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集團 財團 企業 公司 有什麼區別
補充公司和企業的區別
公司是企業的一種形式
應該是公司是企業的一種組織形式,是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法人。而公司包括法人企業(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國有獨資企業)和非法人企業(合夥企業)。 而企業規模當然有很大的,比如我們的全民所有制企業,但是企業一般都是個人投資、合夥企業,規模自然沒有注冊資本最低為500萬的股份有限公司大了
1.成立的基礎不同。公司以章程為基礎而成立,而企業是以合夥協議為基礎而成立的,當然,合夥協議的約定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2、當事人之間的關系不同。公司,特別是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之間是典型的資合關系,雖然有限責任公司具有一點人合性,但由於有限責任制度的存在,資合的色彩更重。企業的合夥人之間就是靠人合關系成立的,具體說就是靠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基礎來成立的,所以合夥人之間依附性關系比較強,信用度也要求得比較高。
3、主體地位不同。公司是法人企業,它能夠以自己的財產對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所以它不能對外以企業的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企業的財產不夠償還債務時,還要靠合夥人的個人財產來償還。
4、承擔責任的責任方式不同。公司的股東都是承擔有限責任,而合夥人承擔的是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5、規模大小不同。企業一般規模都比較小,因為它靠人的信用基礎來成立,其規模不可能太大。而公司特別是股份有限公司,規模會很大,股東也人數眾多。當然,也會有些合夥企業的規模會比較大,但一般的合夥企業的規模都小於公司。
6、出資方式不同。企業的合夥人可以用勞務出資,而公司的股東卻不行。
❷ 商業里,某某集團和某某財團,集團和財團有什麼根本區別
集團 為了一定的目的組織起來共同行動的團體。 【企業】《公司法》中並沒有「集團」一說,只有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提法。但是在現實中,我們常常看到某某集團公司的名頭,其實這不過是多個公司在業務、流通、生產等等方面聯系緊密,從而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公司(或者企業)聯盟罷了。另外有的公司進行多元化經營戰略,在多個領域均成立了相應的子公司,這樣,母子公司之間也會因為這種「血緣」關系組成一個企業集團,頗類似於軍隊當中的集團軍。這些就是我們常說的集團公司的由來。 一、公司法中沒有關於集團的概念。但是,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存在集團公司的概念。集團公司,在國家有關規范性文件中均稱為企業集團,但在工商注冊時,一般稱為某某集團公司。 二、最早關於設立企業集團,並對企業集團給出定義的國家規范性文件,是《國家體改委、國家經委關於組建和發展企業集團的幾點意見》(1987年12月16日)。該文件是這樣定義企業集團的: 1.企業集團是適應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和社會化大生產的客觀需要而出現的一種具有多層次組織結構的經濟組織。它的核心層是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照章納稅、能夠承擔經濟責任、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 2.企業集團是以公有制為基礎,以名牌優質產品或國民經濟中的重大產品為龍頭,以一個或若干個大中型骨幹企業、獨立科研設計單位為主體,由多個有內在經濟技術聯系的企業和科研設計單位組成;它在某個行業或某類產品的生產經營活動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有較強大的科研開發能力,具有科研、生產、銷售、信息、服務等綜合功能。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初步建立,上述規定已經不能囊括所有企業集團,因為現實生活中已經存在非公有制的企業集團。1991年,《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國家體改委、國務院生產辦公室關於選擇一批大型企業集團進行試點請示的通知》(國發〔1991〕71號)中稱:「企業集團是適應我國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和社會化大生產的客觀需要而出現的一種新的經濟組織。」此時已不再強調公有制。但是,該文件的精神還是主要支持建立國營大中型企業的企業集團。1992年5月,國家工商局/國家計委/國家體改委/國務院生產辦 聯合發布了《關於國家試點企業集團登記管理實施辦法(試行) 》。該文件規定: 第二條 國家試點企業集團應由一個大型企業或控股公司為核心組建,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的審批機關批准後,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登記。未經登記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使用企業集團名稱。 第三條 國家試點企業集團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必須有一個實力強大、具有投資中心功能的集團核心。集團核心可以是一個大型生產、流通企業,也可以是一個資本雄厚的控股公司。 (二)必須有多層次的組織結構。除核心企業外,必須有三個以上的緊密層企業,還可以有半緊密層和鬆散層企業。 (三)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與其他成員企業之間,要通過資產和生產經營的紐帶組成一個有機的整體。核心企業與緊密層企業之間應建立資產控股關系。核心企業、緊密層企業與半緊密層企業之間,應逐步發展資產的聯結紐帶。 (四)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和其他成員企業,各自都具有法人資格。第四條 國家試點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應是一個全民所有制大型企業或國家控股的公司。 