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想問一下什麼是股東的表決權
股東表決權是在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按其持有的股份對公司專事務進行表決屬的權力。股東表決權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權。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普通股一般每股代表一票。優先股有優先取得股息和分得剩餘財產的權利,但這部分股東在股東大會上一般沒有表決權,或者要受到種種限制;但是若優先股的股息被拖欠,這部分股東通常具有表決權。表決權可以由股東委派他人行使。大股東往往只要集中掌握30—40%的普通股票就能左右股東大會的表決權,從而控制該股份公司。
㈡ 散戶如何參加股東大會
關注一下公司的官網復,一般公司在制開股東大會前都是會發布通告的。而通告上都會有大會的時間以及地址。而只需要在大會那天帶上本人的身份證和持股憑證去指定地址就可以參加了。
股東大會定期會議又稱為股東大會年會,一般每年召開一次,通常是在每一會計年度終結的6個月內召開。由於股東大會定期大會的召開大都為法律的強制,所以世界各國一般不對該會議的召集條件做出具體規定。
(一)董事人數不足本法規定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
(二)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
(三)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四)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五)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六)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㈢ 股東表決權的性質
股東表決權是在股份公司中,股東按其持有的股份對版公司事務進行表決的權力。股東表決權的權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股票的種類和數量。普通股一般每股代表一票。優先股有優先取得股息和分得剩餘財產的權利,但這部分股東在股東大會上一般沒有表決權,或者要受到種種限制;但是若優先股的股息被拖欠,這部分股東通常具有表決權。表決權可以由股東委派他人行使。大股東往往只要集中掌握30到40%的普通股票就能左右股東大會的表決權,從而控制該股份公司。股東表決權實行一股一票的資本平等、資本民主原則,股東依其所持股份享有與其股份數同樣數額的表決權,這就是股東表決權平等原則,其主要內容為一股一權,多數通過。這里的股東表決權平等並不是指每個股東享有平等的表決權,而是指每一等額的出資或每一股份具有同等的表決權,是股東在股份基礎上的平等,股東按其出資或所持有股份的數量享有相應的表決權。
㈣ 股東表決權行使的方式有哪些
股東抄表決權是在股份公司中,股東按其持有的股份對公司事務進行表決的權力。股東表決權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股票的種類和數量。普通股一般每股代表一票。優先股有優先取得股息和分得剩餘財產的權利,但這部分股東在股東大會上一般沒有表決權,或者要受到種種限制;但是若優先股的股息被拖欠,這部分股東通常具有表決權。表決權可以由股東委派他人行使。大股東往往只要集中掌握30到40%的普通股票就能左右股東大會的表決權,從而控制該股份公司。股東表決權實行一股一票的資本平等、資本民主原則,股東依其所持股份享有與其股份數同樣數額的表決權,這就是股東表決權平等原則,其主要內容為一股一權,多數通過。這里的股東表決權平等並不是指每個股東享有平等的表決權,而是指每一等額的出資或每一股份具有同等的表決權,是股東在股份基礎上的平等,股東按其出資或所持有股份的數量享有相應的表決權。
㈤ 股東表決權如何行使
股東表決權是在股份公司中,股東按其持有的股份對公回司事務進行表決的權答力。股東表決權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股票的種類和數量。普通股一般每股代表一票。優先股有優先取得股息和分得剩餘財產的權利,但這部分股東在股東大會上一般沒有表決權,或者要受到種種限制;但是若優先股的股息被拖欠,這部分股東通常具有表決權。表決權可以由股東委派他人行使。大股東往往只要集中掌握30到40%的普通股票就能左右股東大會的表決權,從而控制該股份公司。股東表決權實行一股一票的資本平等、資本民主原則,股東依其所持股份享有與其股份數同樣數額的表決權,這就是股東表決權平等原則,其主要內容為一股一權,多數通過。這里的股東表決權平等並不是指每個股東享有平等的表決權,而是指每一等額的出資或每一股份具有同等的表決權,是股東在股份基礎上的平等,股東按其出資或所持有股份的數量享有相應的表決權。
㈥ 股東持表決權和股東人數有什麼區別
股東持表決權和股東人數是指在公司召開股東會時的兩種表決方式,二者回的區別:
一、表決權力答大小不同。
股東表決權是在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按其持有的股份對公司事務進行表決的權力,股東表決權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權。
股東人人數則是不論每個股東的股權數量是多少,每個人都有同等表決權。
二、表決事項不同。除股權轉讓按照人數決外,公司法的其它事項都按照股權決。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第四十二條規定,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三、自主程度不同。股權的表決權可以由章程另行規定;而人數決則是由法律強制規定。
㈦ 有表決權的股東與沒有表決權的股東如何區分啊
《公司法》第104條第1款規定:「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此即一股一表決權原則;沒有表決權的股,是指不問股東為誰,股份自身即不含有表決權的股份。
所謂無表決權股份,是指不問股東為誰,股份自身即不含有表決權的股份。是否允許無表決權股份,各國立法例頗不相同。
一種立法例對此持肯定態度,如美國的《模範公司法》和特拉華州《公司法》、英國、法國、日本和台灣省有關立法;另一種立法例則否,如德國、奧地利、義大利、瑞士、比利時、荷蘭和丹麥。即使後一立法例亦非絕對地否定無表決權股份。
例如德國《股份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優先股份可作為沒有表決權的股份發行,並自第139條至第141條就沒有表決權的優先股作了詳細規定。
(7)散戶股東的表決權擴展閱讀:
股東表決權的基本原則
在資合性的現代公司,股東依出資額享有權益,股東對公司事務的決定支配權力與其對公司投資額的多少成正比,因而股東表決權實行一股一票的資本平等、資本民主原則,而非現代人合性的民主社會中一人一票的表決原則。
17世紀初,英國東印度公司實行了股東大會制度,採用了一股一票的表決權原則。對於以出資額或所持股份對公司負相應的有限責任的資合性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各國公司法普遍確立了股東行使表決權的基本原則:一股一票,資本多數通過。
我國《公司法》關於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的規定也體現了這一基本原則。如《公司法》第106條規定:「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第130條又強調「同股同權,同股同利」。
換言之,股東依其所持股份享有與其股份數同樣數額的表決權,這就是股東表決權平等原則,其主要內容為一股一權,多數通過。
這里的股東表決權平等並不是指每個股東享有同樣的表決權,而是指每一等額的出資或每一股份具有同等的表決權,是股東在股份基礎上的平等,股東按其出資或所持股份的數量享有相應的表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