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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港股份股東信息

發布時間:2021-01-31 07:48:02

A. 谷望江的個人資產

谷望江全資擁有注冊在英屬維爾京群島的InfomaticResourcesLimited。該公司全資擁有喜多來,而喜多來是在深圳上市的東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簡稱「東港股份」,英文名為TungkongSecurityPrintingCo.)的第一大股東。東港股份市值20多億元人民幣,客戶包括內地多家大銀行及電訊商。雖然谷望江只擔任喜多來的董事,其實際控制人。
喜多來成立於1991年11月21日,注冊資本400萬港元,分為40萬股,每股面值10港元,InfomaticResourcesLimited和谷望寧分別持有399999股和1股,其中谷望寧持有的1股是受InfomaticResourcesLimited的信託持有,因此InfomaticResourcesLimited實際持有喜多來100%的股權。
在喜多來控股的東港股份前5大股東中,喜多來佔比30.48%為第一大股東,浪潮電子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浪潮電子」)佔比12.57%為第二大股東,北京中嘉華投資咨詢有限公司(簡稱「嘉華投資」)佔比11.23%為第三大股東,濟南發展國有工業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簡稱「濟南國資」)佔比9.25%,為第四大股東,RichRiverInvestmentsLimited佔比0.56%為第五大股東。
東港股份成立於1996年3月,當時注冊資本只有70萬美元,其中喜多來持股60%,濟南市歷城區工業供銷公司持股20%,浪潮集團持股20%,時名濟南魯港印務有限公司,1997年12月改名為東港。之後,經過數次增資擴股,公司業務擴張迅速。
2002年8月,通過股權轉讓引入新股東北京中嘉華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和RichRiver,中嘉華的持股者多為東港的高層經營班子成員。2007年春天,東港股份正式登陸深交所中小板。按照東港股份的規劃,增發所募集資金投入銀行卡、金融服務外包等3大項目,此前東港股份一直是國內票據印刷行業的領跑者,主要客戶為銀行、保險公司以及財稅、交通等部門,業務遍布全國。2008年北京奧運會門票、2009年山東全運會門票、北京故宮門票、以至於社會保障卡(可持卡就醫和申領失業保險金等),都由東港股份負責生產。
東港股份主要大客戶都是重要的政府部門和國有大企業,包括:中國海關、中國稅務、人民銀行、國家外管局等。國有大企業客戶則包括:四大國有銀行(中行、工行、建行和農行),另外六家大銀行(交通、郵政儲蓄、招商、光大、中信和華夏銀行),中國所有保險公司巨頭(太平洋、人壽、平安、太平保險公司等)和中國電信巨頭(中移動和中國電信)及中國福利彩票等。
2011年4月份,東港股份有小股東號召廣大股東,罷免谷望江董事長職務重組董事會。
該小股東質疑稱東港股份上市4年,又增發配售2000萬,說明該公司和谷望江,只顧圈錢而不注重股東權益,每股資本公積金4.6688元、每股凈資產7.94元,完全有能力向股東送股攤薄不合理的公積金和凈資產。
谷望江於1992年通過喜多來,以1325萬港元購入陽明山莊9座環翠軒16樓57室,面積是2620平方尺。後來又於1999年向秦錦釗旗下的建萊集團,以2240萬港元購入上層17樓57室,面積同樣2620平方尺,令兩單位有潛力打通成5240平方尺的復式巨宅。2011年,谷望江以8800萬港元、尺價1.68萬港元一並出售該兩宅,勁賺逾半億港元。
此外,喜多來還在山東日照市,興建了以「人與環境」「環保與節能」為主題的高新技術工業園。第一期投資項目,佔地面積近20萬平方米(300畝),總投資額8500萬美元,2006年8月中,第一期工程竣工投產。第一期工程包括三個相關聯的企業:日照大地依索新建材有限公司、日照大地彩塗板有限公司和日照大地金屬材料加工開發有限公司。

B. 樹根互聯技術有限公司招聘信息,樹根互聯技術有限公司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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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簡介:



樹根互聯技術有限公司成立於2016-06-16,注冊資本5675.000000萬人民幣元,法定代表人是賀東東,公司地址是廣州市海珠區閱江西路218、220號廣州國際媒體港寫字樓西港4層12-30號單元(僅限辦公用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與稅號是91440101MA5AWYKG0C,行業是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登記機關是廣州市海珠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經營業務范圍是網路技術的研究、開發;工程和技術基礎科學研究服務;計算機技術開發、技術服務;計算機硬體的研究、開發;信息技術咨詢服務;計算機及通訊設備租賃;計算機信息安全產品設計;計算機技術轉讓服務;計算機和輔助設備修理;計算機網路系統工程服務;軟體服務;軟體測試服務;軟體技術推廣服務;軟體開發;商品信息咨詢服務;數據處理和存儲服務;數據處理和存儲產品設計;貨物進出口(專營專控商品除外);技術進出口;商品批發貿易(許可審批類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貿易(許可審批類商品除外);貿易代理;通信系統工程服務;信息系統集成服務;信息系統安全服務;智能機器系統技術服務;,樹根互聯技術有限公司工商注冊號是440105000807419



• 分支機構:






• 對外投資:






• 股東:



喀什根智慧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出資比例41.37%,認繳出資額是2347.500000

喀什萬樹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出資比例32.89%,認繳出資額是1866.500000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出資比例6.46%,認繳出資額是366.500000

喀什邁思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出資比例4.41%,認繳出資額是250.000000

先進製造產業投資基金(有限合夥),出資比例3.52%,認繳出資額是200.000000

杭州創乾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出資比例3.08%,認繳出資額是175.000000

湖南湘江海捷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出資比例3.08%,認繳出資額是175.000000

日照市東港區根雲股權投資基金中心(有限合夥),出資比例2.35%,認繳出資額是133.500000

中移創新產業基金(深圳)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出資比例2.20%,認繳出資額是125.000000

共青城國志嘉福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出資比例0.63%,認繳出資額是36.000000




• 高管人員:



