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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網剝離產業集團

發布時間:2021-03-06 08:29:23

Ⅰ 國家電網 去分析一下為什麼會出現壟斷,形成壟斷之後它所採取的行為,以及政府是怎麼對代它的 注意是三

國家電網 去分析一下為什麼會出現壟斷,形成壟斷之後它所採取的行為,以及政府是怎麼對代它的

未來電力改革的方向理應是從發改委轉變職能入手,放棄行政壟斷審批電價和國家電網公司改變購送電方式。而絕不是「一拆了之」地將國家電網一分為五,變大壟斷為小壟斷,而又沒人對拆分的結果負責。

如何看待「國家電網公司一分為五」的傳聞

3月18日,某財經雜志關於「新一輪電力體制市場化改革方向已定,國家電網有望一拆為五」的報道,引起轟動並導致與國家電網相關的股票要麼跌停要麼暴跌,諸多媒體朋友向我詢問對此事的看法。坦率地說,我不認為這是一篇負責任的報道,相反我認為它在誤導下一步中國電力改革的方向,我頗不認同。

十五年來,電力改革尤其是電網拆分既是一個敏感話題,也是嚴肅話題;既是經濟問題,也是政治問題。2013年2月17日,保加利亞35個城市的數萬人舉行示威遊行,並且在首都索菲亞(30.61,1.12,3.80%)爆發沖突。人們抗議高電價,要求要麼政府下台,要麼電網企業重新國有化。民眾破壞政府建築,警民沖突,25人受傷一人自焚。

總理鮑里索夫20日宣布政府總辭職,社會陷入動盪。這開辟了因電價問題導致政府辭職的先例,當年鼓吹和制定全面拆分和私有化方案的人已不知去向。而電網私有化中的暴富者則在市場化的法則下無法被撼動,令人深思。

保加利亞能源部門的私有化始於2000年,截止到2003年底,保加利亞電網被拆分,供電市場被捷克和奧地利的三家私人公司控制,他們高舉私人壟斷和市場自由化的旗幟頻頻漲價,以致民眾難以承受。

電力堪稱是國民經濟的第一基礎產業。雖然電力改革僅是全局性改革中的一部分,但電力的基礎性和重要性,決定了它的改革對國民經濟的持續發展和社會的安定可謂牽一發而動全身。

我無意於通過強調電力的重要性和電力改革的敏感性而不主張電力改革,我的目的在於必須高度重視在電力改革過程中的方法論,選准下一步電力改革的方向和切入點。縱觀過去十五年中國電改的歷史進程,我的結論是:中國未來電力改革方向的出發點應該是從打破發改委行政壟斷審批電價入手,而不是從國家電網入手進行簡單的拆分,繼續做「改體不改制」的草率選擇。

電改的目的究竟是什麼?

電力改革目的究竟是什麼?拆分和用行政手段人為製造競爭主體打破壟斷是電力改革的目標還是手段?盡管電力改革已經搞了十五年,但我們始終沒有把這個問題搞清楚。實際上,電力改革的最終目的只能是實現讓消費者和用戶用上安全可靠、質優價廉的電力產品。不管黑貓白貓抓住耗子就是好貓。

無論拆分還是電力市場的私有化和自由化都僅僅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因此電網改革是拆分還是統一?是國有化還是私有化?一定要從讓消費者和用戶用上安全可靠、質優價廉的電力產品這一根本目的出發,根據電力企業特點來推進才行。

眾所周知,在電力改革中,對網廠分開大家並無歧見,這是因為在電力的發、輸、配、售四個環節中,發電和售電環節是可以展開競爭的。但對於輸電網和配電網,由於其自然壟斷屬性,即使拆分也是把一個大壟斷變成若干個小壟斷。其自然壟斷的屬性並不會隨拆分而改變,甚至由於小壟斷不能在更大的市場邊界范圍內實現電力資源的調度和配置,可能會比大壟斷更壞。因此,在這一改革中採取較為慎重和步步向目標逼近的模式和路徑更為妥當。

