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國中鐵今天開了股東大會,其內容會公告嘛什麼時間,在那可以看
今天開會,明天就公告內容了
你可以通過股票軟體查詢到
『貳』 公司的股東大會一般開幾天股東大會只是股東們參加還是相關的券商也要參加
股東大會一般半天為多,在股東大會股權登記日持有者可參與股東大會表決,其他人可以參加旁聽但沒有表決權。
『叄』 上市公司的股東大會一般是什麼時候開是年初么
每年年報公布後都要開股東大會,時間由公司自己定,在7月前開完
其他特殊情況下,審議重組等,可以申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肆』 怎樣知道(或查詢)公司哪一天開股東大會
在行情軟體的F10里可以看見,但是臨時股東大會是不發布公告的。
開股東大會對次日的股票走勢會有影響,主要看消息面是利空還是利好。
『伍』 流通股股東可以參加股東大會嗎股東大會在什麼時候開的
可以參加。
股東大會形式上分為年會和臨時會議兩種。年會每年按時召開一版次,上市公權司的股東大會年會應於上一會計年度完結之後的6個月內舉行。《公司法》規定了召開臨時會議的情形:
1、董事人數不足《公司法》規定的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數的2/3時
2、公司未彌補虧損達到股本總額的1/3時;
3、單獨或合並持有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10%以上的股東書面請求時
4、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5、監事會提議召開時。出現上述情形之一的,應當在2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陸』 股東大會基本什麼時候開
股東大會形式上分為年會和臨時會議兩種。年會每年按時召開一次,上市公司回的股東大會年會應於上答一會計年度完結之後的6個月內舉行。《公司法》規定了召開臨時會議的情形:1、董事人數不足《公司法》規定的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數的2/3時;2、公司未彌補虧損達到股本總額的1/3時;3、單獨或合並持有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10%以上的股東書面請求時,4、董事會認為必要時;5、監事會提議召開時。出現上述情形之一的,應當在2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柒』 如何知道上市公司開股東大會的時間
關注你想知道的上市公司的網站,上邊會提前有公告
歡迎關註:股票研究者貼吧
『捌』 有限公司首次股東會什麼時候開
不一定!說簡單點吧!樹挪死人挪活!法律是硬性的而你注冊公司你的股東們都你都應該見過或了解,軟性的東西無規則即是規則,就算把他們召集起來討論一下也是可以的,沒必要那麼死板的,難道法律規定要給你DD加個鎖頭你就加嗎?加不加別人知道嗎?
『玖』 股東大會會議時間需要提前多久通知 一般多久開一次
股東大會會議時間需要提前20天通知,一般每年召開一次。
《公司法》第一百〇二條的規定:「召開年度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條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一)董事總人數不足本法所規定的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人數的三分之二時;
(二)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
(三)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四)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五)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六)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召開流程:
1、召集
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依照公司法規定負責召集,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時,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監事會應及時召集和主持;
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連續九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時間地點
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的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
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五日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止將股票交存於公司。
3、臨時提案
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在收到提案後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並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臨時提案的內容應屬於股東大會的職權范圍,並有明確的議題和具體決議的事項。股東大會不得對上述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
4、表決與通過
股東大會的表決可以採用會議表決方式,但表決時要求:
(1)要有代表已發行股份多數的股東出席會議,即出席會議的股東所代表的股份總數占已發行股份總數的一半以上;
(2)要有出席會議的多數股東表決同意,即同意的表決權數占出席會議的表決權總數的一半以上;第三,股東表決的基礎是股票數量。每股一票,而不是每個股東一票。
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5、會議記錄
股東大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主持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由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名。會議記錄應當與出席股東的簽名冊及代理出席的委託書一並保存。
6、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
(1)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2)股東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
(3)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侵犯股東合法權益的,股東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該違法行為和侵害行為的訴訟。
(4)企業集團法律問題也應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規定。股東大會原則上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股東大會的會議通知書以書面形式在會議召開前的充分時間內傳送給每位有表決權的股東。
(5)股東大會的出席人一般應是股東本人。股東也可以委託其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委託時應出具委託書,一個股東只能委託一個代理人,但是一個代理人可以同時接受多個委託人的委託,代他們行使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