吳建鋒在公司任職董事

梁在中在公司任職董事長

賀東東在公司任職經理

賀東東在公司任職董事

高大明在公司任職董事

張鵬在公司任職監事


C. 東港股份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公司於1996年設立,歷經18年的生產、服務經驗積累,公司已經發展壯大。目前公司主要從事票證印刷、商業彩色印刷、書刊印刷、銀行卡製作、智能標簽印刷、商函製作、數據外包處理、電子商務等。
公司佔地面積153705.42平方米;建築物面積56899 平方米。公司注冊資本為3.6億元人民幣,目前總資產15.9億元人民幣, 2013年銷售額10.84億元,東港公司已成為國內最大的綜合型印刷媒體服務企業之一。
公司下屬北京東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上海東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鄭州東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廣州東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新疆東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青海東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成都東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等7個生產型子公司,生產和服務的范圍覆蓋全國。目前,這些子公司經營狀況良好,均已成為當地印刷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
東港公司目前為***秘密載體復制許可企業、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企業、***國家試卷印製單位、中央國家機關定點印刷企業、中直機關定點印刷企業、國家工商總局「守合同重信用」稱號,全國印刷行業aaa級企業,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省級名牌產品企業,產品獲「中國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
公司在立足傳統印刷的基礎上,將繼續在數字印刷、智能票卡製作等新領域追加投資,加大研發力度,在印刷媒體服務業有更大的發展。
專業創新、團結務實、精益求精、拼搏進取,東港股份願與您共同鑄就走向未來的輝煌!
歡迎直接投遞公司招聘郵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法定代表人:王愛先
成立日期:1996-03-25
注冊資本:36377.7614萬元人民幣
所屬地區:山東省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70000613207311A
經營狀態:在營(開業)企業
所屬行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公司類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與境內合資、上市)
人員規模:1000-4999人
企業地址:山東省濟南市山大北路23號
經營范圍:出版物、包裝裝潢印刷品及其他印刷品印刷(有效期以許可證為准);辦公用紙、紙製品的生產;高檔紙張的防偽處理,磁卡、IC卡、智能卡、識別卡和智能標簽、印刷器材、電子設備及產品、辦公自動化設備及產品、電子元器件、軟體產品的開發、生產,銷售本公司生產的產品;信息系統集成工程及技術服務,數據及信息處理服務,科技信息咨詢服務;從事上述產品的批發;圖書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的批發及網路銷售(憑許可證經營);檔案存儲及數字化加工服務,檔案管理、咨詢服務;代理廣告業務;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業務流程外包;技術進出口,自有房屋租賃;經國家密碼管理機構批準的商用密碼產品開發、生產,銷售經國家密碼管理局批准並通過指定檢測機構產品質量檢測的商用密碼產品(以上兩項有效期以許可證為准);自助終端設備的開發、生產、銷售;普通貨運(憑許可證經營);倉儲服務(不含危險品);物流配送;標牌製作,RFID產品的研發、生產及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D. 東港股份有限公司招聘信息,東港股份有限公司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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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簡介:



東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96-03-25,注冊資本3.637776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是王愛先,公司地址是山東省濟南市山大北路23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與稅號是91370000613207311A,行業是null,登記機關是山東省濟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營業務范圍是null,東港股份有限公司工商注冊號是370000400000101



• 分支機構:



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銷售分公司,注冊號是110000450097840,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是91370000613207311A

東港股份有限公司甘肅分公司,注冊號是62010320008778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是91370000613207311A

東港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注冊號是340100500024793,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是91370000613207311A

東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注冊號是43010050001109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是91370000613207311A

東港股份有限公司濟南臨港開發區分公司,注冊號是370100500006147,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是91370000613207311A

東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注冊號是36010053000699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是91370000613207311A

東港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注冊號是530100500005363,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是91370000613207311A

東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注冊號是32010050004463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是91370000613207311A

東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注冊號是120000400148901,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是91370000613207311A




• 對外投資:



北京東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劉宏,出資日期是2004-08-25,企業狀態是null,注冊資本是5200.000000,出資比例是100.00%

甘肅圖騰印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胡燕萍,出資日期是1996-07-15,企業狀態是null,注冊資本是800.000000,出資比例是100.00%

新疆東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胡燕萍,出資日期是2005-06-07,企業狀態是null,注冊資本是1000.000000,出資比例是100.00%

上海東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楊兆雲,出資日期是2002-08-23,企業狀態是null,注冊資本是8000.000000,出資比例是100.00%

安徽東港瑞宏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劉宏,出資日期是2016-07-13,企業狀態是null,注冊資本是500.000000,出資比例是60.00%

北京東港嘉華安全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劉宏,出資日期是2007-02-02,企業狀態是null,注冊資本是4892.676200,出資比例是100.00%

上海東港數據處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史建中,出資日期是2007-12-25,企業狀態是null,注冊資本是15000.000000,出資比例是86.67%

山東東港數據處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王愛先,出資日期是2007-08-27,企業狀態是null,注冊資本是3000.000000,出資比例是100.00%

廣州東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朱震,出資日期是2007-03-12,企業狀態是null,注冊資本是4200.000000,出資比例是100.00%

南京東港瑞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劉宏,出資日期是2016-06-01,企業狀態是null,注冊資本是500.000000,出資比例是100.00%

廣西瑞宏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劉宏,出資日期是2015-03-13,企業狀態是null,注冊資本是500.000000,出資比例是51.00%

鄭州東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唐國奇,出資日期是2003-01-09,企業狀態是null,注冊資本是5000.000000,出資比例是100.00%




• 股東:



北京中嘉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出資比例11.17%,認繳出資額是4064.110000

濟南發展國有工業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出資比例9.09%,認繳出資額是3306.240000

香港喜多來集團有限公司,出資比例12.34%,認繳出資額是4487.796700

浪潮電子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出資比例3.57%,認繳出資額是1297.217500

人民幣普通股,出資比例63.84%,認繳出資額是23222.397200




• 高管人員:



史建中在公司任職董事兼總經理

許斌在公司任職董事

郝紀勇在公司任職董事

萬剛在公司任職董事

夏文慶在公司任職董事

王愛先在公司任職董事長

劉宏在公司任職董事

張力在公司任職監事

李安龍在公司任職監事

王曉延在公司任職監事

李豐在公司任職監事

石楓在公司任職董事

婁本美在公司任職監事


E. 會計信息失真的案例

案例一:綠大地股份公司會計信息失真的案例分析

一、引言

2010年3月,因綠大地涉嫌信息披露違規立案稽查,發現該公司存在涉嫌虛增資產、虛增利潤、虛增收入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上市公司綠大地惡性財務造假案不僅誤導經營管理者、投資者、債權人做出合理的判斷和決策,而且對於資源的合理配置和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有很大的危害。

