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游久游戲大股東承諾3年內不變更控股權,現在還能重組嗎
不一抄定有資產的重組襲,但絕對是屬於重大事件。
上市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購買、出售資產,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1、購買、出售的資產總額占上市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資產總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
2、購買、出售的資產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所產生的營業收入占上市同期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營業收入的比例達到50%以上;
3、購買、出售的資產凈額占上市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凈資產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且超過5000萬人民幣。
㈡ 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的法人代表 , 是三年之內還是永遠不能擔任新公司的股東或法人代表
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的法人代表:吊銷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公司法人。
公司被吊銷後法人受到的限制:
(1)工商黑名單限制三年,法定代表人三年內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2)稅務方面會限制終身,稅務不僅僅限製法人和負責人,還包括股東、監事、財務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其名下其他公司不能正常報稅,不能參與國有企業招投標。
(3)企業法人不能上社保,不能貸款和移民。
(4)限制高消費,不能坐飛機和高鐵,其子女不能出國留學。
企業營業執照被後的法律責任
(1)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主管部門對公司的一種行政處罰,營業執照被吊銷後,不能再從事經營活動,但是其作為民事主體的資格並沒有消滅,公司的債權債務仍由公司來承擔;
(2)公司的營業執照被吊銷後不能再從事經營活動,公司股東應當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3)如果資不抵債,股東原則上不應承擔債務清償責任,除非有證據證明股東出資沒有完全到位,或者出資後抽逃出資。
(2)承諾三年內不左其他公司擔任股東擴展閱讀
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國家工商行政法規對違法的企業法人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後,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清算程序結束並辦理工商注銷登記後,該企業法人才歸於消滅。
首先,吊銷營業執照會給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責任人帶來一定的限制。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辦法》第31條規定,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名稱三年之內不得使用,《公司法》第164條規定,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㈢ 我與老闆簽訂了一份協議,承諾我離職後三年內不在該區域本行業從事工作,這份協議具有法律效應嗎
該份協議的效力存在問題。這種協議屬於競業禁止,但勞動合同法規定競業禁止的期限不超過兩年,因此,約定三年內不得在該區域本行業從事工作,超過了法定的期限。
同時,勞動合同法還規定,約定競業禁止的,用人單位應當在競業禁止期限內,支付勞動者相應的費用(即不從事原行業工作,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如果老闆不支付該項費用,則該協議沒有法律效力。
(3)承諾三年內不左其他公司擔任股東擴展閱讀:
離職後簽署不進入某行業的承諾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1、如果該職工屬於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並且在競業限制期間,原單位應當按月支付了經濟補償的,則視為職工和單位間存在競業限制約定,該承諾有效。
2、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的,因單位未按法律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則該承諾書僅是職工的單方行為,對職工沒有約束力。
職工在離職後簽署不進入某行業的承諾書的,在法律上屬於競業限制,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競業限制的對象僅限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並且在競業限制期間,原單位應當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而且,根據規定,競業限制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國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㈣ 我要退股,可其他股東讓我簽一個一年內不準從事同行業的協議
如果是保密行業,而且開始入股簽協議的時候,註明退股一年不能從事相關行業。那你只有照辦。
但是如果是普通行業,而且協議上沒有。可按照法律相關規定不予理睬。
入股資金返還就比較麻煩了。這是你們自己協商著給的。具體做法,有能力的話請個律師咨詢一下。
㈤ 公司法人私下承諾,其它股東不知道有效嗎
應該是無效的吧,建議你說明具體情況,提交到 律 伴 平台,上面的律師會幫你詳細解答的。
㈥ 甲方承諾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 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內
意思是,假設乙在一個生產電視機的公司上班,在乙任職期間內,除非乙同意,甲承諾只在乙的公司任職或者不任職,甲不可以在其他生產電視機的公司任職,承諾范圍不包括除了該行業以外的企業,甲可以去生產衣服的公司任職。
㈦ 因為大股東收購了另外一人的股份,我承諾兩年內不得離開公司,要不然就要賠償其收購行為,有法律效力嗎
要約收購是指收購人通過向目標公司的股東發出購買其所持該公司股份的書面內意見表示,並按照依法容公告的收購要約中所規定的收購條件、價格、期限以及其他規定事項,收購目標公司股份的收購方式。
其最大的特點是在所有股東平等獲取信息的基礎上由股東自主作出選擇,因此被視為完全市場化的規范的收購模式,有利於防止各種內幕交易,保障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㈧ 股權轉讓承諾未來兩年內轉讓,具有法律效力嗎
當然具有法律效力,只是附了條件而已。
合同可以附條件,比如生效條件,解除條件。本問題中,股權轉讓是附了一個時間條件。
但該股權轉讓要看是什麼公司的股權,如果是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股東之間轉讓沒有問題,向股東之外的人轉讓,需要徵求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在同等條件下,股東有優先受讓權。
如果是股份公司的股份轉讓,則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