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營業執照公司名稱能改名嗎
營業執照公司名稱可以變更。
1、公司名稱是公司的稱呼。作為獨立法人的.公司,必須要有自己的名稱。必須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記載,是公司登記的絕對必要事項。必須用文字表示,以便人們稱呼。
2、公司名稱一般應包括:
(1)公司種類。應標明屬何種公司,例如無限公司、有限公司等等。不能只標明公司。(2)具體名稱。除法律限定的外,一般由當事人自由選定。
(3)營業部類。法律不作硬性規定,可有可無。(4)公司所在地名稱。公司名稱代表公司的商業信譽和技術水平,一經核准登記,公司即取得對該名稱的專有使用權。公司名稱可以轉讓。
3、公司變更名稱申請材料
⑴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
⑵《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託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和被委託人的許可權;
⑶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內容包括:決議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內容包括:決議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由發起人蓋章或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
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董事會決議,內容包括:決議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由董事簽字。
⑷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名稱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⑸公司章程修正案;
有限責任公司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股份有限公司由發起人蓋章或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
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由投資人蓋章。
⑹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註:依照公司法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名稱變更登記適用本規范;
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復印件的一般均應提交原件;
提交復印件的,應由公司加蓋公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
(1)股東大會預通知擴展閱讀:
公司名稱的選取
1、避免存在誤導意義的名稱。
2、拒絕具有消極意義的名稱。
3、盡量避免使用字母和數字。
4、字型大小部分的數字不宜過多。
5、部分的字詞應易讀易寫,便於記憶。
6、字型大小應該適合消費者的口味。
7、公司,企業名稱中不應包含另一個公司或者企業名稱。
8、公司 企業名稱不得侵害其他公司,企業的名稱權。
9、不得含有法律法規明文禁止的內容。
10、不要使用已吊銷或者注銷不到3年的公司名稱。
11、不得使用與其他企業變更名稱未滿1年的原名稱相同的名稱。
12、經商標權人許可,商標可以作為字型大小申請公司或者企業名稱。
⑵ 如何辦理工商注銷
工商注銷需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攜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其他相應證件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公司申請注銷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
(二)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者公司被撤銷的文件;
(三)股東會、股東大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機關備案、確認的清算報告;
(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國有獨資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決定,其中,國務院確定的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還應當提交本級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分公司的注銷登記證明。
(2)股東大會預通知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公司登記機關作出准予公司名稱預先核准決定的,應當出具《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作出准予公司設立登記決定的,應當出具《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告知申請人自決定之日起10日內,領取營業執照;作出准予公司變更登記決定的,應當出具《准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告知申請人自決定之日起10日內,換發營業執照;作出准予公司注銷登記決定的,應當出具《准予注銷登記通知書》,收繳營業執照。
公司登記機關作出不予名稱預先核准、不予登記決定的,應當出具《企業名稱駁回通知書》、《登記駁回通知書》,說明不予核准、登記的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⑶ 如何注冊勞務公司 注冊勞務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勞務公司注冊條件
一、按照《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七條規定,所需要的資質有:
1、注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200萬元,並出具驗資報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有一定的承擔能力。
2、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對應的線下公司地址,不存在虛擬經營場所。
3、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4、合法有效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公司制定的相關條例,不僅要符合法律法規,也要合理。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符合法律規定相關條例。
二、辦理勞務派遣公司需要的資料:
1、《勞務派遣經營許可申請書》。
2、已設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計劃設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3、公司章程。
4、已設立的公司法人提交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當年增資的企業,審計報告中注冊資本仍為增資前的公司法人還需提供驗資報告。
5、計劃設立的公司法人及當年設立的公司法人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6、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辦公設施設備、信息管理系統等清單,包括設備名稱、數量、型號、用途等內容。
7、提供計劃設立的公司法人提供股東大會對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書及其身份證件。
8、擬定與勞動者切身利益相關的規章制度文本。
⑷ 股東會決議日期可以在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日期之前嗎
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是公司注冊之第一步,而股東會決議設立公司並批准各項事項是為公司設立准備,自然可以並且應該在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日期之前,如果之後是算是補流程了~
⑸ 申請保險代理公司的條件是什麼
保險代理公司的設立應符合以下條件:
1.有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發起人
設立保險代理公司,應有相應的發起人,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為50人以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人數為2-200人。依據《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一些特定主體,如機關、社團等不能投資企業的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成為保險專業代理公司的發起人或者股東。此外,為了避免自我代理等機會主義行為,保險公司員工投資保險專業代理公司的,應當書面告知所在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的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投資保險專業代理公司的,也應當根據《公司法》有關規定取得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的同意。
2.注冊資本達到法定的額度
注冊資本是全體股東所認繳的股本總額,也是保險代理公司對外承擔責任的財產基礎。各國對保險代理公司的設立一般都規定了最低注冊資本。我國2004年的《保險代理機構管理規定》要求,保險代理機構以有限責任公司形式設立的,其注冊資本或者出資不得少於人民幣50萬元;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設立的,其注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1000萬元。但2009年新頒布的《保險專業代理公司監管規定》則提高了注冊資本額度,其第7條規定,保險專業代理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200萬元;經營區域不限於注冊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保險專業代理公司,其注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1000萬元;注冊資本都應該是實繳貨幣資本。
3.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組織和行為的基本准則,也是公司設立的基礎性文件。它由發起人股東制定,規范了公司設立的目的、經營范圍、組織機構、權利行使方式等基本問題,對公司股東、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都具有法律約束力。設立保險代理公司,必須具備相應的章程。
4.有符合任職資格的董事長、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
保險代理業的社會影響很大,保險代理工作也具有很強的技術性和專業性。因此,為了保障保險代理公司的順利運營,也需要經營管理人員具備豐富的保險工作經驗和專業知識。《保險法》第121條要求,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品行良好,熟悉保險法律、行政法規,具有履行職責所需的經營管理能力,並在任職前取得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核準的任職資格。《保險專業代理公司監管規定》第20、21條進一步明確:保險專業代理機構高級管理人員包括保險專業代理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具有相同職權的管理人員以及保險專業代理公司分支機構的主要負責人。
保險專業代理機構擬任董事長、執行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報經中國保監會核准:(一)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二)持有中國保監會規定的資格證書;(三)從事經濟工作2年以上;(四)具有履行職責所需的經營管理能力,熟悉保險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保監會的相關規定;(五)誠實守信,品行良好。
5.具備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健全的組織機構是指保險代理公司必須具備健全的權力機構、執行機構和監督機構。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由全體股東組成,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以及其他重大事項:董事會是公司的執行決策機構,對最高權力機構負責,接受監督機構的監督;監事會由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組成,監督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是否違反法律和公司章程。三個機構相互獨立、相互制約,有助於充分保障公司股東的利益,確保公司依法獨立地開展保險業務。
6.有與業務規模相適應的固定住所
住所是指公司的決策機構或者主要經營場所,它是公司開展業務活動的中心場所,具有重要的法律意義,是確定公司糾紛案件管轄法院、准據法、送達地址的基本依據。保險代理公司要想順利地開展活動,也必須有與其業務相適應的工作場所和條件。
7.有符合規定的公司名稱及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業務、財務等軟硬體設施
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的名稱中應當包含「保險代理」或者「保險銷售」字樣,且字型大小不得與現有的保險中介機構相同,但中國保監會另有規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