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外上市公司套現的情況多不多
也非常多
之不過歐洲和美國現在對短期投機擾亂金融次序的行為進行嚴厲的處罰內
對於觸犯金融法條嚴重者,容甚至罰了錢不說,還沒收你的所有財產,用豬籠子吧你關起來遊街示眾
我聽說過一個台灣童鞋的股市,是碩士生,平常業余時間積攢了20多萬(美國勞動力很值錢,業余兼職賺錢非常容易)得知內幕消息知道一個公司要送錢分紅,股價上漲一個星期前買進,結果股價連續每天漲停翻了100%還多
但他把錢拿出來套現後,立刻被證券協會沒收所有投機賺的錢,並且還被處罰蹲監獄3年,這就是美國的嚴刑峻法。中國的話……很早就有這樣的法條,但執行嘛,一直都沒有人去做
股東境外股票套現,國內公司跟他有關系嗎?我覺得國內的公司跟他沒有適合關系的。
⑶ 私募股權,可以通過上市來套現,但是公司上市,大股東必須是三年才能套現,期間出現股票下跌,私募豈不是危險
私募在入股的時候,和大股東談好價錢。按照市盈率或者市凈率,回確定每股的價格,有些甚至答按照凈資產入股,一般價格都很低,而國內二級市場估值普遍較高,所以上市以後,私募PE基本都是賺錢的。大股東的股票更是如此,基本都是按照凈資產入股的,入股價格非常非常低,因此上市後,大股東基本都是億萬富豪。
在國外和香港地區,私募也有投資公司上市後,股票下跌虧損的。這就看投資人的投資能力了。
⑷ 上市公司大股東套現出來的資金還會去買股嗎是轉移出境還是買房產
每股成本很難說的,畢竟創業是很艱難的,有物質的投入也有精神的投入。如果單算物質投入的話每股成本估計在5元以下吧。
至於大股東套現出來的錢用去幹嘛的就不知道了,可能是用來養老吧。
⑸ 美國股市是如何對待原始股東減持的
要求上述人士在賣出限制性證券時必須遵守慢走(分步驟)和披露程序。如果從公司關聯方獲得了限制性證券,並想向公眾出售限制性或有控制權的證券,就需要同時符合《144號條例》列出的五個條件。
⑹ 公司在美國上市後大股東可以立刻套現嗎
部分可以
⑺ 大股東一般是怎麼套現的是套部分的現金還是套所有市值的現金。
一日【取】閑來無事,【現】質坐在女兒【秒】宿舍的門【到】口,一抬頭,【微】就望見了對版面古老權【㏕】屋脊上的一大叢【㎝】屋脊上的一大叢狗【㎞】,臨風望天涯悠然地搖曳著那青的葉子及那根本就稱不上花的狗尾巴。見我在望向那叢小草,一旁的女兒便笑了:「美吧?您
⑻ 股票套現對員工的有什麼限制
這要看公司的規定抄了,有些公司是沒有時間限制性的,當然這是不包括公司高層的,公司高層基本上每個公司都會有限制。但有些公司對普通就有限制,比如剛剛上市場的網路,他們的員工股票有半年的禁售期。但如果員工在上市前若干時間就申請套現,是可以以發行價賣出的,這就要賭運氣了,如果發行價比開盤後價格高,會很開心,可是如果發行價比較低,就會很後悔吧,像網路這次發行價27美元,上市後一下漲到那麼高,那些之前申請先賣的人不知道會是什麼心理呢
⑼ 公司上市後,需要多長時間才可以股票套現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發行人向本所申請其股票上市時,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應當承諾: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間接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也不由發行人收購該部分股份;發行人在刊登招股說明書之前十二個月內進行增資擴股的,新增股份的持有人應當承諾:自發行人完成增資擴股工商變更登記手續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其持有的該部分新增股份。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發行人向本所提出其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申請時,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應當承諾: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其持有的股份。本條所指股份不包括在此期間新增的股份。
如發行人在股票首次公開發行前十二個月內(以刊登招股說明書為基準日)進行過增資擴股,新增股份的持有人在發行人向本所提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申請時應當承諾:自持有新增股份之日起(以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為基準日)的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其持有的該部分股份。
另外,還有股東自願做出鎖定的承諾,要在招股書中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