縱觀世界各國電力改革,電網改革是關鍵。在這一過程中,出現了三種模式:第一是縱向分切的模式,即按發、輸、配、售縱向功能逐步分切;第二是橫向分拆模式,即按區域分割電網,在每個區域中發、輸、配、售一體化運行;第三是既橫向分拆又縱向分切的「破碎式」改革模式。

正因如此,在1998年-2002年的電力改革中,在究竟選擇國家發改委最初要取消國家電網公司搞一分為四的「0+4」模式還是選擇國家電力公司將自身演變為國家電網公司的「1+6」模式爭論中,才出台了五號文的「2+5」的妥協模式,既分拆了國家電力公司又保留了國家電網公司。

從2002年至今的實踐看,當時保留國家電網公司是正確的選擇。

首先,縱觀十年來世界各國,從俄羅斯到美國再到日本,從英國到法國,再從巴西到印度都發生了較大的電力事故,只有中國沒出大問題。

其次,中國電網沒有拆分,因此各國在電網拆分後的私有化也沒有發生,因此中國的電價至今在世界均處在較低的位置上。過去常見的消費者和用戶抱怨的「電老虎」也基本銷聲匿跡。

第三,電改之初,中國電網被分割為14塊互不相連的區域電網。中國西部水利資源豐富,北部煤炭資源豐富,而東部和南部又是電力負荷中心的非均衡現實環境,決定了全國聯網可以在一個更大的市場平台上展開競價上網和在全國聯網范圍內實現資源優化配置。

因此,跨省和跨區聯網打破區域電網公司各自為戰、就地平衡的舊格局,保留一個能在跨省、跨區范圍內實現聯網的國網公司無疑是正確的。也正是由於有全國聯網的現實需求,國家電網才在特高壓電網的技術上獲得了令發達國家仰視的成就,形成國家競爭力。事實表明,十年來在國家電網的體制下,全國聯網取得了相當的成就,應該被人們看到。

既然如此,為什麼人們對電力改革普遍認為進展緩慢、成效不大呢?我想原因有兩個:其一,電力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摒棄發改委對電價和電力項目的審批權,電價是電力改革成功的「牛鼻子」,然而這個「牛鼻子」卻始終沒有牽住;其二,網廠分開後,雖然發電主體多元化了,但由於發改委並未放棄審批電價,因此競價上網成了一句空話。國家電網對發電企業統購包銷的購電模式並未改變,而人們期待的大用戶和廠商直接見面,國家電網僅收過網費的新模式也未推出。

綜上所述,未來電力改革的方向理應是從發改委轉變職能入手,放棄行政壟斷審批電價和國家電網公司改變購送電方式。而絕不是「一拆了之」地把國家電網一分為五,變大壟斷為小壟斷,而又沒人對拆分的結果負責。

十五年電改為何「改體不改制」?

眾所周知,壟斷的實質在於通過壟斷價格來攫取壟斷利潤。但是,透過現象看本質,中國的壟斷國企,不管是電網還是鐵路,有哪一個能自主決定自己產品價格?決定這些企業產品價格的「有形之手」在國家發改委。分析中國的企業壟斷,經濟壟斷只是表象,行政性壟斷才是本質。以電為例,無論上網電價還是下網電價,無論是發電電價還是輸電電價,都是由發改委審批之手決定的,具體竟能管到一廠一價,甚至一機一價。

因此,我國電力改革理應抓住電價這個「牛鼻子」,真正打破行政壟斷,實現「放開發電和售電兩邊,管住輸電和配電中間」的市場化模式。然而這需要中國行政壟斷者勇於放棄自身的權力和利益進行自我革命。但是令人失望的是,他們總是革企業的命積極,革自己的命消極。

最令人遺憾的是,中國電力改革最需要進行自我革命的國家發改委偏偏又是電力改革的主導者。於是出現這樣一個局面,每當改革到關鍵時刻,被改革者總能把改革視線成功地轉移到企業頭上。這就是僅搞企業改體的「拆分」,卻不觸動改制為核心的電價的真實原因。

然而,在激進改革者和激進媒體的筆下,無論是電網還是鐵路,它們不僅是冥頑不化的不改革者,甚至其幹部和員工也成了腐敗的特殊利益集團和階層的群體,而與一般民眾相對立。

無論是高鐵速度還是特高壓電網明明是當今國人最值得驕傲的兩項技術,而在他們的筆下又都成了批判中國發展模式的典型案例。批臭了高鐵速度,批倒了特高壓技術,也就否定了中國以國有資本為主導的改革模式。