此後,國家工商局又制定了《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此文件規定: 第三條 企業集團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的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企業或機構共同組成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法人聯合體。企業集團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第四條 企業集團由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員單位組建而成。事業單位法人、社會團體法人也可以成為企業集團成員。 母公司應當是依法登記注冊,取得企業法人資格的控股企業。 子公司應當是母公司對其擁有全部股權或者控股權的企業法人;企業集團的其他成員應當是母公司對其參股或者與母子公司形成生產經營、協作聯系的其他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或者社會團體法人。 第五條 企業集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並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三)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財團 財團 financial group 由極少數金融寡頭控制的巨大銀行和巨大企業結合而成的壟斷集團。又稱金融資本集團。財團一般包括少數大銀行、保險公司以及為數較多的工礦企業、商業企業和交通運輸企業。它通過參與制活動於各個經濟部門,並且擴展到文化、教育、科學、衛生、出版各個領域和政府機關等上層建築部門。 19世紀末20世紀初,美國形成了第一批財團。按這些財團的組成形式來劃分,可分為兩類:一類是以家族為中心形成的財團,如摩根財團、洛克菲勒財團等;一類是以地方為中心形成的財團,如克利夫蘭財團、芝加哥財團等。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各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的財團都有了較為迅速的發展,並且都具有了新的特點。這些特點主要有:①財團的實力和穩定性增強,行業色彩日益淡薄。一方面,財團所控制的資本十分巨大;另一方面,財團所控制的部門也日益增多,遍及重工業、輕工業、傳統工業、新興工業、生產部門、流通部門等。②財團對國家的控制和利用增強。各大財團的巨頭親自出馬擔任國家首腦和政府部門要職,出面組織各種民間機構,對政府施加影響和壓力,以控制國家機器。③財團的家族色彩淡化。各財團之間相互滲透和融合,使一些財團由戰前的單個家族控制變為多家族控制,很多財團雖保持原來的家族名稱,但實際已由幾個甚至更多的家族所支配,財團的資本進一步社會化了。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從本質上講只是一種特殊的有限責任公司而已。由於法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只能在50人以下,這就限制了公司籌集資金的能力。而股份有限公司則克服了這種弊端,將整個公司的注冊資本分解為小面值的股票(一般是人民幣一元,當然也有例外:2000年,李嘉誠曾經購買過一個不知名公司發行的一股股票,總價是1500萬港幣,從而將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總數提到到5股),可以吸引數目眾多的投資者,特別是小型投資者。 由於股份有限公司的特點,使得它在組織管理上有很多不同於有限責任公司的地方。 一、注冊資本:同樣指登記的實收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一千萬元;二、權力機構: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 股東的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值得注意的一點是公司法規定,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或者2/3以上通過——在中國這種情況下,大量以投機為目的的股民根本不關於企業具體經營情況,更不要說自己出錢去參加股東大會,這樣就為大股東操縱表決創造了條件;另一點區別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可以自由轉讓股份,不需要經過其他人同意;三、董事會和經理:這里和有限責任公司基本相同;董事長是公司的法人代表,經理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同時,董事應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嚴重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 對於上市企業而言,還需要聘請獨立的外部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 limited company 全部資本分成等額股份,股東僅以其認購的股份金額為限,而不以其私人的全部財產負責的公司。
❸ 什麼是財團,財團與財團法人有什麼區別
財團
由極少數金融寡頭控制的巨大銀行和巨大企業結合而成的壟斷集團。又稱金融資本集團。財團一般包括少數大銀行、保險公司以及為數較多的工礦企業、商業企業和交通運輸企業。它通過參與制活動於各個經濟部門,並且擴展到文化、教育、科學、衛生、出版各個領域和政府機關等上層建築部門。
19世紀末20世紀初,美國形成了第一批財團。按這些財團的組成形式來劃分,可分為兩類:一類是以家族為中心形成的財團,如摩根財團、洛克菲勒財團等;一類是以地方為中心形成的財團,如克利夫蘭財團、芝加哥財團等。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各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的財團都有了較為迅速的發展,並且都具有了新的特點。這些特點主要有:①財團的實力和穩定性增強,行業色彩日益淡薄。一方面,財團所控制的資本十分巨大;另一方面,財團所控制的部門也日益增多,遍及重工業、輕工業、傳統工業、新興工業、生產部門、流通部門等。②財團對國家的控制和利用增強。各大財團的巨頭親自出馬擔任國家首腦和政府部門要職,出面組織各種民間機構,對政府施加影響和壓力,以控制國家機器。③財團的家族色彩淡化。各財團之間相互滲透和融合,使一些財團由戰前的單個家族控制變為多家族控制,很多財團雖保持原來的家族名稱,但實際已由幾個甚至更多的家族所支配,財團的資本進一步社會化了。
財團法人
大陸法系各國的民法一般將法人在理論上區分為公法人和私法人,後者區分為社團法人和財團法人。財團法人是指法律上對於為特定目的的財產集合賦予民事權利能力而形成的法人。財團法人的設立所基於捐助行為或者遺贈行為。
❹ 請問是(集團)大,還是(財團)大
財團大,一般的財團為家族性組織,家族個個人,每人均有有一個集團,有這些集團組建成一個財團,財團是由一批集團組建而成的。
❺ 財團和財閥有什麼區別
「閥」——閥閱.是古代仕官人家自序功狀而樹立在門外左邊的柱子.
