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和另三個人合夥開一個生產型公司,出資比例分別為:48%(大股東),27%,12.5%,我占資比例為12.5%,
關於法定代表人及總經理的權力,可依靠公司章程的規定和董事會來制約。比如安內排起草有容關財務、報銷等事項的管理制度,提交董事會通過。
1.關於約束大股東,可通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2.大股東如想踢出小股東,一般有兩種方式:公司持續不盈利小股東無利可分只好轉讓股權;大股東如資金雄厚,可向公司增資攤薄小股東的股份;
3.開私人賬戶恐怕沒什麼好辦法查,但是公司是應該設立至少一名監事的,監事可以提出聘請中介查賬;
4.盈利後,應由公司董事會做出利潤分配方案,股東會決議通過該方案才可分紅。
想要保護自己的利益,可以督促董事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定期召開股東會。
② 我和另外三個股東一起合夥開了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經營了三年,經營情況良好,我是最大股東,占總股份的3
問:我和另外三個股東一起合夥開了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經營了三年,經營情況良好,我是最大股東,占總股份的35%,並三年中都是總經理,就在上個月,其它三名股票夥同外面的非法人員一起搶走了我所有的管理權,包括公章\帳戶等,現在我欲轉讓我手中股票給每三人,並向那三名股東發了特快專遞的通知,但他們三個都拒收特快專遞,郵局退回了,請問現在應該怎麼辦?如果我要轉讓怎麼辦手續,到工商局辦理變更他們不去怎麼辦?謝謝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公司股東股份轉讓具體操作流程
申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許可權、授權期限。
3、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有限責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股東大會會議記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准文件。
4、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變更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的,提交名稱《准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復印件,及股東或發起人更名後新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6、營業執照正、副本。
許可程序:
受理-審查-核准-列印注銷通知書。
③ 和別人開辦公司,選擇是獨資,法人不是我,而我又是最大股東,股份合同該怎麼簽呢
您好,請您注意一下概念問題,您說的獨資公司只能是個人獨資公司,獨資公回司,即為個人出資經營、歸個人答所有和控制、由個人承擔經營風險和享有全部經營收益的公司。 以獨資經營方式經營的獨資企業有無限的經濟責任,破產時借方可以扣留業主的個人財產。
既然都是個人獨資公司了,是不存在股東這一說法的,法人都不是你的話,你和這家公司基本沒有任何關系了,最多就是你出資借錢給別人開公司,沒有股份合同這一說法。股份合同一般見於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制公司還有合夥企業
投資需謹慎,謹防詐騙。
④ 合夥人和股東的區別是什麼
合夥人和股東的區別
1.身份不同
合夥人是依照《合夥企業法》成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即非法人組織的投資人;股東是依照《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即獨立法人單位的投資人(股東名冊置備於公司,進行工商登記)。
2.出資不同
普通合夥人除了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財產出資之外,也可以用勞務出資。股東是不允許用勞務出資的。
3.責任形式不同
合夥企業因不具備法人資格,故也就沒有獨立的責任能力,故普通合夥人對於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於公司,無論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獨立的企業財產權,並以公司自己所有的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股東僅在出資范圍內承擔有限責任。
4.競業的限制不同
對於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是絕對禁止,合夥人協議也不得排除。對於股東,公司章程可以載明,股東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公司相競爭的業務。如果公司章程沒有規定,則股東是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企業相競爭的業務。股東的競業限制是相對禁止。
5.行使經營管理權不同
合夥人中,有限合夥人不參與合夥企業的管理,普通合夥人可以作為合夥企業的執行人,普通合夥人也可以委託一名或幾名普通合夥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股東,是通過公司治理,來實現經營管理權。參加股東會(大會),選舉董事會或執行董事,成立監事會。
未上市公司股東想撤股一般有三種方法:1公司內部協商轉讓股份;2經董事會50%的人同意,將股份轉讓給外部;3公司達到一定條件,起訴公司,要求收購。
上市公司股東撤股只需報備董事會,有成熟的流程撤股的。
⑤ 合夥人和股東的區別是什麼
合夥人和股東的區別:1、適用的法律法規不同,合夥人與股東的區別在於:合夥版人適用於《合夥企權業法》。股東適用於《公司法》。2、身份不同,合夥人是依照《合夥企業法》成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即非法人組織的投資人;股東是依照《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即獨立法人單位的投資人(股東名冊置備於公司,進行工商登記)。3、出資不同,普通合夥人除了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財產出資之外,也可以用勞務出資。股東是不允許用勞務出資的。4、責任形式不同,合夥企業因不具備法人資格,故也就沒有獨立的責任能力,故普通合夥人對於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於公司,無論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獨立的企業財產權,並以公司自己所有的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股東僅在出資范圍內承擔有限責任。
⑥ 我和朋友准備合夥辦一個有限公司,我是大股東90%,他是小股東佔10%,法人代表是他。現在朋友可能會
你好來,如其夫妻協商把10%的股份給源女方,那麼你需要購買她的股份,或者同意她退夥,分割合夥財產,如果你不購買也不同意她退夥那麼她自然成為股東。
第十七條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合夥企業中的出資,另一方不是該企業合夥人的,當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其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對方時,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的,該配偶依法取得合夥人地位;
(二)其他合夥人不同意轉讓,在同等條件下行使優先受讓權的,可以對轉讓所得的財產進行分割;
(三)其他合夥人不同意轉讓,也不行使優先受讓權,但同意該合夥人退夥或者退還部分財產份額的,可以對退還的財產進行分割;
(四)其他合夥人既不同意轉讓,也不行使優先受讓權,又不同意該合夥人退夥或者退還部分財產份額的,視為全體合夥人同意轉讓,該配偶依法取得合夥人地位
⑦ 股東和合夥人主要的區別是什麼
合夥人和股東的區別:1、適用的法律法規不同,合夥人與股東的區別專在於:合夥人適用於屬《合夥企業法》。股東適用於《公司法》。2、身份不同,合夥人是依照《合夥企業法》成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即非法人組織的投資人;股東是依照《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即獨立法人單位的投資人(股東名冊置備於公司,進行工商登記)。3、出資不同,普通合夥人除了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財產出資之外,也可以用勞務出資。股東是不允許用勞務出資的。4、責任形式不同,合夥企業因不具備法人資格,故也就沒有獨立的責任能力,故普通合夥人對於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於公司,無論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獨立的企業財產權,並以公司自己所有的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股東僅在出資范圍內承擔有限責任。
⑧ 跟朋友合夥開公司,我是公司法人大股東佔51%,他49%我有權利清退他嗎,或者收購他手中的股份
要依據當時投資協議分析的,一般只能收購他的股份,但需要協商一致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