二、會計造假行為

綠大地主要通過偽造合同、偽造單據和銷售退回等手段虛構經濟業務從而達到虛增利潤和收入的目的。

1、偽造合同,虛構交易

首先綠大地公司注冊了一些由其實際控制或掌握銀行賬戶的關聯公司,這些公司存在的意義就在於擁有各種不同的公章,而擁有這些公章就可以製造各種合同、發票。

財務背景出身的何學葵對此更是駕輕就熟。有了這些公章後,綠大地再利用相關銀行賬戶操控資金流轉,通過偽造合同的手段虛構交易業務,虛增收入和利潤。

公司的主營業務為苗木,綠大地通過偽造的合同虛構受控公司之間的苗木交易,資金在各個受控公司之間周轉,最終又回到了綠大地,進出之間虛增了營業收入2.96億元。

2、偽造銀行單據虛構銀行交易

2004年,綠大地對五家供應商發生了數千萬元的采購和支付。但在其提供的會計憑證中,通過支票付款的只附有支票存根,無銀行轉賬回單,且有一半支票存根上填寫的收款方與銀行實際資金去向不明。其目的是以虛假采購的方式將資金流出,再通過其控制的五家關聯公司將資金轉回,虛增銷售收入和利潤。

3、通過銷售退回虛構經濟業務

在綠大地成功上市後,大客戶陸續退回其購買的苗木,而這些銷售合同是其在上市前所簽,營業收入及凈利潤均體現在上市前的財務報表中,上市後無故發生銷售退回,綠大地難逃"虛增收入、虛增利潤"的嫌疑。

因此,中審亞太會計師事務所對綠大地2008年、2009年的銷售退回出具了保留意見。綠大地2010年在接受監管層調查中承認,2008年苗木銷售退回2348萬元,並由此追溯調減2008年2348萬元營業收入和1153萬元凈利潤;而2009年苗木銷售退回金額更高達1.58億元凈利潤。

由此可以看出綠大地通過虛構經濟業務虛增收入。

此外,綠大地還通過購買土地的方式虛增資產,並把"60塊樹苗估成300塊"的手段高估存貨,與中介機構串通,隱瞞企業問題,使得綠大地通過財務造假手段順利上市。

三、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

1、誠信缺失

對企業以及大股東來說,上市與不上市有著天壤之別。一旦上市成功,不僅可以通過高價發行股票獲得大量募資,控股股東和大股東也可以實現個人資本的擴張。

綠大地財務造假是專業人士所為,可以說有著很高的知識素養,但是面對巨大的經濟利益,誠信不守,知識成了犯罪的幫凶,再加之上市公司違規成本與懲罰力度低,促使他們鋌而走險,為了一己私利給廣大股民和社會造成了嚴重的損失。

2、內部治理機構混亂

原則上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理應分別履行其權力機構職能、決策職能、監督職能和執行董事會決策的經營職能,形成權責分明、協調運轉、有效遏制的治理機構。而綠大地公司治理結構存在嚴重缺陷:董事會成員人數不夠,過半董事均已辭職無法進行決策;監事會成員頻繁調動,成員職務的變動幾乎涉及到了各類職務。

2009年之前綠大地公司一直沒有實現董事長與總經理職務的分離,自己監督自己,其監督效果可想而知了;從2010年4月起,董事會秘書由董事長擔任,這樣董事長在董事會處於絕對主導地位,其權利無法得到有效制衡。

3、中介機構瀆職

雖然綠大地公司涉嫌虛增資產、虛增收入、虛增利潤等多項違法犯罪行為,但是其所採用的欺詐手法並非高深莫測,何學葵只是簡單地篡改了一些數據促成了公司上市和實現個人資本增富。但是這些手段卻接連"瞞過"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保薦機構、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等道道關卡。只是由於方方面面的瀆職和縱容,綠大地最終達到欺詐上市的目的。

4、地方保護主義縱容造假

證監會對綠大地案調查之後,為了保護支持當地企業發展,分管這個工作的雲南省副省長兩次赴京,省副秘書長至少10次赴京,從中斡旋。證券犯罪中,一般涉及的上市公司,在當地都是明星企業、就業大戶、利稅大戶,所涉及的企業高管都是"經濟能人",因此當地政府往往授意當地司法機關將外地行政執法機關拒之門外。

甚至默許企業勾結會計師事務所,證券公司聯手製作虛假報表。地方保護主義縱容了證券犯罪行為的發生,雖然能在短期內穩定本地區的經濟發展,但從長遠而言,滋生更多的無規則運行並毀壞當地企業成長與發展的土壤,損害億萬投資者的利益。

四、啟示

綠大地會計信息失真案給社會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但從中可以看到我國在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方面的監管存在很多問題:

(1)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的手段主要表現在操縱利潤上,如虛構業績,通過關聯方轉移利潤,偽造合同虛構經濟業務等。

(2)內部治理結構混亂、人力資源制度不完善、誠信缺失、中介機構瀆職、地方保護主義等是導致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

案例二:

基於遼寧等地經濟數據造假案例的分析

2017年1月17日,遼寧省委副書記、省長陳求發在遼寧省十二屆人大八次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時首次對外承認:遼寧省所轄市、縣,在2011年至2014年存在財政數據造假的問題,指出2011年至2014年「官出數字、數字出官」導致經濟數據被注入水分。這次報告無疑在「平靜」的湖面投下一顆巨石,在社會上引起了軒然大波。

事實上,中央早已注意到遼寧財政收入的造假行為,《國務院關於201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揭示: 在2011年到2013年間,遼寧省岫岩滿族自治縣將財政借款以稅費名義繳入國庫,虛增財政收入8.47億元、占其公共財政收入的22.6%;

一、2014年:

中央巡視組首輪巡視遼寧時指出「遼寧全省普遍存在經濟數據造假問題」。2014年審計署發現2013年庄河市塔嶺鎮公布財政收入比實際財政收入高出2534萬元,虛增16.24倍;而相鄰的普蘭店市將全市2014年公共財政收入,由年初預算53.35億元下調為33.85億元,降幅近20億元。

二、2016年:

1、中央巡視組「回頭看」指出遼寧省普遍存在數據造假問題,且存在第一次巡視後對中央決策部署敷衍了事,甚至唱反調的情況。隨後遼寧省委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了巡視工作。本文梳理了遼寧省委在之後出具的巡視報告以及各市、鎮公布的巡視整改情況公告發現:

