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股東要承擔哪些責任
注冊公司股東責任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納所認繳回的出資。
3、對答公司債務負有限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對於公司的債務只以其出資額為限負有間接責任,即股東不必以自己個人的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4、出資填補義務;在以下情況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承擔出資填補的義務:在公司設立時,如果某股東不是以貨幣出資,而是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的,進行評估作價後如其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中評定的價額,則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交差額,其他股東應對其承擔連帶責任。
5、追加出資義務;追加出資,就是股東除了按照各自認繳額出資以外,股東會還可以作出決議,要求股東超過其出資金額再次繳款。追加出資義務在公司章程中屬於任意記載事項,即《公司法》並不列舉其內容,但一經記載,就應發生效。
6、在公司核准登記後,不得擅自抽回出資。
7、對公司及其他股東誠實信任。
8、其他依法應當履行的義務。
❷ 可以以公司的形式作為股東嗎
公司可以作為一個整體來向其他公司注資做股東。
股東:
以股東主體身份來分,可分機構股東和個人股東。機構股東指享有股東權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機構股東包括各類公司、各類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各類非營利法人和基金等機構和組織。個人股東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東。
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
❸ 一人有限公司轉換為兩個股東的公司怎麼辦理
一人有限公司增加股東
一人有限公司可以增加股東的,但是要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辦理變更手續後,公司不再是一人有限公司,而是有限責任公司。
直接去發證工商窗口辦理即可,一人公司增加股東後涉及公司形式的變更,即:一人公司變更為有限公司。這個變更包括2項,即股東變更,公司類型變更。
提交的資料包括:公司變更申請書、指定代表證明、股東決定、股權轉讓協議、修改後的章程、營業執照、新股東的身份證明。
增加股東的方式有兩種方法:
一是增資擴股;二是原股東出讓部分股權給新入股的股東,無論哪種方式,都需要雙方簽訂書面協議,然後辦理變更登記手續,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協議、修改後的公司章程以及變更登記申請書等。
公司增資流程:
(1)開立股東會。股東同意此次公司增資,並出具股東會決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2)開立驗資賬戶。開立驗資賬戶所需材料:營業執照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稅務登記證原件、開戶許可證原件、公章、財務章、法人章、股東章、股東身份證原件、增資股東會決議及驗資戶銀行的各種開戶表格。
(3)增資資本進賬詢證。以各個投資人的身份打入相應的投資比例的增資資本,增資資本進賬後與會計師事務所聯系索取詢證函,交到驗資賬戶銀行領取三單:進賬單、對賬單、詢證函。
(4)出具增資驗資報告提交工商。三單領取後帶著增資股東會決議、章程修正案或章程及公司相關證件至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增資驗資報告。增資驗資報告出具後可至工商局提交增資變更事項,所需材料:營業執照正副本,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股東會決議、章程、增資驗資報告,5個工作日後領取增資後的營業執照。
(5)增資驗資戶銷戶轉入基本賬戶。營業執照增資好以後就可以辦理銷戶手續,銷戶材料有: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開戶許可證、公章、財務章、法人章、股東章、投資人身份證,首先填好銷戶材料後提交銀行櫃台,然後把增資驗資戶資金轉入公司的基本賬戶內,這樣就可以把驗資戶銷戶了,不至於往後無證據之時,萬般無奈了。
❹ 有限公司必須要兩個股東嗎
有限公司是必須至少有兩個股東。
根據有限公司股東相關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東之間一定的信任為基礎,所以其股東數額不宜過多。我國的《公司法》規定為2—50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數額上下限均有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則只有下限規定,即只規定最低限額發起人,實際只規定股東最低法定人數,而對股東的上限則不作規定。
(4)公司為股東擴展閱讀:
股東會的職責: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5)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1)對公司合並、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2)修改公司章程。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規定行使職權。
召開股東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❺ 以公司做為股東入股到另一個公司有什麼利與弊嗎
利就是逃避風險,如果被入股公司後面經營不善,產生債務,最終是由股權持有公司承擔。弊的話就是,凡是只能以公司名義。
對公司來說屬於公司增資行為,公司增資的具體法律程序,要看該公司的性質。對於有限責任公司來講,公司新增資本時,公司股東和公司股東以外的其他人均可以認繳出資,但公司股東有權優先認繳出資,並且公司股東以外的其他人是否能夠認繳還受限於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的規定。
對於股份有限公司來講,公司新增資本,應當通過發行新股的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公司股東以及公司股東以外的其他人均可以認購新股。
要仔細了解准備入股公司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人員狀況、股本結構等,然後還需要仔細分析該公司的市場成長前景。根據工商注冊資金進行初步了解公司主要股本結構,然後可以找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資產審計或者雙方協商評估。
(5)公司為股東擴展閱讀:
「股東代表訴訟」,是指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執行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而公司又怠於行使起訴權時,符合條件的股東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的訴訟。
(1)機理:既具有代表性,又具有代理性,具有公益性目的。有別於共同訴訟(代表人訴訟)以及集團訴訟。
(2)原告資格:有限公司的任何一名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18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訴訟。
(3)被告范圍:一類是《公司法》第151條規定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另一類是第151條第三款規定的「他人」,即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符合條件的股東也可以提起股東代表訴訟。這里的「他人」應當包括任何侵犯公司利益的自然人和企業,例如大股東、實際控制人,或不法侵佔公司資產的債務人等。
❻ A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為B公司和C公司,B持股80%,C持股20%。題目見下面補充
你的這個抄問題實質上是有限責任公司為其控股股東提供擔保的問題。
我國現行公司法第十六條規定: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 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 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問題中A公司的股東總共有兩名,為b和c,按照公司法的規定,a公司為b提供擔保,應經過c同意(決議只是形式,實質上c只要是接受擔保,即可滿足條件,因為c為b以外的唯一股東,即使經過股東會決議該擔保也會通過決議)。很顯然c接受擔保即可認定擔保成立。
從另一方面講,本次收購的結果是a公司成為了一人公司。按照最高院的最新觀點,一人公司為股東提供擔保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