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外籍人士泄露內幕消息被罰多少錢
根據證監會通報,黃炳文與其子黃某佳與黃某鵬為上市公司東風股份的實際控制人,也是東風股份擬收購EPRINT集團部分股權並向「雲印刷」轉型這一內幕信息的知情人。
對此,證監會認為,2014年8月9日,黃炳文獲悉交易初步談妥並於當晚向鄧某恩詢問東風股份擬收購香港公司名稱和股票代碼,次日向鍾瓊發送內容為「香港主板代碼01884;股票簡稱:EPRINT集團」的簡訊,該簡訊含有涉案交易的關鍵信息。其代理人在申辯時辯稱該簡訊是對鍾瓊孩子就業選擇的建議,但考慮到鍾瓊於收到簡訊後首個交易日即2014年8月11日開盤就開始大量買入「東風股份」且當日反復與黃炳文聯絡並多次買入、簡訊含有股票板塊、代碼和股票簡稱等股票交易基礎信息等事實,因此認為辯解不具備合理性。
最終,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證監會對黃炳文處以60萬元罰款。
來源: 每經網(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