必須明確電改風險和失誤的責任主體

電力改革的成功在電價改革,而電價改革的成功在發改委放棄行政壟斷的電價審批制,實現發電廠商和大用戶直接見面的市場化改革。電力改革的風險也在電價,而電價改革的風險在電網的盲目分拆和私有化。電網改革必須謀定而後動。

應該指出,目前對國家電網拆分的思路有兩種:一是從縱向上主張立刻對輸、配電網進行分拆;二是從橫向區域上對國家電網搞「0+4」或「一分為五」的分拆。這兩種思路合在一起就是危險的「破碎式」改革。

電網改革必須明確風險和失誤的責任主體。回顧1998年以後的電力體制改革,國家發改委是電力改革領導小組的「牽頭人」。然而這個部門只有改革的權力,卻不承擔改革的風險。以至於2002年國電公司解體後,無論是三年電荒的發生,還是電價的上漲都找不到具體的責任人。

電力改革十五年後的今天,該雜志再次發出所謂「新一輪電力體制市場化改革方向已定,國家電網有望一拆為五」的報道,我認為這樣的報道輕言是不負責任,重說是嚴重誤導電力改革的方向,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警覺。

Ⅱ 國家電網集體企業瘦身的目的

國家電網本來就是國有企業,所謂集體企業不過是企業管理層或者職工或家屬搞的(當然會有部分電網公司的投資)。是壟斷的表現,基本上就是不正當競爭,或者就是腐敗。

Ⅲ 國家電網主輔分離,北京電力建設公司會被剝離出去嗎中國電力工程集團公司何時掛牌成立。

北京電建被國家電網剝離出去,並入中國電力工程集團,中國電力工程集團由葛洲壩和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合並而成。兩家好企業。

南方的電建公司並入中國電力建設集團,由水電系合並而成。
5月中旬掛牌。

Ⅳ 求真假國網2013年即將拆分為5家區域電網公司,直屬科技產業單位打包為一個集團劃歸國資委管理

假的,電網區域劃分不會打破原有壟斷。可能會逐漸三產剝離...

Ⅳ 國家電網的下屬單位有哪些

1、縣級供電公司(供電局)機構設置

辦公室、財務科、生產技術版科、安全監察科、客戶服務中心、農電權科、人力資源科、稽查科、調控中心、監控中心、營銷班組、生產班組、農電班組(供電所)

2、生產部門機構設置

變電管理所、修試所、線路工區、檢修班、帶電作業班、繼保所

3、營銷部門機構設置

客戶服務中心、電能計量中心、電費管理中心

(5)國網剝離產業集團擴展閱讀

供電局各部門工作職責

1、送電工區: 就是對35kV~220kV輸電線路進行維護的,野外工作,很艱苦,注重經驗,沒很多技術。

2、變電所值班員:主管35kV以上變電站的運行.錢不少,但工作比較無聊,而且風險比較大,因為出事故的時候,基本上都可以從值班人員的身上找出一些責任來,所以被扣獎金的幾率是最高的.另外,據說這個所的人不大容易出頭.

3、計量所: 設有內校班(校電能表,不出差),現校班(出差到現場校表,大用戶的裝表工作),儀表 班(電壓表,電流表,溫度表,壓力表等各種儀表的維護校驗工作).這個所的工作比較輕松,而且相對最安全,風險也極小,當然,相應地,收入稍少

Ⅵ 中國綠發接手魯能集團,這對魯能集團有什麼好處

魯能集團由中國綠發接手說明了在魯能的管理和發展上,話語權將轉移到中國綠發手中。魯能集團官網發布消息,根據國資國企改革有關部署,國家電網公司持有的魯能集團有限公司100%股權將整體轉劃至中國綠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資料顯示,中國綠發是由中國誠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網、中國國新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參股投資的股權多元化中央企業,以綠色能源、幸福產業、綠色地產和國家鼓勵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為發展方向。劃轉後,中國綠發注冊資本金擬增至400億元

