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可以在哪家網站上看到
1、打開證監會網站,可以網路搜索。
2、在左側打開上市部選項,如圖。
3、下專拉打開打開「屬並購重組行政許可核准」並點擊打開。
4、打開「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審核情況」欄。
5、在打開的網頁拉到最下方,下載最下方的審核進度表,該表格為word形式,並在每周五收市後跟新。
Ⅱ 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審核一般要多長時間
這個沒有固定的,最短搖搖三個月,最長無限制。當然也要看是重內組的方式,各有不同。容
重組是指企業制定和控制的,將顯著改變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屬於重組的事項主要包括:
①出售或終止企業的部分經營業務;
②對企業的組織結構進行較大調整;
③關閉企業的部分營業場所,或將營業活動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遷移到其他國家或地區。重組包括股份分拆、合並、資本縮減(部分償還)以及名稱改變。
Ⅲ 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取消審核的消息是真的嗎
國務院發文,除「借殼上市」須繼續嚴格審核外,上市公司其它並購重組均取消行政審核!而且,在並購重組支付手段、定價方面也更加靈活而有彈性。這些大尺度的「寬衣」,將大大降低企業並購重組成本,由此,真正市場化的並購浪潮將在中國掀起。
中國經濟發展至今,很多行業需要整合並購,市場有強烈的需求,這些政策的松綁很有意義,如都能執行,真正的市場化並購將會在中國出現一輪高潮。原來的很多並購是國企間的資產劃撥,真正市場化的並購成本大,並購完成後讓企業也背上了包袱。非常期待市場化的並購能發展起來,它一能解決中國企業做大做強的目的,二也能使企業進入資本市場不只擠IPO一道,通過並購可以達成此目的。期望政策都能落實。
(1)縮小審批范圍。
取消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事前審核,強化事後問責。取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購買、出售、置換行為審批(構成借殼上市的除外)。對上市公司要約收購義務豁免的部分情形,取消審批。地方國有股東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轉讓,下放地方政府審批。
(2)簡化審批程序。
優化企業兼並重組相關審批流程,推行並聯式審批,避免互為前置條件。實行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分類審核,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兼並重組實行快速審核或豁免審核。簡化海外並購的外匯管理,改革外匯登記要求,進一步促進投資便利化。優化國內企業境外收購的事前信息報告確認程序,加快辦理相關核准手續。提高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效率。企業兼並重組涉及的生產許可、工商登記、資產權屬證明等變更手續,從簡限時辦理。點評:此前證監會曾下地方調研並購問題,PE機構與上市公司反映稱,上市公司現金不多,不可能用現金來實行產業並購、資產重組,希望通過定增方式實行,但定增的話,審批過多,流程太長,制約了效率,屢屢因難度大而放棄。此次國務院下發的意見,對上述問題進行了「大赦」。
(3)發展並購貸款。
引導商業銀行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積極穩妥開展並購貸款業務。
(4)重用資本市場。
允許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優先股、定向發行可轉換債券作為兼並重組支付方式,研究推進定向權證等作為支付方式。鼓勵證券公司開展兼並重組融資業務,各類財務投資主體可以通過設立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並購基金等形式參與兼並重組。對上市公司發行股份實施兼並事項,不設發行數量下限,兼並非關聯企業不再強制要求作出業績承諾。非上市公眾公司兼並重組,不實施全面要約收購制度。改革上市公司兼並重組的股份定價機制,增加定價彈性。這顯然是針對新三板公司的,換言之,新三板並購的話,會豁免要約收購。非上市公眾公司兼並重組,允許實行股份協商定價。
定向權證是個很新鮮的事物,竟然可用於並購支付手段了!而業績承諾的取消,恐怕令資本市場無所適從,最終股價怎麼走,需要更專業的投資者來判斷,或者內幕者才知道股價真正價值了。這點貌似尺度太大了。不過,桌子底下的業績對賭肯定不會因此消失。
(5)完善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政策。
修訂完善兼並重組企業所得稅特殊性稅務處理的政策,降低收購股權(資產)占被收購企業全部股權(資產)的比例限制,擴大特殊性稅務處理政策的適用范圍。抓緊研究完善非貨幣性資產投資交易的企業所得稅、企業改制重組涉及的土地增值稅等相關政策。
(6)落實增值稅、營業稅等政策。
企業通過合並、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轉讓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債務和勞動力的,不屬於增值稅和營業稅徵收范圍,不應視同銷售而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稅務部門要加強跟蹤管理,企業兼並重組工作牽頭部門要積極協助財稅部門做好相關稅收政策的落實。
(7)加大財政資金投入。
中央財政適當增加工業轉型升級資金規模,引導實施兼並重組的企業轉型升級。利用現有中央財政關閉小企業資金渠道,調整使用范圍,幫助實施兼並重組的企業安置職工、轉型轉產。加大對企業兼並重組公共服務的投入力度。各地要安排資金,按照行政職責,解決本地區企業兼並重組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上述稅收等措施,將極大地降低並購重組稅務成本。
(8)完善土地使用政策。
政府土地儲備機構有償收回企業因兼並重組而退出的土地,按規定支付給企業的土地補償費可以用於企業安置職工、償還債務等支出。企業兼並重組中涉及因實施城市規劃需要搬遷的工業項目,在符合城鄉規劃及國家產業政策的條件下,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經審核並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可收回原國有土地使用權,並以協議出讓或租賃方式為原土地使用權人重新安排工業用地。企業兼並重組涉及土地轉讓、改變用途的,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依法依規加快辦理相關用地和規劃手續。
