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和5個人開了一家廠,大股東是法人,我是二股東,開廠時說好我當總經理,但開廠後大股東架空我的職權,
根據合夥企業法規定,合夥企業普通合夥人對外承擔連帶責任,而不受出資版份額的限制。權
合夥人對承擔債務超出自己應承擔的部分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當然,據你所述,大股東對損失存在過錯,應由大股東承擔主要賠償責任。
但債務人有權向每一個合夥人追償。
而你又有權向大股東追償。
㈡ 我想請問公司的二股東和三股東是什麼,還有和大股東的關系
二股東和三股東是根據對公司出資額而定的,出資額排名第二的稱為二股東,出資額排名第三的成為三股東,大股東的出資額排名第一,他們是股東之間的關系,由出資額的多少來決定各自對公司負有的權益和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法人財產權及股東責任】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第四條【股東權利】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四十二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㈢ 我們6個人開廠,大股東是法人,我是二股東,開廠時說好我當總經理,但開廠後大股東架空我的職權,我沒有
協商、調解不行時,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啊,以他個人的財產對其他股東進行賠償的。
㈣ 不是上市公司的兩個股東,一個大股東能強制趕走另一個股東嗎
這是什麼玩意啊,當初入股不是有協議嘛,按照協議辦理就行了;沒有專協議要趕走可以的,趕方要出屬錢收購被趕方的股份,至於股份值多少錢那就是比較麻煩的事,價格雙方都接受就可以了,要是趕方沒錢不能收購被趕方的股份話,那趕方就到一邊涼快去,沒錢充什麼大爺哦,說不好要是被趕方一撤資大家就別玩了。
㈤ 大股東和二股東是一致行為人嗎
這不一定!
㈥ 是大股東還是二股東的
可能復,比方說網易,雖然丁磊制的持股比例不高,按說不能絕對控股,但是裡面有一個附加,就是但開股東大會投票時,丁磊持有的股票一股相當於3股,這樣假設丁磊不是第一大股東,但是他還能是控股股東。再比如,法人是第二三股東支持的,只要這些股東股票總數控股,他還是能控股。
㈦ 我是二股東,我怎樣才能制約大股東
你好,要看你與大股東的股份差距,還要看其他股東持股情況,
可以與其他股東進行聯合,股份就代表決策權,你所拉攏到的股份超過大股東,就會完全制約其地位。
㈧ 兩個人合夥做生意,大股東能否踢走小股東,大股東是否擁有絕對話事權
理論上將是沒權利T走小股東的(非常手段除外)也並非擁有絕對的話事權。這些東西你們可以在合夥前說清楚最好弄分書面文件
人跟人相處主要靠腦袋瓜子,你T走他都完全有可能
㈨ 二股東與大股東的區別
大股東持有的股份最多
二股東持有的股份第二多。
他們不是同一人(法人)
㈩ 我們三人合夥開了個公司,我是二股東,大股東有意刁難我,想讓我撤股,他有權利嗎。
不行 ,你們三個是合法股東,也就是說你們三個的權利是一樣的,分回123股東,我不知道你們是答不是因為投資多少而定的還是其他的,視情況而定,看你們公司發展了,在這個社會好多現象都是力利益大於一切,如果你們彼此的利益受到威脅有矛盾是必然的,看你們是怎麼解決的,現在社會是法制社會,能在一起干就該想好工作中的種種問題,冷靜思考在定奪問題的結論,不能在一起干,好好的保護好自己的有效證據,在能洽談的情況下最後不要經過法律途徑來解決糾紛,他沒權利讓你撤股但又資格去強大自己的發展自己整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