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高管在大股東(也許是二股東、三股東)處領薪酬。
比如,張三是中國建築上市公司的高管,同時也是中國建築集團的人,他只在集團領薪酬,而不在上市公司領取。
㈡ 如果上市公司分紅大股東怎麼分
公司法第三十五條是這樣規定的: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內取紅利,因此,年容終分紅是股東的基本權利,股東一定擁有年終的分紅權。但擁有部分的分紅權,並不能代表擁有了企業的股權,成為了企業的股東。有很多的企業採取了虛擬股權的激勵制度,給予員工崗位股、業績股等虛擬股權,員工可以根據擁有的虛擬股權在年終參與企業的利潤分配,但這種虛擬股權並沒有所有權,其實質是企業獎金的遞延發放,無非這種獎金的來源是企業的年終凈利潤的一定比例。
年終分紅,需要和企業的產權體系進行一定程度的結合,授予員工實際或者名義上的股份,以此作為年末參與企業利潤分配的依據。
員工股權確認的方式。如果企業採用了員工持股的制度,給予員工實際或者虛擬的股份,作為員工應該關注以下的一些程序,只有履行了這些程序員工的利益才能得到切實的保障:
(1)簽訂明確的《股權授予協議》,明確授予的股票、數量、價格、獲授股權的性質和權利、企業和員工各自的權利義務、股權退出等核心條款。
(2)如果是真實的股權,則在股權獲得的同時應該得到公司簽發的出資證明和股權證書,並在企業的股票登記簿中進行登記。
㈢ 作為高管的公司大股東,他的股票是怎麼獲得的
獲得公司股份有三種方式,一是公司發起之處股東(合夥人)通過契約回按各自出資方式出資比答例獲得公司相應份額股權,二是公司內部員工在工作達到一定年限或者有突出貢獻的公司給予股份獎勵(股權激勵)。三是公司贈與轉讓內部購買的或者個人通過二級市場購入的。
朗科股東減持一個處於套現需要,二是達到證監會規定的鎖定期限就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拋售。空手套白狼,呵呵可以這么理解但不完全是,因為不是誰都有這個能力去套的。
㈣ 上市公司會不會把在股市上圈的錢以高薪的形式發給公司高管很多高管本身就是大股東,有決定權
就好像撿到天上掉下的元寶,見者有份,利益的分配只有他們內部人士清楚,但是有一點我們清楚,錢進他們口袋了,至於以何形式進行利益分配,這個不重要.
㈤ 公司上市前給高管免費乾股的多嗎現在擬上市公司給高管的股份大部分是要高管出錢買還是免費送股
高管持股一般抄是出錢買股東襲的部分股份,或通過增資方式持股,價格是高管與股東或公司自行商議的的,如果購買時間離上市申報比較近,則價格應該高一些,但也會遠遠低於發行價,如果高管買的早,價格可以低至1元。
高管持股也可以白得,並不違規也不違法,只要公司股東願意即可,是公司股東對高管歷史貢獻的獎勵,也是對高管的一種未來激勵。
㈥ 大股東又是高管,怎麼股權激勵呢
大股東又是高管來的話,源很簡單,他肯定是個戰略投資者,不會是財務投資者的
戰略投資者是真正為了長遠把企業公司做強做大,財務投資者大部分則是將短期的業績做高
然後把公司的殼賣出去……你所說的情況,股權激勵還是有用的。大股東基本不會套利
㈦ 公司中的大股東分發給其他幾個重要高管股份,比如10%,持有這種股份的高管也算股東嗎
算,當然算,只要擁有股份,就算是只有一點點,都算是公司的股東;
股份公司在實行內公司決策容的時候,各股東是根據持股份額來行使其在公司的權利的,持股份額越高,權利越大,老闆持股數占絕對多數,所以他實行的是決策是具有絕對權的,但公司的各項決策的最高實行是通過股東大會決定的;
㈧ 年報內披露的高管薪酬包括獎金嗎
不包括。抄
1、高管也是職襲工。
2、基本是這個意思。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社保、福利。
3、平均工資應用總額除以總人數;如果要減去高管,也應相應減掉高管的工資,問題是你不知道他們的工資(一般保密),所以都說平均工資。
可以用現金、物質來衡量的個人回報都可以稱之為薪,也就是說薪是可以數據化的,我們發給員工的工資、保險、實物福利、獎金、提成等等都是薪。做工資、人工成本預算時我們預計的數額都是「薪」。
(8)大股東給上市公司高管發獎金擴展閱讀:
薪酬原則
1、公平性
外部公平:根據勞動力市場的薪資水平確定企業薪資標准。
內部公平:同種職位、同等績效薪資相等;不同職位,不同績效薪資差別合理,堅持按勞分配。
2、薪酬合法性
薪資制度必須符合黨和國家的政策與法律,如有關最低工資、職工保險等問題的法律法規等。
3、薪酬競爭性
企業制定的薪資標准應該在社會上和人才市場中有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