不得不說,前期魯能集團在地產板塊囤積了大量的土地,而且拿地成本相當低,後期對於發展地產項目是有優勢的,如果能改變國企的管理思路,提高效率,剝離不良資產和虧損項目,魯能集團將重回地產公司前列的地位。

Ⅶ 國家電網等於供電局嗎,

不是的。供電局是國家電網下屬的單位。國家電網公司的基層就是電業局、電力局、供電局、線路局、變電站、配電站、線路建設公司等單位組成的。

供電局與供電公司有相同的意義。供電公司是指將電能通過輸配電裝置安全、可靠、連續、合格的銷售給廣大電力客戶,滿足廣大客戶經濟建設和生活用電的需要。由供電局或電業局改制為供電公司,要將行政管理職能移交經貿委。

國家電網公司直屬產業作為公司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公司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業務板塊包括電工裝備製造、信息通信與電子商務、節能與電能替代、境外投資與運營、工程總承包等。擁有16家產業公司、6家上市公司

(7)國網剝離產業集團擴展閱讀:

供電局的歷史沿革:

在2002年電力體制改革之前,由國家電力工業部直供直管的供電企業,都稱之為供電局。省級電力工業局在作為地方行政機構,既有行政職能又負責生產銷售,所以省電力工業局是政企合一的機構,在電力體制改革前,各省電力工業局和省電力公司是兩塊牌子,一套人馬。

省級以下的供電企業無行政管理職能,只負責生產銷售。1988年後,部分地級市供電局更名為電業局,縣級供電企業都叫供電局。

2002年電力體制改革後,撤銷了電力工業部,國家電力公司被劃分為五大發電集團和兩大電網公司,省級電力工業局被撤銷,行政職能劃入省級經貿委,省級電力公司作為企業不再具有行政職能。地級市電業局、縣級供電局更名為供電公司。

