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的區別
1.股權變更需要股東會決議,決議中寫出具體變更事項.(變更股份占總股份比較大時).
2.提交章程修正案.將變更後的內容寫上.
3.股權轉轉讓協議.
Ⅱ 公司的股東會決議和堇事決議可以合在一起嗎
你說的這個問題來,屬於公司自法的范疇。
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只要看一看公司法即可明白。
我不看公司法,僅僅就我的理解,來說說我的認知,供你參考——
第一、公司的股東會是指有限責任公司的權力機關(姑且使用「機關」一詞);董事會在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制下,都是權力機關的執行機構;
第二、股東會和董事會的職權不同,形成決議的效力不同,文件標示不同。
第三、股東會的構成和董事會的人員構成可能不同;股東會成員,都是股東或者股東的代表;董事會成員,未必都是股東;
第四、股東會和董事會的法定人數不同,股東會應當由全體股東組成;董事會成員由特定人數構成;
第五、股東會和董事議事規則不同;
可能還有好幾個不同,我的記憶有些模糊,無法一一道出。
那麼,有這么多的不同,很顯然,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顯然是不能合並在一起的。
如果股東會的人員構成與董事會的人員構成完全一致,是否可以合並??
答案仍然是否定的!應當說,股東會就是股東會,董事會就是董事會,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個人看法,供你參考。
Ⅲ 股東會和董事會的區別
董事會與股東會的區別: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關,董事會是公司的執行機關。版
股東會行使下列權職權: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制訂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Ⅳ 董事會決議和股東大會決議的區別有哪些
一
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是不一樣的,股東會是有限公司的權力機構版,而董事會是公司的執行機權構.凡是涉及到公司的重大問題都要由股東會來進行決定,比如說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的合並與分立等等.而公司日常經營方針等事務是屬於董事會決議的范圍,股東會和董事會的職權是有分工的,按公司法的規定該股東會決議的事就由股東會決議,由董事會決議的就由董事會決議.
二
二者不能等同.
Ⅳ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有什麼區別
根據《公司法》等相關規定,股東會決議與董事會決議范圍不同。 股東會決議處理如下事宜: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董事會決議處理如下事宜: (一)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Ⅵ 股東會決議與董事會決議的區別
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由董事會決議處理的事項主要包括召集股東大會,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決定公司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等等,可見董事會是一個公司的執行機構。而股東大會決議處理的事項則包括審議董事會的報告等等。
根據《公司法》等相關規定,股東會決議與董事會決議范圍不同。
股東會決議處理如下事宜: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董事會決議處理如下事宜:
(一)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Ⅶ 請問企業變更法人代表需要股東會決議還是董事會決議啊怎麼區分情況到底適用哪一種
看單位的公司章程中關於變更法人的決策機關是股東會還是董事會。
變更公司法人需要的材料有: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3、章程修正案
4、對原法人的免職文件;5、對新法人的任職文件;6、原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7、新法人身份證復印件;8、新法人履歷表及簽字備案書;9、授權委託書
10、營業執照正、副本。
(7)董事會決議和股東會決議的區別擴展閱讀:
1、變更法人代表前,由原法人代表簽署的各種合同的效力認定:
如果是在經營范圍內簽署的合同,並且沒有超出法人代表本身的許可權,應認定為有效。比如變更法人代表前和員工簽署的勞動用工合同,應認定有效。如果超出經營范圍簽訂的合同,要看具體情況,由法院認定是否有效。
2、 變更法人代表同時轉讓股權操作流程:
變更法人代表就按照變更法人代表的流程操作,如果該法人代表同時也是公司股東,變更法人代表的同時,要轉讓股權,應准備好相關法定文件,並且繳納一定的印花稅。若溢價轉讓或折價轉讓股權,還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Ⅷ 董事會決議和股東會決議效力是否相同有什麼區別
一
股東會決議來和源董事會決議是不一樣的,股東會是有限公司的權力機構,而董事會是公司的執行機構.凡是涉及到公司的重大問題都要由股東會來進行決定,比如說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的合並與分立等等.而公司日常經營方針等事務是屬於董事會決議的范圍,股東會和董事會的職權是有分工的,按公司法的規定該股東會決議的事就由股東會決議,由董事會決議的就由董事會決議.
二
二者不能等同.
Ⅸ 董事會決議和股東會決議效力是否相同有什麼區別
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是不一樣的。
,股東會是有限公司的權力機構,而內董事會是公司的執行機容構,凡是涉及到公司的重大問題都要由股東會來進行決定,比如說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的合並與分立等等。
公司日常經營方針等事務是屬於董事會決議的范圍。
股東會和董事會的職權是有分工的,按公司法的規定該股東會決議的事就由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的就由董事會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