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以公司的名義在農村流轉土地可以嗎
農村土地屬集體所有,在不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情況下,可以由集體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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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國家土地流轉標准有嗎
您好:
農村土地流轉,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和09年中央1號文件專門出台了政策: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允許農民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
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發展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規模經營主體。農村土地流轉其實是一種通俗和省略的說法,全稱應該稱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也就是說,在土地承包權不變的基礎上,農戶把自己承包村集體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以一定的條件流轉給第三方經營。
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率,目前還在發展變化中,地方執行起來有許多漏洞可乘。 新規提出,建立租賃農戶承包地資質准入制度、經營風險防控制度、土地流轉規范管理制度、服務企業制度等四項制度,堅持規模化、高效化、集約化、產業化的現代農業發展方向,促進耕地資源集約、集聚、集群高效開發利用;保障工商企業投資農業的合法經營權益、維護農民流轉土地的合法收益權益,加強經營風險防控。同時提出,農村土地流轉要嚴格遵循明晰產權、信息發布、平等協商、訂立合同、備案歸檔等相關步驟依法有序進行。
新規明確了租賃農戶土地的工商企業准入資質、所需具備的條件等。在資質審核上,新規提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給農業經營實體,在流轉合同簽訂前,出讓方可申請所在地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組織有關單位,對企業(受讓方)的農業經營能力情況進行審查。鄉鎮農村土地承包行政管理機構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縣(市)、區和市級土地承包行政管理機構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
為了防範經營風險,新規強化用途監管,實行租金預付,企業(受讓方)自土地流轉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10日內,預付全年土地流轉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年初預付全年土地流轉租金。土地流轉面積超過500畝以上的企業(受讓方),按不低於一個年度的土地流轉租金向鄉鎮三資委託代理中心繳納風險保障金,實行繳納企業專戶存儲管理,待流轉合同到期後返還本息。
新規提出,當企業(受讓方)無法支付土地租金時,鄉鎮政府首先使用風險保障金兌現農戶租金,不足部分依法追繳到位,以確保土地轉出方利益。對確因經營困難而無力繼續經營的企業(受讓方),在充分尊重流轉土地農戶意願的前提下,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管理機構,協調土地流轉雙方通過行政或司法途徑解除流轉合同,並按合同約定及時將土地退回農戶耕種。
⑶ 哪些土地流轉是違法的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土地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依法、自願、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土地經營權流轉;
(二)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
(三)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四)受讓方須有農業經營能力或者資質;
(五)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第五十七條發包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產經營自主權;
(二)違反本法規定收回、調整承包地;
(三)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轉讓或者土地經營權流轉;
(四)假借少數服從多數強迫承包方放棄或者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
(五)以劃分「口糧田」和「責任田」等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標承包;
(六)將承包地收回抵頂欠款;
(七)剝奪、侵害婦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行為。
綜上,不遵循以上原則的土地流轉是違法的。
⑷ 農民把土地流轉給某集團。該集團把流轉的土地變為固定資產,請問該集團違法嗎
這種情況來說,企業不應該把土地轉為固定資產,該集團的做法肯定是違法的,農民的土地不是隨便買賣的,那是農田地呀
⑸ 辦合作社要流轉土地嗎
