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的設立條件:
(一)名稱需經總局核準的企業集團應當具備的條件:
1、母公司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以上(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應為公司制企業;對國有企業為主體設立企業集團,集團核心企業注冊資本金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的,可以是非公司企業法人,下同);
2、具有5 家控股子公司;
3、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在10000萬元以上。
(二)冠省名的企業集團應當具備的條件:
1、母公司注冊資本1000萬元以上,並擁有3個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冊資本合計2000萬元以上的專業科技研發集團;
2、母公司注冊資本1000萬元,並擁有3個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冊資本合計2000萬元以上的現代服務業集團;
3、母公司注冊資本3000萬元以上,並擁有4個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冊資本合計5000萬元以上的其他各類集團;以上所稱「專業」是指:其經營范圍僅從事科技研發業務,不兼營其他。「現代服務業」
包括:
(1)生產服務業,即為製造業配套的服務業,包括現代物流業、科技服務業、金融業、商務服務業;
(2)新興服務業,包括信息服務業、大文化產業、旅遊業、房地產業;
(3)傳統服務業,包括現代商貿業,居民服務業。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條件
1.發起人符合法定的資格,達到法定的人數。
發起人的資格是指發起人依法取得的創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格。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其中須有過半數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達到法定的人數,應有5人以上的發起人。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少於5人,但應當采募集設立方式。規定發起人的最低限額,是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國際慣例。如果發起人的最低限額沒有規定,一則發起人太少難以履行發起人的義務,二則防止少數發起人損害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對發起人的最高限額則無規定。
2.發起人認繳和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的最低限額。
股份有限公司須具備基本的責任能力,為保護債權人的利益,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要達到法定資本額。我國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最低限額不得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對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需要高於上述最低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
發起人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發起人以貨幣出資時,應當繳付現金。發起人以貨幣以外的其他財產權出資時,必須進行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並摺合為股份,且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將財產權由發起人轉歸公司所有。
發起人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
⑵ XX集團有限公司和XX股份有限公司這兩者有什麼不同
有限公司是責任有限,破產以後不牽連自己的私有財產。股份有限公司是股份制的。
⑶ 什麼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含有兩個概念1、集團,通常指擁有多家子分公司的企業綜合體。工商登記時冠以集團作為名稱沒有太多法律限制,不是法律概念。2、股份有限,是公司制的一種形式,股東已持有股份數為限承擔有限責任。3、兩個結合在一起意味著這是家擁有多家子公司的且為股份制的獨立法人。(注意該名稱只代表一家獨立法人,子司是另外的獨立法人,另外集團也可以是有限責任的)
⑷ 集團, 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XXX集團有限公司區別
公司法》中並沒有「集團」一說,只有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提法。但是在現實中,我們常常看到某某集團公司的名頭,其實這不過是多個公司在業務、流通、生產等等方面聯系緊密,從而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公司(或者企業)聯盟罷了。另外有的公司進行多元化經營戰略,在多個領域均成立了相應的子公司,這樣,母子公司之間也會因為這種「血緣」關系組成一個企業集團,頗類似於軍隊當中的集團軍。這些就是我們常說的集團公司的由來。
一、公司法中沒有關於集團的概念。但是,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存在集團公司的概念。集團公司,在國家有關規范性文件中均稱為企業集團,但在工商注冊時,一般稱為某某集團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公司的兩種主要形式,有它們的共同點,也有不同點。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點是:
(1)股東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無論在有限責任公司中,還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有限責任」的范圍,都是以股東公司的投資額為限。
(2)股東的財產與公司的財產是分離的,股東將財產投資公司後,該財產即構成公司的財產,股東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這部分財產。同時,公司的財產與股東沒有投資到公司的其他財產是沒有關系的,即使公司出現資不抵債的情況,股東也只以其對公司的投資額承擔責任,不再承擔其他的責任。
(3)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資產承擔責任。也就是說,公司對外也是只承擔有限的責任,「有限責任」的范圍,就是公司的全部資產,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擔其他的財產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點:
(1)兩種公司在成立條件和募集資金方面有所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成立條件比較寬松一點,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條件比較嚴格;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集資,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只有最低要求,沒有最高要求。
(2)兩種公司的股份轉讓難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有嚴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較多,比較困難;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轉讓自己的股份比較自由,不象有限責任公司那樣困難。
(3)兩種公司的股權證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的股權證明是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不能轉讓、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的股權證明是股票,即股東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來體現,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股票可以轉讓、流通。
