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市公司 的全資子公司 算上市公司嗎
當然可以。
子公司相對母公司來說,完全是一個獨立的公司,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母公司按股份比例獲得分紅。故他們可以同時上市,也可以子公司或母公司上市;可以在同一個交易所上市,也可以在不同交易所上市。
比如現在的中國石化600628和S上石化,還有以前退市的揚子石化和中原油氣都是中石化的子公司。
(1)入股上市公司全資子公司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優缺點:
大部分的公司都是股份制度的,當然,如果公司不上市的話,這些股份只是掌握在一小部分人手裡。當公司發展到一定程度,由於發展需要資金。上市就是一個吸納資金的好方法,公司把自己的一部分股份推上市場,設置一定的價格,讓這些股份在市場上交易。股份被賣掉的錢就可以用來繼續發展。
股份代表了公司的一部分,比如說如果一個公司有100萬股,董事長控股51萬股,剩下的49萬股,放到市場上賣掉,相當於把49%的公司賣給大眾了。當然,董事長也可以把更多的股份賣給大眾,但這樣的話就有一定的風險,如果有惡意買家持有的股份超過董事長,公司的所有權就有變更了。總的來說,上市有好處也有壞處。
一、優點:
1、得到資金。
2、公司所有者把公司的一部分賣給大眾,相當於找大眾來和自己一起承擔風險,好比100%持有,賠了就賠100,50%持有,賠了只賠50%。
3、增加股東的資產流動性。
4、逃脫銀行的控制,用不著再靠銀行貸款了。
5、提高公司透明度,增加大眾對公司的信心。
6、提高公司知名度。
7、如果把一定股份轉給管理人員,可以緩解管理人員與公司持有者的矛盾,即代理問題
二、缺點:
1、上市是要花錢的。
2、提高透明度的同時也暴露了許多機密。
3、上市以後每一段時間都要把公司的資料通知股份持有者。
4、有可能被惡意控股。
5、在上市的時候,如果股份的價格定的過低,對公司就是一種損失。實際上這是慣例,幾乎所有的公司在上市的時候都會把股票的價格定的高一點。
B. 上市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能成為有限合夥企業的普通合夥人嗎
任何公司,沒有法律的特別規定,不能成為對所投資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投資版人。普通合權伙人是要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
根據《合夥企業法》第三條規定: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具體請到企業登記機關工商局咨詢辦理。
普通合夥人(General Partner):泛指股權投資基金的管理機構或自然人,英文簡稱為GP。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C. 全資子公司,控股公司,參股公司,上市公司各是什麼意思
「全資子公司」就是指一個股東的公司,但有嚴格的限制,只有國有獨資公司可以設立全資子公司,A公司擁有B公司 100%的股權,則B公司是A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例如:上市之前的中國石化的下屬子公司如:燕山、揚子、齊魯公司等,就是這種全資子公司。
控股公司是指通過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數量的股份,而對該公司進行控制的公司。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為純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純粹控股公司不直接從事生產經營業務,只是憑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進行資本營運。混合控股公司除通過控股進行資本營運外,也從事一些生產經營業務。
參股公司現在一般指的是A企業出一定比例的資金到B公司,然後再按照合同在一定的時間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分紅。
上市公司:大部分的公司都是股份制度的,當然,如果公司不上市的話,這些股份只是掌握在一小部分人手裡。當公司發展到一定程度,由於發展需要資金。上市就是一個吸納資金的好方法,公司把自己的一部分股份推上市場,設置一定的價格,讓這些股份在市場上交易。股份被賣掉的錢就可以用來繼續發展。股份代表了公司的一部分,比如說如果一個公司有100萬股,董事長控股51萬股,剩下的49萬股,放到市場上賣掉,相當於把49%的公司賣給大眾了。當然,董事長也可以把更多的股份賣給大眾,但這樣的話就有一定的風險,如果有惡意買家持有的股份超過董事長,公司的所有權就有變更了。總的來說,上市有好處也有壞處。
好處:
1.得到資金。
2.公司所有者把公司的一部分賣給大眾,相當於找大眾來和自己一起承擔風險,好比100%持有,賠了就賠100,50%持有,賠了只賠50。
3.增加股東的資產流動性。
4.逃脫銀行的控制,用不著再考銀行貸款了。
5.提高公司透明度,增加大眾對公司的信心。
6.提高公司知名度。
7.如果把一定股份轉給管理人員,可以提高管理人員與公司持有者的矛盾(agency problem)。
壞處也有:
