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為什麼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3以上董事,監事會或不設監事會的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因為有公司法與公司章程的制度安排規定
Ⅱ 同時召開董事會、監事會和股東會時,議案結尾的寫法
先理清是抄監事會和董事會有沒有先後順序。如有,議案中自然會有已經過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另外,董事會和股東會的審議許可權有公司章程已經約定,所以在提案中不需要寫明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提交股東會審議。而是在股東會的議案中會寫明,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現提請股東會審議...事項。結尾直接寫:現提請各位董事審議。
Ⅲ 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議事規則,各項議事規則可以在股東會議案中合為一項議案嗎
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議事規則,各項議事規則可以在股東會議案中合為一項
叫做「公司章程」
Ⅳ 公司有2名監事,未設立監事會,其中1名監事能否提出召集股東會
未設立監事會,只有一名監事呀,監事有權提出招開股東會.
Ⅳ 有限責任公司可不可以不經過董事會、監事會,直接由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呢
可以。不過先糾正下,有限責任公司的權力機關不是股東大會,是股東會。臨時股東會召開的情形只有三種:一是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提議;二是1/3以上的董事提議;三是監事(會)提議。你的問題的回答是肯定的,即可以召開臨時股東會。如何是股東會的話,則不能繞開董事會與監事會。
Ⅵ 監事會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對錯
不可以吧,它只是監督的
Ⅶ 董事會能不能向股東大會提出提案
董事會,監事會有提案權,3%股東有臨時提案權,同意3樓的分析。
Ⅷ 監事會能否對股東大會進行監督
監事會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八)列席董事會會議,對所以議事項提出質詢和建議;
(九)調查公司異常經營情況。
Ⅸ 監事會提議召開股東會,什麼是監事會,是要全體監事都同意才算嗎
一、監事會,是由股東(大)會選舉的監事以及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的監事組成的,對公司的法律教育網業務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的法定必設和常設機構。為保證監事會和監事的獨立性,監事不得兼任董事和經理。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全面的監督,包括調查和審查公司的業務狀況,檢查各種財務情況,並向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提供報告,對公司各級幹部的行為實行監督,並對領導幹部的任免提出建議,對公司的計劃、決策及其實施進行監督等。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務。」監事在公司中處於重要 地位,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范圍內被授予了監督或者管理的公司事務。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
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
二、由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監事會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副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
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會議由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由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監事會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副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