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集團股份 > 香港公司隱名股東確認

香港公司隱名股東確認

發布時間:2023-02-13 06:07:43

1. 隱名股東如何確認股東資格

法律分析:隱名股東在請求確認其為公司股東時,需提供證據證明其與名義股東之間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協議。在代持關系得以確認的情況下,隱名股東在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於股東名冊、記載於公司章程並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時,需要經過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規定(三)第二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並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

前款規定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因投資權益的歸屬發生爭議,實際出資人以其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為由向名義股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名義股東以公司股東名冊記載、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為由否認實際出資人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實際出資人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於股東名冊、記載於公司章程並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 隱名股東如何確認股東資格

隱名股東在請求確認其為公司股東時,需提供證據證明其與名義股東之間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協議,同時需要注意若隱名股東以規避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為目的,如為規避法律禁止某些主體投資特定行業的禁止性規定,以他人名義投資,則隱名股東與名義股東之間簽訂的合同會因違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條之規定被認定無效,且不能保護此種隱名股東的股東權利。在代持關系得以確認的情況下,隱名股東在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於股東名冊、記載於公司章程並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時,需要經過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二十四條 前款規定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因投資權益的歸屬發生爭議,實際出資人以其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為由向名義股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名義股東以公司股東名冊記載、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為由否認實際出資人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實際出資人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於股東名冊、記載於公司章程並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閱讀全文

與香港公司隱名股東確認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002467資金流入 瀏覽:489
美國洛馬股票 瀏覽:474
手機看股票軟體 瀏覽:391
美金對人民幣的匯率4月29日 瀏覽:935
1050萬港幣是多少人民幣 瀏覽:936
三萬盧布合多少人民幣多少人民幣 瀏覽:87
519888貨幣基金贖回資金何時到賬 瀏覽:850
券商從基金公司收取 瀏覽:471
期貨不想讓持倉合並 瀏覽:409
股票暴跌投資指數基金 瀏覽:951
華夏基金000051怎麼樣 瀏覽:888
2017抵押貸款利息 瀏覽:185
a股優質股票 瀏覽:96
企業融資居間 瀏覽:996
九天睿芯融資 瀏覽:113
今日鉑的價格查詢 瀏覽:635
婚戀外匯詐騙 瀏覽:690
2015年的中國短期債務占外匯儲備 瀏覽:10
華彩股票 瀏覽:627
南京外匯管理局電話 瀏覽: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