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資系P2P平台出事後,它的國資股東要負責嗎
國資系是P2P中很重要的一個分支,一般是指國有企業佔有股份的平台,然而有很多平台的國資背景卻不一定是有效的,今天來普及一下國資的概念以及P2P中國資股東要負的責任。
首先要說明一個概念,大多數公司都是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是公司組織形態的一種,有限公司對外所負的經濟責任,以出資者所投入的資金(認繳)為限。
倘若有限公司被債權人清盤,債權人不可以從股東個人財產中索償,所以即使國資平台經營不善破產了,但是國企所負的責任以認繳資金額為限,所以要明白一點,從法律上來說不管上市系、風投系、國資系股東都是沒有兜底責任的,從去擔保的角度來說,以後可能負的責任就更小了。
國有企業的分類以及職責是什麼呢,大多數P2P平台中的國企參股是一種什麼狀態,又要承擔哪些責任呢?
國有企業,在國際慣例中僅指一個國家的或聯邦投資或參與控制的企業。在中國,國有企業還包括由地方投資參與控制的企業,的意志和利益決定了國有企業的行為,國有企業作為一種生產經營組織形式同時具有營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點。
Ⅱ p2p公司的股東和法人參與投資犯法嗎
只要是按照正規程序辦理,不應該算辦法。
p2p公司就是民間借貸平台。只要防控好風險。應該是可以運營的。有正規的手續,應該不算犯法。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謝謝。
Ⅲ P2P平台法人跑路,我們可以找平台的其他股東要求兜底么
一般來說,p2p的法人是富有主要責任,但是平台的股東也是有次要責任的,如果平台本身有問題,可以聯系投資人起訴,這個要看法律怎麼判咯。一般說跑路,主要有一下三種情況:
1)跑路失聯(血本無歸);
2)壞賬逾期(部分損失,往往與提現困難一起出現);
3)提現困難(生死難測,含清盤)。
這個最好還是起訴最好咯,能聯繫上先聯繫上平台再說。
我投資投的都是本地的,有什麼問題我就直接喊人上門咯,一般來說我都是投本地口碑可以的那種平台。介貸網在湖南本地的口碑當然可以的啦,有什麼不懂的都是可以客服進行咨詢哦。都比較耐心的呢。
Ⅳ p2p涉嫌非吸是否股東都承擔刑事責任
承擔責任的
Ⅳ p2p分為哪幾個派系
樓樓您好,對P2P平台的區分,不同標准可以分為不同派系,例如:
根據背景我們會把所有平台分為國資控股、國資參股、上市控股、上市參股、風投系、銀行系以及民營系
根據業務類型,我們可以把所有平台分為:個人信貸、企業信貸、車貸、房貸、供應鏈金融、融資租賃、票據、藝術品質押、農村金融、消費金融
Ⅵ 朋友是P2p投資公司 一的股東我投了80萬現在本金回不來怎麼辦
投資理財這類東西聽朋友意見,總結經驗可以,但是千萬不能靠這種關系去投資,還是要選擇正規,安全的平台,p2p也是一樣的,現在正規平台還是蠻多的,我自己做了兩年多了還是挺好的,市場也越來越正規化了。
如果平台出事了,是你朋友,那肯定問他要回來了,但是如果就是那種騙人的,估計只能留好證據報警了,當詐騙處理
Ⅶ p2p平台股東那些行為屬於濫用股東權利
股東濫用權利行為怎麼認定
1、股權資本顯著不足,是指股東投入公司的股權資本與公司從債權人籌措的債權資本之間明顯不成正比例的公司資本現象。
既包括股東出資低於最低注冊資本的情況,也包括股東出資雖然高於最低注冊資本,但顯著低於該公司從事的行業性質、經營規模、僱工規模和負債規模所要求的股權資本的情況。新公司法對公司最低注冊資本做了大幅度的下調,最低注冊資本在保護債權人方面的功能已大打折扣。因此,法院應當將最低注冊資本制度升級為動態的、彈性的股權資本顯著不足的認定標准。實踐中,可以從公司往來賬目中得到准確的數據,判斷出是否屬於股權資本顯著不足。
2、涉及公司未履行必要的正式手續,即公司是股東的「第二自我」或「工具」。
法律對公司從設立到經營均有嚴格的規范要求,公司股東也簽署了章程來約束其行為。如果存在公司法人的設立、經營與法律規范不符,達不到要求標准,或者公司在經營中從未召開過股東會、董事會,登記的其他股東也從未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等。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應當不被考慮。
3、股東與公司之間人格高度混同
第一、股東對公司存在過度控制或不公平的管理,二者之間人格的高度混同。既包括核心人格特徵(如人員、機構、業務、財務、財產)的混淆,也包括外圍人格特徵(如電話號碼、傳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網址、辦公地點)的混淆。具體包括以下表現形式:股東與公司在資產或財產界線上混淆不分,沒有記載相關的財產、資產的轉移和登記手續;股東與公司在業務方面混淆不分,股東與公司之間相互履行以對方名義簽訂的合同,在供貨、收款上沒有嚴格區別開;股東與公司在機構方面混淆不分,辦公機構設置在同一地點,人員標准基本相同;股東與公司在工作人員方面混淆不分,存在交叉任職、股東任命公司的重要管理人員職務等情況。
第二、公司沒有獨立的銀行賬戶和會計賬簿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法人單位必須建立完整、真實、獨立的會計賬薄,並妥善保管。如果正常經營的公司沒有獨立經營的銀行賬戶和符合國家會計法要求的賬簿,其業務往來收支結算等手續均由股東操縱或掌控說明其受制於控股股東或某個實際控制人,獨立公司不過是他人行為的工具而已。
第三、公司從未召開股東大會和董事會議
股東會、董事會是公司法人的權利機構,獨立經營的公司應當具備相應的完備的機構運行記錄。而公司不能提供或者完全沒有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決議的記錄,關鍵的是除去控股股東以外,其他股東對公司經營狀況是否一無所知,或根本不存在行使股東權利的情況,公司是否已成為股東的「另一個自我」。
法庭在適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時,必須綜合考慮一系列重要的因素,在具體的案件中,股東某一欺詐事實只是導致公司法人人格否認的一個依據,但它不能是充分的理由。法院應當從股東與公司之間資本不實、公司未履行必要的程序以及股東有不良動機來證明,公司只是股東個人獲取不當利益的「工具」,或公司是個人之「另一個自我」。法院只有在實現公平正義目標的需要遠遠壓倒維護法人制度的穩定性時,方可適用法人人格人格否認制度。
Ⅷ 在p2p平台理財,可以作為股東的形式入股嗎
股東形式是可以的,不過需要很大的資金量,那如果你有這么的一個流動資金,你又何必來參與投資p2p呢?目前p2p平台年化大概在8%-15%資金,你完全可以通過其他模式或理財手段獲得高於它的收益呀!
Ⅸ p2p代持80%的股東,公司出事了需要承擔償還責任嗎
是股東就要承擔風險,賺錢有得賺,虧錢肯定也要承擔責任。最多破產,沒滋沒味的。
Ⅹ 我是p2p公司的股東,假如法人跑路,我要負什麼
要承擔負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