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業利潤分配方案該怎麼做才算合理
具體怎麼給股東分紅,一般來說,管理層(董事會)可能會提出一個建回議,充分考慮公司的當年答盈利狀況以及下一年度的資金需求情況,提供分配方案,最後由股東會決定具體怎麼分紅
首先,寫方案的總體原則,比如:多勞多得。。。。
其次,寫出這次利潤分配方案具體的分配方法,如:是按股份還是其他。。。
第三,具體寫每個人的出勤或是業績等都和利潤分配掛鉤的比例。
最後,得出這次利潤分配的數學公式:
B. 請教一下股票利潤分配方案
有100股的送給來11.494塊的現金
滬深股市的上市源公司進行利潤分配一般只採用股票紅利和現金紅利兩種
當上市公司向股東分派股息時,就要對股票進行除息;當上市公司向股東送紅股時,就要對股票進行除權
股權登記都通過計算機交易系統自動進行,只要在登記的收市時還擁有股票,股東就自動享有分紅的權利
進行股權登記後,股票將要除權除息,也就是將股票中含有的分紅權利予以解除。除權除息都在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後進行。除權之後再購買股票的股東將不再享有分紅派息的權利
除息價=登記日的收盤價—每股股票應分得權利
股權價=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1+每股送股率)
C. 利潤分配預案需要股東大會幾分之幾通過呀利潤分配調整方案呢
按照通常的企業章程,利潤分配屬於股東大會表決通過後生效的事項,董事會提交的預案由股東大會過半數的表決權通過即可。
利潤分配調整方案亦如此。
供參考。
D. 如何制定 利潤分配方案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董事會只能制定利潤分配方案,,-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應由公司股東會審核批准決定。
怎麼樣制定紅利分配方案?
根據保監會2009年發布的《關於修訂分紅保險專題財務報告編報規則的通知》,紅利分配方案的制定,大致有四種方法。
其一是根據銷售分紅險時宣傳的保單紅利演示水平為基礎,確定向保戶分配的「三差」分配因子,計算紅利分配額和向保戶分配的「三差」總額,並倒算出向公司分配的保單紅利總額,以及總的可分配盈餘。
其二是保險公司根據同期市場上同業的保單紅利分配水平,確定自己的保單紅利分配水平和分配比率,以分紅保險期末責任准備金數額為基礎,計算得出向保戶分配的紅利數額。
其三是通過資產負債匹配方法確定保單紅利分配方案。保險公司首先確定一個保單紅利分配「基礎方案」,該方案能夠反映公司對未來分紅保險業務發展的展望及分紅保險客戶的理性預期,一般選取「中等」檔的演示紅利。在以後的各年度,以上一年度的分配方案作為「基礎方案」,在此基礎上進行調整和確定當年的保單紅利分配的大致水平。確定了分配方案後,公司會對不同比例水平下的分紅保險賬戶中的資產和負債進行評估,找到能夠保證評估後的資產略大於負債,而且各年度分紅水平比較平穩的比例數值,最終確定當年的分紅方案。
第四種方法則是按照紅利利源分析結果確定紅利分配方案。首先計算當年分紅險的「三差」等實際盈餘,然後綜合考慮過去和未來的保單紅利分配水平,計提分紅險特別儲備,進而確定當年的實際可分配盈餘。在此基礎上,確定向保戶和公司的分配比例,並計算相應的保單紅利數額。
E. 某上市公司2018年5月21日將實施2017年度每10股送5股並派1.8元股息的分配方案
(10.38一1.8/10)÷(10+5)/10
=6.8(元)
答:該股票除權基準日的除權價是6.8元。
F. 公布18年年度利潤分配預案,擬每10股派0.22元(含稅)作為股民能派的到嗎
你現在手裡有這只股票嗎?不要急。預案提出以後,還要經過股東大會通過專,通過了屬,會發公告,規定哪一天是股權登記日,在股權登記日當天持有該股票的,可以享受分紅。所以,持有一天也行,持有多天也行。不過照目前規定,持有不足一個月要全額征稅,一個月以上有減免。
G. 關於上市公司的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按照公司法與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有盈利的企業要按年度凈利潤的一定比例版提取法定公權積金和公益金,凈利潤-提取的法定公積金和公益金+上年未分配利潤=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潤。但可供分配的利潤並不一定都分給股東,利潤分配的多少要看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比如說如果公司有好的投資方案,資金需求量大,可能少分或不分紅,股利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會提議,報股東大會批准後執行。另外,凈利潤487萬元,並不是有現金487萬元,所以股利分配方案是公司董事會充分考慮公司的現狀、長遠規劃、近期發展目標之後做出的決策。
H. 收到股票的年度利潤分配方案通知,我需要做什麼
1.如果只是抄持股不動,可以不用做什麼。(股權登記日就是你在這個日子要有股票,你才可以參與分紅,你本身持有,又不在這個日子前賣出,就不用做任何事情。)
2.登記日你是持股的,既可以參與分配方案了,到了公布的除權日,分給你的錢就會自動到賬了。
至於單價變動方面,10股派1.2元即使每股派0.12元,除權後你的賬面會多0.12*400的現金,而股價會在20.50元上減少0.12元每股。
說的明白嗎?不明白可以再問我
I. 合夥人利潤分配方案
利潤分配抄是指合夥企業的盈利在襲作了各項扣除後,按協議規定的方式和比例分配給各合夥人。虧損分擔是對經營期內合夥企業的經營虧損分由各合夥人按一定的比例予以承擔。合夥企業的利潤分配與虧損分擔是合夥企業經營的重要內容,直接關系合夥人的利益。合夥企業法規定,企業的利潤分配方式與比例和虧損分擔方法應在企業成立之前,在合夥協議中加以規定,以便共同執行,避免爭議。 根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對此類情況可以採用兩種不同的方法予以處理:一是合夥企業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合夥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合夥人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擔;合夥協議未約定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平均分配和分擔」,對此,如各合夥人均無異議,可將利潤與虧損由各合夥人平均分配或分擔;二是如全體合夥人因出資比例和參與經營的程度不同,不願意平均分擔的,可另行開會討論,由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重新定出分配或分擔辦法。但如全體合夥人再次協商仍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應依法律規定平均分配或分擔。
J. 公司年終虧損是否要制定利潤分配方案
虧損意味著利潤為負值,沒有利潤何談分配利潤?所以不需制定利潤分配方案,當然如果這個分配方案不是為本年度使用,就依據具體情況具體對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