「財閥」——某個有錢有勢的個體.
「財團」——多個有錢的團體.
拓展資料:
財團是極少數金融寡頭控制的巨大銀行和巨大企業溶合而成的壟斷集團。金融資本集團的簡稱。由一個或幾個家族集合而成,包括少數大銀行、保險公司及為數較多的工礦企業、商業和交通運輸企業。
19世紀最後30年,資本主義進入壟斷階段,由於生產和資本的集中,促使工業資本和銀行資本加速溶合,財團逐步形成。20世紀初,各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的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都為一些大財團 (日本為財閥) 所支配。美國是財團統治的典型國家。
財團和其他形式的法人相比,有著明顯的特點,主要有:
實力強
財團的實力和穩定性增強,行業色彩日益淡薄。一方面,財團所控制的資本十分巨大;另一方面,財團所控制的部門也日益增多,遍及重工業、輕工業、傳統工業、新興工業、生產部門、流通部門等。
控制力強
財團對國家的控制和利用增強。各大財團的巨頭親自出馬擔任國家首腦和政府部門要職,出面組織各種民間機構,對政府施加影響和壓力,以控制國家機器。
家族色彩
財團的家族色彩淡化。各財團之間相互滲透和融合,使一些財團由戰前的單個家族控制變為多家族控制,很多財團雖保持原來的家族名稱,但實際已由幾個甚至更多的家族所支配,財團的資本進一步社會化了。
財閥是在同一金融寡頭控制下,結合同族、近親而形成的壟斷資本集團。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日本金融壟斷資本集團的通稱。日本在明治維新後,進入資本主義發展時期。20世紀初,壟斷組織有廣泛發展。本世紀30年代前,形成三井、三菱、安田、住友一批老財閥。30年代後,又出現鯰川、淺野、古河、大倉、野村等一批新型財閥。這些財閥以家族總公司為中心,形成「家族總公司—直系公司—旁系公司」的特殊持股關系。
❻ 集團,財團,企業,公司.怎麼區別
簡單的說集團一般下屬多個企業,公司,財團:是多個個人或企業組成的資金團體,
❼ 集團,財團,企業,公司.怎麼區別
集團,首先我們先想到的是多元素的一個公司,這樣的公司叫集團
財團,我不知道你說的是不是公司的財務部?
企業和公司實質上都是一樣的。
❽ 財閥和財團的區別
財閥:日本戰前的金融資本集團的通稱.在日本,由於金融資本集團是和濃厚的封建家族關系聯系在一起的,因而人們習慣於把日本的金融資本集團稱為財閥.
財團:由極少數金融寡頭控制的巨大銀行和巨大企業結合而成的壟斷集團.又稱金融資本集團.財團一般包括少數大銀行、保險公司以及為數較多的工礦企業、商業企業和交通運輸企業.它通過參與制活動於各個經濟部門,並且擴展到文化、教育、科學、衛生、出版各個領域和政府機關等上層建築部門.
❾ 集團和財團的區別是什麼各有什麼特點
1、概念不同:財團是極少數金融寡頭控制的巨大銀行和巨大企業融合而成的壟斷集團。企業集團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2、構成成員不同:企業集團由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員單位組建而成。財團是由一個或幾個家族集合而成,包括少數大銀行、保險公司及為數較多的工礦企業、商業和交通運輸企業。
3、具備條件不同:集團必須有多層次的組織結構。除核心企業外,必須有三個以上的緊密層企業,還可以有半緊密層和鬆散層企業。財團是由極少數金融寡頭控制的壟斷集團。
特點:集團是為了一定的目的組織起來共同行動的團體。財團是壟斷市場,從而創造更好的價值。
(9)財團和集團擴展閱讀:
集團公司成立條件:
1、集團母公司稱號假如不帶北京字型大小,必需在國度工商局核名,假如集團母公司稱號帶區域字型大小,能夠在各中央工商局核名即可。
2、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注冊資本是在5000萬錢以上,並至少具有5家子公司。
3、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額在1億以上。
4、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應注銷為有限義務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全民一切制企業能夠作為中心企業組建企業集團,但是注冊資本應在1億元錢以上。
5、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歷。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財團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