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受讓股權對公司股價有何影響
這個多數都屬於正面的影響,,這個要看受讓的股權的詳細情況,對於股價,多數會回選擇高開答,強勢的會選擇一字板,如果一字板沒有成交量,可選擇持有,待量能放出出局。
在實踐中,確定股權轉讓價格通常有以下幾種做法:
(1)將股東出資時股權的價格作為轉讓價格,即按照公司工商注冊登記的出資額確定,一般被稱為「出資額法」;
(2)將公司凈資產額作為轉讓價格;
(3)將審計、評估價格作為轉讓價格,又稱為「評估價法」;
(4)將拍賣、變賣價作為轉讓價格。
⑵ 上市公司佔30%控股股東破產對上市公司有什麼影響
影響:公司成立時,股東投入的財產就不屬於股東所有,變為公司的財產,因內此如果控股股東是容足額出資,即使其後來破產,該部分財產仍然屬於公司財產,不得隨意轉移、變賣。
一般來說,股東與上市公司屬於所有者與經營者的關系,所以股東負債與上市公司無關。但國內股市屬於新興市場,大股東往往屬於上市公司經營者,所以大股東負債過多,一旦影響到上市公司的日常經營,就會極大影響上市公司。
(2)大股東股權拍賣對公司的影響擴展閱讀:
主要有以下幾點:
1、上市公司相對於非上市股份公司對財務批露要求更為嚴格。
2、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中掛牌自由交易流通(全流通或部分流通,每個國家制度不同),非上市公司股份不可以在證交所交易流動。
3、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間他們的問責制度不一樣。
4、上市公司上市具備的條件是:股本部總額達3000萬元以上。
最後,上市公司能取得整合社會資源的權利(如公開發行增發股票)非上市公司則沒有這個權利。
⑶ 企業拍賣股份意味著什麼
執行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股權是執行工作中的一大難點,本案標的巨大,牽涉面廣,涉及在實踐中如何理解和准確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一、案外人是否能提出執行其他財產的申請
本案中,被執行人在豐華公司享有3100萬股國有法人,依法應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豐華公司作為案外人提出申請,請求停止拍賣本公司股份,轉而拍賣其提供的紅獅公司的股權,以替漢騏公司償債。對該申請如何允許?這是本案中面對的一個特殊問題。
執行中,有一種意見認為,《規定》第三條規定「被保全人和被執行人應當是股權的持有人或者所有權人」,同時第八條又明確規定,「如果股權持有人或者所有權人在限期內提供了方便執行的其他財產,應當首先執行其他財產」,豐華股份公司非本案被執行股權的持有人或所有權人,故法院不應准許其暫停拍賣豐華國有法人股的申請,轉而執行其提供的紅獅股權。但《規定》的立法目的,應是在於盡量減少因法院執行拍賣國有法人股而可能導致的對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經營和股價等所造成的影響,因此,法院在執行國有法人股時應慎重,只要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就盡量不要執行國有法人股。本案中,豐華公司主動向法院提供紅獅股權供拍賣,有其自身的利益考慮,但該行為並不損害冠生園公司債權的實現。從維護上市公司的利益角度考慮,法院在此情況下停止拍賣國有法人股轉而先執行紅獅股權,符合司法解釋的精神,因此應准許豐華股份公司的緩拍申請。
二、如何審查對被拍賣股權的評估報告
1.對評估報告應進行形式審查還是實體審查
《規定》第九條規定「拍賣股權之前,人民法院應當委託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對股權價值進行評估」,同時第十條規定「應當要求資產評估機構嚴格依照國家規定的標准、程序和方法對股權價值進行評估,並說明其應當對所作出的評估報告依法承擔相應責任」。但對於法院是否應審查評估報告,以及如何審查,《規定》並沒有明確規定。有人認為,股權評估是專業性很強的問題,只是執行中程序上的一個環節,評估公司作為獨立法人,基於當事人或法院的委託對執行標的進行評估,並非案件的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規定》已要求評估公司對評估報告不實承擔責任,故執行法院只需對評估報告進行形式審查即可,對實體問題不應作審查。
這種看法有一定道理,在無人提出異議的情況下,執行法院通常只需對評估報告進行形式審查即可。但如果有人針對評估報告提出異議,就應具體對待,如異議針對的是評估中的實體問題,則法院應對評估報告進行實體審查。評估工作由法院委託實施,評估報告的質量與執行程序的公正運行和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的利益密切相關,故法院對評估報告的實體問題應有審查的義務,只是該審查程序應在一定條件下啟動。
2.如何界定「股權價值」
對評估報告的實體審查實際上就是審查其對被拍賣的股權價值的估價是否准確,這里的關鍵是如何理解「股權價值」。評估機構立信公司認為,股權價值應為根據公開市場原則確定的國有法人股變現價格,採用每股凈資產調整法進行評估。法院認為,《規定》第九條所指的「股權價值」並非國有法人股的市場變現價格,因為這一價格受到股權交易市場行情的影響,圍繞股權價值而上下波動,缺乏相對穩定性,不能准確反映國有法人股的價值,「股權價值」應指評估時該國有法人股所代表的上市公司資產的市場價值。
⑷ 公司一個股東有了糾紛過後法院說對其股東的股權進行拍賣的話,那是否要經過其它股東的一至同意
不需要徵得其他股東同意,但是他們有優先購買權,如果他們既不同意也不買,那麼一樣會拍賣.
⑸ 上市公司的股權拍賣後對投資者的利益有何影響
沒什麼直接影響,因為拍賣的是大股東或者其他股東的股權,不是投資人手裡的股票
間接影響,就看誰來接手了
⑹ 股權轉讓是利好消息還是利空
轉讓的對象不同,那麼所釋放的多空信號也是不同的,這個不能一概而論。 如是直接轉讓給二級市專場屬的話,肯定是利空了,建議拋出。 如果是轉讓給另外一家機構或者投資人的話就是利好,可以繼續持用。說明股權結構有變更了,但是會提升業績,是大利好
⑺ 上市公司拍賣控股股東所持公司股股權,股價會有什麼反應
看那家公司的具體情況怎麼樣?
一般為下跌 ,同意. 但不同情況,不同而論版. 如果拍得股權權的大股東是實力雄厚的大公司,未來為給公司業績帶來增長點石 可能會上漲 還有股市處於何種態勢中
⑻ 公司大股東如果把自己的股票全部套現!會對他公司帶來什麼影響
1、一般來說抄,公司大股東如果把自己的股票全部套現的話,則股價可能會大跌,接而會影響公司的長期發展。如果私自套現可以直接報警,大股東賣掉手裡的股票是要經過董事會批準的。
2、套現,即套利也叫價差交易,套利指的是在買入或賣出某種電子交易合約的同時,賣出或買入相關的另一種合約。套利交易是指利用相關市場或相關電子合同之間的價差變化,在相關市場或相關電子合同上進行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以期望價差發生變化而獲利的交易行為。
⑼ 大股東轉讓持有股權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你好:要看怎麼轉讓了,有的是直接轉讓給二級市場,利空。通過大宗交易或協議轉讓給另外一家機構或者投資人,利好,說明股權結構有變更了,會提升業績,是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