本溪市某些單位和部門為了完成上級下達的經濟指標虛假捏造經濟數據;開原市、調兵山市為了成為百強縣虛增各項經濟指標;阜新經濟數據存在較大水分;鐵嶺固定資產投資數據和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數量摻雜水分等。

2、遼寧省數據造假的具體情況目前暫無披露,但從經濟數據的變化中我們可以掌握大概的情況。2014年開始,遼寧省的地區生產總值出現了負增長,財政收入也不斷下跌,固定資產投資數據縮水60%-70%。

尤其是在中央巡視組「回頭看」期間即2016年,遼寧各市GDP出現了暴跌,其中鞍山和遼陽跌幅最大,分別下跌了38.3%和36.4%。這些數據表明,遼寧省的數據造假是比較普遍的,且虛增比例較大。

3、據報道,遼寧省所轄市縣在2011年至2014年,虛增的收入約占同期財政收入的20%,虛增最高的年份是2014年,比例達到23%。

繼遼寧自曝之後,2018年1月3日,內蒙古自治區政府也公開承認:「重新核算後,內蒙古需要調減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收入530億元,佔2016年總量的26.3%;2016年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核減2900億元,佔2016年全部工業增加值的40%」。

4、2018年1月11日:

天津市濱海新區政府也公開承認:「濱海新區2016年的萬億地區生產總值核減3348億,占總量的50.32%」,這個備受矚目的國家級新區一夜之間變得灰頭土臉。

根據政府公開的文件與相關的報道,這些地方經濟數據造假的主要方式有以下幾種:

1、虛構應稅事項和納稅依據,虛假增加稅收收入。如2012年遼寧省某縣將縣委和縣政府機關用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劃撥給縣政府融資平台公司進行對外轉讓,轉讓行為並沒有實際發生,該縣卻在賬面上徵收得到了5671萬的土地增值稅等稅收收入;

2、虛假拆遷或轉讓土地、使用財政資金繳納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如2012年,遼寧省某縣重復轉讓4家糧庫土地,虛增國有資本經營收入6965萬元;

3、財政收入虛增空轉,即財政部門向企業進行撥款(以財政借款等名義),再由企業將資金繳回財政,以此實現財政收入的增加。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就公開承認主要通過虛增空轉、工業增加值謊報等方式完成收入增長目標;

4、稅收收入先增後返,虛增稅收收入。2011-2013年間,遼寧省某縣對33家企業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實行先征後返,虛增稅收2224萬元;

5、更改統計口徑,將統計范圍擴大。天津濱海新區的生產總值在調整統計口徑後縮水超過50%;

6、直接的數據編造。根據公開報道,遼寧省某些市縣還通過違規編造、隨意調整財政月報的方式虛增財政收入。

案例三:

證監會湖北監管局在三峽新材現場檢查中,發現公司在成本核算中存在少計原材料成本情況。 2013年10月15日,三峽新材收到證監會武漢稽查局《立案稽查通知書》,因三峽新材涉嫌違反相關法規,決定對其立案稽查。

一、三峽新材今年上半年財報顯示:

公司營業收入為5.97億元,同比增加31.81%;但是凈利潤為216.4萬元,同比下滑66.19%。 身陷稽查漩渦中的三線新材,其短期借款規模有所收縮。 三峽新材的短期借款中,2013下半年期末短期借款為7.2億元,比期初的15.3億元減少8.1億元。

其中抵押借款由期初的6億元,下降到期末的5.8998億元;信用貸款由6344萬元,下降到2240萬元。 今年上半年,三峽新材的短期借款,期末金額為6.2億元,比期初的7.2億元減少1億元。其中質押借款由期初的7690萬元,下降到期末的3500萬元。

抵押借款由5.8998億元,下降到5.65億元;保證借款由3000萬元,下降到2000萬元;信用貸款由2240萬元,下降到0元。 可見,三峽新材的短期信用貸款,一年間由6344萬元驟減為0。

二、三峽新材公告顯示:

其曾獲得中國銀行三峽獲得最高為3000萬元的授信額度。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三峽新材賬面在該行借款余額2240萬元。而截至2014年6月30日,三峽新材已無信用借款。 8月14日,三峽新材董秘張光春接受經濟觀察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三峽新材貸款的具體情況,不是因財務造假造成貸款收緊,但並未說明具體情況。

三峽新材半年報中的主要貸款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三峽分行當陽支行,該支行一位負責信貸的人士稱,三峽新材的財務造假,對其未來繼續借貸會有影響。

上述建行人士說,他們早在去年下半年就關注三峽新材的財務造假,對已貸出去的款項,會關注這個事情怎麼處理。三峽新材下次申請貸款時會難度加大,要求有真實的報表,還要拿真實保單、資金流水等原始憑證。

華南地區一家公司的會計人士表示,企業在貸款時,銀行在條款中會約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如果沒有提供真實的財務數據,銀行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三、今年4月12日,三峽新材出具重大會計差錯更正的意見。

1、三峽新材在2011、2012年成本核算過程中,分別少計原材料成本7581.7萬元、1567.7萬元,導致2011、2012年營業成本分別少計7581.7萬元、1567.7萬元。

2、更正前,三峽新材2011年、2012年度歸屬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1905.4萬元、1463.8萬元。而在重大會計差錯更正後,三峽新材2011年、2012年度歸屬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4539.1萬元、131.3萬元。

對於財務造假,上交所在處分書中表示,「前述調整致使公司財務信息披露失真,後果嚴重,性質惡劣。」

參考資料來源:

人民網-綠大地增發露馬腳 從明星企業到造假大戶

中國新聞網-遼寧內蒙古等多地自曝GDP「注水」:弄虛作假歪招

人民網-三峽新材財務造假曝光 風險重估或波及未來銀行貸款

F. 證券市場信息披露錯誤實列

銀廣夏事件
編輯本段(一)彌天大謊——中國安然事件
銀廣夏公司全稱為廣夏(銀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現證券簡稱為ST銀廣夏(000557)。1994年6月上市的銀廣夏公司,曾因其驕人的業績和誘人的前景而被稱為「中國第一藍籌股」。2001年8月,《財經》雜志發表「銀廣夏陷阱」一文,銀廣夏虛構財務報表事件被曝光。專家意見認為,天津廣夏出口德國誠信貿易公司的為「不可能的產量、不可能的價格、不可能的產品」。以天津廣夏萃取設備的產能,即使通宵達旦運作,也生產不出所宣稱的數量;天津廣夏萃取產品出口價格高到近乎荒謬;對德出口合同中的某些產品,根本不能用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設備提取。
(二)疑點
(1)利潤率高達46%(2000年),而深滬兩市農業類、中草葯類和葡萄釀酒類上市公司的利潤率鮮有超過20%的。(2)如果天津廣夏宣稱的出口屬實,按照我國稅法,應辦理幾千萬的出口退稅,但年報里根本找不到出口退稅的項目。2000年公司工業生產性的收入形成毛利5.43億元,按17%稅率計算,公司應當計交的增值稅至少為 9231萬元,但公司披露 2000年年末應交增值稅余額為負數,不但不欠,而且還沒有抵扣完。(3)公司2000年銷售收入與應收款項保持大體比例的同步增長,貨幣資金和應收款項合計與短期借款也保持大體比例的同步增長,考慮到公司當年銷售及資金回籠並不理想,顯然公司希望以巨額貨幣資金的囤積來顯示銷售及回款情況。(4)簽下總金額達60億元合同的德國誠信公司(Fedelity Trading GmBH)只與銀廣夏單線聯系,據稱為一家百年老店,但事實上卻是注冊資本僅為10萬馬克的一家小型貿易公司。(5)原材料購買批量很大,都是整數噸位,一次購買上千噸桂皮、生薑,整個廠區恐怕都盛不下,而庫房、工藝不許外人察看。(6)萃取技術高溫高壓高耗電,但水電費1999年僅20萬元,2000年僅70萬元。(7)1998年及之前的財務資料全部神秘「消失」。
(三)造假與違規情況
2002年5月中國證監會對銀廣夏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公司自1998年至2001年期間累計虛增利潤77 156.70萬元,其中:1998年虛增 1776.10萬元,由於主要控股子公司天津廣夏1998年及之前年度的財務資料丟失,利潤真實性無法確定;1999年虛增 17 781.86萬元,實際虧損 5 003.20萬元;2000年虛增56 704.74萬元,實際虧損 14 940.10萬元;2001年 1-6月虛增 894萬元,實際虧損2 557.10萬元。從原料購進到生產、銷售、出口等環節,公司偽造了全部單據,包括銷售合同和發票、銀行票據、海關出口報關單和所得稅免稅文件。2001年9月後,因涉及銀廣夏利潤造假案,深圳中天勤這家審計最多上市公司財務報表的會計師事務所實際上已經解體。財政部亦於9月初宣布,擬吊銷簽字注冊會計師劉加榮、徐林文的注冊會計師資格;吊銷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資格,並會同證監會吊銷其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同時,將追究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的責任。
(四)造假流水線
據庭審記錄,1999年11月,董博接到了廣夏(銀川)實業有限公司財務總監、總會計師兼董事局秘書丁功民的電話,要求他將每股的利潤做到0.8元。董某便進行了相應的計算,得出天津廣夏公司需要製造多少利潤,進而根據這一利潤,計算出天津廣夏需要多大的產量、多少的銷售量以及購多少原材料等數據。1999年的財務造假從購入原材料開始。董博虛構了北京瑞傑商貿有限公司、北京市京通商貿有限公司、北京市東風實用技術研究所等單位,讓這幾家單位作為天津廣夏的原材料提供方,虛假購入萃取產品原材料蛋黃粉。姜、桂皮、產品包裝桶等物,並到黑市上購買了發票、匯款單、銀行進賬單等票據,從而偽造了這幾家單位的銷售發票和天津廣夏發往這幾家單位的銀行匯款單。有了原材料的購入,也便有了產品的售出,董博偽造了總價值5 610萬馬克的貨物出口報關單四份、德國捷高公司北京辦事處支付的金額5 400萬元出口產品貨款銀行進賬單三份。為完善造假過程,董博又指使時任天津廣夏萃取有限公司總經理的閻金岱偽造萃取產品生產記錄。於是,閻金岱便指使天津廣夏職工偽造了萃取產品虛假原料入庫單、班組生產記錄、產品出庫單等。最後,董博虛構天津廣夏萃取產品出口收入23 898.60萬元。該虛假的年度財務報表經深圳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後,並入銀廣夏公司年報,銀廣夏公司向社會發布的虛假凈利潤高達12 778.66萬元。2000年,財務造假行動繼續進行,只是此次已不再需要虛構原材料供貨方。依舊是接受了功民的指示,董博偽造了虛假出口銷售合同、銀行匯款單、銷售發票、出口報關單及德國誠信貿易公司支付的貨款進賬單,同時同樣指使天津廣夏職工偽造了虛假財務憑據。結果,2000年天津廣夏共虛造萃取產品出口收入72 400萬元,虛假年度財務報表由深圳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注冊會計師劉加榮、徐林文簽署無保留意見後,向社會發布虛假凈利潤41 764.6431萬元。2001年年初,為進一步完善造假程序,董博虛報銷售收入從 天津市北辰國稅局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500份。除向正常銷售單位開具外,董博指使天津廣夏公司職員付樹通以天津廣夏公司名義向天津禾源公司(系天津廣夏公司萃取產品總經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290份,價稅合計22 145.6594萬元,涉及稅款3764.7619萬元,後以銷售貨款沒有全部回籠為由,僅向北辰區國稅局交納「稅款」500萬元。2001年5月,為中期利潤分紅,銀廣夏總裁李有強以購買設備為由,向上海金爾頓投資公司借款1.5億元打入大津禾源公司,又以銷售萃取產品回款的形式打回天津廣夏賬戶,隨後其中1.25億元以天津廣夏利潤的形式上交廣夏公司。據董博當庭供述,在造假過程中,部分財務單據及所 涉及的銀行公章,是其在電腦上製作出來的。這樣,依據庭審及起訴書,銀廣夏造假是一個由李有強同意、丁功民授意、董博實施、閻金岱協助,以及劉加榮、徐林文「明知」有假而不為的過程。
編輯本段(一)彌天大謊——中國安然事件
銀廣夏公司全稱為廣夏(銀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現證券簡稱為ST銀廣夏(000557)。1994年6月上市的銀廣夏公司,曾因其驕人的業績和誘人的前景而被稱為「中國第一藍籌股」。2001年8月,《財經》雜志發表「銀廣夏陷阱」一文,銀廣夏虛構財務報表事件被曝光。專家意見認為,天津廣夏出口德國誠信貿易公司的為「不可能的產量、不可能的價格、不可能的產品」。以天津廣夏萃取設備的產能,即使通宵達旦運作,也生產不出所宣稱的數量;天津廣夏萃取產品出口價格高到近乎荒謬;對德出口合同中的某些產品,根本不能用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設備提取。
編輯本段(二)疑點
(1)利潤率高達46%(2000年),而深滬兩市農業類、中草葯類和葡萄釀酒類上市公司的利潤率鮮有超過20%的。(2)如果天津廣夏宣稱的出口屬實,按照我國稅法,應辦理幾千萬的出口退稅,但年報里根本找不到出口退稅的項目。2000年公司工業生產性的收入形成毛利5.43億元,按17%稅率計算,公司應當計交的增值稅至少為 9231萬元,但公司披露 2000年年末應交增值稅余額為負數,不但不欠,而且還沒有抵扣完。(3)公司2000年銷售收入與應收款項保持大體比例的同步增長,貨幣資金和應收款項合計與短期借款也保持大體比例的同步增長,考慮到公司當年銷售及資金回籠並不理想,顯然公司希望以巨額貨幣資金的囤積來顯示銷售及回款情況。(4)簽下總金額達60億元合同的德國誠信公司(Fedelity Trading GmBH)只與銀廣夏單線聯系,據稱為一家百年老店,但事實上卻是注冊資本僅為10萬馬克的一家小型貿易公司。(5)原材料購買批量很大,都是整數噸位,一次購買上千噸桂皮、生薑,整個廠區恐怕都盛不下,而庫房、工藝不許外人察看。(6)萃取技術高溫高壓高耗電,但水電費1999年僅20萬元,2000年僅70萬元。(7)1998年及之前的財務資料全部神秘「消失」。
