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市公司季報必須包括子公司的利潤嗎
上市公司季報需要報出分公司數據。參考資料如下:
《上市公司季度報告內容與格式特別規定》
(2014年修訂)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上市公司季度報告的編制及信息披露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微博](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微博])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開發行股票並在證券交易所主板(含中小企業板)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應當按照本規則的要求編制和披露季度報告。
第三條 公司應當在會計年度前3個月、9個月結束後的1個月內將季度報告正文刊登於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報紙上,並將季度報告全文(包括正文及附錄)刊登於中國證監會指定網站上。季度報告正文應當按照本規則第二章要求編制,並按照附件的格式披露。
季度報告的報告期是指季度初至季度末3個月期間。
第一季度季度報告的披露時間不得早於上一年度年度報告。
第四條 公司季度報告中的財務報表可以不經審計,但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章
季度報告正文
第一節 重要提示
第五條 公司應當在季度報告正文的顯要位置刊登如下重要提示: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准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如有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季度報告內容存在異議或無法保證其真實、准確、完整的,公司應當在季度報告中聲明×××無法保證本報告內容的真實、准確、完整,並說明理由,請投資者特別關注。同時,單獨列示未出席董事會審議季度報告的董事姓名及原因。
公司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應當聲明並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的真實、准確、完整。
第六條 如季度報告中的財務報表已經審計並被出具非標准審計報告,重要提示中應當聲明×××會計師事務所為本公司出具了帶強調事項段或其他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對相關事項已有詳細說明,請投資者注意閱讀。
第二節 主要財務數據及股東變化
第七條 公司應當採用數據列表方式,提供報告期末和上年末(或年初至報告期末和上年相同期間)公司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及變動比率,包括但不限於:總資產、營業收入、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凈資產收益率、每股收益。
公司在披露「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時,應當同時說明報告期內非經常性損益的項目及金額。
上述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應當按照《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2014年修訂)》以及中國證監會頒布的其他有關信息披露規范的相關規定計算和披露。
第八條 公司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對公司股份變動報告規定的格式披露截至報告期末的普通股和優先股股東總數,前10名普通股股東和前10名優先股股東、前10名無限售條件的普通股股東和前10名無限售條件的優先股股東的持股情況。
第三節 重要事項
第九條 報告期主要會計報表項目、財務指標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當說明情況及主要原因。
第十條 報告期內發生或將要發生、或以前期間發生但延續到報告期的重要事項,若對本報告期或以後期間的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對投資者投資決策產生重大影響,應當披露該重要事項進展情況,並說明其影響和解決方案。公司已在臨時報告披露且無後續進展的,僅需披露該事項概述,並提供臨時報告披露網站的查詢索引。
第十一條 公司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東如在報告期內發生或存在以前期間發生但持續到報告期的承諾事項,公司應當說明該承諾事項在報告期內的履行情況。
第十二條 公司如果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凈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重大變動,應當予以警示並說明原因。
第三章
附 錄
第十三條 公司應當編制季度報告的附錄部分。公司應當在該部分按照《企業會計准則》以及中國證監會頒布的有關信息披露規范要求披露截至報告期末的比較式合並資產負債表以及年初至報告期末的比較式合並利潤表和比較式現金流量表,並註明是否已經審計。
季度報告中的財務報表已經審計的,公司應當披露審計意見類型;若被注冊會計師出具非標准審計報告,公司還應當披露審計報告正文。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規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3號——季度報告內容與格式特別規定(2013修訂)》(證監會公告〔2013〕23號)同時廢止。
附件:×××股份有限公司季度報告格式
附件
×××股份有限公司季度報告格式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准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1.2如有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季度報告內容存在異議或無法保證其真實、准確、完整的,應當聲明×××無法保證本報告內容的真實、准確、完整,並說明理由,請投資者特別關注。
1.3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會審議季度報告,應當單獨列示該董事姓名及未出席原因。
1.4公司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應當聲明並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的真實、准確、完整。
1.5如季度報告中的財務報表已經審計並被出具非標准審計報告,應當聲明×××會計師事務所為本公司出具了帶強調事項段或其他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對相關事項已有詳細說明,請投資者注意閱讀。
二、公司主要財務數據和股東變化
2.1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
本報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報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減(%)
總資產
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
年初至報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減(%)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年初至報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減(%)
營業收入
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
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
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釋每股收益(元/股)
❷ 上市公司是否必須發表每季度的季報
上市公司沒抄有月報,頂多襲給你說一下當月的銷售情況。季報一般在一個季度結束後1個月內公布,半年報2各月內公布,年報4個月內公布,各個公司公布的時間不確定的,有上市公司自己決定。可以在上市公司的網站上下載季報,也可以再中國證券業協會的網站上下載,個人認為在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上下載比較方便!
