銀行存管 瀏覽:29
活期理財推薦 瀏覽:970
外匯平台需要多大資金量 瀏覽:785
基金下折後如何計算盈虧 瀏覽:135
商品黃金價格指數 瀏覽:416
方圓基金私募 瀏覽:854
愛米理財網 瀏覽:806
屬相與股票 瀏覽:316
不會數學的人能投資股票嗎 瀏覽:371
雲南旅遊外匯收入 瀏覽:218
上海國鳴投資 瀏覽:491
美國豬肉期貨為啥跌停 瀏覽:409
天滿指數屬於什麼投資 瀏覽:323
外匯剃頭皮ea 瀏覽:342
人民幣可以在外匯市場 瀏覽:502
各銀行信用貸款利率 瀏覽:249
富達投資網址 瀏覽:259
信託產品中融 瀏覽:501
股票賣出時是時時價格么 瀏覽:207
建信新型戰略產業發展基金 瀏覽: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