編輯本段(三)造假與違規情況
2002年5月中國證監會對銀廣夏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公司自1998年至2001年期間累計虛增利潤77 156.70萬元,其中:1998年虛增 1776.10萬元,由於主要控股子公司天津廣夏1998年及之前年度的財務資料丟失,利潤真實性無法確定;1999年虛增 17 781.86萬元,實際虧損 5 003.20萬元;2000年虛增56 704.74萬元,實際虧損 14 940.10萬元;2001年 1-6月虛增 894萬元,實際虧損2 557.10萬元。從原料購進到生產、銷售、出口等環節,公司偽造了全部單據,包括銷售合同和發票、銀行票據、海關出口報關單和所得稅免稅文件。2001年9月後,因涉及銀廣夏利潤造假案,深圳中天勤這家審計最多上市公司財務報表的會計師事務所實際上已經解體。財政部亦於9月初宣布,擬吊銷簽字注冊會計師劉加榮、徐林文的注冊會計師資格;吊銷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資格,並會同證監會吊銷其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同時,將追究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的責任。
編輯本段(四)造假流水線
據庭審記錄,1999年11月,董博接到了廣夏(銀川)實業有限公司財務總監、總會計師兼董事局秘書丁功民的電話,要求他將每股的利潤做到0.8元。董某便進行了相應的計算,得出天津廣夏公司需要製造多少利潤,進而根據這一利潤,計算出天津廣夏需要多大的產量、多少的銷售量以及購多少原材料等數據。1999年的財務造假從購入原材料開始。董博虛構了北京瑞傑商貿有限公司、北京市京通商貿有限公司、北京市東風實用技術研究所等單位,讓這幾家單位作為天津廣夏的原材料提供方,虛假購入萃取產品原材料蛋黃粉。姜、桂皮、產品包裝桶等物,並到黑市上購買了發票、匯款單、銀行進賬單等票據,從而偽造了這幾家單位的銷售發票和天津廣夏發往這幾家單位的銀行匯款單。有了原材料的購入,也便有了產品的售出,董博偽造了總價值5 610萬馬克的貨物出口報關單四份、德國捷高公司北京辦事處支付的金額5 400萬元出口產品貨款銀行進賬單三份。為完善造假過程,董博又指使時任天津廣夏萃取有限公司總經理的閻金岱偽造萃取產品生產記錄。於是,閻金岱便指使天津廣夏職工偽造了萃取產品虛假原料入庫單、班組生產記錄、產品出庫單等。最後,董博虛構天津廣夏萃取產品出口收入23 898.60萬元。該虛假的年度財務報表經深圳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後,並入銀廣夏公司年報,銀廣夏公司向社會發布的虛假凈利潤高達12 778.66萬元。2000年,財務造假行動繼續進行,只是此次已不再需要虛構原材料供貨方。依舊是接受了功民的指示,董博偽造了虛假出口銷售合同、銀行匯款單、銷售發票、出口報關單及德國誠信貿易公司支付的貨款進賬單,同時同樣指使天津廣夏職工偽造了虛假財務憑據。結果,2000年天津廣夏共虛造萃取產品出口收入72 400萬元,虛假年度財務報表由深圳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注冊會計師劉加榮、徐林文簽署無保留意見後,向社會發布虛假凈利潤41 764.6431萬元。2001年年初,為進一步完善造假程序,董博虛報銷售收入從 天津市北辰國稅局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500份。除向正常銷售單位開具外,董博指使天津廣夏公司職員付樹通以天津廣夏公司名義向天津禾源公司(系天津廣夏公司萃取產品總經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290份,價稅合計22 145.6594萬元,涉及稅款3764.7619萬元,後以銷售貨款沒有全部回籠為由,僅向北辰區國稅局交納「稅款」500萬元。2001年5月,為中期利潤分紅,銀廣夏總裁李有強以購買設備為由,向上海金爾頓投資公司借款1.5億元打入大津禾源公司,又以銷售萃取產品回款的形式打回天津廣夏賬戶,隨後其中1.25億元以天津廣夏利潤的形式上交廣夏公司。據董博當庭供述,在造假過程中,部分財務單據及所 涉及的銀行公章,是其在電腦上製作出來的。這樣,依據庭審及起訴書,銀廣夏造假是一個由李有強同意、丁功民授意、董博實施、閻金岱協助,以及劉加榮、徐林文「明知」有假而不為的過程。
編輯本段(五)審計情況
(1)銀廣夏編制合並報表時,未抵銷與子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也未按股權協議的比例合並子公司,從而虛增巨額資產和利潤。注冊會計師未能發現或報告有關重大虛假問題,違反了《獨立審計實務公告第5號——合並會計報表審計的特殊考慮》的相關要求。例如:第二章「編制審計計劃時的特殊考慮」第四條規定,注冊會計師應當了解合並會計報表的編制范圍、集團內公司間的股權關系、集團內公司間交易頻率、性質及規模等與編制合並會計報表相關的事項,以合理制訂審計計劃;第三章「實施審計程序時的特殊考慮」第九條規定,注冊會計師應當對被審計單位的合並工作底稿、抵銷分錄和其他合並資料進行重點審計;第十五條規定,注冊會計師應當對集團內公司間的債權、債務、存貨交易、固定資產交易、收入、支出以及其他重大交易及其未實現損益的抵銷情況進行審計,以確定其影響是否消除;第十七條規定,注冊會計師應當對合並會計報表中的少數股東權益和少數股東損益進行審計,以確定合並會計報表是否恰當反映少數股東權益及少數股東損益;第四章「編制審計報告時的特殊考慮」第二十五條規定,注冊會計師應當特別關注是否存在未抵銷的集團內公司間重大交易,並據以確定其對合並會計報表審計意見的影響。 (2)注冊會計師未能有效執行應收賬款函證程序,在對天津廣夏的審計過程中,將所有詢證函交由公司發出,而並未要求公司債務人將回函直接寄達注冊會計師處。2000年發出14封詢證函,沒有收到一封回函。對於無法執行函證程序的應收賬款,審計人員在運用替代程序時,未取得海關報關單、運單、提單等外部證據,僅根據公司內部證據便確認公司應收賬款,違反了《獨立審計具體准則第5號一審計證據》的相關要求。例如:第二章「一般原則」第五條規定,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應當在取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後,形成審計意見,出具審計報告。注冊會計師應當運用專業判斷,確定審計證據是否充分、適當。在第 二章第十一條指出,審計證據的可靠程度可參照下述標准來判斷:外部證據比內部證據可靠;注冊會計師自行獲得的證據比由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證據可靠;不同來源或不同性質的審計證據能相互印證時,審計證據更為可靠。第十二條指出,注冊會計師獲取審計證據時,可以考慮成本效益原則,但對於重要審計項目,不應將審計成本的高低或獲取審計證據的難易程度作為減少必要審計程序的理由。 (3)注冊會計師未有效執行分析性測試程序,例如對於銀廣夏在2000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大幅增長的同時生產用電的電費卻反而降低的情況竟沒有發現或報告;面對銀廣夏2000年度生產卵磷脂的投入產出比率較1999年度大幅下降的異常情況,注冊會計師既未實地考察,又沒有咨詢專家意見,而輕信銀廣夏管理當局聲稱的「生產進入成熟期」,違反《獨立審計具體准則第11號——分析性復核》和《獨立審計具體准則第12號——利用專家的工作》的相關要求。例如:《獨立審計具體准則第11號——分析性復核》第二章「一般原則」指出,注冊會計師在進行分析性復核時應當考慮會計信息各構成要素之間的關系以及會計信息和相關非會計信息之間的關系;第三章「分析性復核程序的運用」第十四條指出,注冊會計師在對會計報表進行整體復核時,應當審閱會計報表及其附註,並考慮針對已發現的異常差異或未預期差異所獲取的審計證據是否適當,是否存在尚未發現的異常差異或未預期差異;第四章「分析性復核結果的處理」第十七條指出,當分析性復核結果出現異常情況時,注冊會計師應當進行調查,要求被審計單位予以解釋,並獲得適當的驗證證據;如果被審計單位不予解釋或解釋不當,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是否實施其他審計程序。