1.上市是要花錢的。
2.提高透明度的同時也暴露了許多機密。
3.上市以後每一段時間都要把公司的資料通知股份持有者。
4.有可能被惡意控股。
5.在上市的時候,如果股份的價格訂的過低,對公司就是一種損失。實際上這是慣例,幾乎所有的公司在上市的時候都會把股票的價格訂的低一點。
D. 上市集團公司的旗下全資子公司可以單獨上市嗎還另有幾個關於上市的列子,望高人指點!
1、按照目前的監管要求,上市集團公司的旗下全資子公司不可以單獨上市。這個版僅指國內A股市場,海外市權場監管要求不一樣。
2、子公司技術入股和管理入股的高管所持有的股份就是子公司的股份,和集團公司無關。一般不會換成集團公司股票(通過復雜的借殼上市之類的操作除外)。
3、公司上市前不是必須要經過融資的。公司上市的條件很復雜,簡單回答不了。
4、公司股本的設計是根據公司的凈資產、盈利規模等,由證券保薦機構和公司協商確定的。具體定多少要看具體情況。沒有標准答案。
5、原始股的形成和公司的發展歷史息息相關,新興的互聯網企業大多有員工股,而傳統企業大多沒有員工股。網路員工有原始股就是因為網路在上市前就實施了員工期權計劃,工作滿一定年限的老員工都可以以一定的價格認購原始股。
E. 對子公司的持股比例為50%,屬於控股子公司還是參股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其公司出資或股份的50%以上被另一家公司所控回制,但未達到100%。
1、公答司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對上市公司規范化運作以及上市公司資產控制的要求,以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對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項監督管理權,對投資企業依法享有投資收益、重大事項決策的權利。
2、負有對控股子公司指導、監督和相關服務的義務。
(5)入股上市公司全資子公司擴展閱讀:
關於控股子公司:
1、依據公司的經營策略和風險管理政策,建立起相應的經營計劃、風險管理程序。
2、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和審議程序,按規定及時向公司報告重大業務事項、重大財務事項以及其他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
3、在召開董事會、股東會時,須及時在會議結束後當日向公司董事會秘書報送其董事會、股東會決議等重要文件,通報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
4、應依照上市公司的標准規范運作,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參照本制度及公司的有關規定,制定其內部控制制度。
5、發展戰略與規劃必須服從本公司制定的整體發展戰略與規劃,並應執行本公司對控股子公司的各項制度規定。
F. 上市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構成關聯方嗎
關聯方關系存在於:
(一)該企業的母公司,不僅包括直接或間接地內控制該企業容的其他企業,也包括能夠對該企業實施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單位等。
(二)該企業的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間接地被該企業控制的其他企業,也包括直接或間接地被該企業控制的企業、單位、基金等特殊目的的實體。
(三)與該企業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
(四)對該企業實施共同控制的投資方。
(五)對該企業施加重大影響的投資方。
(六)該企業的合營企業。
(七)該企業的聯營企業。
(八)該企業的主要投資者個人及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
(九)該企業或其母公司的關鍵管理人員及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
(十)該企業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其他企業。
所以根據(三),A和B擁有共同的母公司,A和B構成關聯方。
G.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能否上市是否給明文規定
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有一部分產品銷售給上市公司,但是比例不高,這種情況按照樓上的解釋,就是沒法分拆上市了?如果是上市公司的參股公司,參股公司將部分產品銷售給上市公司,該參股公司是否可以上市?
H. 上市公司的股東,可否入股該上市公司參股的子公司(非控股)
可以的。不論這個子公司有沒有被上市公司控股。
但是,關聯交易,以專及同業競爭要特別關注。屬如果沒有任何關聯交易,或同業競爭,就問題不大。
當然,證監會會比較關注,為什麼上市公司不控股而只是參股這家子公司!如果還夾雜著關聯交易,那可就很麻煩了。必然會懷疑利益輸送。
I. 如果母公司是上市公司,子公司也是上市公司(而且是全資子公司),他們財務報表怎麼算,利潤分配怎麼分啊
如果母公司是上市公司,子公司也是上市公司(而且是全資子公司)就各算各回的利潤。
如果答子公司不是上市公司,交稅在母公司就使用合並報表,利潤是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利潤的總和。
某上市公司的利潤總額除去所有開支的利潤叫凈利潤。
上市公司的季報就是季報的凈利潤。
上市公司的年報就是年報的凈利潤。
子公司的報表內容包括在母公司報表中就是母公司的所有者利潤。
(9)入股上市公司全資子公司擴展閱讀:
企業利潤分配的對象是企業繳納所得稅後的凈利潤,這些利潤是企業的權益,企業有權自主分配。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企業利潤分配的基本原則、一般次序和重大比例也作了較為明確的規定,其目的是為了保障企業利潤分配的有序進行,維護企業和所有者、債權人以及職工的合法權益,促使企業增加積累,增強風險防範能力。
國家有關利潤分配的法律和法規主要有公司法、外商投資企業法等,企業在利潤分配中必須切實執行上述法律、法規。
利潤分配在企業內部屬於重大事項,企業的章程必須在不違背國家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對本企業利潤分配的原則、方法、決策程序等內容作出具體而又明確的規定,企業在利潤分配中也必須按規定辦事。
J. 上市公司全資子公司可否上市
我認為:你敘述的條件不做任何改變的話,不能上市。
1、《公司法》第七十回九條規定,設答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全資子公司不符合條件;
2、母公司為上市公司,股權融資可做再融資,程序簡化性和成本低廉,均優於子公司首發,上市必要性及合理性無法論證。
3、上市公司子公司上市有掏空現有上市公司之嫌。
當然上市公司全資子公司不能上市的原因還很多,不再累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