當然要流轉土地的,農民合作社與土地流轉,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這樣提出: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並保持長久不變,在堅持和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前提下,賦予農民對承包地佔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鼓勵承包經營權在公開市場上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流轉,發展多種形式規模經營。
⑹ 土地流轉合法嗎
農村土地流轉只能在本集體組織的成員間進行。如果要對外部人轉讓使用權,需要經過村民大會通過,並經鄉鎮政府批准,否則無效。也就是說,一切私下的轉讓合同都是無效的。
農村土地轉讓合同如何簽訂才合法,注意事項:
一、國有土地的權屬調查和資信能力調查
1、土地轉讓合同簽訂之前,要對轉讓方的轉讓主體資格進行核實。轉讓方須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上載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為國有或集體單位的,應提交有資產處分權的機構出具的同意轉讓的證明。
2、轉讓方也要認真審查受讓方的資信能力,包括銀行資金證明、有無重大債務糾紛等,以免造成土地使用權轉讓後資金無法收回的結局。
二、轉讓價格評估事宜
在轉讓前,應該對土地轉讓價格進行評估。因為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的,市、縣人民政府有優先購買權,也就是說價格低於市場價時,你是不能賣的,也是不能買的。另外,當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市場價格不合理上漲時,市、縣人民政府可以採取必要的措施。尤其是轉讓方為國有單位時,國有土地及相關資產須經法定估價機構估價,並經國土部門予以確認。
三、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擔保
1、擬轉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是否存在瑕疵問題,是受讓方(買家)必須關注的重點。轉讓合同簽訂之前,必須去國土部門、房地產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核實有無抵押與被採取司法限制。
2、鑒於有無土地權屬及相關爭議不易調查,加之受讓方的履約能力難以判斷,應明確雙方相互提供擔保。
除此之外,土地轉讓合同中也應該對這些問題進行說明,避免以後因此產生糾紛:
四、土地用途及相關用地條件的變更
土地用途及相關條件能否變更、變更程序及費用負擔應在轉讓合同中約定清楚。這里就要清楚土地是否可以轉作它用,農田變魚塘、農田改廠房之類。有的雖不改變土地用途,卻需改變出讓合同限定的建築密度、容積率、綠化率等用地條件。
五、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歸屬問題
1、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該建築物、附著物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者轉讓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但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作為動產轉讓的除外。
2、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效力及於地上建築物,無約定的,推定包含。國有出讓土地未達到規定開發程度不得轉讓,劃撥國有土地無地上建築物不得轉讓。
3、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轉讓,應當按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⑺ 土地流轉給大戶了!流轉土地的農戶有流轉補貼嗎
——聚土回答抄
農村土地流轉是襲國家在三農改革中重點提出的,農村土地流轉將逐漸走向正規化,市場化,普遍化。農戶流轉土地後,在一定年限內只有承包權沒有經營權,農民要吃飯,這就需要流轉的規范化,即依法流轉,農民要有隻高不低的收入。
土地流轉有出租和轉讓等多種方式,出租需要支付農戶租金,轉讓需要支付轉讓費,所以流轉土地並不是免費,農戶是可以拿到相應費用的,還有些土地在流轉中農戶佔有股份的,每年還有分紅等。此處的補貼大體就這些,至於國家或者政府的補貼,這個在不同的地方可能有不同政策,具體是否有補貼建議咨詢村委或者相關土地管理局。
⑻ 鎮政府可以作為土地流轉承包方嗎
不能。土地流轉承包方屬於村一級行政單位的許可權,鎮政府不能插手村一級的工作性質,但村委會施行的各種制度必須報備鎮政府審批和同意。
⑼ 土地流轉可以建廠嗎
如果是出讓的工業供地,當然可以轉讓,前提是必須達到合同約定的轉讓條件(已繳付完地價款,已完成投資25%,已建設20%或1/3,這個需依據合同)。
如果是劃撥的工業用地,需要向國土部門申請補辦出讓手續後再轉讓。
⑽ 農村土地流轉要什麼手續
提出申請
(1)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組或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並填寫流轉申請書,內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積、地名、地類、價格、期限、聯系電話等,由村流轉信息員向鄉(鎮)土地流轉服務站報送。
(2)土地流入方向鄉(鎮)土地流轉服務站提出申請並填寫土地流轉申請表,內容包括:姓名、單位、需求面積、地類要求、意向流轉期限、擬從事經營項目、聯系電話。由鄉(鎮)土地流轉服務站辦理並向縣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備案。
審核、登記
(1)流出方土地情況審核按照「屬地核實」的原則,經村民委員會和村民小組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後,進行登記。