而《獨立審計具體准則第12號——利用專家的工作》第二章「一般原則」第四條指出,注冊會計師可以根據需要,利用專家協助工作;第五條指出,在決定是否需要利用專家協助工作時,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相關會計報表項目的重要性、相關事項的性質、復雜程度及其導致錯報、漏報的風險;第七條指出,注冊會計師可以在以下方面利用專家的工作:特定資產的估價。特定資產數量和物質狀況的測定、需用特殊技術或方法的金額測算。 (4)天津廣夏審計項目負責人由非注冊會計師擔任,審計人員普遍缺乏外貿業務知識,不具備專業勝任能力,嚴重違反《獨立審計基本准則》和《獨立審計具體准則第3號——審計計劃》的相關要求。例如:《獨立審計基本准則》第二章「一般准則」第五條指出,擔任獨立審計工作的注冊會計師應當具備專門學識與經驗,經過適當專業訓練,並有足夠的分析、判斷能力;《獨立審計具體准則第3號——審計計劃》第二章「一般原則」第七條指出,在編制審計計劃時,注冊會計師應當特別考慮以下因素:審計小組成員的業務能力、審計經歷和對被審計單位情況的了解程度;第四章「審計計劃的審核」第十七條規定,審計計劃應當經會計師事務所的有關業務負責人審核和批准;第十八條指出,對總體審計計劃,應審核以下主要事項:審計小組成員的選派與分工是否恰當。 (5)對於不符合國家稅法規定的異常增值稅及所得稅政策披露情況,審計人員沒有予以應有關注;在收集了真假兩種海關報關單後未予以必要關注(例如注冊會計師審查的幾份事實上根本不存在的蓋著「天津東港海關」字樣的報關單上,每種商品前的「出口商品編號」均為空白,稍通外貿實務常識的人都能發現,這是違反報關單填寫基本要求的);對於境外銷售合同的行文不符合一般商業慣例的情況,未能予以關注;未收集或嚴格審查重要的法律文件;未關注重大不良資產;存在以預審代替年審、未貫徹三級復核制度等重大審計程序缺陷,違反《獨立審計具體准則第21號——了解被審計單位情況》、《獨立審計具體准則第5號——審計證據》、《獨立審計具體准則第3號——審計計劃》、《獨立審計具體准則第6號——審計工作底稿》等多項准則的相關條款。
編輯本段(六)審計模式的爭論與警示
在銀廣夏事件中,包括被處罰的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在內的個別人士稱,由於獨立審計准則沒有引入風險導向審計,致使簽字注冊會計師履行了必要的審計程序卻沒有發現銀廣夏管理層的舞弊行為。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副秘書長李爽認為,從我國頒布的獨立審計准則項目看,幾乎每個准則項目都引入了風險導向審計思想,絕非用制度基礎審計所能概括的,而且簽字注冊會計師根本沒有履行必要的審計程序,未按照獨立審計准則執業,並非履行了必要的審計程序卻沒有發現銀廣夏管理層舞弊行為。在銀廣夏案例中,深圳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疏於執行已頒布的獨立審計准則,在專業勝任能力和職業道德兩方面均存在重大過失。連最基本的公認審計原則都沒有遵守,最基礎的審計程序都沒有執行,更何談建立在內部控制結構非常完善基礎上的風險導向審計。 另外,郭晉龍等學者認為,根據獨立審計准則的規定,注冊會計師審計會計報表是否真實、合法,主要是看其與總賬、明細賬、記賬憑證以及原始憑證是否相符,如果公司採取偽造原始憑證(如銷售合同、發票等〕的方法進行舞弊或惡意欺詐,這種以會計賬目為基礎的審計方法必定遭到失敗。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副秘書長李爽對此予以了堅決回擊,他指出:1920年以前,注冊會計師普遍採用賬項基礎審計,主要目標就是發現錯誤和舞弊。我國獨立審計准則雖然不是建立在賬項基礎審計的基礎上,但明確規定注冊會計師應當充分考慮審計風險,實施適當的審計程序,以合理確信能夠發現可能導致會計報表嚴重失實的錯誤與舞弊。雖然目前審計理論和實務由制度基礎審計向風險導向審計發展,但不能抹殺賬項基礎審計的作用。如果被審計單位沒有內部控制或者內部控制形同虛設,注冊會計師就只能依賴賬項基礎審計。換言之,利用賬項基礎審計也能發現公司管理層的舞弊行為,我國政府查處的一些大案要案充分說明了這一點。 總之,任何質疑現行獨立審計准則體系的論調都是缺乏事實根據的,相反銀廣夏案例給注冊會計師行業的警示恰恰在於,注冊會計師對現有準則的執行存在重大疏忽與不力。另外,值得說明的是,在現行獨立審計准則體系中,無不貫徹了審計重要性和審計風險的思想和原則,那些聲稱現行審計准則體系缺乏風險導向的論點是站不住腳的。
編輯本段(七)中天勤冤嗎?
(1)天勤:被冤枉的另一半?2000年7月,中天勤由原先具有從事證券業務資格的天勤和中天合並成立,成為全國最大的會計師事務所。事務所的名稱合並後,沒有進行業務管理的實質性的合並,為了追求規模全國第一,嚴重忽視了會計師事務所最重要的業務風險管理,看似「強強聯合」,但卻是「一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業務和客戶實際上被各合夥人分割,主辦業務工作人員長期不變,難以形成一個統一的業務管理體系和不同部門的交叉復核與工作輪換。在業務上,天勤和中天的審計報告書編號和業務專用章都是不同的,天勤的編號是「中天勤A」,專用章是「中天勤l」;中天的編號是「中天勤B」,專用章是「中天勤2」。代表對外業務風險由中天勤統一承擔,而內部業務各自為政,沒有統一的控制機制。只要兩家中的任何一個合夥人的某一業務出現問題,就得由合並後的中天勤來全部承擔。這樣的機制客觀上將縱容做假,而不能限製做假。天勤的冤只能歸責於在當初商議合並時沒有考慮各自事務所的工作風格、執業道德管理等可能引來風險的承擔。這也是現存較多的規模大、業務多、上檔次的會計師事務所合並的頑疾之所在。 (2)中天勤冤不冤?中天勤將審計失敗歸因於企業沒有誠信,而認定對該公司所做的審計業務經自查沒有發現有關注冊會計師及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有違背職業道德的行為,中天勤也是受了8年的騙!中天勤其實並不冤。上市以來一直擔當銀廣夏審計師的中天勤,內部管理混亂,審計態度隨意,對風險的判斷近乎錯誤:相信銀廣夏是高科技公司,就應當有高額利潤;因為銀廣夏不斷進行頻繁的關於高科技方面的信息披露,就認為信息是真的;因為有眾多的各級領導人的視察並合影留念,就相信銀廣夏真的底氣充足。審計人員對審計目的、目標、范圍以及需要重點關注的問題,多數表達不清;內部風險控制制度不健全而且執行不力;未履行基本的三級復核制度,審核工作流於形式,審閱與簽發均由劉加榮一人包辦。
(八)審計後話
造假者受法律懲處 依照現行的《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公司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造成股東或他人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或致使股票被取消上市資格或交易被迫停牌的,應予以立案追究。2003年9月1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銀廣夏刑事案做出一審判決,原天津廣夏董事長兼財務總監董博因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同時,法院以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分別判處原銀川廣夏董事局副主席兼總裁李有強、原銀川廣夏董事兼財務總監兼總會計師丁功名、原天津廣夏副董事長兼總經理閻金岱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至8萬元;以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深圳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劉加榮、徐林文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二年零三個月,並各處罰金3萬元。