但由於中國國情和老百姓的接受度,更名並不徹底,很多地方仍然使用電業局和供電局的稱謂,在部分老百姓心目中,並不把供電局當做企業看待,而依然當做是一個行政事業單位。

Ⅷ 國家電網公司應該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嗎

對於電網企業而言,適時開放哪些領域、選擇哪些企業作為合作方、採用怎樣的混改策略與方式,仍是下一階段需要重點思考的問題。
在國家發改委列出的2016年改革清單中,明確在電力、鐵路、民航、電信等重要領域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示範,推進國有經濟結構優化和轉型升級。具體到電力領域,歸為商業類國有企業的五大發電集團重點將子公司股權結構多元化作為改革的突破口,積極推進股權架構層面的改革,引進外部投資者;同時伴隨售電側放開後社會資本進入積極性提升,考慮共同成立配售電公司。
從電網企業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放開的領域來看,2014年國家電網公司對外宣布放開分布式電源並網工程與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兩大領域。2015年,在發改委電力行業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工作座談會上,國網公司進一步提出在抽水蓄能電站、儲能裝置項目中引入社會投資的方案建議。此外,還將重組整合公司上市資源,推動具備條件的企業上市。
相比之下,南方電網公司則率先在增量配電領域成立混合所有制供電企業。由深圳供電公司、招商局地產等5家企業共同組建了國資控股的深圳前海蛇口自貿區供電公司。其重要意義在於整合電網公司電網運營管理經驗、上市公司的現代公司治理結構、新能源公司分布式能源應用以及節能技術服務領域的專業實力,實現優勢互補,促進企業效益提升,著力構建定位清晰、權責對等、運轉協調、制衡有效的治理結構。
電網企業混改的關注點
在新一輪電改背景下,開放合作已經成為電力行業創新轉型的驅動力,而混合所有制改革則是電力行業提速發展的重要契機。電網企業在部分業務領域考慮引入混合所有制改革,獲取外部資源的同時,有利於規范公司治理,並逐步建立市場化激勵約束機制。對於電網企業而言,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需要注重以下幾點:
一是確保關鍵領域國有資本仍佔主導地位。放開競爭性業務,引入民企、外資等非國有資本,但並不代表讓國有資本居於次要位置,對自然壟斷環節的管網仍應堅持國有獨資或絕對控股。
二是針對不同業務採取差異化的混合所有制策略。在競爭性業務和非競爭性業務分開的基礎上,電網企業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需要明確哪些是可以全面放開的領域、哪些則是有限度放開或必須確保絕對控股的領域。針對不同的領域,可借鑒中石化、中國建材等改革試點經驗,分別採取股份制改制重組、調整股權結構、合作成立新公司、並購或參股私有或外資企業、上市募股、員工持股等方式。
電網企業實施混合所有制的典型模式
(1)在開放競爭性業務領域組建合資公司
針對競爭性業務,可以放開經營主體,電網企業可組建混合所有制的合資公司,通過採取國有資本與其他社會資本共同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形式,調整與優化資本結構,引入民營資本,盤活存量。同時,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實現不同類型資本優勢互補,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例如,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做為電網企業承諾對外放開的領域之一,前期投入大,投資回收周期長。但作為車聯網、互聯網、智能電網的「入口」,充電設施在未來優化能源資源、交通資源、帶動相關產業發展等方面顯示出巨大的商業價值。電網企業在該領域推進混合所有制,組建合資公司,可以考慮將各方的資金、土地以及經營模式融入到充換電設施工程與服務市場中,與合作方建立長期利潤分成模式,以獲取優質土地與客戶資源,注重對行業上下游與其他產業的整合,提高盈利能力。
(2)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引入外部投資者
抽水蓄能電站和調峰調頻儲能項目是電力系統重要設施,不適宜單獨運作,建議圍繞具體項目實行投資放開,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而其建設、運營仍由電網企業主導;對於增量配售電業務,電網企業可以成立專門的售電公司,待穩定運營構築售電市場競爭優勢後,不斷開發市場化增值業務、金融衍生業務等,從企業長遠發展出發考慮吸納優質社會資本,引入戰略投資者,獲得投資者在公司管理或技術方面的支持,共同建立混合所有制售電公司,致力優化售電公司股權結構、提升資產質量。
(3)推進部分業務板塊上市
通過混合所有制實現企業集團部分板塊上市,也是國企混改的重要抓手。就上市而言,混合所有制改革要規范企業改制重組的審批手續,優化資產評估、清產核資、底價確定、交易管理等程序。業務板塊如技術先進或者資產價值較高的競爭性業務板塊,可通過資產剝離與注入的方式實現上市。可參照的例子有:2015年華銀電力的重組公告表明:大股東大唐集團擬將旗下兩處火電以及一處水電資產注入上市公司;華電集團也正全面推進國企改革,並制定出改革路線圖著力推進資產運營改革,以實現公司整體上市為方向,推動上市公司對集團資產的整合,最終讓符合條件的資產全部進入上市公司平台。
電網企業需要充分利用已經上市的資本平台,例如,國網公司平高電氣、許繼電氣,國電南瑞等。在處理好公司控制力和產業市場化的同時,確保公司對核心業務與技術的控制力,統籌研究以產業優質業務和資產進行轉讓、注入、置換和定向增發,合並重組業務關聯企業,增強產業競爭力和行業影響力,努力爭取公司分板塊上市。通過體制改革促進公司發展方式、管理方式的轉變,實現資本統一運作。
下一階段的業務篩選分析框架
隨著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深入推進,對於下一階段電網企業可放開的業務領域,筆者認為,可以通過搭建決策篩選機制進行研判。下文列出了初步的分析框架。
總體來說,哪些業務適合開展混合所有制,需要結合具體業務定位,分別從戰略可行度、操作可行度著手,重點考慮電網業務戰略類型、電網安全影響程度、技術核心程度、業務復雜度、混改緊迫性、盈利空間、政策風險防範等因素的影響,進行研判。
在研判步驟上,首先,評價具體業務開展混合所有制的戰略可行度。如可行度低,即戰略上不可行,則不適宜開展;如可行度高,則進一步評價其操作上是否可行。其次,對戰略可行的業務,評價其開展混合所有制的可操作程度。構建操作可行度評價指標體系,對於操作可行達到一定程度的業務方可實施混合所有制。戰略可行度是從電網企業發展戰略上評價此項業務開展混合所有制的可行性。基於業務戰略類型、電網安全影響程度、技術核心程度三個維度,對戰略可行度進行評價。
一是業務戰略類型。相關業務發展戰略是其開展混合所有制判定的基本依據,戰略的重要性決定了開展混合所有制的必要性。同時,業務的選擇應與電網企業整體戰略定位、發展方向相一致,要有利於整體戰略目標的實現。
二是電網安全影響程度。安全性是電網企業相關業務開展混合所有制過程中需要考慮的重點因素。與電網安全緊密相關、安全性要求高,可開展混合所有制的程度相對較低。
三是技術核心程度。核心技術是所有企業賴以生存的前提,是打造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關鍵,涉及核心技術的業務不適宜開展混合所有制。如與特高壓等核心技術相關的電網運行等業務不適合開展混合所有制。
操作可行度則主要從業務復雜度、混改緊迫性、盈利空間、政策風險等維度進行評價。
一業務復雜度:電網業務的技術、管理、流程的復雜性,決定了外部市場的承攬能力。業務復雜程度高,對於合作方的專業要求相應也較高。
二混改緊迫性:國家層面推進混合所有制的力度越大,混改緊迫性越強,意味著需要分析選擇放開更多領域開展混改業務。
三盈利空間:未來的盈利空間是吸引合作方開展混改業務的必備條件。從這方面來看,遠期盈利空間大、當前佔比較低的業務具備更大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發展前景。
四政策依據:作為自然壟斷行業,電網企業是國家監管的重點領域,業務開展混合所有制受到相關政策的約束。公司業務一方面要滿足電力市場化改革、電力監管強化等政策要求,另一方面對於重點業務,需要統籌防範開展混合所有制可能引發的風險。
借鑒上述分析框架,例如,推進電工裝備等產業板塊股權多元化、開展水、電、燃氣與熱力綜合集抄,貫通能源大數據,打造綜合能源服務集團;深化電子商城、拓展智能家居領域,以及利用電力大數據優勢,選擇合適的商業模式開拓個人徵信領域等均大有可為。