(2)鄉(鎮)土地流轉服務站對流入方的經營能力和經營項目進行審核後,進行登記。
3、流轉價格評估流轉土地價格由流轉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或委託鄉(鎮)土地流轉服務站組織有關人員評估土地流轉價格,作為參考依據。流轉面積較大的,可由縣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組織專家進行評估。
4、信息發布鄉(鎮)土地流轉服務站根據流轉價格評估結果及土地流轉雙方提供的信息,在交易服務場所進行信息發布,並約請流轉當事人會面,平等洽談。
5、自願協商縣、鄉(鎮)土地流轉服組織作為管理、服務機構,協助土地流轉雙方依法自願當面洽談流轉價格、期限等相關事宜。
6、簽訂合同土地流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流轉意向後,按程序簽訂統一文本格式的土地流轉合同
7、鑒證、歸檔土地流轉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經鄉(鎮)鑒證。流轉面積較大的應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進行公證。合同文本流轉雙方各執一份,其餘三份分別由村、鄉(鎮)、縣歸檔備案 。
(10)方大集團有土地流轉嗎擴展閱讀
土地流轉的模式
土地互換
互換土地,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戶,為方便耕種和各自的需要,對各自土地的承包經營權進行的簡單交換,是促進農村規模化、產業化、集約化經營的必由之路。
30年前,中國農村實行土地聯產承包責任制,農民分到了土地。但由於土地肥瘦不一,大塊的土地被分割成條條塊塊。
劃分土地時留下的種種弊病,嚴重製約著生產力的發展和產量的提高。如何讓土地集中連片,實現規模化、集約化經營,於是互換這種最為原始的交易方式,進入農民視野。
土地出租
在市場利益驅動和政府引導下,農民將其承包土地經營權出租給大戶、業主或企業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雙方自行約定,承租方獲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經營權,出租方按年度以實物或貨幣的形式獲得土地經營權租金。其中,有大戶承租型、公司租賃型、反租倒包型等。
關鍵如何保證其合法性。讓雙方心裡都踏實。
土地入股
入股,亦稱「股田制」或股份合作經營,是指在堅持承包戶自願的基礎上,將承包土地經營權作價入股,建立股份公司。在土地入股過程中,實行農村土地經營的雙向選擇(農民將土地入股給公司後,既可繼續參與土地經營,也可不參與土地經營),農民憑借土地承包權可擁有公司股份,並可按股分紅。
該形式的最大優點在於產權清晰、利益直接,以價值形態形式把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長期確定下來,農民既是公司經營的參與者,也是利益的所有者,是當前農村土地流轉機制的新突破。
宅基住房
宅基地換住房,承包地換社保
以重慶為例,國家批准為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後,在土地改革領域率先進行大膽探索,創造了土地流轉的九龍坡模式即宅基地換住房、承包地換社保。
也就是說,農民放棄農村宅基地,宅基地被置換為城市發展用地,農民在城裡獲得一套住房。農民放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享受城市社保,建立城鄉統一的公共服務體制。
股份合作
「股份+合作」
中國山東省寧陽縣探索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新機制,建立起「股份+合作」的土地流轉分配方式。這種模式是,農戶以土地經營權為股份共同組建合作社。
村裡按照「群眾自願、土地入股、集約經營、收益分紅、利益保障」的原則,引導農戶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合作社按照民主原則對土地統一管理,不再由農民分散經營。
合作社掛靠龍頭企業進行生產經營。合作社實行按土地保底和按效益分紅的方式,年度分配時,首先支付社員土地保底收益每股(畝)700元,留足公積公益金、風險金,然後再按股進行二次分紅。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大致有下4方面的原因。
1、土地承包經營成本高,收益低。農業稅免徵之前,農民由於承包經營土地的負擔重,收益相對較低,承包經營土地的積極性不高。許多外出務工、經商的農民紛紛將承包經營權流轉給親友或其他農戶,也有的以自己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投股或參股。這是過去幾年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一個最重要的原因。
2、農村二、三產業的發展和勞動力的轉移。土地二輪承包時"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使得農村原本存在的人多地少的矛盾更加突出。導致大量勞動力紛紛向本地農村二、三產業或向外地轉移,轉移的勞動力中有一部分帶動全家轉移,便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他人。
3、鎮、村非農建設項目的需要。因招商引資、工業園區等非農建設項目用地需要,鎮、村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以租賃的方式從農戶手中流轉出來。
4、村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村為培植專業大戶、承包大戶,一方面鼓勵農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給被培植對象,另一方面將土地從農戶手中以租賃或其他方式流轉出來再轉包給被培植對象,即「反租倒包」。
網路-農村土地流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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