G. 大秦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和太原鐵路局什麼關系

現在太原局的六大復段(車制務、機務、車輛、供電、電務、工務)已經全部歸了大秦,什麼檔案了,工資了,福利了全歸大秦管。而其餘的小段(生活段,物資供應段什麼的)還是歸太原局,大秦是北京局牽頭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來股東就是北京鐵路局,不夠後來鐵道部實行鐵路局直管站段改革,股東就轉為了太原局了,所以現在大秦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跟太原鐵路局是一個公司

H. 違反公司法第16條,是無效還是可撤銷

一、相對人明知公司違反公司法第十六條而與之簽訂投資或擔保合同的,應認定合同無效。

《公司法》第十六條是法律規定,雖不針對、不約束相對人,但依一般法理,相對人有適當注意的義務。正因為如此,在明知公司違反該規定情形下還與公司簽訂合同,可以認定其與公司的行為屬惡意串通。

《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 下列民事行為無效:

(四)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二、違反公司法第十六條規定不能援引擔保法相關司法解釋認定合同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 董事、經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條的規定,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除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外,債務人、擔保人應當對債權人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8)東港股份股東信息擴展閱讀:

中國(適格主體只有股東,且未對行使撤銷權的股東資格做任何限制)

舊《公司法》第111條規定:「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侵犯股東合法權益的,股東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違法行為和侵害行為的訴訟。」

《公司法》第22條:

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公司決議無效確認之訴)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股東依照前款規定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應公司的請求,要求股東提供相應擔保。(防止股東濫用該權利,延誤公司經營決策執行,提供擔保)公司根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後,

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及時申請撤銷變更登記)(2005年公司法修改時新加入的規定。主要是出於對中小股東的保護,防止大股東濫用所持表決權架空小股東的表決權,賦予股東對違法會議召集、表決的訴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第3條:原告以公司法第二十二第二款、第七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事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超過公司法規定期限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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