❸ 上市公司一季報什麼時候披露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年度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回4個月答內,中期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季度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第3個月、第9個月結束後的1個月內編制完成並披露。 第一季度季度報告的披露時間不得早於上一年度年度報告的披露時間。
❹ 上市公司季報(或是年報)中哪些內容最重要
通過每股收益,凈利潤增長率情況,由此了解股票的成長性,它的潛力和上行空間,這是專一個理性價屬值投資者必須關注的。
另外,還要關注它的利潤是來自主營業務還是投資收益所得這也很重要,有的公司主營業務虧損,但靠賣地或炒股等突然獲得高收益,這是短期行為,業績通常難以持續。
此外,了解一下機構持股狀況,與前一季報的數據作比較,看下哪些是新增的機構,有哪些機構退出該股。
❺ 上市公司季報披露時間
一般在季度結束的下一個月內披露,具體以公司公告為准。
❻ 各位大師好,請問如何看股票上市公司的季報,半年報,年報。在這些裡面,哪些是需要重點關注的謝謝!
你好,上市公司的半年報對投資者投資分析具有一定的參考意見。在半專年報中,投資者主要參屬考以下幾個重要指標:利潤表、資產負債表以及現金流量表。
利潤表中的凈利潤數據反映了上市公司近半年的盈利能力和結果,當凈利潤同比增長,說明上市公司的經營能力有所提高,是一種利好,同時,凈利潤包括主營業收入和非經常性收入,當非經常性收入占凈利潤較多時,會影響到下期的凈利潤增長。
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合計數據與負債合計數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上市公司的資產結構,當資產合計大於負債合計時,說明其資產比較合理;現金流量表中的現金流量凈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上市公司資金回籠速度,以及短期的經營風險。現金流量凈額越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上市公司的資金回籠速度較快,短期經營風險較小。
風險揭示:本信息部分根據網路整理,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❼ 上市公司的季報、年報一般什麼時候出來
季報,指每季編制的會計報表,有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應交增值稅明細表。一般應於季度回終了後答15天內報出。
半年報,指按半年編制的會計報表,有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應交增值稅明細表和現金流量表。一般應於年度中期結束後60天內報出。
年報,也稱決算表,是按年度編制的會計報表。有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相關附表(資產減值准備明細表、股東權益增減變動表、應交增值稅明細表、利潤分配表等)。應於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報出。
❽ 上市公司的年報、季報各是什麼時候發布呢如何查詢呢
假設是2011年年報,則發布時間可從2012年1月份截止到6月末。
假設是2012年一季報,則發布時間可從2012年4月份截止到6月末,不能超過下一季度的時間。總之,發布的具體時間都是根據公司自己會計情況、經營情況來制訂的。
要去查詢,就去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
❾ 年報,中報,季報的法定披露時間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上市公司應當披露的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季度報告。凡是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均應當披露。
年度報告中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第二十條 年度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中期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季度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第3個月、第9個月結束後的1個月內編制完成並披露。
第一季度季度報告的披露時間不得早於上一年度年度報告的披露時間。
(9)季報上市公司擴展閱讀: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 年度報告應當記載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三)公司股票、債券發行及變動情況,報告期末股票、債券總額、股東總數,公司前10大股東持股情況;
(四)持股5%以上股東、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情況;
(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情況、持股變動情況、年度報酬情況;
(六)董事會報告;
(七)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八)報告期內重大事件及對公司的影響;
(九)財務會計報告和審計報告全文;
(十)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 中期報告應當記載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三)公司股票、債券發行及變動情況、股東總數、公司前10大股東持股情況,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的情況;
(四)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五)報告期內重大訴訟、仲裁等重大事件及對公司的影響;
(六)財務會計報告;
(七)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 季度報告應當記載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 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對定期報告簽署書面確認意見,監事會應當提出書面審核意見,說明董事會的編制和審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報告的內容是否能夠真實、准確、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實際情況。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定期報告內容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無法保證或者存在異議的,應當陳述理由和發表意見,並予以披露。
第二十五條 上市公司預計經營業績發生虧損或者發生大幅變動的,應當及時進行業績預告。
第二十六條 定期報告披露前出現業績泄露,或者出現業績傳聞且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出現異常波動的,上市公司應當及時披露本報告期相關財務數據。
第二十七條 定期報告中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非標准審計報告的,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針對該審計意見涉及事項作出專項說明。
定期報告中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非標准審計意見,證券交易所認為涉嫌違法的,應當提請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第二十八條 上市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的,中國證監會應當立即立案稽查,證券交易所應當按照股票上市規則予以處理。
第二十九條 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季度報告的格式及編制規則,由中國證監會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