Ⅸ 中國大型國企有哪些

1、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英文縮寫Sinopec Group)是1998年7月國家在原中國石油化工總公司基礎上重組成立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業集團,是國家獨資設立的國有公司、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和國家控股公司。公司注冊資本2316億元,董事長為法定代表人,總部設在北京。

公司對其全資企業、控股企業、參股企業的有關國有資產行使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出資人的權力,對國有資產依法進行經營、管理和監督,並相應承擔保值增值責任。公司控股的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先後於2000年10月和2001年8月在境外、境內發行H股和A股,並分別在香港、紐約、倫敦和上海上市。

公司主營業務范圍包括:實業投資及投資管理;石油、天然氣的勘探、開采、儲運(含管道運輸)、銷售和綜合利用;煤炭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石油煉制;成品油儲存、運輸、批發和零售;石油化工、天然氣化工、煤化工及其他化工產品的生產、銷售、儲存、運輸;新能源、地熱等能源產品的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石油石化工程的勘探、設計、咨詢、施工、安裝;

石油石化設備檢修、維修;機電設備研發、製造與銷售;電力、蒸汽、水務和工業氣體的生產銷售;技術、電子商務及信息、替代能源產品的研究、開發、應用、咨詢服務;自營和代理有關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對外工程承包、招標采購、勞務輸出;國際化倉儲與物流業務等。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在2015年《財富》世界500強企業中排名第2位。2016年、2017年《財富》世界500強之一。

(9)國網剝離產業集團擴展閱讀:

國家控股的企業,屬於公有制的部分,國家控制他們就控制住了國家的命脈,包括交通,工礦,通信等。例如中國電信,國家電網等等。注冊資本屬於國家投資的,按企業大中小劃分標准除中小企業以外的企業。

中國企業500強是 由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按國際慣例組織評選、發布的中國企業排行榜。自2002年起,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中國企業500強年度排行榜。

2009年9月5日,中石化以1.46萬億元的營業收入連續第五年位列中國企業500強榜首。

參考資料:

網路-中國企業500強

Ⅹ 國家電網剝離許繼集團、平高集團,這將對國家電網有何影響

有著非常大的影響,因為這會導致國家電網出現很多問題,希望國家可以妥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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