(4)兩種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許可權大小和兩權分離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由於股東人數有上限,人數相對來計比較少,召開股東會等也比較方便,因此股東會的許可權較大,董事經常是由股東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上,程度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於股東人數沒有上限,人數較多且分散,召開股東會比較困難,股東會的議事程序也比較復雜,所以股東會的許可權有所限制,董事會的許可權較大,在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上,程度也比較高。
(5)兩種公司的財務狀況的公開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由於公司的人數有限,財務會計報表可以不經過注冊會計師的審計,也可以不公告,只要按照規定期限送交各股東就行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於股東人數眾多很難分類,所以會計報表必須要經過注冊會計師的審計並出具報告,還要存檔以便股東查閱,其中以募集設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還必須要公告其財務會計報告。
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是一樣的。
股份有限公司,又稱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為股份公司,是指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公司。
⑸ **股份有限公司為什麼要更名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說明它還有幾個下屬公司··可能是涉及多個行業的集團企業
⑹ 中國銅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是不是央企
中國銅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是央企,隸屬於中國有色總公司,是我國有色金屬行業的領軍企業,其下有多家銅冶煉廠和礦山開采企業以及進出口企業。
⑺ 股份有限公司和集團公司哪個好
當然是集團了,幾個公司在一起就是集團公司,集團公司是母公司控制幾個子公司
⑻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是什麼意思
一、公司法中沒有關於集團的概念。但是,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存在集版團公司的概念。集團公司,權在國家有關規范性文件中均稱為企業集團,但在工商注冊時,一般稱為某某集團公司。第二、最早關於設立企業集團,並對企業集團給出定義的國家規范性文件,是這樣定義企業集團的:第一企業集團是適應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和社會化大生產的客觀需要而出現的一種具有多層次組織結構的經濟組織。它的核心層是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照章納稅、能夠承擔經濟責任、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第二.企業集團是以公有制為基礎,以名牌優質產品或國民經濟中的重大產品為龍頭,以一個或若干個大中型骨幹企業、獨立科研設計單位為主體,由多個有內在經濟技術聯系的企業和科研設計單位組成;它在某個行業或某類產品的生產經營活動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有較強大的科研開發能力,具有科研、生產、銷售、信息、服務等綜合功能。法律依據:《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第三條 企業集團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的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企業或機構共同組成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法人聯合體。企業集團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⑼ 集團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有什麼區別
簡單說:集團公司是多家公司的控股權一致。
股份有限公司指經過股份制改造的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指一般意義上的公司。
⑽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公司他們有什麼區別和聯系
企業集團: 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的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的規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企業或機構共同組成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法人聯合體。 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上,並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 2)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3)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也稱有限責任公司,是由股東投資組成,股東與其與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與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法人。 有限公司的分類: 1)多人投資的有限責任公司與國有獨資公司 2)國有的有限責任公司,非國有的有限責任公司 3)一般法上的有限責任公司和特別法上的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徵: 1)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責 2)人資兩合性,有限責任公司的人合性,主要表現在公司股東之間,有點類似於合夥 3)封閉性既非公開性,在股東人數上,一般不超過50人 4)設立程序簡單,一般來說,只要具備公司法具備的條件,即可申請開戶 5)股東對公司活動存在積及參與 6)組織機構靈活,對於股東人數少,規模小的,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或設一至兩名監事,不設監事會 7)規模具體升縮性,可大可小。 他們的區別是資金的多少不同,組織結構略有不同,當公司達到一定的水平就可以注冊為集團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是指由一定數量的股東依法設立,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金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徵: (一)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資合公司,公司的信用完全建立在資本的基礎上。 (二)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條件較為嚴格。 (三)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嚴密的內部組織機構。 (四)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等額的。 (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體現為股票形式。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可以在證券市場流通,任何人購買股票都可以成為公司的股東,股票持有者可以在市場上自由轉讓股票。 (六)股份有限公司是企業法人,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如公司有計劃准備上市的,需先轉型為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