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城投公司開發安置房項目需要繳納增值稅、土增稅和所得稅嗎
個土地的所得稅應該是上交為公司或者並不是個人所得的。
B. 城投公司出售土地要交哪些稅
單位轉讓不動產及土地使用權,涉及的稅種包括: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稅、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稅率為3%,一般納稅人稅率為17%—6%)
2、城建稅(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納稅額*適用稅率,這里的適用稅指納稅人所在地市區的稅率為7%,在縣城、鎮、大中型工礦企業不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不在市區、縣城、鎮的稅率為1%
3、教育附加費(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納稅額*3%
4、地方教育費附加(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納稅額*2%
5、水利建設基金(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納稅額*1%
6、企業所得稅(利潤總額*25%)。新所得稅法規定法定稅率為25%,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一致,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為15%,小型微利企業為20%,非居民企業為20%。
基本計算公式: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一準予扣除項目金額。應納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7、土地增值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第138號)第三條規定,土地增值稅按照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和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稅率計算徵收。
第四條規定,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本條例第六本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余額,為增值額。
第七條規定,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百分之五十的部分,稅率為百分之三十;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百分之五十、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百分之一百的部分,稅率為百分之四十;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百分之一百、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百分之二百的部分,稅率為百分之五十;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百分之二百部分,稅率為百分之六十。
(1)差額部分的5.65%的營業稅
(2)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額×土地增值系數-可抵扣項目×可抵扣系數
A、土地增值額=本手成交價-可抵扣項目
B、可抵扣項目=上手價+上手契稅+營業稅及附加折舊(上手價5%每年)
C、增值率=土地增值額/可抵扣項目×100%
(3)所得稅——年末並入應納稅所得額一並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