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同時召開董事會、監事會和股東會時,議案結尾的寫法
先理清是抄監事會和董事會有沒有先後順序。如有,議案中自然會有已經過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另外,董事會和股東會的審議許可權有公司章程已經約定,所以在提案中不需要寫明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提交股東會審議。而是在股東會的議案中會寫明,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現提請股東會審議...事項。結尾直接寫:現提請各位董事審議。
㈡ 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變更注冊資本,及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可網路投票,對股市有什麼影響
一般上市公司會想辦法將股價拉到轉股價之上,下調轉股價後,上市公司即可獲取高額利潤。
㈢ 上市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在通過董事會後多長時間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20天,或者15天,董事會審議通過相關議案,如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那麼該次董內事會的最後一項議案一般都是召容開XXX股東大會的通知議案。董事會決議公告發出的同時,要單獨發布召開股東大會通知的公告。而公司法規定,召開年度股東大會要提前20天通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要提前15天通知,所以一般董事會通過後20天或者15天後再提交股東大會。明白了嗎?
㈣ 開股東會時,提議和議案有什麼區別
股東會只對列抄入會議的議案進行襲投票表決;
對在會議上才提出的提議(相當於臨時議案),可能進行討論,也可能不予討論,但正常情況下,不會對提議進行表決。
對提議和議案的區別,具體看每個公司章程及股東會議事規則等相關制度的規定。因為相比議案,「提議」一詞用得不多。
㈤ 修改公司章程議案是提交董事會還是股東會審議
有董事會的,由董事會做出決議需要修改章程哪些事項,然後提交股東會表決。沒有董事會的,直接由股東會決議。
㈥ 董事會審議通過的議案(已披露)需要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需要。
董事會審議通過相關議案,如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那麼該專次董事會的最後屬一項議案一般都是召開XXX股東大會的通知議案。董事會決議公告發出的同時,要單獨發布召開股東大會通知的公告。而公司法規定,召開年度股東大會要提前20天通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要提前15天通知,所以一般董事會通過後20天或者15天後再提交股東大會。
㈦ 關於股票召開股東大會,審議修訂公司章程等議案會漲嗎
這個一般不會漲,每年的股東大會都有的程序,如果有什麼特別的好消息就會漲。祝投資順利
㈧ 公司章程變更,必須由董事會提議嗎
修訂《公司章程》,首先向董事會提交《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提交股東大會審議並經三分之二參會股東通過,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方可執行。
法律依據:
1、《公司法》第三十八條第十款:「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十)修改公司章程」;
2、《公司法》第四十四條「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3、證監會下發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一百零七條第十二款:「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十二)制訂本章程的修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