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東向企業借款,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規范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的通知》(財稅〔2003〕158號)第二條規定:「納稅年度內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除外)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後既不歸還,又未用於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Ⅱ 公司向股東借款,股東個人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借款屬於往來款項,不是取得的收入,不涉及納稅義務的。只有取得應稅收入,在減掉法定扣除項目之後,余額超過5000元,才應該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Ⅲ 個人股東從被投資企業借款,是否徵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規范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的通知》(財稅〔2003〕158號)第二條規定:「納稅年度內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除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後既不歸還,又未用於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Ⅳ 股東借款 個人所得稅
「年末其他應收款有20多萬是股東借的。」涉及股東應交個人所得稅20% !不超過1年的借款可以做工作暫不交稅滴!把股東名下的借款調到其他人名下,只要股東把借款還掉,可以調借給其他職工或者外部人啊!
Ⅳ 股東向公司借款,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交,稅率多少,如何計算 急急急
不用交
Ⅵ 股東向企業借款,年度終了未歸還,如何繳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規范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的通知》(財稅〔2003〕158號)文件第二條的規定:「納稅年度內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的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除外)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後既不歸還,又未用於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Ⅶ 股東借款超過一年是否交個稅
依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股東借款超過一年不還的話要交個稅
是做為股息紅利所得來納稅的.稅率20%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規范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的通知》(財稅[2003]158號)的規定,其適用條件並沒有企業必須盈利這一前提。因此,凡納稅年度終了後,股東向企業的借款既不歸還,又未用於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即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並依據「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Ⅷ 股東借款超過一年個人所得稅包括親屬嗎
股東借款超過一年個人所得稅包括清楚嗎?股東借款,如果超過一年的話,個人所得稅是不包括清楚的。
Ⅸ 請問股東借款超過一年不還的話要交個稅是這樣的嗎有沒有相關文件
借款債權債務關系,不是收入,不需要徵收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