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解除質押是利好還是利空
股權解除質押到底是利好還是利空,應根據不同的情形辯證看待此問題:
一、控股股東質押比例過高,容易導致平倉風險,對股價存在利空的可能。
一般財務狀況健康的控股股東大概率不會選用激進的質押比例,退一步來講,控股股東質押比例過高,很有可能是因為用盡了其他的融資方式,可選用的融資手段已不多。如股票價格下跌觸及平倉線,控股股東需及時追加擔保品,過高的質押比例容易出現「無票可補」的情形,假使又碰上控股股東流動性緊張的局面。
此時出資方將進入平倉處置程序,平倉中的巨量賣單將逼迫股價進一步下跌,股價下跌又將引起另一個出資方的股票也觸及平倉線進入違約處置程序,又一輪的巨量賣單使得股價加速下跌,進而發生多米諾骨牌效應,股價將應聲下跌,將造成「跌跌不休」的負面影響。
二、控股股東質押比例較低或其他非控股股東的股權質押情形,不應過度解讀。
上市公司股東通過股權質押方式融資是當前資本市場常見的做法,股權質押由來已久,2013年6月滬深交易所推出場內股票質押業務以來,股權質押變得愈發普遍。根據滬深交易所數據,截至2017年11月,場內股權質押待購回融資金額已達到1.58萬億元,股權質押佔比超過10%(已質押的股份數量/上市公司總股本)的公司已達到1733家,佔全市場上市公司數量的50%。
對於處於正常范圍內的質押情形,股權一旦被質押,則不能參與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或協議轉讓行為,股東在還清債務之前,股票將會被質押凍結不能買賣,上市公司可供賣出的股份數量減少,根據供求關系,在需求不變的情況下,減少股票的供給可以適當推高股票價格。
(1)公司控股股東股份解凍擴展閱讀:
因上市公司不得為股東提供擔保向銀行貸款,越來越多的大股東正尋求以股權質押的方式來獲得貸款。股權質押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股權質押是補充流動資金的一種手段。
作為內幕消息橫行的市場,大股東的動向一直是股民關注的焦點。而「股權質押」,作為上市公司大股東開展資本運作的一種工具,在A股市場已經相當普遍。因此,透過「股權質押」來分析上市公司後續的動向已經成為投資決策時一項不可忽視的重要因素。
Ⅱ 股東股票解除凍結是利好還是利空
股東股票解除凍結,結果是利好還是利空?
一般來說,股東持有股票的狀態對上市公司沒什麼影響的。
股東持有股票只是表明股東在上市公司的股東權益,和上市公司的運營沒什麼關聯。
首先,股東解除質押表明股東本身的財務情況可能好轉,間接地有利於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其次,股東解除質押表明股東認為未來的股價可能會上漲,上漲之後的股份能夠質押更多的貸款,所以會做解除質押的操作。
Ⅲ 請問公司股權輪候凍結,對股民是好消息還是壞消息
短期的話是利空。
股權輪候凍結:
對其他執行法院已經查封、扣押、凍結的有登記的財產,執行法院可以進行輪候查封、扣押、凍結登記。查封、扣押、凍結撤銷或者解除的,登記在先的輪候查封、扣押、凍結即自動轉為查封、扣押、凍結」,如果通俗一點,可以理解為「多個債主上門,討債輪流來」。
公司本身出了問題才會給法院股權凍結,短期是利空,以後重組要另算。
(3)公司控股股東股份解凍擴展閱讀
新光所持多家金融類公司股權被凍結
新光圓成2018年11月30日發布的其他風險警示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及其關聯人在未履行正常審批決策程序的情況下,在擔保函、保證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蓋了公章;公司控股股東未履行相應內部審批決策程序,以公司名義對外借款並被其佔用。
「為消除上述違規事項的影響,控股股東積極籌劃處置旗下資產,以償還佔用資金及解除擔保事項,但由於擬處置資產涉及金額較大,且因新光集團債務違約導致部分債權人查封凍結資產,資產處置進展未能達到預期效率。盡管控股股東仍在積極實施資產處置、研究重整方案等多種形式解決違規事項;
但截至2018年11月30日,控股股東沒有籌措到能有效解決債務的資金,控股股東上述違規事項未能解決。公司已於2018年11月30日向地方人民法院送達訴訟狀,擬採取資產保全措施。」新光圓成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