(9)鼓勵優強企業兼並重組。
推動優勢企業強強聯合、實施戰略性重組,帶動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形成優強企業主導、大中小企業協調發展的產業格局。
(10)引導企業開展跨國並購。
落實完善企業跨國並購的相關政策,鼓勵具備實力的企業開展跨國並購,在全球范圍內優化資源配置。規范企業海外並購秩序,加強競爭合作,推動互利共贏。積極指導企業制定境外並購風險應對預案,防範債務風險。鼓勵外資參與我國企業兼並重組。
(11)消除跨地區兼並重組障礙。
清理市場分割、地區封鎖等限制,加強專項監督檢查,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加大一般性轉移支付力度,平衡地區間利益關系。落實跨地區機構企業所得稅分配政策,協調解決企業兼並重組跨地區利益分享問題,解決跨地區被兼並企業的統計歸屬問題。
(12)放寬民營資本市場准入。
向民營資本開放非明確禁止進入的行業和領域。(難道要對民企實行負面清單)推動企業股份制改造,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支持國有企業。
母公司通過出讓股份、增資擴股、合資合作引入民營資本。加快壟斷行業改革,向民營資本開放壟斷行業的競爭性業務領域。優勢企業不得利用壟斷力量限制民營企業參與市場競爭。
(13)深化國有企業改革。
深入推進國有企業產權多元化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改革國有企業負責人任免、評價、激勵和約束機制,完善國有企業兼並重組考核評價體系。加大國有企業內部資源整合力度,推動國有資本更多投向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
總之,此次松綁可謂大塊資本之心。
國務院大尺度放開並購重組的許可權,或許是基於如下邏輯:
企業融資過度依賴發債——杠桿率提高——企業風險提高——資金的風險溢價也即利率提高——融資利率進一步提高——由企業風險加總的經濟風險加大——經濟危機。
解決這個問題,要從根子上看需要降低債權融資,以股權融資替代之。但是股權的投資者必然要求有退出套現的渠道,讓上市公司通過兼並重組、產業並購來實現企業融資股權化,就可以走出上述融資危險圈。而產業升級轉型也因此得以推進與實現。可謂一舉多得也。
Ⅳ 在哪個網上能及早看到上市公司並購重組的消息
並購重組的消息會在公司公告中第一時間發布出來的,另外網站的話東方財富網、和訊財經、證券之星應該是比較全面的,消息還算比較及時。
Ⅳ 上市公司並購重組的方式有哪些
企業並購抄即企業之間的兼並與收購行為,是企業法人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基礎上,以一定的經濟方式取得其他法人產權的行為,是企業進行資本運作和經營的一種主要形式。企業並購主要包括公司合並、資產收購、股權收購三種形式。公司合並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通過訂立合並協議,共同組成一個公司的法律行為。公司的合並可分為吸收合並和新設合並兩種形式。資產收購指企業得以支付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勞務或以債務免除的方式,有選擇性的收購對方公司的全部或一部分資產。股權收購是指以目標公司股東的全部或部分股權為收購標的的收購。控股式收購的結果是A公司持有足以控制其他公司絕對優勢的股份,並不影響B公司的繼續存在,其組織形式仍然保持不變,法律上仍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公司合並可以採取吸收合並或者新設合並。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並,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並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並,合並各方解散。
Ⅵ 並購重組的定義,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有沒有明確指出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從法律規制層面,依據《證券法》和《公司法》的規定,對我國上市公司並購重組活動做出了創新性的制度安排,與2006年修訂的《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共同構成了我國上市公司並購重組活動的基本制度框架;
《關於在發行審核委員會中設立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的決定》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工作規程》則將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這一新的並購重組審核機制上升到法律層面,賦予其明確的法律地位,將提高上市公司並購重組效率從審核機制上予以了保障;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及其配套文件則進一步規范了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行為及其信息披露行為;
《關於規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相關各方行為的通知》則是針對目前證券市場上股價異動,部分違法犯罪分子利用並購重組信息炒作股票,牟取非法所得而出台的。其旨在強化信息披露監管,加大對虛假信息披露和內幕交易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防止不法分子從中牟利並破壞證券市場秩序,從而進一步營造良好的並購重組環境和資本市場生態環境,推進並購重組在上市公司做優做強中的重要作用。
六部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同時發布,體現了證券監管部門求真務實、與時俱進的監管理念和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監管思路,說明了監管部門夯實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完善資本市場功能,提高資本市場運作效率的信心。同時也表明了證券監管部門打擊虛假信息披露和內幕交易等違法犯罪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資本市場健康穩定運行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